我是狩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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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金之精灵

    坊市,是衡量一方势力强弱的因素之一。

    如林府、百德家族、梅兰家族、切特西家族都各自拥有家族私人式的坊市,几乎占据黑岩城坊市数量的九成。

    而这其中,以林府的坊市最多,拥有两个最大的坊市、四个中等坊市、六个小型坊市,以及店铺若干。

    之前,虽说在林文手中,掌管着数个中小型坊市,用来经营止血散和芙蓉液,赚得的一部分钱,上交给家族库房中。然而,这些坊市毕竟不是林文个人的,乃是家族的,或者说林朗借给他的。

    作为林府的族长,不论是钱、还是权,统统都掌握在林朗手中,若某一天,林朗不顾族人们的利益,强行从林文手中收回那几座其暂代经营的坊市……除非运用强势的手段抗争,否则的话,林文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几座坊市瞬间易主。

    毕竟,不论怎样,林朗都始终占据着“族长”这个大义名分!乃是所有人领袖和名义上的大家长!!

    “邱掌柜,回去帮我谢谢城主大人。”望着手中的这份地契,林文颇为激动的深吸一口气,作为雅默镖局的最高领袖,没有人比他更知道,这样一座坊市,对于雅默镖局的重要性。

    原本笑眯眯的邱掌柜听后,神色顿时变得严肃,起身朝着林文拱了拱手,说道﹕“在下必定会把这句话转达到的,请林长老放心。”

    “有劳邱掌柜你了。”林文和善地笑着说道。

    邱掌柜,原本是伯克城主麾下,一支情报机构里的头目,后来由暗里转明,以经营皮货生意作为掩饰,打进了黑岩城的上流社会,喜好结交城内的勋爵和富商,因其能说会道,谦逊有礼,又出手大方,使得他的人脉极广,亲和力较强,处处都结善缘。

    自今日起,手中握有从邱掌柜那里转让过来的中等坊市后,林文便渐渐地开始把止血散、芙蓉液和其他几样大宗商品,搬运到了这间坊市进行销售贩卖,而那十余座药铺,也四处收购大量的药材,争抢百德家族仅存的一点市场份额,似意欲取代百德家族几百年在药物贸易方面的垄断地位!

    …………

    …………

    这一边,无声的商战越演越烈,几乎处于压倒性优势的雅默镖局,正逐步地蚕食百德家族这尊庞然大物。

    相信有朝一日,当雅默镖局取代百德家族在黑岩城的地位时,林文才会真正能挺直腰杆,有这种底气与林朗平起平坐了。

    至于另一头,林默在用过早餐后,便踱步来到哈雷家门前。望着那锁头上覆盖的一层薄薄的灰尘,眉头顿时微微一簇,沉吟少许后,林默就掏出了钥匙,打开了铁锁,随之便推门而入。

    院子里,已经有少量的杂草自地砖缝里长出了。

    当林默来到哈雷书房,推门而入时,一股灰尘似得刺鼻味道,就陡然蔓延过来。

    书房里,到处都覆满了薄薄的一层灰尘。

    林默轻步来到哈雷的书桌旁,猛然瞧见在书桌底部,有一个铁盆,而在那铁盆里,赫然有一堆纸页烧焦的残留物。

    林默眼波一闪,蹲下身来,翻找了片刻,随即就从这些烧焦的残留物里,发现了几块边缘焦糊,但还未完全烧焦的纸页残留物。

    “这是……军用纸张啊……”林默把这几片为烧焦的纸页,凑到眼前仔细地瞧了瞧,猛然神色一动,发出了一声低喃。

    军方,一个很让人忌讳的名词。

    它代表着强势、冷血、肃杀和荣耀。

    而历代的帝王,也是对军方忌惮和防护颇深。

    它既是帝王们手中的利器,也是一朵长满倒刺的花儿,握在手中,如坐针毡。

    哪怕有灵气强者,可以以一敌万,甚至拥有一人灭一国的恐怖战力,但这种人,在紫月帝国中,都是凤毛麟角般的存在,更何况,在军方中,也有大量的灵气高手和强者,甚至那些将军、大臣府邸内,也圈养着一支不大不小,但战斗力却很强悍的护卫队……

    哈雷,竟跟军方扯上了关系?

    林默心底顿时一沉,在联想到哈雷神秘的来历和不俗的修为,以及从其邻居安丁老头子口中,得知的他接到来信后,那满脸慌张与急切神情的描述……哈雷,绝对是碰上了一件很麻烦的大事!

    沉思了良久,林默小心翼翼的把手中这几片未烧焦的纸页包好,放入了空间纳戒里储存。

    随即,林默就开始东翻西找,似乎想要寻找到其他有价值的线索。

    然而,忙活了整整两个多小时的功夫,林默已经是满头大汗,仍然没有找到其余的书信或是有价值的情报。唯有被哈雷珍藏在未上锁的机关柜子里的十三部手札。

    这十三部手札,均是哈雷亲笔攥写,从其笔记痕迹、墨水深浅度和年月期限来看,这些手札,林林总总共耗费了哈雷近二十年的光阴,堪称一部“人生笔记”。

    而在这手札上面,写满了哈雷的职业经验和狩魔心得,甚至还有大量自我反问、自我解答的各种有关狩魔人这个职业的题目。

    很快,当林默捧起一本书,细细地开始研读起来时,便已如痴如醉,直到午后,肚子咕咕打响时,这才回过神来,恋恋不舍得合上了手中的一本手札,意犹未尽的咂了咂嘴,随即略微犹豫,就大手一挥,把十三部手札,悉数的收入了自己的空间纳戒里。

    关于狩魔人这种职业,在独孤老人记忆中所占比例很少,倒是炼药师职业所占比例最多。

    不难理解,在大多数人印象里,虽说狩魔人和炼药师同样是地位尊崇,且富得流油的职业,但相比炼药师这种颇为高雅、清尘的职业,狩魔人需要常年出没在人迹罕至,有大量魔兽栖息的地方,不光危险,而且还需要与粗鲁的佣兵们混在一起,踏着鲜血和碎肉,猎取魔兽的魂灵。

    而佣兵,在达官显贵眼中,无疑是个粗鄙和下贱的职业,到了现在,更是成了莽夫和粗鲁的代言人。

    就这样,戴着有色眼镜的他们,虽对狩魔人同样保持着敬重,但如果炼药师和狩魔人这两份职业,同时摆在你的面前,你会怎么选择呢?

    想必,百分之七八十的人们,都会选择后者,而非前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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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在回家的路上,林默一边踱步,一边低头沉思。

    根据哈雷手札所记载的知识,再结合林默自身的条件和未来的发展,左思右想之后,他便决定,把自己第一个魂灵,限定在元素系中。

    众所周知,灵气修炼者在聚灵境界时,几乎没有多少的战力,手握兵器,顶多能屠虎杀狼。而到了灵者境界,战斗力飙升,更是可以拥有人生第一个魂灵,秒杀熊虎都不在话下,一支三十人的普通军队,也可瞬息横扫。

    然而,相对于灵气修炼这浩瀚的“职业”,灵者,才刚刚处于起步阶段罢了。随便往外面一走,就能撞见一大堆灵者,甚至是灵师高手。

    唯有修为达到斗灵师境界,灵气可以外放杀敌时,才算是真正的有了一份自保的能力,战斗力飙升,杀伤力也达到了惊人的程度,几乎没有任何的灵师,能击败一尊斗灵师强者!

    在此情况之下,林默的打算,是自己未成长到斗灵师之前,主要以防御为主,攻击次要。

    毕竟,林默的最大优势在于,修炼“造化诀”后,他的魂灵在理论上来说,可以无限次的进化!而其余人融合魂灵后,除非吞服逆天的丹药,或是与林默一样,修炼类似“造化诀”这样的功法,否则的话,初时融合魂灵的等级是什么就是什么了。

    所以,为了保持同阶的优势,大多数人给自己标配的魂灵,都是以攻击为主,防御次之。

    而另外一种情况,便是出身豪门家族的人,在未成长到斗灵师之前,都有强者保护,所以选择防御为主、攻击次要的魂灵也是可以,这样一来,若遇见什么险情,保命的机率无疑会增大许多。

    ……思忖了半天,林默在心中最终敲定了一种元素系魂灵——金之精灵!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