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日夜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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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杀人诛心

    每当夜幕降临,我们都会变成一只持证上岗的野猫,捕捉着罪恶和老鼠。

    2016年3月10日。

    不知何时,文人墨客喜欢将圆月和繁星比作夜晚的点缀,那些浪漫诗句孕育而生的同时,也衍生了罪恶。

    是夜。

    一辆s级的奔驰轿车飞驰在湛青市学林路上,刚下过一场雨,车轮驰过低洼,溅起点点水花,映着淡淡的霓虹灯彩,显得迷离醉人。

    今夜林书放的兴致很高,只是小酌,却仿佛醉了。他煞有精神的坐在后座,透过半开的车窗,似在欣赏飞驰掠过的街景,又好像在欣赏这座繁华的城市。

    湛青市到处都有他的足迹,这座城市有七成以上的道路、绿化都是他的公司承包建设的,脚下这条学林路也是他的杰作。

    林书放就是湛青市龙头企业景华集团的董事长。

    对于一个三十八岁的男人来说,能有这番成就已十分骄人,所以林书放对自己的事业总是感到满意,他久已享受过金钱和权力的滋味,如果说这辈子还有什么遗憾,或许就是家庭。林书放忽然叹了一口气,淡淡道:“调头。”

    司机用一种谦卑恭敬的声音问道:“老板,去哪?”

    “玫瑰山庄。”

    司机微微一笑,立时会意。

    玫瑰山庄是湛青市数一数二的高档别墅区。

    奔驰车缓缓驰入玫瑰山庄大门,林书放特意嘱咐司机放慢车速,调暗大灯。他并不是害怕惊动他人露了底细,小三和二奶本就是他们这种人必不可少的消费品,就像烟酒一样。他只是喜欢这种偷偷摸摸的感觉,从骨子里散发出来一种病态的瘾,这种瘾让他觉得自己还是当年那个偷看邻村女孩洗澡的少年,这种瘾让他情,欲高涨。

    奔驰车在一栋别墅门口停下,林书放示意司机先回去,明天早上再来。他走下车,整理一下西装,把白衬衫下摆塞进皮带里,这样能让啤酒肚看起来小一点。林书放忽然有点害羞,就像热恋中的情侣初尝禁果一般。他当然不是真的害羞,这个风月老手总喜欢为自己设定一些情景,比如初恋、强奸、不伦恋等,这样的设定能让他兴奋。

    他常常幻想自己是一只偷腥的野猫,事实上他就是。男人有时候比女人更矫情,只不过女人往往会表现出来。

    今天他对自己的设定是趁着女友父母出差,偷摸着前去的情郎。

    林书放扣响了门,很轻,只扣了两下马上把手缩了回来,满是横肉的脸上露出了一种令人作呕羞怯。这个肥胖、丑陋的男人居然很好的融入到了他自己所设定的角色当中。

    很多年前,当他的确还是个羞怯少年时,他不敢和女人说话,连看一眼的勇气也没有,有时走在路上看见稍有几分姿色的女人只敢用余光一瞟,接着低下头去,快步从她身边走过,等到那女人没了影,他才会停下来,贪婪的吸嗅着空气中的余香。

    那时,林书放虽然贫穷、丑陋,却很有自知之明,他明白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在什么样的位置。金钱却改变了他,发迹后林书放整个人完全变了,他觉得全世界的女人都该爱他,崇拜他,他甚至觉得自己是个风度翩翩的绅士。

    金钱带来的推崇和迎合,往往会让人自我感觉过度良好。

    林书放又伸出手,扣了两下门。门“吱呀”一声打开,首先是几缕黑卷发,软软垂下,带着淡淡的栀子花香。接着,从门缝里探出一张妩媚动人的脸庞,眼波荡漾,嘴角含春。

    林书放并没有马上推门进去,而是慢慢低下头,轻声道:“我......我来了。”

    这个女人是林书放包养在此的二奶,自然懂得他的心,配合他演绎各种角色已成了必修课。

    她佯装害羞,故意将声音压的很低:“我爸爸妈妈都不在,今晚......我是你的。”

    门已完全打开,女人的身体也已完全为林书放打开,她穿着一身透明蕾丝睡衣,有如绸缎般光滑的身子若隐若现,拢在其中,高挑的身材,丰满的胸部,纤细的腰肢,修长笔直的腿,她身体每一个部位,每一寸肌肤,甚至每一次呼吸,对于任何男人来说都是一次致命的诱惑。

    林书放的眼睛里充斥着男人最原始的欲望,脸上的肥肉也因兴奋而颤抖。

    女人向他勾了勾手指,伸出舌头舔了舔上唇,然后露出几颗洁白的牙齿轻轻咬住下唇,柔声道:“来嘛......我要。”

    林书放的情,欲一瞬间爆发出来,一把搂过女人的腰肢。

    女人叮咛一声,顺势把头靠向林书放肩头,涂着凤仙花色的指尖在他胸口轻轻画圆。

    “你好坏,弄疼人家了呢。”

    女人绵软魅惑的声音就像钩子,牢牢勾住了林书放的心。他的呼吸愈发急促:“你好嫩哦,嫩的能掐出水来。”

    女人听了又是一阵撩人媚笑,林书放的情,欲已完全被挑逗起来,正欲一亲芳泽,云雨几番。

    就在这时,一双冰冷的手突然扼住了他的咽喉......

    2016年3月11日凌晨,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报警人称玫瑰山庄二区14幢发生凶杀案,湛青市学林区派出所立刻派出两辆处警警车到达现场。

    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看着眼前残忍诡异的一幕,不由得头皮发麻。

    死者为两名,正是景华集团董事长林书放和他的秘密情人青青。只见青青坐在一张红木椅上,正摆在客厅中央,她依旧穿着那件蕾丝睡衣,可裸露的皮肤已呈现出一种骇人的煞白,一头黑卷发凌乱的散落在肩头,脸色阴冥,没有半点活气。她的瞳孔完全扩散,两颗大眼珠子鼓涨凸出,几乎要跳出眼眶,其中大量血管爆裂,在眼白处形成了一点一点紫红色的血块。

    林书放就跪在青青面前,尸体已经出现尸僵现象,跪得笔直,显得愈发诡秘,就像虔诚的信徒在跪拜他们的活佛。他的脸上被某种尖利锐物抓伤,皮肉外翻,血肉模糊,几乎已不辩人形,颈部有一道深紫色的淤痕,脖子有些许移位,可以看出颈部脊椎已经断裂。他的上衣已被除下,胸前有一道触目惊心的伤口,呈椭圆状,干涸的鲜血曾从这道伤口中并涌而出,将青青下身的裙子尽数染成鲜红,地面上也留下了不同程度的血迹,赫然还有一颗已凉透发黑的人心。

    林书放的心!

    杀人诛心!目睹如此血腥的场景,现场一个刚从警校毕业新民警再也忍不住了,将胃里还未消化的食物全部吐了出来,最后连苦胆水也吐了个干净。另一个老民警虽然经验丰富,大场面见过不少,可这样血腥的场面却还是第一次见,脸色一阵铁青,一阵煞白,此刻不过是在新人面前撑着面子,强忍着反胃,没有呕吐罢了。

    就在这时候,他们忽然看见别墅门前一株绿化的树影下竟然站着一个人。

    他们之前没有发现,第一是因为屋内的场景实在太过震撼,第二这人实在太安静,站在那里居然一动不动,只是用一种木讷的神情痴痴的望着屋内,好像连呼吸声也没有,仿佛已完全和周围的一切融为一体。

    老民警立时警觉起来,他知道有很多凶手都有去而复返的习惯,还有一些凶手杀人后习惯在现场逗留一阵。他俯下身子,一手按住腰间的枪套,另一手做了个“前进”的动作,新民警和四名协辅警立时会意,纷纷握住腰间警棍,六人以合围之势缓缓向那人靠近。

    借着微弱的月光,六人终于隐约看清,那人是个和尚,二十出头的模样,头发只有睫毛长短,生的面容白皙,眉清目秀,只是神情有些木讷、痴傻。他穿着一袭月白色僧袍,打满补丁,斜背一个淡黄色百纳袋,已洗得发白,上面缝着一个大大的“卍”字,一双僧鞋沾满了泥星土灰,鞋面已磨出了几个大洞,露出两个肮脏的大脚趾。他看上去清贫,落拓,好像赶了很久很久的路才来到这里。

    一个穷和尚到这里来做什么?

    杀人?

    老民警的瞳孔忽然剧烈收缩,因为他看见了那和尚腰间悬着一把漆黑的短刀。他握枪的手有些颤抖,他从警三十五年这把枪从未开过,今天会不会是第一次?

    这个和尚是不是用这把刀挖出了林书放的心?

    就在这时,那和尚忽然转过头,痴痴的凝住老民警。

    老民警浑身一震,只觉这和尚的目光异常冰冷又异常平静,仿佛没有半点感情,又仿佛隐藏着凡人无法理解,一种近乎禅意的大爱,让人不由得生出一种敬畏。新民警和四名协辅警也是一阵战栗,他们似乎都感受到了那双眼睛的冷峻,和那种不可言喻的畏惧。

    老民警毕竟经验丰富,还未完全被吓破胆,立时拔出枪,抖抖索索喊了一声:“别动!”这才发现,惊惧之下,竟然把枪拿反了,掌中握的是枪头,正用枪把对着那和尚。

    那和尚忽然扬了扬嘴角,露出一抹友好的微笑,十分有礼貌的鞠了个躬,又浅浅一揖,然后用一种温暖如春风的声音淡淡道:“几位施主,你们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