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狗血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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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天空好久没有这么蓝的像生病一样。洗清一切的纯粹。

    我不知道单雨桐在写这封信的时候,是怀着怎样的心情。怀着怎样无法言喻的痛楚

    在那些悲伤的时光里,在我艰苦卓绝的思念另一个人时,他同样也在艰苦卓绝的思念一个近在眼前的人,我深刻体会那种无所回报的痛苦,我的每一份痛,每一份执着,他也同样身同感受。甚至更痛。

    我想起单雨桐提过金丝蜜枣的制作过程。极其苛刻。

    为了糖分更好渗透。通常在枣面上划上108刀。

    108刀,每一刀都要求精准无比。伤口太浅,糖分不宜渗漏;伤口太深,不易压扁成型。刀刀入味。整齐均匀,不交叉不重叠的刻在青枣身上。每一颗青枣都伤痕累累。经历刻骨的痛楚,才成就一颗蜜枣。才成就一颗伤痕累累的心。

    我拈了一块蜜枣放进嘴里,从砍了108刀的蜜枣里竟尝出丝丝苦涩。

    因为我喜欢你,所以你就有权利把我伤的体无完肤!因为是你,所以你就有这个资格!

    哪怕是在心头刻上108刀,我也愿意!

    单雨桐,你混蛋!

    我曾不知道什么是咫尺天涯,

    曾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可以用那样深邃的眼神望着陆至,

    曾无数次猜测自己给陆至打电话时的心情,

    却无数次错过身后某人所谓的——我会一直都在。

    所谓的我会一直都在,纯粹放屁!

    因为某些人已经不在了。

    距离,足以使棱角分明的顽石在流水的冲刷下变得圆润光滑。

    距离,足以使曾经的刻骨铭心在时间的磨洗下变得云淡风轻。

    某个晚上,我梦到少年向我伸出手——走吧,我带你回去。

    可是却怎么也看不清的对方的样子。

    只是印象中有很暖的温度在掌心流过。

    如果说有什么是我从没想过的,便是单雨桐的离开。

    真真正正的离开,以一种最残忍的姿态。

    不是很相信,哪怕忘了自己也不会忘了你么。

    已经有点不记得,单雨桐是什么时候说过类似的话。

    停留在我脑海里的是很多细碎的片断,于是仰起头,慢慢拼凑残破不全的记忆。

    我后悔了。在很久很久以后的现在。

    人就是那样的动物。不到失去永远不知道要牢牢地把在乎地东西裹在掌心。

    但是,食言的是单雨桐。

    不是曾很肯定地说,要给我幸福么。

    还是说,选择以这样的方式告诉我,错过一时,错过一生。

    我一直在想,如果没有宁馨,也许我

    会和陆至在一起;如果没有我,也许宁馨会和单雨桐在一起;如果,没有单雨桐,也许宁馨会和陆至在一起

    我们兜兜转转,终于还是没能躲过悲伤地循环

    宁馨之于陆至,陆至之于我,我之于单雨桐,单雨桐之于宁馨

    就像一个永远循环的悲伤。

    永不停息。

    “叶小姐,我们很遗憾的通知你,已经是晚期了……我们也是通过给你化验才得知的…你可能不知道,胃癌的前期也是查不出任何异样的…”

    “医生。”我的声音比我想象的还要平静,“你只需告诉我,还有多少时间就好。”

    “……三个月。”

    “是吗……那真是很短呢……”我仔细的把化验单折叠起来,放进口袋,“麻烦您了。”

    “啊,没关系,没关系,要珍惜剩下的时光啊……”

    是啊,怎么能不珍惜呢?

    三个月吗……

    如果有一天,有人明确的告诉你,你的生命还剩下最后100天,你会有什么感觉呢?

    出乎意料,现在的我竟然觉得,格外轻松!

    之前那样自我压抑的人生,本来,我以为会过上一辈子。

    一辈子。

    从前并没有仔细想过一辈子到底是多少时间。

    因为没有人会去考虑这个问题。

    除非死亡来到眼前。

    现在,死亡真的要来了。

    匡匡的《莳有女子》里有这么一段话:

    我一生渴望被藏好。妥善安放。细心保存。免我惊。免我苦。

    免我四下流离。免我无枝可依。

    但那人。我知。我一直知。

    他永远不会来。

    展君浩坐在梵音公园的长椅上,风鼓起他浅米色的风衣,一只黑色手提箱被随意扔在脚边。

    他手里拿着半块葡萄干面包掰下碎屑来喂鸽子。

    肥嘟嘟的灰鸽子咕咕叫着,不断争抢着草地上的面包屑,更多麻雀也纷纷飞来,有的飞到长椅上,有的停在那只手提箱上,叽叽喳喳闹成一团。

    早上明明还十分晴朗,下午天就阴下来了。

    灰色的羽毛漫天飞舞,在阴霾的天空下纷纷扬扬。

    展君浩却仿佛觉得十分有趣

    整个草地都被埋头抢食的小鸟们占领了。

    不时有更多鸟类拍着翅膀从半空中飞下,很快便加入了热闹的抢食大军。

    展君浩望了望远处的机场,站起来,伸伸懒腰

    是时候该走了呢。

    他拉起手提箱,向机场走去。

    叶笙,再见。

    走过两个游客

    “哎,你知道吗?这公园可是bla

    de花重金买下的。据说是为了给他们死去的继承人当墓地。我看过他的照片,挺好看的小伙子。年纪轻轻的就没了。真是可惜啊。”

    另一位咂咂嘴,“有后幕说,那次车祸是blade的死对头dg干的,这不,dg也被灭了。唉,谁知道呢,黑道上的从来都是黑吃黑的。”

    这边这个急忙去去捂住他的嘴,小心的看看四周,“小心点你,祸从口出。不知道的不要乱说。”

    两个人急急离开了。

    不远处,突兀的一座静悄悄的坟头

    墓碑前,晶莹剔透的水晶玩偶孤独的摆在那里

    反射着洁白的光芒。

    有些事总会因为时间的纠砸而变得混乱不清。

    哪个早上起来喝了牛奶哪个早上起来喝了红茶;

    哪个午后撞到正在向学长告白的学妹哪个午后被尖锐的上课铃惊醒;

    或是哪个周末睡得一塌胡涂哪个周末收拾客厅的满地狼藉。

    当匆匆整理好自己出门的时候,却看到了在门口站着的某个女孩子。

    我和宁馨慢慢走在路上。已经入夏。空气里还是有丝丝凉意。

    宁馨不经意的开口“身体?好多了吧。”

    我漫不经心,只是慢慢走着,路边的树都已经抽出芽,嫩绿色真好。

    宁馨停了下来,望着我“叶笙,也许我做错了太多。可我不后悔。我爱单雨桐!我就是无条件的爱他!所以,我见不得他半点伤心。”

    顿了顿,宁馨叹了口气“那天的人是我派去的。可是我不知道雨桐居然也在。他就那样为了你不顾一切。终究是我作孽太多。”

    安居自嘲的扬起嘴角“叶笙,其实,我很想和你做朋友。”

    我安静的看着道路上细细的花纹,繁复的大理石花纹,一圈一圈的缠绕起来。

    宁馨看了一眼远方斜挂的太阳,高跟鞋踩在大理石上面,敲出清脆的响声“可我们注定不是朋友。”她的背影就像很久之前,罗柔的背影一样,坚定决绝。

    “对不起,叶笙。”宁馨的声音遥远的传来,像是隔了好多年。

    我站起来,揉了揉发麻的双腿。

    巨大的苍穹,飞机直直划过,冷冽的从耳边呼啸而过。

    拖着一条长长的线。

    事实上,

    我总是一厢情愿的幻想。

    在去找单雨桐的那天晚上,从来晴空万里的本市上空,宁馨乘坐的飞机因雷雨失事,乘客无一幸免。

    我不知道,在出事的那一瞬间,宁馨是否想起过我们以前的那些日子

    我甚至都没等到她应该对我说的那句对不起,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忽然想起校园初见的那个下午,她扬起明媚的笑容,张扬而又美好的向我伸出手,

    你好。我是宁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