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魔阴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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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吕明的母亲听我这么说,急忙摆着手打断我的话:“不不不,那怎么行呢?你们现在这些年轻人啊,想法都不正确,人娶妻生子是必经之路啊,传宗接代,不要孩子怎么行?再说你们也老大不小的了,要孩子是迟早的事情,而且早要也比晚要好啊。”

    我闻言摇头苦笑:“阿姨!我们是真的不是很喜欢小孩子。”

    吕明的母亲又说:“瞧你这话说的,怎么能不喜欢小孩呢?你是没有小孩,有了你就喜欢了!”

    见她执意这么说,我也就没有再说话了,因为我想如果我真要是把心里想的说出来,估计这位大妈非得气炸了不可。

    什么有了小孩儿就喜欢了,有了之后要是真喜欢还成,要是不喜欢呢?这并不是自私,反而是负责,在完全没有准备好的情况下,一开始就选择不要,也好过要了之后漠不关心。

    就像之前那个在电影院掐死自己孩子的母亲,那才是真正的自私,不负责任。

    虽然说这种只是少数的极端案例,不过,要了孩子之后再遗弃,或者生出来后见是女孩儿,不闻不问不管的家长,可真不占少数。

    那么,哪个才是真正的自私和不负责呢?

    人各有志,每个人的生活方式都不同,见解自然也就不同,是谁规定人就必须要孩子才是正确的?不要孩子就是不对的?

    很多人一遇见跟传统有关的事情,就喜欢用道德绑架别人,其实有的时候,人就要是打破传统,才能进步。

    就像在很多年前,堕胎在所谓的传统观念中,是当时的人认为十分可耻的事情,而现在呢?多少人只是为了想要个男孩儿,在怀孕后发现是女孩儿,就毫不犹豫的去医院打掉。

    还有多少以前对堕胎所极其不齿的人,多年后,却怂恿自己的儿媳妇儿去堕胎,只是因为想要个男孩儿,关于这些问题,想想是不是都觉得很讽刺。

    如果你是一个传统的人,而且你喜欢小孩儿,那么你要了小孩儿之后,就算再累再没自由,你也觉得值得,因为你喜欢,老婆孩子热炕头那就是你的追求。

    但是反过来讲,我并不喜欢小孩儿,我为什么还要为了其他人,所谓传统的眼光,去做自己不喜欢的事呢?那些喜欢对他人的事情指指点点的人,其实最终并没有能力替别人的未来买单,所以也就根本没有资格,去评论和指导他人的人生。

    我很清楚我自己要的是什么,我是一个崇尚自由的人,自由对我而言,甚至胜过地位跟财富。

    其实很多人都是没有思想和主见的,羊群效应和随大流的思想,在这些人的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认为大部分人都在做的事情而你没有去做,或者说,是你做的事情和大部分人是背道而驰的,那么你就是不对的,不论你是否真的错了。

    总之,就是你一定要跟大多数人一样,那么你才是对的。

    很多年轻男女其实也和我一样,并不喜欢小孩儿,但是鉴于家庭的压力和社会的压力,最后无奈的选择了妥协。

    早婚,早育,到了婚姻失败的时候,方才知道后悔,后悔自己为什么那么早就要了孩子。

    但这就是你走了别人想要你走的路之后,便要承受的后果。

    因为当初替你规划未来的人,他们并没有能力替你承担。

    人活着只有按着自己的初心走下去,才不会后悔。

    尽孝并不是盲目的服从,培育也不是替其规划人生,更不是替自己完成愿望的筹码,子女们有权利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这么简单的道理,竟然很多人都不明白。

    我正在胡思乱想,这时候胖子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胖子抹了一把嘴上的油,接起了电话,嘴里还叼着一个鸡腿,含糊不清的问:“喂!谁?老子啃鸡腿呢!啥?在哪啊?那行了!我这就过去。”

    说完“咕噜”一下,一个大鸡腿就被咽下去了。

    胖子拿起桌上的果汁,又猛喝了一口,这才对众人说道:“哥几个,我同学那边出了点儿事儿,我得过去一趟。”

    我闻言问胖子:“怎么了?出什么事儿了?”

    胖子拿背包说:“他带他女朋友在饭店吃饭,有几个sb跟他女朋友搭讪,他上去阻止还被人打了,他跟我说那伙人还没走,还在那个饭店吃饭呢,我过去看看,你们先慢慢吃!”

    小飞听言也站起身:“走!我跟你过去。”

    我见状对小飞和胖子摆了摆手,招呼他们先坐下:“行啦...!哥几个!什么年代了,打什么架!他们sb咱也sb吗?”

    胖子听我这么说,站在原地问我:“啥意思啊?那你说咋整?”

    我点了根烟,抽了一口,不紧不慢的笑着说:“咱们兄弟阿超是干什么的?赵局又是干什么的?别忘了,赵局可还欠着咱哥几个一个不小的人情呢。

    再说了,这年代打什么架啊?缺心眼吗不是?是上海滩啊,还是解放前啊?现在有事儿你往哪跑?到处是监控摄像,去哪都需要身份证,案子要是大了直接卫星就给你定位了。”

    胖子和小飞听我这么一说,这才恍然大悟般的坐了下来。

    随即我慢条斯理的掏出手机,给阿超拨了个电话。

    几声“嘟嘟”声过后,阿超接通了电话:“喂兄弟!什么事,吃饭了吗?要不要过来一起吃点东西?”

    我闻言对阿超说:“才刚吃完,我这边现在有点儿事,让胖子跟你说吧。”

    于是我把手机递给胖子:“你同学在哪被打的?告诉阿超!”

    胖子接过手机,把地址告诉了阿超,阿超在电话那头说:“好!我马上就带人过去。”

    挂了电话之后,我们几个人起身,和吕明他们一家人告辞。

    临走前,吕明的父亲还塞给我一个红包,看厚度估计少说也有两万,但是我说什么都没收这个钱,毕竟是表妹跟郑为这层关系,不能朋友的钱都赚吧?

    而且已经在人家吃了顿饭了,这也就算是给了报酬了,于是我婉言谢绝了。

    故事说到这,我不由想起最近网上广为流传一句话,很多事情有时候还真是让你觉得不吐不快,那话是这么说的:(没有钱,你拿什么维持你的亲情,稳固你的爱情,联络你的友情,靠嘴吗?别闹了,大家都挺忙的)。

    来来来!大伙都听听这话,围观一下。

    这他妈是什么混蛋思维逻辑?扭曲的都你妈跟麻花儿似的,如果以上的几种感情,都需要靠钱来维持,那么在我看来,那就不用维持了,没必要了,因为它变得廉价了,维持不维持也都没有什么意义了,这样的感情,我根本不需要,这样的人我更不需要,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

    言归正传。

    我们来到楼下后,郑为和表妹表示就不跟我们过去了,有事儿的话再电话联系。

    我看这样也好,毕竟他们过去也帮不上什么忙,而且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

    于是我和冰雪,小飞还有胖子,一行四人拦了一辆出租车,前往了胖子所说的那家饭店。

    由于是从吕明家出发,我们的离那家饭店的距离,要比阿超的刑警队近一些,所以我们率先来到了那个饭店。

    这是一家二层楼的海鲜酒店,不大不小,刚到饭店门口,胖子就指着前面坐在马路边的一对情侣说:“他们在那呢!”

    我打量了一下前面的这对情侣,男的估计就是胖子的同学了,身高在1米8左右,穿着一身休闲装。

    不过可能由于刚刚发生的事情,看上去显得有几分狼狈。

    胖子上前介绍说:“这是宏文辉,慕容冰雪,马飞!这就是我的同学梁晨宇,他是大学毕业之后分配到深圳来工作的。”

    “你好!”

    我们上前相继的握了握手,胖子问梁晨宇:“在哪呢那帮人?几个啊?”

    梁晨宇站起身拍了拍裤子:“一共七个人,都还在里面。”

    胖子闻言骂骂咧咧的说:“全真七子,还是他妈金刚葫芦娃啊?这么牛b?走,咱们进去,我看看这几个b人咋都这么嚣张呢?”

    说着话,就走进了饭店!

    于是我们几人也都跟了上去,边走我边嘱咐胖子:“胖子,见到人之后千万别动手,阿超马上就到了,要是动上手了阿超难办!事情也会变得复杂。”

    胖子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我们一行人走进了饭店,梁晨宇带着我们来到了二楼,指着坐在靠窗位置的那几个男的说:“就是他们几个!”

    我们随着梁晨宇的手指的方向看去,一群满身痞气的年轻人,年龄大概都在27~8岁左右,举手投足间,都透漏着一股子小流氓的气质。

    几个人此时正喝的尽兴,频频举杯,并没有注意到我们。

    胖子转身对我们说:“你们在这等着,我过去问问怎么回事儿!”

    我再次嘱咐胖子:“别动手!”

    胖子点了点头,走了过去。

    由于我们离的相对较远,所以听不太清楚他们在说些什么。

    只见胖子过去先是环视了一下几人,跟他们说了一句什么。

    随后其中一个穿红色夹克的男人手中拿着烟,比比划划的,一脸不屑的样子,看上去十分的飞扬跋扈。

    周围的几个人也跟着说了些什么,表情都有些不善。

    胖子没有动怒,表情平淡的指着穿红色夹克的那个男人又说了句什么,这时只见那个穿红色夹克的男人顿时暴跳如雷,站起来指着胖子大喊,好像是在骂胖子。

    胖子不以为然的摊开双手,表情做无所谓的样子。

    这时那穿红色夹克的男人彻底愤怒了,拿起桌上的啤酒瓶,“啪”的一声敲在桌子上,酒瓶子顿时碎了一半,他拿着瓶子尖锐的前半部,指着胖子作势要上前。

    而其余六人也都跟着站起身来,好像随时都会动手,战斗一触即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