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来福,干粮已尽
“师兄,那人分明就是在卖可怜!”
芷薇撅着嘴,紧跟着颜回,无情的揭着姬长风的面目。
颜回很是亲昵的在她脑袋上敲了一下:“且不论可怜与否,此不过一顺手的事,我也不会有何损失。”
他微微转头,悄然看了一眼骑着来福的姬长风,又回过头来低声道:“况且他为了为自己正名,以微末修为便敢闯山,这样的人若能不死,那将来必定是个人物,我也算是为儒家结下一丝善缘吧。”
“切!”
芷薇只当师兄是在为他的心软作强作解释,这种破落宗门的外院弟子,怎会有大成就,又不是在小说里边。
姬长风的听力何其灵敏,虽然未能听到颜回的话,但芷薇的不屑却是听了个一清二楚。
再从那‘切’字上,他便推断出颜回定是在为他说话。
‘这位儒家弟子,可真是个老实憨厚的人呢!’
姬长风心头不禁生出些欺骗了老实人的愧疚,便拍拍狗头:“来福啊来福,你为何要骗人啊!”
“汪!”
经过一夜的折腾,天终于是亮了。
一行人也来到了绝壁脚下。
“哇。”
姬长风情不自禁一声感叹。
绝壁高百丈,直入了云间,而其左右更似没有尽头,一眼望不完。
“没见识,真是个......”
芷薇刚想嘲讽,却又想起来师兄最为看重的‘礼’,于是便撇撇嘴,把话咽了下去。
“小友,我可带你上去,但你可想好如何能下来?”
颜回歉然道:“我与师妹还有要事在身,需得入十万大山,是故无法再带你下这绝壁。”
“这......”
姬长风看着这高耸入云的绝壁,有些犯难了。
他的行囊里虽装得有手镐、绳索一类的攀岩器具,但他却未能想到百丈竟是这样的高度,那事先准备的绳索可不够长。
这也不能怪他准备不全。
姬长风这辈子见过最高的东西,就是那头被颜回放生的三丈猴妖。
对于这书中所说的百丈绝壁,他是真没什么概念。
“汪!”(我有办法。)
来福叫了数声。
一人一狗呆得久了,倒有些心灵相通的意思,姬长风闻此犬吠,便大概明白了它的意思。
“道兄,雏鹰若不经残酷的折翼,怎么翱翔长空。”
姬长风彻底丢掉了脸皮,大谈起了豪言:
“之所以要请道兄助我上绝壁之顶,只不过是因为时间有些急迫。如今有了你的相助,我的时间也会充裕不少,既如此,我怎可一再寻求他人助力。”
颜回默然颔首,目中满是欣赏。
许久未见到有如此毅力的修士了呢。
“漠上有青木,绿意掩黄土。”
颜回念着诗,其脚下土壤忽然一颤,随后几块泥土裂开,有一根枝条从中冒了出来。
枝条上挂着许多碧绿的嫩芽,饱含无尽的生机。
“一芽是一春,携春撼天去。”
随着颜回念完后一句,枝条迅速往上生长,嫩芽展开,竟然又是生成新的树枝。
如此反复,树枝纵横交错,构成了一个足以站人的树冠平台。
“小友,上来吧!”
颜
回说罢,率先走了上去,然后又笑道:“见笑了,此乃我的拙作《漠上树》。”
儒家与小说家的特有法术竟有异曲同工之妙。
一者凭着胸中的浩然正气,出口成章以镇宵小,或作诗词化千般法术、神通以诛妖邪。
而小说家则是通过书写小说唤来书灵。
两家都是以文字见长。
当姬长风与来福踏上树冠,这棵树迅速生长,树干膨胀,破土裂石,其径直达数丈。
眨眼间,此树便突破云层,接近了那绝壁之上。
“小友,我只能送到此处了,咱们就此别过吧!”
颜回拱拱手,将姬长风与来福送下了树冠,随后便在姬长风的道谢声中,乘着一片自巨树脱落的树叶,往十万大山更深处去了。
“这儒生可真是温润如玉的翩翩公子呢!”
忘水以指尖轻轻划过嘴唇,言语中有些别样的情绪。
“哼!”
金平梅甩开她挽臂的手,冷笑道:“正是这等满口仁义道德的家伙,口口声声说我情院所作的某些小说有辱斯文,大伤风雅,以至于那些世间愚民竟对情欲之文弃之如履。”
忘水又挽住了他的胳膊,呼之欲出的白玉胸脯使劲在他身上蹭,又娇笑了起来:“好、好、好,他们都是伪君子。”
......
渐升的太阳,将翻滚的云海驱散。
站在绝壁之上,俯视脚下如蝼蚁般的群山,姬长风只觉胸中充满了万丈豪情,使他想要吟诗一首。
可他挤眉弄眼了半天,肚子里也刮了个干净,却半点应景的句子都没有。
“罢了!”
姬长风摇头叹气。
毕竟写小说才是他所擅长的,那等作诗的舞文之事,还是儒家弟子才能信手拈来。
“来福,歇够了吗?”
他跃上狗背,拍拍趴着的来福狗头:“既然歇够了,那便起来出发了。”
“汪!”(我还没开始歇呢!)
来福没有动作,死狗一样的趴着,有气无力的叫着:“汪。”(饿)
“瞧我这记性,来,开饭了。”
姬长风一拍额头,解下背上的行囊,将其打开拿出来许多馒头。
“......汪!”(这是狗吃的吗。)
来福嗅了嗅,没有半点吃东西的欲望。
想当初纵横青山时,它身为一匹启灵的狼精,哪顿没有肉吃。
可自从跟了姬长风,除了偶尔有酒喝、有丹药吃、有宝药啃、有法宝磨牙之外,平日里极少吃到肉。
它活生生的从一个肉食动物变成了人畜无害的素食动物啊!
越想越憋屈,来福一时没能控制住情绪,竟然狗嘴抽动,当场抽噎起来。
“?”
姬长风一脸的莫名其妙。
这馒头虽冰凉,但却是后厨的大厨精心蒸制而成,味道还是不错的。
‘难不成,是这狗见我还没吃却把食物先让了给它,因此感动了?’
这样想着,姬长风赶紧拿起一个馒头往嘴里塞,边吃边含糊不清的说道:“快吃吧,吃完了好上路。”
“呜......”(眼看着我都不够吃,你这本可靠吸纳元气辟谷一两日的人居然还来抢食。)
来福大急,一口咬下去,顿时七八个馒头不见。
当它将
馒头吃光,终于觉得腹中的饥饿不再,于是便站起身子,迎着阳光抖擞毛发。
姬长风看着两头都似没有尽头的绝壁,沉吟片刻后,面色稍有凝重的用左右手猜了个拳,而后便信心满满的驱使来福向西侧的一头跑去。
要说来福也不愧是一头精怪,这奔跑速度极快,且很有耐力,非常持久。
从白天跑到了黑夜,它虽吐着舌头喘着腾腾大气,但在未发现炙热气息的情况下,仍在坚持奔跑。
‘我如此卖力的表现,等将来这小子称霸九州的时候,定要讨个国兽来当当。’
正当来福努力想象着以后的美好生活时,姬长风却令它停下来。
它嗅了嗅,并未察觉到半点炙热,心中便疑惑。
“先吃点东西歇一晚,这大晚上的乱跑,可别摔下去咯。”
姬长风那不大的行囊,倒像是个空间极大的储物法宝,来福瞪大了狗眼,看着他从里边又拿了一堆馒头出来。
“来,这是最后的干粮了,你赶紧吃吧。”
他把馒头都推到了狗嘴下,而后自己盘腿坐下,开始吸纳天地元气。
这,似乎还是姬长风半年以来第一次认认真真的吸纳元气。
“咕噜......”
随着元气将本就较为充沛的太阴肺经与阳明大肠经彻底填满,仍不停流入体内的元气便涌向足阳明胃经。
人体每一条经脉,除容纳元气的作用之外,还各有其效。
肺经助人龟息,大肠经可阻寻常毒物,而这胃经,能够迅速的将部分元气转为人体所需的血液等活命之物。
当此经首次被元气充满,便称得上是稳固,进而免了每日进食五谷杂食的麻烦。
可姬长风的每条经脉都十分的粗大,饶是他吸了一夜的元气,却连胃经的十之一二都没能填满。
“呼!”
他睁开眼,吐出一口浊气,并未灰心。
第一次稳脉总是如此。
只要元气将胃经彻底充满过一次,经脉一旦适应后,今后再吸纳元气时就会快得多了。
看着初阳,这又是新的一日。
算算时间,姬长风入山已有两日,期间仅吃了几个馒头,此时便有些饿了。
他打开行囊,从里边拿出来一个油纸包裹成团的东西。
来福被这轻微的动静吵醒,它抬头看了看,心中纳闷,不是说昨晚那就是最后的干粮了吗,那这又是什么?
它嗅了嗅。
可不知是油纸的质量太好,还是那东西本就无味,它灵敏的鼻子竟没有嗅到任何味道。
打开一层油纸,里边却还有一层。
当姬长风已经扯下了四五层纸,里边裹着的东西终于露出了点端倪。
是一只腿。
其上竟还散发着热气。
有八角、陈皮、花椒......种种香料。
这却是一只卤鸡。
来福昨日虽吃了不少馒头,但此刻仍觉腹中饥饿难耐。
姬长风拿出热气腾腾的卤鸡,叹道:“干粮都叫你吃光了,我也只得吃这肉了,哎!”
他说着话,便一口咬下半只鸡,嘴上囫囵道:“真是腻得慌。”
“汪!”(变了,变了,这孙子居然不声不响的就成了如今这副臭不要脸的模样。)
来福喉咙一阵蠕动,哈喇子流了一地。
(本章完)
芷薇撅着嘴,紧跟着颜回,无情的揭着姬长风的面目。
颜回很是亲昵的在她脑袋上敲了一下:“且不论可怜与否,此不过一顺手的事,我也不会有何损失。”
他微微转头,悄然看了一眼骑着来福的姬长风,又回过头来低声道:“况且他为了为自己正名,以微末修为便敢闯山,这样的人若能不死,那将来必定是个人物,我也算是为儒家结下一丝善缘吧。”
“切!”
芷薇只当师兄是在为他的心软作强作解释,这种破落宗门的外院弟子,怎会有大成就,又不是在小说里边。
姬长风的听力何其灵敏,虽然未能听到颜回的话,但芷薇的不屑却是听了个一清二楚。
再从那‘切’字上,他便推断出颜回定是在为他说话。
‘这位儒家弟子,可真是个老实憨厚的人呢!’
姬长风心头不禁生出些欺骗了老实人的愧疚,便拍拍狗头:“来福啊来福,你为何要骗人啊!”
“汪!”
经过一夜的折腾,天终于是亮了。
一行人也来到了绝壁脚下。
“哇。”
姬长风情不自禁一声感叹。
绝壁高百丈,直入了云间,而其左右更似没有尽头,一眼望不完。
“没见识,真是个......”
芷薇刚想嘲讽,却又想起来师兄最为看重的‘礼’,于是便撇撇嘴,把话咽了下去。
“小友,我可带你上去,但你可想好如何能下来?”
颜回歉然道:“我与师妹还有要事在身,需得入十万大山,是故无法再带你下这绝壁。”
“这......”
姬长风看着这高耸入云的绝壁,有些犯难了。
他的行囊里虽装得有手镐、绳索一类的攀岩器具,但他却未能想到百丈竟是这样的高度,那事先准备的绳索可不够长。
这也不能怪他准备不全。
姬长风这辈子见过最高的东西,就是那头被颜回放生的三丈猴妖。
对于这书中所说的百丈绝壁,他是真没什么概念。
“汪!”(我有办法。)
来福叫了数声。
一人一狗呆得久了,倒有些心灵相通的意思,姬长风闻此犬吠,便大概明白了它的意思。
“道兄,雏鹰若不经残酷的折翼,怎么翱翔长空。”
姬长风彻底丢掉了脸皮,大谈起了豪言:
“之所以要请道兄助我上绝壁之顶,只不过是因为时间有些急迫。如今有了你的相助,我的时间也会充裕不少,既如此,我怎可一再寻求他人助力。”
颜回默然颔首,目中满是欣赏。
许久未见到有如此毅力的修士了呢。
“漠上有青木,绿意掩黄土。”
颜回念着诗,其脚下土壤忽然一颤,随后几块泥土裂开,有一根枝条从中冒了出来。
枝条上挂着许多碧绿的嫩芽,饱含无尽的生机。
“一芽是一春,携春撼天去。”
随着颜回念完后一句,枝条迅速往上生长,嫩芽展开,竟然又是生成新的树枝。
如此反复,树枝纵横交错,构成了一个足以站人的树冠平台。
“小友,上来吧!”
颜
回说罢,率先走了上去,然后又笑道:“见笑了,此乃我的拙作《漠上树》。”
儒家与小说家的特有法术竟有异曲同工之妙。
一者凭着胸中的浩然正气,出口成章以镇宵小,或作诗词化千般法术、神通以诛妖邪。
而小说家则是通过书写小说唤来书灵。
两家都是以文字见长。
当姬长风与来福踏上树冠,这棵树迅速生长,树干膨胀,破土裂石,其径直达数丈。
眨眼间,此树便突破云层,接近了那绝壁之上。
“小友,我只能送到此处了,咱们就此别过吧!”
颜回拱拱手,将姬长风与来福送下了树冠,随后便在姬长风的道谢声中,乘着一片自巨树脱落的树叶,往十万大山更深处去了。
“这儒生可真是温润如玉的翩翩公子呢!”
忘水以指尖轻轻划过嘴唇,言语中有些别样的情绪。
“哼!”
金平梅甩开她挽臂的手,冷笑道:“正是这等满口仁义道德的家伙,口口声声说我情院所作的某些小说有辱斯文,大伤风雅,以至于那些世间愚民竟对情欲之文弃之如履。”
忘水又挽住了他的胳膊,呼之欲出的白玉胸脯使劲在他身上蹭,又娇笑了起来:“好、好、好,他们都是伪君子。”
......
渐升的太阳,将翻滚的云海驱散。
站在绝壁之上,俯视脚下如蝼蚁般的群山,姬长风只觉胸中充满了万丈豪情,使他想要吟诗一首。
可他挤眉弄眼了半天,肚子里也刮了个干净,却半点应景的句子都没有。
“罢了!”
姬长风摇头叹气。
毕竟写小说才是他所擅长的,那等作诗的舞文之事,还是儒家弟子才能信手拈来。
“来福,歇够了吗?”
他跃上狗背,拍拍趴着的来福狗头:“既然歇够了,那便起来出发了。”
“汪!”(我还没开始歇呢!)
来福没有动作,死狗一样的趴着,有气无力的叫着:“汪。”(饿)
“瞧我这记性,来,开饭了。”
姬长风一拍额头,解下背上的行囊,将其打开拿出来许多馒头。
“......汪!”(这是狗吃的吗。)
来福嗅了嗅,没有半点吃东西的欲望。
想当初纵横青山时,它身为一匹启灵的狼精,哪顿没有肉吃。
可自从跟了姬长风,除了偶尔有酒喝、有丹药吃、有宝药啃、有法宝磨牙之外,平日里极少吃到肉。
它活生生的从一个肉食动物变成了人畜无害的素食动物啊!
越想越憋屈,来福一时没能控制住情绪,竟然狗嘴抽动,当场抽噎起来。
“?”
姬长风一脸的莫名其妙。
这馒头虽冰凉,但却是后厨的大厨精心蒸制而成,味道还是不错的。
‘难不成,是这狗见我还没吃却把食物先让了给它,因此感动了?’
这样想着,姬长风赶紧拿起一个馒头往嘴里塞,边吃边含糊不清的说道:“快吃吧,吃完了好上路。”
“呜......”(眼看着我都不够吃,你这本可靠吸纳元气辟谷一两日的人居然还来抢食。)
来福大急,一口咬下去,顿时七八个馒头不见。
当它将
馒头吃光,终于觉得腹中的饥饿不再,于是便站起身子,迎着阳光抖擞毛发。
姬长风看着两头都似没有尽头的绝壁,沉吟片刻后,面色稍有凝重的用左右手猜了个拳,而后便信心满满的驱使来福向西侧的一头跑去。
要说来福也不愧是一头精怪,这奔跑速度极快,且很有耐力,非常持久。
从白天跑到了黑夜,它虽吐着舌头喘着腾腾大气,但在未发现炙热气息的情况下,仍在坚持奔跑。
‘我如此卖力的表现,等将来这小子称霸九州的时候,定要讨个国兽来当当。’
正当来福努力想象着以后的美好生活时,姬长风却令它停下来。
它嗅了嗅,并未察觉到半点炙热,心中便疑惑。
“先吃点东西歇一晚,这大晚上的乱跑,可别摔下去咯。”
姬长风那不大的行囊,倒像是个空间极大的储物法宝,来福瞪大了狗眼,看着他从里边又拿了一堆馒头出来。
“来,这是最后的干粮了,你赶紧吃吧。”
他把馒头都推到了狗嘴下,而后自己盘腿坐下,开始吸纳天地元气。
这,似乎还是姬长风半年以来第一次认认真真的吸纳元气。
“咕噜......”
随着元气将本就较为充沛的太阴肺经与阳明大肠经彻底填满,仍不停流入体内的元气便涌向足阳明胃经。
人体每一条经脉,除容纳元气的作用之外,还各有其效。
肺经助人龟息,大肠经可阻寻常毒物,而这胃经,能够迅速的将部分元气转为人体所需的血液等活命之物。
当此经首次被元气充满,便称得上是稳固,进而免了每日进食五谷杂食的麻烦。
可姬长风的每条经脉都十分的粗大,饶是他吸了一夜的元气,却连胃经的十之一二都没能填满。
“呼!”
他睁开眼,吐出一口浊气,并未灰心。
第一次稳脉总是如此。
只要元气将胃经彻底充满过一次,经脉一旦适应后,今后再吸纳元气时就会快得多了。
看着初阳,这又是新的一日。
算算时间,姬长风入山已有两日,期间仅吃了几个馒头,此时便有些饿了。
他打开行囊,从里边拿出来一个油纸包裹成团的东西。
来福被这轻微的动静吵醒,它抬头看了看,心中纳闷,不是说昨晚那就是最后的干粮了吗,那这又是什么?
它嗅了嗅。
可不知是油纸的质量太好,还是那东西本就无味,它灵敏的鼻子竟没有嗅到任何味道。
打开一层油纸,里边却还有一层。
当姬长风已经扯下了四五层纸,里边裹着的东西终于露出了点端倪。
是一只腿。
其上竟还散发着热气。
有八角、陈皮、花椒......种种香料。
这却是一只卤鸡。
来福昨日虽吃了不少馒头,但此刻仍觉腹中饥饿难耐。
姬长风拿出热气腾腾的卤鸡,叹道:“干粮都叫你吃光了,我也只得吃这肉了,哎!”
他说着话,便一口咬下半只鸡,嘴上囫囵道:“真是腻得慌。”
“汪!”(变了,变了,这孙子居然不声不响的就成了如今这副臭不要脸的模样。)
来福喉咙一阵蠕动,哈喇子流了一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