蚀骨圣爱,失忆宠妻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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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狠狠地吓唬

    被罗闰年挟在腋下的阿福拼命挣扎,“你们放开我,我要我阿爸,我要我大伯,大伯你怎么了,不要睡觉了,快起来,他们是坏人,他们要带走阿福呀。”

    “你只要乖乖听话,我就让他们救你阿爸的命,否则叫他们把你阿爸丢到江里喂鱼。”罗闰年恶狠狠的吓唬阿福。

    “不要,阿福会听话!”阿福抽泣着,眼睛随即被带上了眼罩,等他见到光明时已经身处地下室了。

    他们给他穿红色小裙,戴假发套,装扮得跟个小女孩似的,可是他小小的心里真的很惊恐,这些人究竟会怎么样对他的阿爸呢?

    听罗闰年说完,金丽方才吐出一口气,“看来连老天都要帮我们收拾那一伙人,这个阿福真是上天送给我们的超级大礼包呀。”

    “是呀,是呀,是老天知道我的心肝宝贝丽丽心诚,所以特意派了他来的。”罗闰年连忙应承道,手上连带着揩了金丽的油。

    可是刚才还晴朗的金丽突然阴云密布起来,“可是谁允许你出去的,如果泄露了踪迹,你就死定了!”

    “我,我是呆在这里太闷了,所以想出去喝几杯而已,丽姐,我真的不是有意的,你相信我呀,如果我是有心给警察报风,那我干嘛带阿福来帮你完成计划呢?”罗闰年一看金丽变脸,头上的汗立即冒了出来。

    “不过看在你带来的阿福的份上,姑且饶了你,如果再有下次,你自己也知道结果啦。”金丽的表情瞬间变化过来。

    罗闰年擦了擦头上的汗,连连点头道,“不敢了,再也不敢了,请丽姐放心。”

    金丽拿过摇控器对着电视一阵搜索,换到一个台,里面正在放一伙强盗抢劫香港九龙街的一家银行的场面,为首的那个人约有一米八的身材,身材魁梧,戴着狐狸人皮面具,整齐的西装口袋上竟然还别了一支黑色泣血玫瑰花。

    他正指挥着手下将钱搬到车子上面。画面里有一个男人想趁他不注意溜走,被当场击毙了。

    “这伙人真够大胆的,光天化日之下就这么猖狂呀。”罗闰年喝了一口红酒,发了一句感叹。

    金丽将画面停顿在那个为首强盗西装上面的那朵花上,然后扭过头对着罗闰年说,“这个男子真名叫宋君玉,外号叫花飞花,又称少女杀手,听说长得奇帅,是黑道上新近冒出来的。为人心狠手辣,智勇双全,枪法极准,甚至达到了百步穿杨的神奇地步。你看到刚才那个想要开溜的男子了吧,他连眼睛都不眨下就干掉了。还有他们的引爆装置,听说全是他自己发明的,大佬说如果能把他拉到我们的组织中来,我们一定更加强大!”

    罗闰年虽然一直很好奇那个金丽口中的大佬是谁,但是黑道上有一条潜规则他知道,就是不该自己问的就不要问,否则知道得越多,死得越早。

    “可是据你这么说,他这第强悍,怎么会愿意加入我们之中来呢?”罗闰年怀疑的口气。

    “他是很强,可是他也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好色。一个人不管他有多厉害,但是他终究是人,只要是人就会有弱点,只要有弱点就有我们的可乘之机。”金丽一脸得意,仿佛心中已经有了十成的把握,可以将这个花飞花拉进来。

    “丽姐有主意了,能拉进来自然是最好不过的。不过我有点小担心,不知道该不该说?”罗闰年还卖了关子。

    “我懂你的意思,你是不是说他可能是警方的卧底?”金丽像能看透罗闰年的心思似的,道出他心中的疑惑。

    “是呀,你想他要出道,为什么早不出,晚不出,偏偏在我们计划要开始实施时出现的,这也太巧合了吧?”

    “你说得也有道理,不过这点大佬早就考虑到了,早就将他的底查个一清二楚了。他以前是跟着洪帮混得,后来因为意见不合,闹翻了,便自己出来单干。前几年整风太紧,他一直潜伏。这阵子出来干了几桩大案子才暂露头角,被大家关注到,一些组织也纷纷想拉他入伙,但是他却不为所动,如果给他坐大的话,对我们以后开发香港市场是一个不小的竞争对手。所以大佬要我们拿下他,如果真能够拿下他对我们来说如虎添翼。”金丽一直微笑,她最喜欢好色之人了,因为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嘛,她相信他花飞花也是一样的。

    “既然许多组织相邀都没结果,那大佬凭什么认为他会为我们所动呢?”罗闰年步步紧逼的追问。

    “这个自然不用你操心,大佬一切尽有安排,一方面靠实力,另一方面也看看运气吧。”罗闰年一再的追问,搞得她自己也没有底气了,花飞花好色是人尽皆知的事情,相信其它帮派肯定也用过美人计了,如果她们再用是不是有点显得手段落后了?

    罗闰年被金丽不软不硬的回答弄得心里不爽,他原来的意思是协助金丽发现那个花飞花的底细,可是却适得其反,落了个不是,心里一肚子窝火,于是便猛灌红酒。

    他隐隐的感觉到这个花飞花这个时候冒出来,总有些别的目的,可是金丽不知道怎么回事,像吃了迷魂药似的一个劲的替那个家伙说话,看来如果那个家伙真的加入的话,不仅是他,所有的人地位全部会跌落到谷底的,以后的日子就更难过了。

    不行,这样下去可不行,看来得找曲浩天谈谈了,这个男孩子自认为自己是金丽的倚靠,如果知道他自己也有一天会成为路边丢弃的垃圾,不知道心里会作何感想呢?

    于是两个人连夜从六安到南京,又在南京赶火车前往北京,经过了将近三十个小时的舟车劳顿,才到达北京车站。叶所长的车子早就在车站出口处等着了。

    刚上了车子,郝炎晖立即和叶河分析起现在的情况,以及接下来将要采取的措施,并布置合理的逮捕方案。一直说到派出所,下车时才发现赵南已经睡着了,他示意大家轻点下车,不要惊醒了赵南,并且将自己的外套脱了下来,盖在赵南的身上。这阵子跟着郝炎晖东奔西走的,他也累得够呛。

    “收到你的消息后我们这边加大了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力度,上个星期我们接到一个匿名电话,听声音像一个老人家,他说是看到一个长得很像是电视上的通缉犯林柱的一个男人带着一个小孩子,曾经要在他的店里干活。他当时心里非常害怕,所以以那个男人长相恐怖会影响生意的借口将他们打发了。”叶河大致描述了下自己这边的情况。

    “可以追踪到电话的地址吗?”郝炎晖问道。

    “时间太短,根本没办法追踪,而且据我的经验,来人肯定是采用了变声的方法,这就更加增加了案找的难度了!”叶河面有难色的回答。

    突然会议室的门被推开,警员小单急冲冲跑过来,“叶所长,刚才接到一个线人的消息,说林柱很有可能到过一个叫‘夜色迷人’的酒吧。”

    “好,马上去!”郝炎晖抓起桌子上的文件夹准备去‘夜色迷人’酒吧,却被叶河伸手拦住了,“你现在所要做得的事情是休息。这些事情交给我们来做就好了,可不要小看我们的对员噢,个顶个都很棒的。”

    “叶所长,你误会了,我不是怀疑你队员的能力,而是~”

    “没有而是,你要还当我是这个派出所的所长的话,你就听我的话现在去睡觉,反正我们只是得到消息说有人见他出入过,到底是否真的是其本人还是未知数呢。”叶所长招呼小单带人出发。

    被叶河这么一拦,虽然他并未用多大力气,但是因为这一路奔波,加上这阵子消费体力太大了,所以现在难免头晕脑涨的。

    郝炎晖摇摇头,想赶走眼前浓浓的睡意,朦胧间看到一个人影子走到他的身边,有什么黑乎乎的东西向他袭击过来。他条件反射的用右拳直击了过去,却听到哎呀一声,有谁撞到东西时的稀里哐啷的声音。

    接着许多重合的人影子冲了进来,他努力了下,想从椅子上站起来,查看发生什么事情了?

    可是头好重,腹部痛得厉害,一阵阵的,让自己都站不直来。身体也摇晃得厉害,许多人在喊在叫,“郝队,你怎么了?”

    谁?谁怎么了?郝队,他们是在叫我吧?

    可是身体太虚无了,好像要飘起来似的,全身痛到冷汗直冒,腰也酸到不行,但是他还是很努力的微笑,摇头,说自己没关系。

    赵南捂着自己的嘴角,那里还渗出一丝血迹,没想到这家伙睡着了警觉性都这么强。

    他也只是好心,看他在椅子上睡着了,怕他受凉,所以才将原本他的外套披在他身上,却莫明其妙的被打了一拳头。

    赵南并没有反击,只是被打得往后退时撞翻了桌子,桌子上的花盆什么的便掉了一地。

    外面的办事人员听到里面有动静也纷纷冲了进来,才看到他面色苍白,瘫软在椅子上的可怕样子。

    “郝队你没事吧,别吓我们呀,”郝炎晖虽然到这里没有多久,但是没案子的时候还是亲切友好的,偶尔也和他们开开玩笑,所以大家都蛮喜欢他的,也愿意和他一起共事,因为他总是为别人考虑,不像别的警察一副官架子,让人受不了。

    “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送医院!”赵南焦急的吼起来了,尽管以前作为小市民是不愿意和警察打交道的,对警察说话也是小声小气的,可是现在紧急,哪顾得了那么多呢?

    “病人严重营养不良,身体消耗过多,加上心情紧张,休息不够,所以才会晕厥的。对了,这里哪位是他们家人呀?”北京某医院主治医生沙亚俊询问的看向赵南和其它几个警员。

    “他在北京没有亲人,我是他的朋友,有什么事情和我说好了。”赵南看其它几个人不吱声,想想郝炎晖也是因为自己家新佳的案子才累成这样,无论如何自己不能坐视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