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见月历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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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光环

    见月有那么一瞬间觉得自己闯了祸,但是又很快意识到,事情不是自己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他们又找过来了……”

    他们?

    又?

    过来了?

    这里面一定有一个不为人知的故事……

    经过几天的察言观色,见月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猜想,一定是件大事,因为温竹年和丁老大说这件事的时候太小心了,小心到一看就知道在说大事。

    可是,一连几天,都是相安无事,见月的兴趣也被磨光了。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且估计他们也不会告诉自己,所以见月继续看着书,是下山的时候从温竹年的屋子里面那出来的,见月喜欢金老爷子写的书,那里面的江湖让见月如痴如醉的沉迷着。

    其实见月也很想一萧一剑走江湖,可惜的是见月既不会吹箫也不会武剑,唯一能够拿得出手的就是做饭了,而且这种乡村家常小饭,吃了饿不死人也不能让人上瘾,只是安慰一下肚子而已。

    要是见月长得再貌美些,身材再苗条些,家里再有权有势些,再学些歌舞乐器之类的,说不定扔出去也能蹦跶几天,可是现在,见月觉得这都是命啊!身材外貌是改变不了了,唯一能够练就的歌舞乐器见都没有见过,见月暗暗发誓,孩子千万不能输在起跑线上,以后自己有了孩子,一定要练武学琴,九阴白骨爪九阳神功,钢琴小提琴古筝,一个都不能落下,就是要优秀。

    优秀,要从孩子抓起。

    但是,孩子都这么优秀,干嘛还要出去行走江湖!

    见月觉得有些事情总是有些想不通,索性就不去想了。

    相安无事之后,一切都没有什么变化,丁老大带着黑风寨里的人继续向前走着,随到之处又灭了两个小寨子,温竹年骑着马立在丁老大的身旁,两个人的身影被夕阳拖得很长,看着这样的画面,见月十分的想笑。

    丁老大看着就是很结实的身材,看着就能一拳打死一个人,但是温竹年文文弱弱的,看着就是一个斯文人,这两个人看着风马牛不相及,但却是过命的的交情。

    其实见月也不知道他们过得是啥命,但是两个人悄悄话都可以说半天,这个交情一切很好,见月也希望自己有这么一个同生共死的朋友,无话不谈无话不说,临了还能两肋插刀同生共死。

    当见月在自己的生命里过了一边之后,发现自己的生命里除了有一个忘不了的王小二,还是因为无比的讨厌,别的只要稍加诱惑,见月都可以双手奉上的。

    但是这个王小二绝对不可能是那种朋友,绝对。

    虽然见月觉得自己和王小二有着天时地利人和的前提,家就在隔壁,每天就会见面,年纪还差不多大,但是这个世界上除了有青梅竹马之外,还有别的关系,见月觉得自己是永世都不会和王小二,那个隔壁建的孩子成为朋友的。

    你说什么?欢喜冤家!

    欢喜是不存在的,冤家才是真的。

    想到此,见月更加羡慕温竹年和丁老大之间的关系。

    其实最开始建立黑风寨的那七个人都是生死之交,所以他们才会在狗蛋惨死之后倾巢出动,为狗蛋报仇,这样的情谊和金老爷子书里面写的一模一样,见月最喜欢金老爷子书中的爱恨情*兄弟大义感情了。

    如果有一天自己能够遇到一个可以以命相交的朋友,那么自己一定会为了那个人两肋插刀,别说是插刀了,就算是想要命,见月也可以大气的给她。

    虽然是这样想,但是如果真的到了那一刻,见月觉得自己会怎么做还是有待商榷的,情况紧急的时候根本没有思考的时间,要做什么不做什么都是一念之间,万一就是那一念之间,见月后悔了也不是没有可能。

    忽然意识到这一点的见月忽然叹了一口气,这就是人和人之间的命啊!自己怪不得是个小角色,没有那种勇于献身的勇气,怎么能担起大局。

    不过,有一点见月是可以确定的,如果有一天黑风寨身陷绝境,温竹年和丁老大一定同生同死,见月似乎已经看到了温竹年和丁老大勾肩搭背的从一片火海中大笑着走出来,全身上下布满了主角光环,什么刀啊剑啊的东西都会绕开这种光环。

    啊!伟大的主角光环,何时才能轮到自己的身上。

    见月心里感叹了一声,继续回想金老爷子书里面的故事情节,见月不管,在自己的心里,所有书里面的女主角都是自己,自己就是那个永远杀不死,男主男配全部都爱的女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