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子行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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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宝山

    雪凤是一户农家的孩子,修行有天赋的孩子生在农家是很可怜的,因为你不管有多高的天赋,因为资源和经验的限制,修为提升极为缓慢,甚至不如同期比自己天赋低的大宗子弟。雪凤发现自己修为天赋是在六岁的时候,她所居住来了一个落魄的乞丐,来她的村子讨饭。那个乞丐说自己是一个符师,因为得罪了大宗子弟,让人斩了双手,才落魄成这样的。可这话没凭没据,没人信他,就连他向别人展示自己无手的双臂时,别人也是一副不耐烦的样子,你是又如何呢,你现在不过是个落魄的乞丐。雪凤偶然路过他的时候,眼尖的乞丐符师先是叨叨了一顿丰颌重颐、山鼻慧目之类的,之后就跑到她跟前来,跟她说要不要学画符。

    但当时那个没有手的乞丐没人相信,就连雪凤的父母都告诫雪凤离远点,所以乞丐过来时雪凤吓坏了,赶紧跑开。再后来,有一户地主,把断了手的乞丐带走了。后来传言地主对乞丐恭敬有加,乞丐用自己的脚画符,给地主带来不少好处,并传授了地主儿子不少修行的经验。这下村子里的人都相信了乞丐说的话,并开始埋怨自己当初为什么看走了眼。

    后来的一天,地主用免租的条件,把雪凤带走,并给她起了个雪凤的名字。其实是断手的符师想把她带来的,毕竟在这种村庄,有点天赋的孩子并不多,符师不忍明珠暗投。雪凤是个女孩子,在劳动力上比不上男孩,再加上家里已经有可以劳动的男丁,雪凤的父母就把她送给了地主家。地主也是把雪凤当成了童养媳,好吃好喝的给着,就等她16岁成年的时候办个婚礼,让儿子把他娶回家。雪风也没有意见,毕竟对于之前的家境而言,地主家已经是不错的归宿了,就这样雪凤在地主家待到了十五岁,等到明年就可以嫁入地主家。

    这一天地主家来了一个青衣人,说是找那个无手的符师,无手的符师此时正好出去,青衣人就把自己手里的一块佩玉交给地主,说是代他转交给无手的符师。佩玉正面刻着两仪八卦和一只龟,背面刻着诸葛和一条蛇,一番寒暄后,青衣人就离开了。

    无手的符师看到佩玉之后,面色铁青,浑身颤抖,似乎陷入到一种巨大的恐惧当中,当晚符师就失踪了,紧接着不到两个月,地主家也落败了。雪凤无可奈何,回到了她的村子里。

    她一去地主家就是九年,此时她的父母对她的感情已经淡漠,他们只是觉得来了一张吃饭的嘴,几乎是前后脚,她的父母就找媒人给她张罗婚事,而且很快找到的婆家,村头的傻子,因为傻子他爹愿意用几亩良田做聘礼。家里的哥哥听说后,也加入了劝说雪峰的行列。雪凤在地主家是学习了一些诗书礼仪的,她对于这个村庄里的愚昧和目光短浅感到厌恶,但她明白自己一个人是改变不了什么的,于是他离开了村子,来到了血污镇。

    雪凤经过几年的寄人篱下,看人脸色的生活,心智要比同龄人要成熟一些,她知道自己来到血污镇无依无靠,很难生存下去,于是他找到了猛虎团的的王力。雪凤还是阅历少,看走了眼,王力实际上就是徒有其表,后来雪凤也发现了,不过她也最终也是抱上了猛虎团这棵大树。

    后来李诺归他们来了,敏锐的雪凤立刻意识到这三个人的价值,年少有为,不出意外将来一定是个能人。所以她选择跟着他们,方便时让王海心帮忙看着,从河水里出来时假装虚弱,就算司马平和李诺归没有说自己也会请求王海心背着自己。

    此时雪凤跟着他们一起走,随时找机会亲近王海心。

    众人往山里走,一路果然很平静,没有遇到什么强大的异兽,等级最高的就是之前的碧青蛇,还有那只镇太岁。意外的是,即便领地内的领主走了,领地里的异兽也没有发生过激的争夺。

    “强大的异兽占领的资源足够他们分的,而且当领主回来的时候,还是乖乖地物归原主,现在争抢毫无意义。”王海心对这一现象做出了解释。”

    “原来如此啊,那咱们到哪去呢?”李诺归问道。

    当王海心想到这个问题是,就意识到麻烦了,若是进去的太深,当异兽回来的时候,它们就会被围在里面,若是进去的太浅,会被回来的异兽发现,略加思索之后,王海心问道:“雪凤姑娘,你可知你听说的那个人进去的多深?”

    雪凤摇了摇头,说道:“我只是听说那个人见到了山,具体进去多深我也不知道。哦对了。我听说那个人进去了十年才出来的。”

    “十年,我可不想在这深山里待十年,到时候我连说话都够呛了。”李诺归笑道。

    “这兽潮多长时间呢?”司马平问道。

    “具体的不知道,兽潮有几十年没来了,我听老人讲,他们每次躲兽潮都要躲好几个月。”雪凤说道

    “也就是说一个月保底,那咱门先去大脉山看看吧,兴许能在他们不在的时候找到什么好东西。”司马平说到。

    这个建议得到了大家的认可,一行人又紧接着朝大麦山走去。一连走了好几天,终于到了大脉山的山脚。

    “这山,好高啊!”李诺归感叹道。

    “还行吧,主要是大脉山从平地拔起,我们又站在他的山脚,自然觉得高。”王海心说到,他仔细的看着山,心想不愧是湖中之山:白鹤来往,常息松柏。猿猴攀树,鸣传山间。红日照林,退散千般山雾,清泉挂山,滋补万兽千株。那有一山传虎啸,群山震颤,这有一水出龙吟,万物恭仰。此间若有隐士,则不羡那蓬莱,不喜那仙宫,竹屋一座,自得逍遥。王海洗喜形于色,说道:“这山真是好山,里面的宝物必然不少,我们赶紧进去,机不可失啊。”

    “是啊,过了这村没这店啦!”李诺归拍拍双手,开始爬山。

    四个人走上山,希望找到有用的东西,不光是修行用得到的仙草和仙果,像是其他的干柴,清水,也是它们急需的。四人在山上漫无目的的寻找,虽然是漫无目的,但依然是收获颇丰,虽说不是什么地精、太岁之类绝世精品,但也是找到不少痴心果、紫蓝叶之类的好东西,四人找着找着,来到一条河边。

    “这条河是从山上流下来的。”司马平一指远处的瀑布,说道。

    “嗯,确实,咱们去那边看看,或许那边的好东西更多一点。”王海心说到。

    四人简单的喝了一些泉水,沿着河流继续往上走,看样子远处的瀑布似乎并不远,三个人走了没多久,就到了瀑布的跟前。

    瀑布下水的轰鸣声非常大,瀑布落下之处积了一片湖水,水中锦鲤怡然自得。李诺归的耳朵比别人好使一些,坏处就是声音对他的破坏也是高于常人。此时瀑布的轰鸣声让李诺归的耳朵感到有些不适,需要一些时间适应。

    司马平脱下鞋子,走进湖水中,抽出佩刀,刷刷两下在湖中抓起两条锦鲤,扔到岸上,继而说道:“今天就吃这个,诺归去取点柴。”司马平干净利落,说完之后又往湖水里走了两步,准备再抓两条。

    李诺归答应了一声,去林里捡柴,王海心也准备帐篷和火坑。之前在王海心在杂货铺里买的那堆没用的东西,现在全派上了用场,火石自是不必多说,起烟丸也在之前逃跑的时候起了不少作用,至于防晒粉,全给雪凤姑娘了,像其他的捕熊夹,帐篷之累,也是起到不少作用。

    三个人忙活,雪凤不知道干什么,就帮着王海心搭帐篷,等到饭饱之后,众人便坐在湖边,悠闲地晒太阳。

    李诺归抓起一块石头,随手在湖上打了一个漂亮的水漂,道:“咱们什么时候走啊,漂亮!五个!”

    王海心也是捡起一块石头,往湖水里一甩,说道:“别着急,我算着日子呢,到时候我会提醒大家的。好!六个!”说完王海心得意的看了一眼李诺归。

    司马平捡起一块扁平的石子,说道:“咱们几个因祸得福,来到这血污森林的深处,不好好的捞一把,怎么对得起这份福缘呢!”说完他也是一甩,石子在水面上跳了十下。

    李诺归不服,又捡起几块石子,但水漂都没有超过八下,王海心没有这争强好胜的心,他只是扔了两下就散了。等太阳落山时,众人都会帐篷里休息了,李诺归还在扔。

    “你捡一块扁平的石头,好扔!”司马平在进帐篷前说道。

    李诺归立刻捡了一块扁平的石头,随手一扔,果然石头在水面挑了十下,李诺归一笑,又捡起一块石头扔到瀑布上,但石头碰到山壁后似乎没有弹回来,但当时天色太晚,李诺归也没有太多在意,而是洗了洗手,回帐篷修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