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米粮店已然被官府封了,安锦与花如玉进去,不待花如玉说些什么,安锦便搬来凳子,上去观察窗户。不出所料,窗户血迹斜下方,一道勒痕印入眼帘。
安锦又跑了出去,发现外面正对着那有血迹的地方,正正有一棵树。这树的位置委实巧合,让安锦不怀疑也不行,她勉强的往上爬,却不想一脚踩空,从树上掉下来。
沉闷的重物落地声吸引了屋内观察的花如玉,看到了安锦不由得拿手捂住了眼。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太子殿下,这事儿可跟在下无关啊…”
“嘶…”安锦揉了揉胳膊,再次认定了强身健体的重要性后,忽然发觉眼前有一个小洞。
“这是…”她趴了过去,发觉小洞不远处有一根略粗的短树枝,树枝上有着圈圈勒痕。安锦怔然。
如果此事真如她所想…那这人,实在是太不简单了。想罢,安锦回了米粮店,花如玉迎了上来“安小姐,在下有发现。”
安锦撇他一眼示意他可以说了,花如玉拿出了一个瓷瓶,瓷瓶打开,正是半瓶的白色粉末。这白色粉末安锦确是不陌生的,因为不久前,这粉末就在簪子上出现过。
“这是何物?”
“此乃安神散,名字与安神香相近,意义却不近相同。它不可口服,乃是涂抹在伤口处的麻醉药物。”
麻醉药物?安锦托着腮帮子,问道“那这不是好东西么?”
“非也”花如玉俊朗的脸有些严肃“这药是用在伤口及其重的伤患身上,用以麻痹神经,但若透过伤口流入血液之中,就会使人失去知觉,与迷药无异。”
倒是一种神奇的药物…安锦想,真是杀人放火的必备品。“药效到什么时候?”
“约为一盏茶时间”
杀…北…刀人…户。五个字连起来,应该是什么?窗户的异样血迹,树下的木棍,本来锁着忽然开启的门,和那支带着粉末的簪子。
连起来,似乎有迹可循,又似乎什么关系都没有。
安锦思考一夜,花如玉早就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福禄寿喜已然回来了,纷纷开始报告。
“徐娘在前日午时左右,将这支簪子卖给了城北的一个屠户的妻子,此女名曰夏珠儿,双八年华,平日最喜这种珍珠簪子,故浣裳阁每一次出了新品,都有她的身影,不过她也不长买,毕竟那簪子价格不便宜。”
“昨日清晨,夏珠儿曾来过米粮店,据目击者称,米粮店的老板钱胖子亲自送了夏珠儿出来,两人眉目传情,想来这种事已经不是一两次了。”
嗯,这么说的话,可能是屠户知道自己被扣了绿帽子,情急之下做出这种不理智的事?
嫌疑人一号,就是这个屠户。
“属下昨晚查到,城内最好的磨刀的是城北吴户吴老刀,他们家世代都干这行,家里也摆着许多刀具,听闻吴老刀年轻时还练过武功。昨日夏珠儿走后来米粮店买了两斤面。”
杀…北…刀人…户。难道是杀他的是城北的磨刀人吴户?
可是这个吴老刀与钱胖子有什么过节呢?
嫌疑人二号,吴老刀。
不对,还有一个“这京城最好的屠户呢?是谁?”
“回安小姐的话,京城最好的屠户,就是夏珠儿的丈夫,蒋屠户”
那还真挺巧的…
安锦坐下托腮。杀人的是城北…屠户,可是刀人不就没法解释了?
或者,杀人的是城北的磨刀人和屠户?
别说还真的有可能…
正在思考间,江郎才尽也来了。
“小姐!”
两人带着大大的黑眼圈却难掩兴奋之情。安锦点头后,两人开始禀报“小姐,距我们核实,钱胖子此人,嚣张跋扈,为人刻薄势利,没什么关系好的人,只有三个关系不好的人。”
“哦?”
“其一是城北屠户姜屠户,此人杀猪多年,对刀法没什么讲究,却是一等一的干脆利落;其二是城北的磨刀人吴户吴老刀,家里世代磨刀,为人仗义粗犷,不过也胆大妄为;其三是个书生,名唤姜文。不过他在案发那日却没来过米粮店。”
没来过?安锦好奇的问“那他去哪了?”
“嘿嘿”江郎才尽神秘兮兮的凑近安锦“他去接待神仙了!”
安锦“…”深井冰!!!
“是真的”才尽瞪大眼,比划了一下“是从北方来的修真者!”
安锦一愣,修真者?
大楚已经多少年没来过修真者了?说起修真者,在五千年以前,那绝对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因为创建大楚的云家皇氏的祖先就是一名修真之人,只是最后为了世人免受战乱之苦,颠沛流离,毅然决然的放下修仙之路,成为了大楚的开国太祖。
不过修真者虽然地位超然,但也并非所有人都可以踏上这条征途,这不仅试看个人能力,更是看机缘,如今大楚大秦,所有国家都有一个宗派支持,只是这些宗派向来清高,很少有来平凡人颇多的地方,这次怎么会跟那个姜文勾搭上?
安锦第一反应是江湖骗子,随即又想,在平凡人眼中,修真者高不可攀,很少有拿修真者招摇撞骗的,犹豫许久,安锦不知怎的,决定去看看姜文。
按理说,三个人之中,最没可能的就是姜文,他只是一个文弱书生,杀人这种事不可能干脆利落,但安锦还是宁错杀一千,不放过一个。她叫福禄寿喜捉拿姜屠户和吴老刀归案,然后带着倚梅和江郎才尽,亲自去找了一趟姜文。
见到姜文,安锦放下了一半心。姜文体型是真真如弱柳扶风,身高与安锦相近(安锦170…),而钱胖子膀大腰圆,姜文怕是不可能一下子就将姜文五马分尸。
但安锦还是盘问他“昨日你可有去哪?”
姜文彬彬有礼的拱了拱手“回捕头大人,昨日小生去集市回来身体劳顿,街上有个道长便给小生开了个方子,用完药后就在榻上温习书本了”
安锦点了点头“那你可知昨日米粮店的事?”
姜文听罢眼中方是一愣,而后厌恶的皱了皱眉头,但还是老老实实回道“回大人的话,小生不知。”
安锦仔细看了姜文一眼,神色不动“既然如此,本官也不为难与你,不过我手下查明,你与钱老板关系不睦,还是与我走一趟作了证词,你再回来”
听罢,姜文犹豫一番,道“大人,请容许小生收拾一下。”
安锦点了点头,对着倚梅用了个眼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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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锦又跑了出去,发现外面正对着那有血迹的地方,正正有一棵树。这树的位置委实巧合,让安锦不怀疑也不行,她勉强的往上爬,却不想一脚踩空,从树上掉下来。
沉闷的重物落地声吸引了屋内观察的花如玉,看到了安锦不由得拿手捂住了眼。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太子殿下,这事儿可跟在下无关啊…”
“嘶…”安锦揉了揉胳膊,再次认定了强身健体的重要性后,忽然发觉眼前有一个小洞。
“这是…”她趴了过去,发觉小洞不远处有一根略粗的短树枝,树枝上有着圈圈勒痕。安锦怔然。
如果此事真如她所想…那这人,实在是太不简单了。想罢,安锦回了米粮店,花如玉迎了上来“安小姐,在下有发现。”
安锦撇他一眼示意他可以说了,花如玉拿出了一个瓷瓶,瓷瓶打开,正是半瓶的白色粉末。这白色粉末安锦确是不陌生的,因为不久前,这粉末就在簪子上出现过。
“这是何物?”
“此乃安神散,名字与安神香相近,意义却不近相同。它不可口服,乃是涂抹在伤口处的麻醉药物。”
麻醉药物?安锦托着腮帮子,问道“那这不是好东西么?”
“非也”花如玉俊朗的脸有些严肃“这药是用在伤口及其重的伤患身上,用以麻痹神经,但若透过伤口流入血液之中,就会使人失去知觉,与迷药无异。”
倒是一种神奇的药物…安锦想,真是杀人放火的必备品。“药效到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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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北…刀人…户。五个字连起来,应该是什么?窗户的异样血迹,树下的木棍,本来锁着忽然开启的门,和那支带着粉末的簪子。
连起来,似乎有迹可循,又似乎什么关系都没有。
安锦思考一夜,花如玉早就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福禄寿喜已然回来了,纷纷开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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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清晨,夏珠儿曾来过米粮店,据目击者称,米粮店的老板钱胖子亲自送了夏珠儿出来,两人眉目传情,想来这种事已经不是一两次了。”
嗯,这么说的话,可能是屠户知道自己被扣了绿帽子,情急之下做出这种不理智的事?
嫌疑人一号,就是这个屠户。
“属下昨晚查到,城内最好的磨刀的是城北吴户吴老刀,他们家世代都干这行,家里也摆着许多刀具,听闻吴老刀年轻时还练过武功。昨日夏珠儿走后来米粮店买了两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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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这个吴老刀与钱胖子有什么过节呢?
嫌疑人二号,吴老刀。
不对,还有一个“这京城最好的屠户呢?是谁?”
“回安小姐的话,京城最好的屠户,就是夏珠儿的丈夫,蒋屠户”
那还真挺巧的…
安锦坐下托腮。杀人的是城北…屠户,可是刀人不就没法解释了?
或者,杀人的是城北的磨刀人和屠户?
别说还真的有可能…
正在思考间,江郎才尽也来了。
“小姐!”
两人带着大大的黑眼圈却难掩兴奋之情。安锦点头后,两人开始禀报“小姐,距我们核实,钱胖子此人,嚣张跋扈,为人刻薄势利,没什么关系好的人,只有三个关系不好的人。”
“哦?”
“其一是城北屠户姜屠户,此人杀猪多年,对刀法没什么讲究,却是一等一的干脆利落;其二是城北的磨刀人吴户吴老刀,家里世代磨刀,为人仗义粗犷,不过也胆大妄为;其三是个书生,名唤姜文。不过他在案发那日却没来过米粮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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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锦一愣,修真者?
大楚已经多少年没来过修真者了?说起修真者,在五千年以前,那绝对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因为创建大楚的云家皇氏的祖先就是一名修真之人,只是最后为了世人免受战乱之苦,颠沛流离,毅然决然的放下修仙之路,成为了大楚的开国太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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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锦第一反应是江湖骗子,随即又想,在平凡人眼中,修真者高不可攀,很少有拿修真者招摇撞骗的,犹豫许久,安锦不知怎的,决定去看看姜文。
按理说,三个人之中,最没可能的就是姜文,他只是一个文弱书生,杀人这种事不可能干脆利落,但安锦还是宁错杀一千,不放过一个。她叫福禄寿喜捉拿姜屠户和吴老刀归案,然后带着倚梅和江郎才尽,亲自去找了一趟姜文。
见到姜文,安锦放下了一半心。姜文体型是真真如弱柳扶风,身高与安锦相近(安锦170…),而钱胖子膀大腰圆,姜文怕是不可能一下子就将姜文五马分尸。
但安锦还是盘问他“昨日你可有去哪?”
姜文彬彬有礼的拱了拱手“回捕头大人,昨日小生去集市回来身体劳顿,街上有个道长便给小生开了个方子,用完药后就在榻上温习书本了”
安锦点了点头“那你可知昨日米粮店的事?”
姜文听罢眼中方是一愣,而后厌恶的皱了皱眉头,但还是老老实实回道“回大人的话,小生不知。”
安锦仔细看了姜文一眼,神色不动“既然如此,本官也不为难与你,不过我手下查明,你与钱老板关系不睦,还是与我走一趟作了证词,你再回来”
听罢,姜文犹豫一番,道“大人,请容许小生收拾一下。”
安锦点了点头,对着倚梅用了个眼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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