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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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五章物是人非事事休

    金禹坤依然每天都来看我,照顾我,给我送吃的喝的用的。可是我始终都低着头,很少会看他一眼。他不以为意,他守在我身边,絮絮叨叨地跟我讲很多事情。

    这一刻面对他的时候,我真的开始心如止水。

    尽管,他说的很多事情,都是我曾经非常非常想要达到的目的。

    他说,因为他执意和艾堇澜离婚,导致了艾家跟金家反目,艾堇澜的父亲找到了金裕海谋杀我妈的证据,把当时尸检的法医和警察都给揪出来了。

    金裕海的肝癌已经到了晚期,但他最后的时光,都会在铁窗里度过了。

    他说,盛海现在已经交到了他手里,没想到,这么轻易就得到了,可是他一点都开心不起来。

    我妈大仇得报,金裕海终于得到了他应有的报应,可是我也高兴不起来。现在好像已经没有什么事情能让我高兴了,盛亦宸不在了,一切都变得没有了意义。

    金禹坤给我的其实也很多,可是他给我的一切,都是在我已经不想要的时候。

    当你最渴望一样东西的时候,这样东西就是世界上最宝贵的。可你一直没有得到,当时光已经不再,曾经最想要的东西全都摆在面前的时候,才知道,已经没有了当初的价值。

    就像,二十岁的时候你才得到三岁时最想要的美丽糖果,三十岁时你才得到读幼儿园的时候最喜欢的洋娃娃,五十岁时你才得到少女时代仰慕的少年回眸一笑。

    我想要爱情的时候,他给我背叛。我想要婚姻的时候,他拿我当小三。我想要生命的时候,他给我爱情和感动。而现在,我想要的,只有盛亦宸。

    没有人给得了,所以其他的一切,都早已失去了当初的意义。

    我在医院里住了很长一段时间,不知道是不是以为心情开始变得波澜不惊,身体得到了较好的调养,我好像比其他病例都好得更快。在出院的那一天,我把书湄交到了金禹坤手里。

    “禹坤,我现在把她交给你照顾了,你好好待她。”

    我再看一眼我的孩子,虽然算不上生离死别,可是我知道,这么一来,以后见到她的机会就少了。

    不管我还能活多久,我寿命肯定长不了。与其让书湄这么小就经受生离死别,不如让她一开始就跟着爸爸生活,从来不知道自己有一个命苦的娘。

    要不然,如果等到她好几岁了,开始懂事了,再回到爸爸身边,恐怕一时都难以适应。

    我身体这么差,我照顾不了她了。

    金禹坤抱着书湄,站在医院门口,深深地看着我。

    “要不还是我把自己交给你吧,我所有的东西都交给你,麻

    烦你把我带回家。我保证,不给你添麻烦,我会给你做饭洗衣做家务带孩子,做什么都可以。”

    他忽然走到我面前来,一手抱着书湄,伸着另一只手,表示他像一件物品。

    我一时有些茫然。

    金禹坤急着表态:“我保证,你不喜欢的事情我绝不做,你不想看见我的时候我就待在自己房间,你已经不爱我了也没关系,我只是想照顾你。

    你刚做完手术,没有人照顾肯定是不行的。而且,我就在你身边,我带着书湄一起,这样你也能天天都看见书湄,不用担心她在我家过得好不好,不用忍受骨肉分离。

    我知道你现在在想什么,你觉得自己剩下的生命可能只有几年的时间了。如果真的只有几年时间了,你就舍得让书湄离开你吗!”

    我当然舍不得,这是从我身上掉下来的肉,我十月怀胎生下来的,我怎么舍得?

    他见我动容,继续说道:“我已经离婚了,金裕海入狱了,我也了无牵挂。或者说……嗯,我无处可去了,你收留我好不好?

    况且,我一个人,也不知道怎么照顾书湄,光是把她丢在家里给保姆带,显然也不合适,不如你有空的时候也能顺便看着些,这样不是两全?”

    我还是不做声。

    “你不愿意听我说些有的没的,我不说就是。你不愿意我亲近你,我跟你保持一尺以上的距离也行。

    你想怎么样都行,可是书湄还小,孩子最初的几年时间对于一生都是很重要的,你忍心让她活在残缺的家庭里,左右都照顾不周吗?”

    书湄是我的软肋,他拿书湄说事,我心里真的没什么办法反驳。

    金禹坤见我似乎有松口的意思,不由分说地把我拉进车里,然后打电话叫秘书给订两张回北陵的机票。

    北陵,折腾了一大圈,我又回来了。

    相对于南平,我是愿意待在北陵的。

    在南平有太多关于盛亦宸的记忆,哪怕仅仅只是走到一处街角,看到一棵树,我都会不由自主地想到,我和他曾经在街角的咖啡店里喝过一杯咖啡,在这样一棵树下走过。一想到,我就忍不住落泪。

    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在北陵,其实也已经是物是人非了。曾经裹着一张桌布逃到北陵的邵伊妮,华苑里被客人吐了口水依然会笑脸相迎的清姐,都像是从来没有存在过。

    我曾经是别人口中的谈资,被优质富二代包养,却跟着一个十七八岁小男孩私奔了。可日子久了,这些谈资也成了嚼剩的口香糖,没了一点味道,也就遗忘了。

    我在北陵倒是混出了一点名堂来。因为跟姚千

    眼的关系,在北陵的古玩界,我开始慢慢地有了些名声,很多人登门求我给掌眼。

    我因为体力有限,定下规矩,每个星期有两个上午见客人,需要提前预约。

    大概是物以稀为贵的缘故,约我见面的人络绎不绝,慢慢的,居然有人给我打出了一个“小千眼”的名号,俨然在业内已经混出了一点名堂。

    因为跟姚千眼的师徒关系,也有不少人登门拜访,希望通过我的引荐去见一见姚千眼。

    在这个时候,我的事业反倒是开始攀上高峰。

    金禹坤竟然真的遵守了自己的诺言,他重新找了一套房子安顿我,他跟我一起住,但是不住一个房间。他维持了一个绅士的风度,照顾我,却不刻意亲近。

    这样就好,因为他的任何一点亲近,都让我觉得难受,我的心是盛亦宸的,我没有办法再爱别的男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