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江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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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听歌

    跑完步赵鑫回寝室换了衣服,特地把头发梳了下,准备准备去找邓程。

    到了图书馆门口,赵鑫还没看到邓程,于是给她发了条微信:我到啦,你在哪啊?

    结果邓程回复:进门靠右走到最里面。然后邓程又补了句:你迟到了半小时。

    原来还真是个学霸,赵鑫有些汗颜,没想到邓程来这么早。

    赵鑫走到最里面,邓程今天穿的挺休闲,白色的短袖衬衫外面套了件轻薄的运动外套,耳朵上插着一副白色的耳机,正低着头在看一本《国际经济法》。赵鑫带了一本《国富论》,这本书还没看完,还特地带了笔过来,准备好好看看。赵鑫坐到邓程对面,也没有打招呼,自顾自的看起了书。

    约莫各自看了四十分钟,邓程伸了个懒腰,赵鑫还没有抬头,邓程轻轻踢了赵鑫一脚。赵鑫抬头看着她,正好清晨的太阳照进了图书馆,邓程的身上泛起了金色的光,赵鑫简直看呆了。邓程用口语轻轻说道:“呆子。”然后拍了拍旁边的凳子,让赵鑫坐过去。

    赵鑫坐了过去,邓程拿出左耳的耳机拿给赵鑫,赵鑫接了耳机听着。

    “在雨中,我送过你,在夜里,我吻过你,在春天,我拥有你,在冬季,我离开你,有相聚,也有分离,人生本是一段戏,有欢笑也有哭泣,不知谁能谁能躲得过去,你说人生艳丽我没有异议,你说人生忧郁我不言语,只有默默的承受这一切,承受数不尽的春来冬去。”是刘家昌的《在雨中》,有点出乎赵鑫的意料,赵鑫还以为只有他才喜欢听那些老歌,现在的小年轻都喜欢听一些潮流歌曲。毕竟在很多年轻人看来,这些老歌都过时了,就和穿衣服一样,大家总是抗拒一些过时的潮流,但到了最后,却发现潮流转来转去,居然回到了原始的时候,所谓万变不离其宗,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而下一首歌播放的时候,赵鑫更加汗颜了。“你懂我意思吗,他原本只是一张白纸,他开始学会打扮要穿哪些牌子,外来的影响让口头禅换了台词,不做自己以为是自己真是个傻孩子,当我说懂我意思吗就担心你听不懂,我重复说了两声没有什么不同,各位观众,ladies and gentlemen.,你不用一直强调i’m the focus man!”顽童mj116组合中瘦子的《你懂我意思吗》,从怀旧金曲跳到中文饶舌,赵鑫差点放下笔想和邓程好好聊聊,看看这姑娘到底走的是什么路数。结果他一扭头看到邓程还在专心用笔划着书上的重点,不禁被邓程的专注大为所动,想当年主席大人闹市中学习,和这个也没什么大差别了。

    听饶舌说唱的人很多,听怀旧金曲的人也很多,但是既喜欢听说唱又喜欢听老歌的人就不多了。因为一个人喜欢的歌往往决定了他的品味和风格,在赵鑫看来,漂亮的邓程应该是听周杰伦、陈奕迅这些会多一些,结果这个清秀纯洁的姑娘喜欢的歌有点跨度太大了。

    在放到李志的《梵高先生》的时候,邓程放下了笔,闭上眼安静的听完了这首歌。“让我再看你一眼,星空和黑夜,西去而旋转的飞鸟,我们生来就是孤独。”后面都是重复“我们生来就是孤独。”

    应该是个有故事的女孩。赵鑫认认真真的把这首歌听完,第一次听李志的时候赵鑫还是在高中,那时候因为李志有首歌叫《苍井空》,所以赵鑫特地去下载了他其他的歌曲,是个容易悲伤但是非常有才华的歌手。

    《梵高先生》放完后,邓程又低下头接着在书上继续划重点。

    赵鑫开始思考起邓程,一般来说听民谣的女孩子是非常感性的,听老歌是怀旧,而听说唱,说明这个女孩子心中有自己的独立思想,不会轻易被人影响,因为说唱毕竟是属于街头文化,不被主流大众所接收。有点像赵鑫正在走的网贷生涯,听起来一点都不值得骄傲,但是赵鑫却觉得可以让他坚持走下去。由细节来看人算是一门基础学问,也是一门大学问。

    李志早年的时候潦倒困顿,借钱20万出完第一张专辑的时候已经负债累累,准备结束他的歌手生涯,老老实实改行过一个普通市民的生活。《梵高先生》这曲在那件事之后。李志的原意是唱完《梵高先生》后不再唱歌。他用梵高先生这首歌告别歌手生涯。“谁的爱人走了,请你告诉我如何遗忘”是他对唱歌的无奈和无力,他不得不走。多年后李志火了,像一根潮木头被人浇了汽油。知名度打开后、过不上之前的日子,也找不到梵高先生的感觉。梵高是在死后被人广知。当时李志以为自己似梵高,只是当时没人认识他而已。他自己也没想到罢了。正如歌里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赵鑫也是个很有情怀的人。

    看了一个多小时,邓程指了指赵鑫耳朵上的耳机,伸出右手示意他还给她。赵鑫把耳机还给邓程,邓程关上书本,轻轻和赵鑫说道:“吃早餐去。”赵鑫立马合上《国富论》,起身走在邓程前面。

    出了图书室邓程问赵鑫:“好听吗?”

    赵鑫实话实说:“好听,都是我喜欢的。”

    “这些你都听过?”

    “差不多吧。”

    “怪人。”邓程抛过来这么一句匪夷所思的话。

    “你为什么喜欢李志?”赵鑫问道。

    “一个不被贴标签的歌手才是歌手,不过也谈不上喜欢这个歌手,只是喜欢这首歌而已。”邓程笑道。

    “那你最喜欢的歌是什么?”邓程的确激起了赵鑫的好奇心。

    “甄妮的《最后的玫瑰》。”邓程如是说道。

    赵鑫若有所思:“杨千嬅曾经唱哭了自己。”

    “好听。”邓程对赵鑫的话只有两个字的回应。

    清晨的太阳有一点点刺眼,赵鑫买了两杯稀饭两个馒头,美其名曰:“馒头才是人间美味,所谓人间至味是寡淡嘛。”赵鑫笑嘻嘻的把早餐给邓程递过去。

    “下次我请你。”邓程认真的说道:“谢谢你陪我早自习,虽然我一个人也习惯了。”

    “哈哈,哪有什么习惯不习惯,我也是一个人看书惯了,正好你也喜欢,缘分缘分。”赵鑫油腔滑调的时候总是让人觉得特别不靠谱。

    “你有没有听说过荆棘鸟。”邓程问道。

    “传说它一生都在寻找属于自己的那丛荆棘找到后就会让荆棘刺穿自己的喉咙,死是死了,但是会发出绝美的叫声所以荆棘鸟的歌声就意味了它的死亡。你不是那只傻鸟吧?”赵鑫认真的开起了不认真的玩笑。

    “不是,我是那丛荆棘。”邓程也忍不住逗乐了:“最大最恶狠狠的那丛。”

    赵鑫一脸满不在乎:“那算了,我不是荆棘鸟,我是大黄牛,老实憨厚的大黄牛。”

    “这么好,我就喜欢吃牛肉,小时候我们家吃牛肉都叫打牙祭。”

    “我们家吃饭都叫打牙祭,你还有牛肉可以吃。”比起不要脸,赵鑫肯定是更胜一筹。

    邓程一个小锤锤就锤了过去,软绵绵的劲,赵鑫连退三步:“好武功,敢问姑娘师从何人?”

    “灭绝师太。”邓程剩下一半馒头就砸向赵鑫。

    太阳在天空越爬越高,白云也跟着聚聚合合,像极了甄妮唱到的。

    “问这快乐为何来去如飞,像那天上白云乍离乍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