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相遇
路阿三的心里陡然有了种不详的感觉,然而这种感觉,偏偏又和他之前的猜测契合。
那个同伴叫阿长,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比他早几天来这里,身子板没有他强壮,却也能吃苦耐劳。
阿长说完,抬眼望着路阿三,有些可惜的摇了摇头,然后抬手指了指那栋楼,说道:“你真的不应该来的,你看你年轻力壮的,人又能干,在外面去哪里不能混口饭吃,为什么非要跳进这个火坑呢?”
他的声音依旧很低,但是已经能听清楚了。
其实,深更半夜的,他们的住处又偏僻,味道又大,根本没有人愿意来。
“那么,你是为什么来的呢?”路阿三不答反问。
“说来惭愧,我是迫不得已才来的。”阿长并没有打算隐瞒什么,他坦然的看了一眼路阿三,继续道:“我本来在镇子上做着土布的小生意,日子过的说不上多好,也说不上多坏,可是有一天,我跟一个同伴进了一个叫神仙居的销金窟,赢了一点儿钱,然后,尝到甜头的我便一发不可收拾,没几天就把小摊子抵押了,拿着所有的家当去赌,可是那一次我却输了,输的分文不剩,后来,我又借了高利贷去赌,依旧赌的分文不剩,眼见我没有办法还钱,那些借贷的人就追杀我,我一路跑到这里,碰巧见到这里正在招下人,就一头钻了进来。金员外的势力很大,她的府第一般不会有人擅闯,即使那些穷凶极恶的人,也要给她几分面子,我进来,也只是为了保一条命而已。”
阿长说着,斜着眼睛探寻似的一笑,“看你一身正气的样子,应该没有我一样的恶习吧?你这人老实,我猜,你也不会有什么仇家。”
路阿三听罢,勉强牵唇一笑。
“赌博的恶习我倒没有,只是……,”他略略皱了皱眉,然后讪讪的笑了笑,“实不相瞒,我这个人天生命硬,凡是在我身边的人没有一个有好下场,刚出生就死了爹娘,后来又克死了养父母,时间久了,就没有人愿意收留我,我也是偶尔听说这个金员外非常厉害,不但活着从鬼门关回来,还精通异术,这才想到到这里混口饭吃。”
阿长听了,用古怪的眼神打量了他一会儿,然后恍然大悟般的哦了一声。
“你怕我吗?”路阿三问道。
阿长把脑袋摇的像拨浪鼓,”我都是被阎王爷盯上的人了,还有什么好怕的?”
他口里说着不怕,手指却有些紧张的绞在了一起,看着路阿三看他,干脆狠狠的一攥,瞬间摊开,颇为潇洒的一笑。
其实,路阿三能感觉到,他迅速的垂下的目光里隐隐有异样。
“哎,对了,你脸上的伤疤怎么来的?”半晌,阿长重又抬起头来,盯着路阿三的脸。
屋子里只有一盏油灯,那道长长的刀疤在暗淡的灯光下看来分外的恐怖。
“这个……被山贼伤的,不过那些山贼也没有好下场,刚刚抢劫完我,就被官军收了。”
“这么说,从某些方面来讲,你还是个福将。”阿长点头,吃吃笑了几下,“害我白担心一场。好了,睡吧,明天还要继续干活呢。”
阿长这个人虽然好赌,却也不是个坏人,他会跟他抢活干,也会把好吃的留给他,这让路阿三的心里有些温暖,也让他有些害怕,他害怕有一天自己会连累他,直到有一天早晨,金管家来说,阿长因为表现好,被调去别的院子打杂了,他这才放下心来。
从那以后,僻静的小院子里就只剩了他一个人,一棵树,一只鸟。
但是,他注定不会长久的留在这里。
那天,他刚刚打扫完茅厕,匆匆洗了个澡,便抱着一只碗,坐在门前的台阶上看微风吹过树梢。
那只喜鹊依旧飞来,落在颤颤巍巍的树枝上。
那只鸟一点儿都不怕人,它站在树枝上,歪着脑袋看路阿三。
路阿三也放下了筷子,歪着脑袋看着它。
一瞬间,一人一鸟心有灵犀般,同时离开了那个小院子。
啪嗒——
雪白的院墙外,一颗硕大的红柿子毫无征兆的落下来,眼见就要落在一双绣工精美的丝绸女鞋上,几乎是本能的,路阿三的身子跟着柿子飞了出去。
如果那只柿子落在了那双精美的绣鞋上,后果可想而知。
金员外惊诧的目光头来时,路阿三已经抱着柿子,滚到了一边。
他很利索的跪好,用了一个最卑微也最恭敬的姿势。
“没想到这个偏僻的角落里还卧虎藏龙。”
她的目光在周围扫了一圈,便又重新落在路阿三的身上,然后,莲步轻移,丝毫不忌讳这个下等下人身上的味道。
路阿三闻到了一股越来越浓的脂粉香气,好像是茉莉花的,然而,这股香气却又有些特别,细细去闻,隐隐混杂着一股草药的味道。
看着那双绣鞋贴着自己停下,路阿三的头低得更加低了,好像要把整个脑袋埋进胸口。
他知道,这是这里的女主人,等了这么久,他们终于因为一只柿子见面了。
金员外美丽的脸上掠过一丝笑意,淡的好像吹过耳际的微风。
路阿三绝对没有想到,她竟然俯身下来,伸出有些微凉的手指,轻轻地抬起了他的下巴。
此时此刻,他就这么屈辱的,像一个玩物一般,被迫与她对视。
他的眼睛里瞬间掠过了一丝惶恐。
“告诉我,你来这之前,究竟是做什么的?”
那张美丽的小嘴轻轻翕动,甜润的嗓音如月光一般让人舒适,然而,路阿三看着她,心里竟然有些害怕。
这个美丽的女人,她的双眸里竟然充满了杀气,特别是在她笑得时候,她眼睛中的杀气更加浓了。
他知道,这种杀气绝对不是属于这个皮囊的,而是属于寄居在里面的一个灵魂,一个嗜血的灵魂。
“回主人,小的以前做过山贼,实在混不下去了,才到这里讨口饭吃。”
那个同伴叫阿长,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比他早几天来这里,身子板没有他强壮,却也能吃苦耐劳。
阿长说完,抬眼望着路阿三,有些可惜的摇了摇头,然后抬手指了指那栋楼,说道:“你真的不应该来的,你看你年轻力壮的,人又能干,在外面去哪里不能混口饭吃,为什么非要跳进这个火坑呢?”
他的声音依旧很低,但是已经能听清楚了。
其实,深更半夜的,他们的住处又偏僻,味道又大,根本没有人愿意来。
“那么,你是为什么来的呢?”路阿三不答反问。
“说来惭愧,我是迫不得已才来的。”阿长并没有打算隐瞒什么,他坦然的看了一眼路阿三,继续道:“我本来在镇子上做着土布的小生意,日子过的说不上多好,也说不上多坏,可是有一天,我跟一个同伴进了一个叫神仙居的销金窟,赢了一点儿钱,然后,尝到甜头的我便一发不可收拾,没几天就把小摊子抵押了,拿着所有的家当去赌,可是那一次我却输了,输的分文不剩,后来,我又借了高利贷去赌,依旧赌的分文不剩,眼见我没有办法还钱,那些借贷的人就追杀我,我一路跑到这里,碰巧见到这里正在招下人,就一头钻了进来。金员外的势力很大,她的府第一般不会有人擅闯,即使那些穷凶极恶的人,也要给她几分面子,我进来,也只是为了保一条命而已。”
阿长说着,斜着眼睛探寻似的一笑,“看你一身正气的样子,应该没有我一样的恶习吧?你这人老实,我猜,你也不会有什么仇家。”
路阿三听罢,勉强牵唇一笑。
“赌博的恶习我倒没有,只是……,”他略略皱了皱眉,然后讪讪的笑了笑,“实不相瞒,我这个人天生命硬,凡是在我身边的人没有一个有好下场,刚出生就死了爹娘,后来又克死了养父母,时间久了,就没有人愿意收留我,我也是偶尔听说这个金员外非常厉害,不但活着从鬼门关回来,还精通异术,这才想到到这里混口饭吃。”
阿长听了,用古怪的眼神打量了他一会儿,然后恍然大悟般的哦了一声。
“你怕我吗?”路阿三问道。
阿长把脑袋摇的像拨浪鼓,”我都是被阎王爷盯上的人了,还有什么好怕的?”
他口里说着不怕,手指却有些紧张的绞在了一起,看着路阿三看他,干脆狠狠的一攥,瞬间摊开,颇为潇洒的一笑。
其实,路阿三能感觉到,他迅速的垂下的目光里隐隐有异样。
“哎,对了,你脸上的伤疤怎么来的?”半晌,阿长重又抬起头来,盯着路阿三的脸。
屋子里只有一盏油灯,那道长长的刀疤在暗淡的灯光下看来分外的恐怖。
“这个……被山贼伤的,不过那些山贼也没有好下场,刚刚抢劫完我,就被官军收了。”
“这么说,从某些方面来讲,你还是个福将。”阿长点头,吃吃笑了几下,“害我白担心一场。好了,睡吧,明天还要继续干活呢。”
阿长这个人虽然好赌,却也不是个坏人,他会跟他抢活干,也会把好吃的留给他,这让路阿三的心里有些温暖,也让他有些害怕,他害怕有一天自己会连累他,直到有一天早晨,金管家来说,阿长因为表现好,被调去别的院子打杂了,他这才放下心来。
从那以后,僻静的小院子里就只剩了他一个人,一棵树,一只鸟。
但是,他注定不会长久的留在这里。
那天,他刚刚打扫完茅厕,匆匆洗了个澡,便抱着一只碗,坐在门前的台阶上看微风吹过树梢。
那只喜鹊依旧飞来,落在颤颤巍巍的树枝上。
那只鸟一点儿都不怕人,它站在树枝上,歪着脑袋看路阿三。
路阿三也放下了筷子,歪着脑袋看着它。
一瞬间,一人一鸟心有灵犀般,同时离开了那个小院子。
啪嗒——
雪白的院墙外,一颗硕大的红柿子毫无征兆的落下来,眼见就要落在一双绣工精美的丝绸女鞋上,几乎是本能的,路阿三的身子跟着柿子飞了出去。
如果那只柿子落在了那双精美的绣鞋上,后果可想而知。
金员外惊诧的目光头来时,路阿三已经抱着柿子,滚到了一边。
他很利索的跪好,用了一个最卑微也最恭敬的姿势。
“没想到这个偏僻的角落里还卧虎藏龙。”
她的目光在周围扫了一圈,便又重新落在路阿三的身上,然后,莲步轻移,丝毫不忌讳这个下等下人身上的味道。
路阿三闻到了一股越来越浓的脂粉香气,好像是茉莉花的,然而,这股香气却又有些特别,细细去闻,隐隐混杂着一股草药的味道。
看着那双绣鞋贴着自己停下,路阿三的头低得更加低了,好像要把整个脑袋埋进胸口。
他知道,这是这里的女主人,等了这么久,他们终于因为一只柿子见面了。
金员外美丽的脸上掠过一丝笑意,淡的好像吹过耳际的微风。
路阿三绝对没有想到,她竟然俯身下来,伸出有些微凉的手指,轻轻地抬起了他的下巴。
此时此刻,他就这么屈辱的,像一个玩物一般,被迫与她对视。
他的眼睛里瞬间掠过了一丝惶恐。
“告诉我,你来这之前,究竟是做什么的?”
那张美丽的小嘴轻轻翕动,甜润的嗓音如月光一般让人舒适,然而,路阿三看着她,心里竟然有些害怕。
这个美丽的女人,她的双眸里竟然充满了杀气,特别是在她笑得时候,她眼睛中的杀气更加浓了。
他知道,这种杀气绝对不是属于这个皮囊的,而是属于寄居在里面的一个灵魂,一个嗜血的灵魂。
“回主人,小的以前做过山贼,实在混不下去了,才到这里讨口饭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