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9章 我找不到她了
可在慕容千慕那幽深的眼神注视下,她竟然莫名的生出了一股惧意,再看了一眼他的眼睛,里面是揉成一片汪洋的情谊,沈溪抿了抿嘴,也许是刚才她眼花了。
慕容千慕蹙眉道:“你在我心中是完美不可替代的,亦如我对你的情,矢志不渝,此物是我们定情之物,我自然是希望它完美无缺,没有任何瑕疵。”
沈溪摸了摸胸前的细软,犹豫了片刻,还是将之取下来交给了他。
慕容千慕接过,竟当着沈溪的面擦出一块手帕轻轻的擦拭着,仿佛上面有什么脏东西一般,他擦得很仔细,一边擦着,一边漫不经心的问道:“我听说小十一最近很不安分?”
沈溪从他的手上移开了目光,一说起小十一,她的脸上就浮上了一朵愁云,勉强的笑道:“是啊,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最近老是吠个不停,请来兽医看过,也没有看出什么毛病,看起来像极了中邪。”
“哦?是吗?”慕容千慕轻轻勾了勾嘴角,略有深意道:“小十一并非一般的狗,它是狼跟狗的结合,血统不一般,它认生,不喜欢陌生人接触,可它却是十分喜欢你的,怎得见了你也吠个不停?”
沈溪目光闪烁了一下,忽然觉得喉咙有些干涩,不自觉的端起了面上的茶轻尝了一口,等喉咙微润了后,才缓缓道:“这我也不清楚。我娘说,它是不是见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晚些我差人将它接过来瞧瞧。”
能够将它接走,沈溪自然十分高兴,当即便展颜一笑:“也好,省的整天从早叫到晚的,吵得府上都不得安宁呃……”忽然觉得自己的语气不对,忙解释道:“我的意思是说,它每天这么叫,我担心会对它有影响。”
傍晚的时候,慕容千慕果然差人将小十一接走了,沈溪心里总算松了一口气,这半个多月,耳边回荡着都是它的叫声,日日夜夜的烦不胜烦。
听到小十一被送走的消息,沈苁蓉风风火火的闯到了晴风香苑,人未到声先至:“沈溪,你把小十一送人了?”
门被狠狠的推开了,发出不小的声音,正在小憩的沈溪被惊了一大跳,看着站定在自己面前,怒火中烧的妹妹,她不禁也上了火气:“你又这般冒冒失失,半点礼数都没有,平日里先生教给你的东西,都喂到狗肚子里面去了是不?”
“沈溪,你怎么这样说话呢?”沈苁蓉的眼睛瞪得堪比铜铃,本来对沈溪累积起来的好感,这几天下来,全部都没有了,气呼呼道:“你回答我,小十一你送给谁了?”
小十一这么可爱,沈溪不要,她要啊!
好不容易将小十一送走,能落得一个清闲,结果又来了一个沈苁蓉,沈溪的脸色有些不悦,正眼都没有给她一眼,直接对着诺言吩咐道:“诺言,将二小姐请出去!我要休息!”
沈苁蓉一下子就炸毛了:“沈溪你不要太过分了!你真以为我打不过你吗?”
“我过分?明明是你跑到我的房间大呼小叫,就算你将娘叫过来,你也不占理!”脸色一沉,下了逐客令:“出去,别烦我!”
诺言面无表情的上前:“二小姐。”
“行了,不用你说,我自己走,你这破地方,以后请我来我都不来!”沈苁蓉一挥袖气呼呼的走了,不走,还赖着干嘛?等着被轰?
她沈苁蓉也是有气焰的,沈溪不告诉自己小十一的下落,她自己不会去找吗?
同时心里头也是委屈极了,跑远了,眼泪都在眼眶里面转了一圈,硬生生的憋着没让它流下来,回头瞪着一直跟着她身后的尾巴,凶巴巴的语气中,带着她自己都未察觉的依赖:“喂,墨子非,你有办法查出小十一的下落吗?”
墨子非简言意骇:“有。”
沈苁蓉破涕为笑,正要让他把小十一给自己找回来,他却冷冷的说道:“二小姐,它是大小姐的心上人送的,并不属于你。”
沈苁蓉瘪瘪嘴,“我又没有说要将它占为已有,可是毕竟它在我们家待了这么长的时间,总是有感情的对不对,哪能说送走就送走,沈溪她……她太狠心了!”
抱怨了一会,沈苁蓉忽然说道:“墨子非,你有没有觉得,自从重新回到家中后,沈溪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说不上哪里不对劲,反正她看着没来由的讨厌!
墨子非谨记自己是一个下人,对于这种话题,他选择沉默以对。
而这点,正是沈苁蓉最讨厌的地方,上前狠狠踢了他一脚,“你哑巴了吗?我问你话呢!”
墨子非依旧沉默。
“你……,墨子非,比起沈溪我最讨厌你了!”沈苁蓉气呼呼的跑远了,她真是有病才跟他抱怨这种东西!
“二小姐……”一听她说讨厌自己,墨子非的眼中就闪过一抹慌乱,忙朝着前面的人追着去了。
……
“诺言,你是不是觉得我刚才对蓉儿的做法有些过分了?”
诺言回答道:“二小姐的性子过于率真冲动,在自家还好,若是去了别人家,怕就失了礼数,小姐的做法并没有任何的不妥。”
“你不用说的这般委婉,刚才是我的心情不好,所以语气重了一些,现在倒是有些后悔说出那番话了。”沈溪懊恼着,想着刚才她跑出去的模样,应当气的不轻:“明日一早帮我备一份礼物,送去蓉儿那,给她赔礼道歉。”
“是,小姐。”
过了一会沈溪又问道:“誓言还是没有消息吗?”
诺言目光瞬间暗淡了下来,眉宇见也染上了抚不平的担忧:“是。”
沈溪安慰道:“我已经拜托慕容世子,让他帮忙去找,相信过不了多久,一定会有她的消息的,你也不用太担心了。”
“多谢小姐。”这都半个月过去了,还没有妹妹的消息,只怕情况有些不妙。
诺言不敢往下去想,也不想往下想,她是自己唯一的亲人了,一定不能有事啊!
与此同时,小十一已经送到了慕容千慕的身边,见到昔日的主人,小十一的情绪十分激动,一个劲的摇着尾巴,绕着他跳来蹦去,十分欢愉。
它也见到了好久不见的小七,两只白色的小狼狗互相“撕咬”着对方,以表亲热。
直到慕容千慕打了一个响指,它们才松开对方,乖巧温顺的蹲在他的面前,摇尾乞怜,萌态十足。
慕容千慕蹲在它们的面前,揉了揉小十一的脑袋,笑道:“你是狼,要有狼的血性,什么时候学会摇尾巴了?”随后又掂量了下它的身子,随即嫌弃道:“真肥,看来将你接过来是正确的!”
“嗷呜~!”小十一委屈极了,这能怪它吗?在德王府,那些漂亮的小姐姐总喜欢拿着吃的诱惑它,嘤嘤嘤,长成这样真不是它的错!
看了一眼身旁的哥哥小七,半年多未见,它长得强壮威猛,两眼睛发出幽幽凶光,射散出一股凶傲的虎狼之威。
而它……,根本就没有半点狼的影子,简直一言难尽!
不甘心的扬起前爪朝着小七猛地推了一把,本想将它推倒,结果它没倒,自己却倒了。
真是丢尽狼脸!
小七倒是十分风度的将它叼了起来,自己的妹妹必须宠着不是?其实胖胖的也挺好。
“小十一,你在她的身边待了这么久了,可否清楚的记得她的味道?”
小十一跟小七是十分有灵性的狼狗,加上慕容千慕又训练过它们,自然也能够听得懂他在说什么。
小十一低低的“嗷呜”了一声,味道它记得,可是消散太久了,它需要时间。
慕容千慕轻轻抚摸着它的脑袋,眼神却是落在让人无法捕捉的地方:“小十一,我找不到她了,只能要你帮忙了。”
且说,自从皇位重新回到了邵勋帝的手中后,邵勋帝第一件事,就是去找飘渺道人算账,没想到,他却消失了。
然而在那的五天之后,他就出现在了龙川一个颇为偏僻的小茶楼之中。
方圆百里只有这么一个小小的茶楼,规模还算比较大,里面提供食宿,让来往的过路人十分方便。
飘渺道人已经在这住了十天,他跟这家店的掌柜是朋友,任他住多久都没有关系,在他的身边还带着一个小道童,不过却是一个哑巴。
每日飘渺道人就坐在二楼上点一壶茶,喝上一整天,眼神一直在看来来往往的可人,那样子似乎在等一个人。
这里的掌柜是一个十分有亲和力的人,午膳的时候,他也会坐下来跟飘渺道人一同吃,今天心情好,两个人小酌了一两杯。
“小哑巴,你会不会喝酒?”
“哎,张兄,你莫要为难我这小徒儿啊!”
张掌柜的笑道:“哪里是为难啊,这可是我娘子亲自酿制的桂花酒,家传秘方,旁人想喝也喝不到啊,这小兄弟不喝上一两口,岂不是可惜了!”
飘渺道人端起酒杯,敬道:“贫道不是在陪你喝吗?她不胜酒力,怕是喝一口就不行了!”
慕容千慕蹙眉道:“你在我心中是完美不可替代的,亦如我对你的情,矢志不渝,此物是我们定情之物,我自然是希望它完美无缺,没有任何瑕疵。”
沈溪摸了摸胸前的细软,犹豫了片刻,还是将之取下来交给了他。
慕容千慕接过,竟当着沈溪的面擦出一块手帕轻轻的擦拭着,仿佛上面有什么脏东西一般,他擦得很仔细,一边擦着,一边漫不经心的问道:“我听说小十一最近很不安分?”
沈溪从他的手上移开了目光,一说起小十一,她的脸上就浮上了一朵愁云,勉强的笑道:“是啊,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最近老是吠个不停,请来兽医看过,也没有看出什么毛病,看起来像极了中邪。”
“哦?是吗?”慕容千慕轻轻勾了勾嘴角,略有深意道:“小十一并非一般的狗,它是狼跟狗的结合,血统不一般,它认生,不喜欢陌生人接触,可它却是十分喜欢你的,怎得见了你也吠个不停?”
沈溪目光闪烁了一下,忽然觉得喉咙有些干涩,不自觉的端起了面上的茶轻尝了一口,等喉咙微润了后,才缓缓道:“这我也不清楚。我娘说,它是不是见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晚些我差人将它接过来瞧瞧。”
能够将它接走,沈溪自然十分高兴,当即便展颜一笑:“也好,省的整天从早叫到晚的,吵得府上都不得安宁呃……”忽然觉得自己的语气不对,忙解释道:“我的意思是说,它每天这么叫,我担心会对它有影响。”
傍晚的时候,慕容千慕果然差人将小十一接走了,沈溪心里总算松了一口气,这半个多月,耳边回荡着都是它的叫声,日日夜夜的烦不胜烦。
听到小十一被送走的消息,沈苁蓉风风火火的闯到了晴风香苑,人未到声先至:“沈溪,你把小十一送人了?”
门被狠狠的推开了,发出不小的声音,正在小憩的沈溪被惊了一大跳,看着站定在自己面前,怒火中烧的妹妹,她不禁也上了火气:“你又这般冒冒失失,半点礼数都没有,平日里先生教给你的东西,都喂到狗肚子里面去了是不?”
“沈溪,你怎么这样说话呢?”沈苁蓉的眼睛瞪得堪比铜铃,本来对沈溪累积起来的好感,这几天下来,全部都没有了,气呼呼道:“你回答我,小十一你送给谁了?”
小十一这么可爱,沈溪不要,她要啊!
好不容易将小十一送走,能落得一个清闲,结果又来了一个沈苁蓉,沈溪的脸色有些不悦,正眼都没有给她一眼,直接对着诺言吩咐道:“诺言,将二小姐请出去!我要休息!”
沈苁蓉一下子就炸毛了:“沈溪你不要太过分了!你真以为我打不过你吗?”
“我过分?明明是你跑到我的房间大呼小叫,就算你将娘叫过来,你也不占理!”脸色一沉,下了逐客令:“出去,别烦我!”
诺言面无表情的上前:“二小姐。”
“行了,不用你说,我自己走,你这破地方,以后请我来我都不来!”沈苁蓉一挥袖气呼呼的走了,不走,还赖着干嘛?等着被轰?
她沈苁蓉也是有气焰的,沈溪不告诉自己小十一的下落,她自己不会去找吗?
同时心里头也是委屈极了,跑远了,眼泪都在眼眶里面转了一圈,硬生生的憋着没让它流下来,回头瞪着一直跟着她身后的尾巴,凶巴巴的语气中,带着她自己都未察觉的依赖:“喂,墨子非,你有办法查出小十一的下落吗?”
墨子非简言意骇:“有。”
沈苁蓉破涕为笑,正要让他把小十一给自己找回来,他却冷冷的说道:“二小姐,它是大小姐的心上人送的,并不属于你。”
沈苁蓉瘪瘪嘴,“我又没有说要将它占为已有,可是毕竟它在我们家待了这么长的时间,总是有感情的对不对,哪能说送走就送走,沈溪她……她太狠心了!”
抱怨了一会,沈苁蓉忽然说道:“墨子非,你有没有觉得,自从重新回到家中后,沈溪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说不上哪里不对劲,反正她看着没来由的讨厌!
墨子非谨记自己是一个下人,对于这种话题,他选择沉默以对。
而这点,正是沈苁蓉最讨厌的地方,上前狠狠踢了他一脚,“你哑巴了吗?我问你话呢!”
墨子非依旧沉默。
“你……,墨子非,比起沈溪我最讨厌你了!”沈苁蓉气呼呼的跑远了,她真是有病才跟他抱怨这种东西!
“二小姐……”一听她说讨厌自己,墨子非的眼中就闪过一抹慌乱,忙朝着前面的人追着去了。
……
“诺言,你是不是觉得我刚才对蓉儿的做法有些过分了?”
诺言回答道:“二小姐的性子过于率真冲动,在自家还好,若是去了别人家,怕就失了礼数,小姐的做法并没有任何的不妥。”
“你不用说的这般委婉,刚才是我的心情不好,所以语气重了一些,现在倒是有些后悔说出那番话了。”沈溪懊恼着,想着刚才她跑出去的模样,应当气的不轻:“明日一早帮我备一份礼物,送去蓉儿那,给她赔礼道歉。”
“是,小姐。”
过了一会沈溪又问道:“誓言还是没有消息吗?”
诺言目光瞬间暗淡了下来,眉宇见也染上了抚不平的担忧:“是。”
沈溪安慰道:“我已经拜托慕容世子,让他帮忙去找,相信过不了多久,一定会有她的消息的,你也不用太担心了。”
“多谢小姐。”这都半个月过去了,还没有妹妹的消息,只怕情况有些不妙。
诺言不敢往下去想,也不想往下想,她是自己唯一的亲人了,一定不能有事啊!
与此同时,小十一已经送到了慕容千慕的身边,见到昔日的主人,小十一的情绪十分激动,一个劲的摇着尾巴,绕着他跳来蹦去,十分欢愉。
它也见到了好久不见的小七,两只白色的小狼狗互相“撕咬”着对方,以表亲热。
直到慕容千慕打了一个响指,它们才松开对方,乖巧温顺的蹲在他的面前,摇尾乞怜,萌态十足。
慕容千慕蹲在它们的面前,揉了揉小十一的脑袋,笑道:“你是狼,要有狼的血性,什么时候学会摇尾巴了?”随后又掂量了下它的身子,随即嫌弃道:“真肥,看来将你接过来是正确的!”
“嗷呜~!”小十一委屈极了,这能怪它吗?在德王府,那些漂亮的小姐姐总喜欢拿着吃的诱惑它,嘤嘤嘤,长成这样真不是它的错!
看了一眼身旁的哥哥小七,半年多未见,它长得强壮威猛,两眼睛发出幽幽凶光,射散出一股凶傲的虎狼之威。
而它……,根本就没有半点狼的影子,简直一言难尽!
不甘心的扬起前爪朝着小七猛地推了一把,本想将它推倒,结果它没倒,自己却倒了。
真是丢尽狼脸!
小七倒是十分风度的将它叼了起来,自己的妹妹必须宠着不是?其实胖胖的也挺好。
“小十一,你在她的身边待了这么久了,可否清楚的记得她的味道?”
小十一跟小七是十分有灵性的狼狗,加上慕容千慕又训练过它们,自然也能够听得懂他在说什么。
小十一低低的“嗷呜”了一声,味道它记得,可是消散太久了,它需要时间。
慕容千慕轻轻抚摸着它的脑袋,眼神却是落在让人无法捕捉的地方:“小十一,我找不到她了,只能要你帮忙了。”
且说,自从皇位重新回到了邵勋帝的手中后,邵勋帝第一件事,就是去找飘渺道人算账,没想到,他却消失了。
然而在那的五天之后,他就出现在了龙川一个颇为偏僻的小茶楼之中。
方圆百里只有这么一个小小的茶楼,规模还算比较大,里面提供食宿,让来往的过路人十分方便。
飘渺道人已经在这住了十天,他跟这家店的掌柜是朋友,任他住多久都没有关系,在他的身边还带着一个小道童,不过却是一个哑巴。
每日飘渺道人就坐在二楼上点一壶茶,喝上一整天,眼神一直在看来来往往的可人,那样子似乎在等一个人。
这里的掌柜是一个十分有亲和力的人,午膳的时候,他也会坐下来跟飘渺道人一同吃,今天心情好,两个人小酌了一两杯。
“小哑巴,你会不会喝酒?”
“哎,张兄,你莫要为难我这小徒儿啊!”
张掌柜的笑道:“哪里是为难啊,这可是我娘子亲自酿制的桂花酒,家传秘方,旁人想喝也喝不到啊,这小兄弟不喝上一两口,岂不是可惜了!”
飘渺道人端起酒杯,敬道:“贫道不是在陪你喝吗?她不胜酒力,怕是喝一口就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