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三章 风起
“客气吗?你不懂。”
宏凡眼神飘忽,似乎看到了龙肯硝烟弥漫的一幕。
“师叔,给我一天时间,就能送他们去见佛祖。”
“是吗?如果真的发生冲突,我可以肯定,见佛祖的人一定是你。”
中年人不服:“师叔,您......”
“你知道黑三那股野匪在二道岭是怎么覆灭的吗?”
“一股野匪而已,我要想收拾他们,比碾死一支蚂蚁还要简单。”
中年人桀骜不驯的脸上,充满自信。
宏凡目光扫过自信满满的后辈,摇了摇头,幽幽说道:“根据一名从现场逃生的小土匪讲诉,二十八人在短短的十秒内,就被杀得一个不剩,你能做到吗?”
“这怎么可能?”
中年人吃惊的长大了嘴巴。
龙肯周围的野匪,基本上都是由本地山民组成,人数一般控制在三十人以内。
清除野匪最好的方式就是一棍子打死,不给他们任何喘息之机。
可惜的是,野匪虽然人数不多,实力也不咋的,但是说到对地形的熟悉程度,没有任何势力能与他们相比较。
一旦有风吹草动,这些人跑得比兔子还快;只要出现两三个漏网之鱼,就会迅速扩大。
佛兵数次出动围剿,除了疲于奔命之外,效果并不是很大。
野匪割掉一茬长出一茬,似乎无穷无尽;佛兵虽然财大气粗,也经不起长时间的折腾,最终只得不了了之。
而现在,有人能在十秒内干掉一股野匪,中年人如何能不吃惊。
“我也希望这消息是假的,但是事实就是如此,你知道吗?他们来的时候,总共只有七个人,其中一个人还要驾驶卡车,不能出手;也就是说,真正动手的人只有六个人。”
王峰如果听到小和尚的推论,肯定会高看他一眼:小和尚猜的虽然不是很准确,但也相差不远。
事实上,王峰没有开枪,动手的只有车槽子上五人。
“六个人?十秒内干掉二十八人,就是杀猪也没这么快吧。”
中年人感觉自己的脑袋不够用了。
“这些人是从地狱放出来的恶魔,能不招惹就尽量不要招惹,去吧,撤回监视他们的人。”
“是。”
中年汉子摸着脑袋离去。
宏凡目光始终没有离开王峰离去的方向,双手一合:“佛祖啊,惩罚这些恶人吧。”
王峰可不知道小和尚在背后诅咒自己,原路返回,汇合鬼刀,在众赌鬼殷勤的道别声中,大摇大摆的离开了金龙赌石坊。
在华国农历上,2006年12月25日、十一月初六、星期一这一天,是这么写的,诸事皆宜,开门大吉。而在西方人的眼里,12月25日这一天,是狂歌狂舞的圣诞节。
有着西方传统的缅甸,在这一天同样沉浸在节日的气氛中。
也是在这一天,血迹斑斑,弹孔遍布的华青帮龙肯分部,重新迎来了它的主人。
华青帮分部重建,各方反应不一。
正一堂。
“军师有令,不得对华青帮出手。”
“堂主,我们和华青帮和解了吗?”
“嘿嘿,也许吧。”
克钦族独立组织。
“华青帮不是已经退出缅北了吗?怎么还要在龙肯建立分部?”
“也许是没接到通知吧。”
“不可能,这一定有问题。”
“算了,龙肯的势力,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静观其变。”
勐腊军。
“有意思,这年头还真有不怕死的,又有好戏看了。”
果敢军。
“华青帮疯了吗?怎么又来送死,我们是不是适当增援一下。”
“增援个屁,想当初,华青帮还想吃掉我们呢。”
“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
“不错,华青帮是自找的,活该。”
佤邦联军。
“僧多肉少啊。”
山口组。
“支那人统统该死,召回特别行动队,血洗华青帮。”
华青帮卷土重来,让硝烟散去不久的龙肯,再次变得风云莫测。
军火贩子、武装平民、众多小势力议论纷纷。
“兄弟,听说了吗?华青帮的人又杀回来了。”
“回来又怎么样?正一堂会放过他们吗?我看啊,被灭只是个时间问题。”
“说的也是,也不知道华青帮的老大是怎么想的,派了这么几个人,还不够正一堂塞牙缝的。”
“等着看好戏吧,妈的,这帮军火贩子又要发财了。”
当众人的视线被华青帮所吸引的时候,一个名叫血色的小帮会,悄然出现在平民武装为主的龙肯西区。
在龙肯西区,像血色这样只有四个人的小帮会,如过江之鲫,数不胜数。
在命如草芥的混乱地带,新成立的小帮会要想生存下去,一般情况下,先是闷头做人,尽量不引起他人的关注。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血色反其道而行之,首先对一个六人小帮派挑起帮战。
“帮战”持续的时间非常短暂,不到一分钟,六人小帮派被血色吞并。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龙肯西区的小势力,目瞪口呆。
血色兵分四路,以风云残卷之速,连续吞并四个小帮会,不到两天,人数扩大至近三十人。
这种匪夷所思的扩展速度,引起了众多小势力的密切关注,生怕一不小心,就被对方吞并。
可惜,任凭他们如何小心都无济于事。
第三天,又是四个小帮派并入血色。
第四天,也就是华青帮分部重新建立的这一天,血色再次出手,依然是兵分四路,连挑四个小帮会。
至此,一个人数高达百人的中小型势力,出现在龙肯西区。
判官、残狼、老鹰、无常名声鹊起。
当然,这里所说的名声,是只针对西区众多小势力而言。
百人的小帮派,在一些大势力的眼里,不值一提。
此时,各大势力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华青帮分部身上,哪有心思去理会这条小杂鱼。
血色大概是因为这段时间吞并小帮会太多,一下子吃撑了,没有继续下一步的动作。
“这帮疯子,终于停手了。”
“妈的,再不停手,老子就要换地方了。”
宁为鸡头不为凤尾,没有一个小帮会愿意被人吞并,否则,他们何必在这里苦苦挣扎,投靠大势力不是更好吗?
当然,这其中也不乏聪明人。
“怎么回事?老子都做好投靠的准备了。”
“走,弟兄们,去投靠血色。”
雪中送炭远远好过锦上添花,这些准备一搏的人,不甘心就这么沉沦下去,准备去血色做个开国功臣。
纷纷扰扰中,血色不断扩大。
华青帮分部成立的第二天,血色人数突破两百。
王峰得知血色迅猛发展,狠狠的吃了一惊。
他万万没有想到,四人在短短的五天时间,竟然整出这么大一个摊子。
队伍不是越大越好,鱼龙混杂的血色,光是管理就是一个头疼的问题。
四个只知道杀人的机器,懂管理吗?王峰表示严重的怀疑。
然而,王峰还是小看了四人的能力。
血色在执行任务期间,曾经多次与黑帮打交道,对他们的管理模式并不陌生。
判官甚至和黑帮的核心人物喝过鸡血,拜过把子。
上千上万人的帮会四人都接触过,区区二百人算得了什么。
混黑道无非就是两点,一是够狠,二是讲义气。
狠辣,血色那个不是杀人如草。
兄弟和义气,嘴上喊没用,需要时间来证明,判官的有肉一起吃,有酒一起喝,有财一起发言论,胜过任何誓言。
王峰现在已经顾忌不到血色,他相信,凭借四人的身手,想走谁也拦不住。
为了应付即将到来的打击,王峰大洒金钱雨,一批批军火像是流水线似的,运入华青帮分部。
负责采购项目的陈学明,陈总监,瞬时成了龙肯的风云人物。
军火贩子看到陈学明,如同见了亲爹一样,恨不得抱着他狠狠的啃上几口。
而华青帮龙肯分部新任堂主,绰号“疯王”的王峰,第一次进入了各方势力的视线之中。
看到华青帮分部,花钱如流水一样,大小势力眼睛红的发亮。
“我没看错吧,一个小小的分部,哪来这么多钱?这家伙不会是华青帮帮主的私生子吧。”
“不愧是疯王,人没几个,武器倒是买了一大堆,瞎折腾,哎,这次又便宜正一堂了。。”
一些中型势力,开始蠢蠢欲动,私下里琢磨着,等到打起来后,是不是来个浑水摸鱼。
王峰懒得理会各方势力的想法,依然在不停的购买军火,大有将华青帮分部打造成一个军事堡垒的架势。
各大势力不知道的是,每当深夜时分,进入华青帮分部的军火,都会被卡车悄然运走一部分。
第一个收益的自然是一穷二白的血色。
也许有人要问,判官手里不是有五十万美金吗?为什么不自己采购军火。
答案是,不是判官不想,而是不敢。
二百“农民武装”自然是没人理会。
如果“农民武装”一下子变成“精锐”,等于是告诉他人:爷们不但会有人,还有钱,快来打我吧。
就这样,在没人注意的西区,血色帮悄然无息的来了个大换装,每个小弟都拥有了一支八九成新的ak47。
“我不是在做梦吧。”
“老大他们这么有钱,发了,发了。”
这年头,有钱又有本事的老大,绝对是稀有物种。
小弟们对判官和另外三名堂主的敬仰,如同泛滥之洪水滔滔不绝,更加坚定了跟随他们打天下的决心。
判官等人,并没有被这小小的成绩冲昏头脑,血色帮的使命是什么,四人一清二楚。
不久的将来,血色帮会给龙肯各方势力带来一个大大的“惊喜”。
宏凡眼神飘忽,似乎看到了龙肯硝烟弥漫的一幕。
“师叔,给我一天时间,就能送他们去见佛祖。”
“是吗?如果真的发生冲突,我可以肯定,见佛祖的人一定是你。”
中年人不服:“师叔,您......”
“你知道黑三那股野匪在二道岭是怎么覆灭的吗?”
“一股野匪而已,我要想收拾他们,比碾死一支蚂蚁还要简单。”
中年人桀骜不驯的脸上,充满自信。
宏凡目光扫过自信满满的后辈,摇了摇头,幽幽说道:“根据一名从现场逃生的小土匪讲诉,二十八人在短短的十秒内,就被杀得一个不剩,你能做到吗?”
“这怎么可能?”
中年人吃惊的长大了嘴巴。
龙肯周围的野匪,基本上都是由本地山民组成,人数一般控制在三十人以内。
清除野匪最好的方式就是一棍子打死,不给他们任何喘息之机。
可惜的是,野匪虽然人数不多,实力也不咋的,但是说到对地形的熟悉程度,没有任何势力能与他们相比较。
一旦有风吹草动,这些人跑得比兔子还快;只要出现两三个漏网之鱼,就会迅速扩大。
佛兵数次出动围剿,除了疲于奔命之外,效果并不是很大。
野匪割掉一茬长出一茬,似乎无穷无尽;佛兵虽然财大气粗,也经不起长时间的折腾,最终只得不了了之。
而现在,有人能在十秒内干掉一股野匪,中年人如何能不吃惊。
“我也希望这消息是假的,但是事实就是如此,你知道吗?他们来的时候,总共只有七个人,其中一个人还要驾驶卡车,不能出手;也就是说,真正动手的人只有六个人。”
王峰如果听到小和尚的推论,肯定会高看他一眼:小和尚猜的虽然不是很准确,但也相差不远。
事实上,王峰没有开枪,动手的只有车槽子上五人。
“六个人?十秒内干掉二十八人,就是杀猪也没这么快吧。”
中年人感觉自己的脑袋不够用了。
“这些人是从地狱放出来的恶魔,能不招惹就尽量不要招惹,去吧,撤回监视他们的人。”
“是。”
中年汉子摸着脑袋离去。
宏凡目光始终没有离开王峰离去的方向,双手一合:“佛祖啊,惩罚这些恶人吧。”
王峰可不知道小和尚在背后诅咒自己,原路返回,汇合鬼刀,在众赌鬼殷勤的道别声中,大摇大摆的离开了金龙赌石坊。
在华国农历上,2006年12月25日、十一月初六、星期一这一天,是这么写的,诸事皆宜,开门大吉。而在西方人的眼里,12月25日这一天,是狂歌狂舞的圣诞节。
有着西方传统的缅甸,在这一天同样沉浸在节日的气氛中。
也是在这一天,血迹斑斑,弹孔遍布的华青帮龙肯分部,重新迎来了它的主人。
华青帮分部重建,各方反应不一。
正一堂。
“军师有令,不得对华青帮出手。”
“堂主,我们和华青帮和解了吗?”
“嘿嘿,也许吧。”
克钦族独立组织。
“华青帮不是已经退出缅北了吗?怎么还要在龙肯建立分部?”
“也许是没接到通知吧。”
“不可能,这一定有问题。”
“算了,龙肯的势力,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静观其变。”
勐腊军。
“有意思,这年头还真有不怕死的,又有好戏看了。”
果敢军。
“华青帮疯了吗?怎么又来送死,我们是不是适当增援一下。”
“增援个屁,想当初,华青帮还想吃掉我们呢。”
“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
“不错,华青帮是自找的,活该。”
佤邦联军。
“僧多肉少啊。”
山口组。
“支那人统统该死,召回特别行动队,血洗华青帮。”
华青帮卷土重来,让硝烟散去不久的龙肯,再次变得风云莫测。
军火贩子、武装平民、众多小势力议论纷纷。
“兄弟,听说了吗?华青帮的人又杀回来了。”
“回来又怎么样?正一堂会放过他们吗?我看啊,被灭只是个时间问题。”
“说的也是,也不知道华青帮的老大是怎么想的,派了这么几个人,还不够正一堂塞牙缝的。”
“等着看好戏吧,妈的,这帮军火贩子又要发财了。”
当众人的视线被华青帮所吸引的时候,一个名叫血色的小帮会,悄然出现在平民武装为主的龙肯西区。
在龙肯西区,像血色这样只有四个人的小帮会,如过江之鲫,数不胜数。
在命如草芥的混乱地带,新成立的小帮会要想生存下去,一般情况下,先是闷头做人,尽量不引起他人的关注。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血色反其道而行之,首先对一个六人小帮派挑起帮战。
“帮战”持续的时间非常短暂,不到一分钟,六人小帮派被血色吞并。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龙肯西区的小势力,目瞪口呆。
血色兵分四路,以风云残卷之速,连续吞并四个小帮会,不到两天,人数扩大至近三十人。
这种匪夷所思的扩展速度,引起了众多小势力的密切关注,生怕一不小心,就被对方吞并。
可惜,任凭他们如何小心都无济于事。
第三天,又是四个小帮派并入血色。
第四天,也就是华青帮分部重新建立的这一天,血色再次出手,依然是兵分四路,连挑四个小帮会。
至此,一个人数高达百人的中小型势力,出现在龙肯西区。
判官、残狼、老鹰、无常名声鹊起。
当然,这里所说的名声,是只针对西区众多小势力而言。
百人的小帮派,在一些大势力的眼里,不值一提。
此时,各大势力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华青帮分部身上,哪有心思去理会这条小杂鱼。
血色大概是因为这段时间吞并小帮会太多,一下子吃撑了,没有继续下一步的动作。
“这帮疯子,终于停手了。”
“妈的,再不停手,老子就要换地方了。”
宁为鸡头不为凤尾,没有一个小帮会愿意被人吞并,否则,他们何必在这里苦苦挣扎,投靠大势力不是更好吗?
当然,这其中也不乏聪明人。
“怎么回事?老子都做好投靠的准备了。”
“走,弟兄们,去投靠血色。”
雪中送炭远远好过锦上添花,这些准备一搏的人,不甘心就这么沉沦下去,准备去血色做个开国功臣。
纷纷扰扰中,血色不断扩大。
华青帮分部成立的第二天,血色人数突破两百。
王峰得知血色迅猛发展,狠狠的吃了一惊。
他万万没有想到,四人在短短的五天时间,竟然整出这么大一个摊子。
队伍不是越大越好,鱼龙混杂的血色,光是管理就是一个头疼的问题。
四个只知道杀人的机器,懂管理吗?王峰表示严重的怀疑。
然而,王峰还是小看了四人的能力。
血色在执行任务期间,曾经多次与黑帮打交道,对他们的管理模式并不陌生。
判官甚至和黑帮的核心人物喝过鸡血,拜过把子。
上千上万人的帮会四人都接触过,区区二百人算得了什么。
混黑道无非就是两点,一是够狠,二是讲义气。
狠辣,血色那个不是杀人如草。
兄弟和义气,嘴上喊没用,需要时间来证明,判官的有肉一起吃,有酒一起喝,有财一起发言论,胜过任何誓言。
王峰现在已经顾忌不到血色,他相信,凭借四人的身手,想走谁也拦不住。
为了应付即将到来的打击,王峰大洒金钱雨,一批批军火像是流水线似的,运入华青帮分部。
负责采购项目的陈学明,陈总监,瞬时成了龙肯的风云人物。
军火贩子看到陈学明,如同见了亲爹一样,恨不得抱着他狠狠的啃上几口。
而华青帮龙肯分部新任堂主,绰号“疯王”的王峰,第一次进入了各方势力的视线之中。
看到华青帮分部,花钱如流水一样,大小势力眼睛红的发亮。
“我没看错吧,一个小小的分部,哪来这么多钱?这家伙不会是华青帮帮主的私生子吧。”
“不愧是疯王,人没几个,武器倒是买了一大堆,瞎折腾,哎,这次又便宜正一堂了。。”
一些中型势力,开始蠢蠢欲动,私下里琢磨着,等到打起来后,是不是来个浑水摸鱼。
王峰懒得理会各方势力的想法,依然在不停的购买军火,大有将华青帮分部打造成一个军事堡垒的架势。
各大势力不知道的是,每当深夜时分,进入华青帮分部的军火,都会被卡车悄然运走一部分。
第一个收益的自然是一穷二白的血色。
也许有人要问,判官手里不是有五十万美金吗?为什么不自己采购军火。
答案是,不是判官不想,而是不敢。
二百“农民武装”自然是没人理会。
如果“农民武装”一下子变成“精锐”,等于是告诉他人:爷们不但会有人,还有钱,快来打我吧。
就这样,在没人注意的西区,血色帮悄然无息的来了个大换装,每个小弟都拥有了一支八九成新的ak47。
“我不是在做梦吧。”
“老大他们这么有钱,发了,发了。”
这年头,有钱又有本事的老大,绝对是稀有物种。
小弟们对判官和另外三名堂主的敬仰,如同泛滥之洪水滔滔不绝,更加坚定了跟随他们打天下的决心。
判官等人,并没有被这小小的成绩冲昏头脑,血色帮的使命是什么,四人一清二楚。
不久的将来,血色帮会给龙肯各方势力带来一个大大的“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