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节 喝了这一杯,各自走天涯
第二十九节
喝了这一杯,各自走天涯
如果音乐能把她留下,我情愿让喉咙化成万千音符;如果眼泪能把她留住,我情愿泛滥成一条江河。可是所有的假设都变得一文不值,所有的愿望都烟消云散土崩瓦解——她走了!
而且,就在一个痴情者进城买了日记本想送给他的意中人时,就在一个充血的黄昏,他买了两颗又红又鲜的苹果想跟心爱者分享时,她悄悄留下我的《红楼梦》,不辞而别了。
“迷离的眼眶,为何流浪?心碎的海洋,受了伤……”平生没有一次为伤情而出声地哭过。我回到家里,无意间看到《红楼梦》静静地躺在桌子上,一张便条露在外面。抽出便条,只见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苏轼的名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那一刻,所有爱,所有委屈,所有大雨里潮湿的回忆,所有的亲吻和拥抱,所有刻骨铭心的灼热感受,都一泻千里地包围了我——对着便笺,对着便笺上熟悉的字体,眼泪,就像泉水一样,从我的眼眶里奔涌了出来!小妹杏花见我这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急忙解释下午荞荞来家也没说啥,就说是来还书的。“对了,她还说她家要搬离桃花村了,以后有时间再来泉湾看我们。”我的喉管发紧,鼻子发酸,根本没法控制自己。我疯狂地在寒室中踱来踱去,一边不由自主地自言自语……
不用再猜,她是去县城上班了。
前几天她曾经提起过,她爸准备给她找工作。
翻开那本将要送给荞荞的浅绿色日记本,看着扉页上我在图书馆就急急忙忙摘抄的蔡其矫的诗歌,我的眼泪,又像断了线的珠子,模糊了我的视线、打湿了我的衣襟。我去厨房找来一把菜刀,把那两颗红得像心一样的苹果割开来,一半留给自己,一半抛向天空。我原本是想叫两颗心合二为一的,如今,只好要将它们撕裂了,切得痛痛的,从此,把一切都忘个干净!
我不是温柔的黄昏
只给你带来瞬息的宁静
也不是清冷的月光
陪伴你在寂寞的旅程
我是一颗遥远的星
映射在你的眼睛
直到你遇见一个同路人
直到喜相逢在早晨
春天了。
晒在阳洼旮旯里,回想起件件往事,犹如剪不断、理还乱的梦。
蒙头睡了几日,醒来之后,天还在那里挂着,地还在那里贫脊着,人还在那里庸庸碌碌地忙着。想起荞荞,就像想起一件丢失的宝贝,无论我有多么喜欢、多么难以割舍,都无法将她再找回来。她原本是一个多情、质朴、而又爱俏的女孩子,而我又是那么腼腆,那么敦厚,那么痴情;即使我对她的感情谈不上是什么真正的爱,那么至少,我对她所表示的,是一个家境贫寒又有着清高臭架子的男人的温情。我们之间所拥有的很多快乐,虽不是惊心动魄或缠绵悱恻的,但是,最起码也是纯洁的、甜蜜的、令人怦然心动的,为什么,她就那么轻描淡写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算了吧。都走吧。其实也没啥。大不了你说我很傻,大不了我就是个路人甲。
跟生命相比,一切又都算得了什么?等明年春天,野菊花再度开放时,我眼前的一切就都变了模样。尽管荞荞给我留下了极强烈、极动人、极持久的感情,但是时间就像解药,它会让人学会淡忘——不管王老大的儿子海鹰在不远的将来,会给荞荞何等的幸福、何等的感受,我都会装聋作哑地跟自己说:白雪公主喜欢的是王子,而不是七个小矮人。小矮人永远也不会娶公主,因为他们想都不敢想——他们只希望公主得到幸福。公主在他们心底,只是可观赏而不可亵玩的风景。
从现在起,我得把我所有残存的多情处理掉。摆在我面前的,也许是索然无味的忧伤和余生,但是为了自己所爱的人的幸福,我只得千百次地告诫自己:人走了,只把梦留下。
看着天上的牛郎星和织女星,想象他们比我更残酷的爱情故事,我就像找到了平衡和参照物一样。是的,呐喊有什么用?哭泣有什么用?
但我还是会默默地站在高处远望,还是会在夕阳西下黄昏到来的时候徘徊。我管不住自己的心。哪怕我对自己说过多少狠话,那颗心仍然在寻找、仍然在等待。
到了控制不住自己的时候,我居然鬼使神差地骑着车子又去了桃花村。我原本只是想到近处远远地看一眼,却不知不觉地就蹬到了荞荞家的大门口!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古诗句响在耳际,眼前一片模糊。我似乎感到这个世界已不复存在,我似乎看到沙枣花在最最奔放的时刻被人为摧折。家园犹存,只是更换了主人。我明明知道荞荞已举家迁往县城了,但我还是忍不住问了那家主人:“他们究竟搬到了哪里?”
回来的路上,我又一次真真切切地哭了。
荞荞,如果我们天生是两辆背驰而行的马车,那么,我只有目送你美丽的倩影,听马颈上的铃铛一声一声远去,看洁白的鸽子从你的头顶飞过。但是,能答应我一个请求吗?能否让我继续尾随在你的左右,观察你的行踪,关心你的动态,就像关心一个一辈子无法忘掉的小妹妹一样?
梁大志上县,要去书店买学习资料,便邀我同去。
其实我到底是不甘心,还想亲自问问她:“究竟是为着什么?”
人海茫茫,进入城市,我便成了过客。小小县城,似乎都被人流、车辆、钢筋水泥见缝插针地挤满了,而我,则像个多余的物件,被吹过来,荡过去。
忽然,我好像看到一个熟悉的影子,她戴着眼镜,长发披肩,穿米黄色滑雪衫。梁大志也看见了,问我是不是欧阳小莲?
我心里一热,待仔细辨认时,那“影子”已驱车而过。梁大志便跟我打赌:要不是小莲,我就买十块钱的果丹皮!
我们便追上去,在一个“印刷门市部”才看清,那女孩个子要比欧阳小莲高,说话声音也大。我俩只好都转回身来,各自暗笑对方一番。但大志突然说:“大家都知道你跟小莲的事,xx还说,你们已经‘那个’了。”
“谁说的?真是无稽之谈!你觉得我有那样的勇气?”
他却轻描淡写地说:“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你还那样传统?真是老封建,腐朽分子!朋友之间,亲密一下算个啥呀!”
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我只是感到惊讶。才有多长时间没见?这个“四大金刚”中最不爱说话的小弟竟然有了这般超前的思想?
下午回家的路上,我跟他谈了“再度出门打工”的事。他说:“你先走吧,如果我今年再考不上,我也要跟你一起去打工。”
我自然没有见到她。因为我没有她家的地址。
细想想,她算我的什么人?
她只不过是一个跟你玩了几次扑克、说了几句俏皮话的邻村的女孩;然后有一天,她随爸爸举家迁往城镇,然后理所当然地工作,理所当然地结交新朋友,理所当然地享受新生活,与你又有何干系?
我还是一头扎进深山里,与老鸹为伴,跟山风为伍,彻彻底底地把自己变成一粒尘埃,让人踩成泥土。或者,就直接拿一玻璃珠儿,伏在地上,掘一小窝,约上六七岁的小孩子,跟他们玩“弹豆儿”的游戏,或者“砸小钱”也成!“跳房子”更能活动筋骨……管什么莫扎特七岁作曲、刘绍棠初中一年级就写长篇小说,田晓菲幼年就出诗集——人活一世、草活一秋,咋样不是个活呢?
我要喝酒!
我要让酒精麻醉自己,然后在迷醉中忘掉忧伤。曹操“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我也要“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我也要“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先干为敬!干!喝了这一杯,各自走天涯!
“阿基米德定律”都见鬼去吧!“english”、“埃及的金字塔”都滚一边去!众生得道能成佛,我还不能成魔、成仙、成妖了?谁也别想左右我,谁也不要管我呀!
黎明时刻,正是最黑暗的时候。
我嘴唇发干,腹内如海水滔天,耳朵也像钟鼓竞赛似的,头痛难忍!想想昨夜的情景,真是如同隔世。在一阵比一阵强烈的孤独和失意中,我在酒精的刺激下,像狼一样在屋子里吼叫……“心如碎、肠如断、肝肠似箭穿,”哀伤绝望的吼叫,从一个压抑的矛盾万分的心灵中挤压出来,连我自己都难以分辨。这还是那个想成为“高尔基第二”的人吗?
喝了这一杯,各自走天涯
如果音乐能把她留下,我情愿让喉咙化成万千音符;如果眼泪能把她留住,我情愿泛滥成一条江河。可是所有的假设都变得一文不值,所有的愿望都烟消云散土崩瓦解——她走了!
而且,就在一个痴情者进城买了日记本想送给他的意中人时,就在一个充血的黄昏,他买了两颗又红又鲜的苹果想跟心爱者分享时,她悄悄留下我的《红楼梦》,不辞而别了。
“迷离的眼眶,为何流浪?心碎的海洋,受了伤……”平生没有一次为伤情而出声地哭过。我回到家里,无意间看到《红楼梦》静静地躺在桌子上,一张便条露在外面。抽出便条,只见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苏轼的名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那一刻,所有爱,所有委屈,所有大雨里潮湿的回忆,所有的亲吻和拥抱,所有刻骨铭心的灼热感受,都一泻千里地包围了我——对着便笺,对着便笺上熟悉的字体,眼泪,就像泉水一样,从我的眼眶里奔涌了出来!小妹杏花见我这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急忙解释下午荞荞来家也没说啥,就说是来还书的。“对了,她还说她家要搬离桃花村了,以后有时间再来泉湾看我们。”我的喉管发紧,鼻子发酸,根本没法控制自己。我疯狂地在寒室中踱来踱去,一边不由自主地自言自语……
不用再猜,她是去县城上班了。
前几天她曾经提起过,她爸准备给她找工作。
翻开那本将要送给荞荞的浅绿色日记本,看着扉页上我在图书馆就急急忙忙摘抄的蔡其矫的诗歌,我的眼泪,又像断了线的珠子,模糊了我的视线、打湿了我的衣襟。我去厨房找来一把菜刀,把那两颗红得像心一样的苹果割开来,一半留给自己,一半抛向天空。我原本是想叫两颗心合二为一的,如今,只好要将它们撕裂了,切得痛痛的,从此,把一切都忘个干净!
我不是温柔的黄昏
只给你带来瞬息的宁静
也不是清冷的月光
陪伴你在寂寞的旅程
我是一颗遥远的星
映射在你的眼睛
直到你遇见一个同路人
直到喜相逢在早晨
春天了。
晒在阳洼旮旯里,回想起件件往事,犹如剪不断、理还乱的梦。
蒙头睡了几日,醒来之后,天还在那里挂着,地还在那里贫脊着,人还在那里庸庸碌碌地忙着。想起荞荞,就像想起一件丢失的宝贝,无论我有多么喜欢、多么难以割舍,都无法将她再找回来。她原本是一个多情、质朴、而又爱俏的女孩子,而我又是那么腼腆,那么敦厚,那么痴情;即使我对她的感情谈不上是什么真正的爱,那么至少,我对她所表示的,是一个家境贫寒又有着清高臭架子的男人的温情。我们之间所拥有的很多快乐,虽不是惊心动魄或缠绵悱恻的,但是,最起码也是纯洁的、甜蜜的、令人怦然心动的,为什么,她就那么轻描淡写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算了吧。都走吧。其实也没啥。大不了你说我很傻,大不了我就是个路人甲。
跟生命相比,一切又都算得了什么?等明年春天,野菊花再度开放时,我眼前的一切就都变了模样。尽管荞荞给我留下了极强烈、极动人、极持久的感情,但是时间就像解药,它会让人学会淡忘——不管王老大的儿子海鹰在不远的将来,会给荞荞何等的幸福、何等的感受,我都会装聋作哑地跟自己说:白雪公主喜欢的是王子,而不是七个小矮人。小矮人永远也不会娶公主,因为他们想都不敢想——他们只希望公主得到幸福。公主在他们心底,只是可观赏而不可亵玩的风景。
从现在起,我得把我所有残存的多情处理掉。摆在我面前的,也许是索然无味的忧伤和余生,但是为了自己所爱的人的幸福,我只得千百次地告诫自己:人走了,只把梦留下。
看着天上的牛郎星和织女星,想象他们比我更残酷的爱情故事,我就像找到了平衡和参照物一样。是的,呐喊有什么用?哭泣有什么用?
但我还是会默默地站在高处远望,还是会在夕阳西下黄昏到来的时候徘徊。我管不住自己的心。哪怕我对自己说过多少狠话,那颗心仍然在寻找、仍然在等待。
到了控制不住自己的时候,我居然鬼使神差地骑着车子又去了桃花村。我原本只是想到近处远远地看一眼,却不知不觉地就蹬到了荞荞家的大门口!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古诗句响在耳际,眼前一片模糊。我似乎感到这个世界已不复存在,我似乎看到沙枣花在最最奔放的时刻被人为摧折。家园犹存,只是更换了主人。我明明知道荞荞已举家迁往县城了,但我还是忍不住问了那家主人:“他们究竟搬到了哪里?”
回来的路上,我又一次真真切切地哭了。
荞荞,如果我们天生是两辆背驰而行的马车,那么,我只有目送你美丽的倩影,听马颈上的铃铛一声一声远去,看洁白的鸽子从你的头顶飞过。但是,能答应我一个请求吗?能否让我继续尾随在你的左右,观察你的行踪,关心你的动态,就像关心一个一辈子无法忘掉的小妹妹一样?
梁大志上县,要去书店买学习资料,便邀我同去。
其实我到底是不甘心,还想亲自问问她:“究竟是为着什么?”
人海茫茫,进入城市,我便成了过客。小小县城,似乎都被人流、车辆、钢筋水泥见缝插针地挤满了,而我,则像个多余的物件,被吹过来,荡过去。
忽然,我好像看到一个熟悉的影子,她戴着眼镜,长发披肩,穿米黄色滑雪衫。梁大志也看见了,问我是不是欧阳小莲?
我心里一热,待仔细辨认时,那“影子”已驱车而过。梁大志便跟我打赌:要不是小莲,我就买十块钱的果丹皮!
我们便追上去,在一个“印刷门市部”才看清,那女孩个子要比欧阳小莲高,说话声音也大。我俩只好都转回身来,各自暗笑对方一番。但大志突然说:“大家都知道你跟小莲的事,xx还说,你们已经‘那个’了。”
“谁说的?真是无稽之谈!你觉得我有那样的勇气?”
他却轻描淡写地说:“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你还那样传统?真是老封建,腐朽分子!朋友之间,亲密一下算个啥呀!”
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我只是感到惊讶。才有多长时间没见?这个“四大金刚”中最不爱说话的小弟竟然有了这般超前的思想?
下午回家的路上,我跟他谈了“再度出门打工”的事。他说:“你先走吧,如果我今年再考不上,我也要跟你一起去打工。”
我自然没有见到她。因为我没有她家的地址。
细想想,她算我的什么人?
她只不过是一个跟你玩了几次扑克、说了几句俏皮话的邻村的女孩;然后有一天,她随爸爸举家迁往城镇,然后理所当然地工作,理所当然地结交新朋友,理所当然地享受新生活,与你又有何干系?
我还是一头扎进深山里,与老鸹为伴,跟山风为伍,彻彻底底地把自己变成一粒尘埃,让人踩成泥土。或者,就直接拿一玻璃珠儿,伏在地上,掘一小窝,约上六七岁的小孩子,跟他们玩“弹豆儿”的游戏,或者“砸小钱”也成!“跳房子”更能活动筋骨……管什么莫扎特七岁作曲、刘绍棠初中一年级就写长篇小说,田晓菲幼年就出诗集——人活一世、草活一秋,咋样不是个活呢?
我要喝酒!
我要让酒精麻醉自己,然后在迷醉中忘掉忧伤。曹操“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我也要“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我也要“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先干为敬!干!喝了这一杯,各自走天涯!
“阿基米德定律”都见鬼去吧!“english”、“埃及的金字塔”都滚一边去!众生得道能成佛,我还不能成魔、成仙、成妖了?谁也别想左右我,谁也不要管我呀!
黎明时刻,正是最黑暗的时候。
我嘴唇发干,腹内如海水滔天,耳朵也像钟鼓竞赛似的,头痛难忍!想想昨夜的情景,真是如同隔世。在一阵比一阵强烈的孤独和失意中,我在酒精的刺激下,像狼一样在屋子里吼叫……“心如碎、肠如断、肝肠似箭穿,”哀伤绝望的吼叫,从一个压抑的矛盾万分的心灵中挤压出来,连我自己都难以分辨。这还是那个想成为“高尔基第二”的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