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歌笑九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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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三章、剧本(一)

    方哲不听,又开始唱屈大夫的《沉江》。他们坐的是风陵渡口的vip包厢,也就是一艘很小的乌篷船。那船就系在木板上,还算稳固牢靠。再说这鱼塘浅的跟小孩儿洗澡的澡盆子似的,就算想沉也未必能沉下去。

    阿狸翻了个白眼儿,她一直都不太理解,方哲这么个出身唯利是图的商贾之家的富二代,怎么偶像就是那屈原呢?!!

    猪肚鸡味道甚好,青菜虽然烹饪手法简单,但是胜在新鲜。白煮鸡蛋居然甚是美味,实在出人意料。

    阿狸和方哲吃饱喝足,又开始涂面霜-拍完了一天的戏,皮肤护理是必要的。

    阿狸天生的好肤质,再加上长期锻炼,皮肤一直处于最佳状态。而且今天她又没上浓妆,所以只用兰蔻的晚间睡眠面霜保湿既可。方哲就麻烦多了,身为影视系的学生,他天天就生活在聚光灯下,熬夜什么的更是常态,小小年纪就已经用上了整套的lamer。

    阿狸仇富,冷哼了一句,扭头和颜悦色的问:“你平常都用什么牌子的护肤品啊?”

    一直坐在角落里当小透明的公主扮演者可怜巴巴的抬起了头。

    阿狸突然就晃了一下神。

    在这里要着重说明一下,阿狸其实眼睛有点比较严重的散光-这和她长期抱着笔记本电脑写小说有关系。所以她在不戴眼镜的时候看人都看不太真切,总有点雾里看花水中望月的感觉。但是她猛的一回头看去,才发现那演公主的小孩是真白!

    唐颖有点嫉妒的伸手摸摸自己的脸。唐颖认识的同性都承认唐颖是她们见过的妹子里皮肤最好的一只,没有之一。

    但跟这孩子一比,唐颖简直就是个糙汉子。

    这小孩看上去,就跟一尊用雪堆的人像一样,好像随时都有被太阳晒化了的可能性。

    “我……我……我……”小孩低着头,小声说,“我……”

    方哲突然紧张的抬起头来,有点不安的看着阿狸。

    倒是阿狸有点不好意思了。

    看样子,这小姑娘家里可能条件不太好,都用不起什么护肤品。

    阿狸的表姐就是这样。阿狸她姨妈家里穷,小的时候阿狸不懂事儿,到姨妈家总是问表姐“你家为什么没有这个”“你家为什么没有那个”,表姐就会这样低着头,说不出话来。

    现在长大了,阿狸简直恨不得坐时空穿梭机回去,把那时候的自己暴打一顿。

    以后有护肤品的试用装给这小孩带一点吧,女孩子家,就算底子再好,日常保湿还是需要的。

    方哲看阿狸不纠缠了,立马冲着外面大喊:“老板,加菜,我要个潮州芋头酥!”

    小孩赶紧低下脑袋,一顿饭都没吃多少。落在阿狸眼里,就是满腹的心酸和委屈。

    女生宿舍里。

    “什么?那你就把你的那条项链送给了她?”阿狸的室友小哇一蹦三尺高。

    必须说明一下,张小哇是阿狸最喜欢的室友,没有之一,让她想起来就一脸黑线的那个现在没在宿舍里。

    阿狸摊开手,她也不知怎么着,看着那小孩直勾勾的看着她的项链,就心一软,给她了。

    横竖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

    不过……她倒是真的挺喜欢的。因为那是广播剧《孔雀大明》的周边纪念。

    “真可惜啊……那条项链啊……我们群里就出了那么一批纪念品啊……”阿狸郁闷的用头撞着衣柜。小哇恨不得从背后踹她两脚。

    阿狸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豪爽,纯爷们儿。但她最大的优点其实也就是最大的缺点。尤其在和身边的妹子们相处的时候,她总抱着一种“我是大老爷们儿不和你们一群小姑娘计较”的心态,因此总是容易被人家占便宜。她们俩都讨厌的那个室友小朱就是这样,天天靠装可怜从阿狸和小哇那里蹭吃的蹭喝的,每次要别人帮忙都理直气壮,开口就是“室友嘛,难道连这点都不能帮我一下吗?!!”。后来阿狸和小哇觉得自己不能再这么好脾气下去了,俩人连成战斗同盟后小朱才收敛了一些。

    阿狸摸摸下巴,喃喃道:“……不会……吧……”

    人家小孩儿都没有开口找她要过,是她自己巴巴的送上的!

    闲话少说,阿狸开始看这本小说的原著。这电子书还是方哲提供给她的呢。

    只见书的开头是这样的:

    “咔嚓”一刀下去之后,一个圆滚滚的脑袋就顺着那刑场的木台子滚了下来。底下围观的人群倒是不住的叫好,说这样蛇蝎心肠的恶女人,就活该被千刀万剐了才好,一刀两断,都算是便宜了她。

    当然,这围观的人群中,偶然的也传来细细的呜咽声,有那好事的人一看,原来是个满脸麻子、穿短袖褂子的汉子,正在捂着那癞蛤蟆一般的嘴,两只蒲扇般的耳朵都通红了,那蚕豆好似的眼睛里,流出点子眼泪来。哼,想来必定是这恶毒妇人的姘头了,这样的女人,正好配这样的男人,天造地设,当真是绝佳的一对。

    看台之上,一个纤弱美丽的锦衣少女向高座上的王者盈盈下拜。拿着一块绣着竹子的丝帕,擦了一擦秀丽面容上的珠泪,方才仰起头来说道:“多谢叔父为清河做主,大恩大德,清河永生难忘。只是……我那陈郎……”。

    锦衣少女说到此处,已经是如那风中的细柳,飘飘忽忽的就要晕倒在地上,幸亏旁边的宫人手疾眼快,把她扶了起来。

    坐于高位之上的皇帝终于开了万金之口,道:“哪里的话,侄女流落在外的时候,受尽了这恶毒妇人的欺凌。如今大局已定,我这做叔父的,怎么也要给侄女个公道。”。

    一时之间,围观的大臣自是赞不绝口,说陛下仁义友爱,清河公主福泽深厚,以后我大晋定然会千秋万代,长享太平。又有大臣提出,清河公主流落在外,现在回来,正好到了招亲的年龄。虽说公主上一位驸马被这恶毒妇人害死了,公主又是情深意重的很。但是,现在大仇得报,公主还是应该有个好归宿才是。

    公主身边的掌事女官听了这话,顿时喜上眉梢,但是又不好直说,只好奏禀圣上,说公主现在还虚弱,应该回宫之后再细细商量此时。于是,一行人浩浩荡荡的拉开十几里,正是皇帝带着自己流落在外的侄女儿清河公主回宫了。恰巧是六月时节,鲜花容易采到,所以都城的百姓有心,就用那刚盛开的花朵撒在街上,庆祝这皇家天大的喜事。

    而在长街的那头,那个形容猥琐的健硕汉子正拿着一张全新的竹席子,哭哭啼啼的把那死去的女子卷起来,刽子手不忍心看,只是侧过头去,同那汉子说:“哎……她是个好人,可惜好人不偿命,你也别太伤心了。方才……她走的时候,不怎么痛苦。”。

    汉子把那女子的脑袋和身子连在一起,小心翼翼的缝在一起。他是个粗人,哪里干的好这种活儿,颤颤悠悠的,缝的很是丑陋。

    “元儿啊,大哥知道你死的冤枉啊!你死了,连滴血都不流,这就是死的时候,心的寒了啊。是哥哥没用啊!”。

    哎,刽子手实在看不下去了,他今天必须得去多喝两口马尿,才能睡得安稳些。

    就在这时,天空中突然就下起了细盐一般的小雪,连着那地上的花瓣儿,看起来说不出的滑稽讽刺。

    六月飞霜,千古奇冤,老天爷,你为啥就不睁开眼睛,好好看上一看?!!

    就在这时,九重天上,凌元帝君睁开双眼,直直的坐了起来,头上的双凤步摇冠叮当作响,底下跪迎的天奴们一起贺喜,说祝贺帝君渡过天劫。

    谁知,陵元帝君却连衣服都来不及换,就柳眉倒竖、杏眼圆睁,说道:“拿着本君的符节,去阴曹地府把那阎王请来。就说本君有要是要询问于他。”。

    哼,好大的胆子,小小的凡人,侥幸投了个皇家的胎子,就敢欺负到本君的头上来了

    本君是个神仙,是个天生天养的神仙,是这九重天上气量最小、辈分最高的神仙。

    话说,盘古开天辟地,混沌分明,浑浊者为地,而清亮为天。本君不才,就是生于这浑浊之中,不知其母,亦无其父。因此,这天帝才尊本君为凌元帝君,这个“元”字,就是为了凸显本君超然的地位。

    本君原本在蜀山上住的好好的,可是后来硬是被请到了这九重天上,看着一个一个鹤发童颜的老神仙尊称我为“前辈”,好生的尴尬。尴尬着尴尬着,本君只好就做了个不出门的神仙,天天在自己的帝君府里钓鱼、种花,就这么浑浑噩噩的过了几万年的光阴。

    可是,纵然帝君如此超然,如此与众不同,如此……咳咳,本君终究还是个神仙。

    而神仙,都是要渡劫的。

    本君这一世托生在一个有房又有钱、生活乐无忧的富裕人家,父亲和善,母亲慈惠,顺顺当当的过了十六年,终于把自己吃成了一个圆滚滚的胖闺女。

    按理说,本君如此和善的性子,就应该一辈子平安康泰,无忧无虑,等到九十岁的时候,吃上两大碗白米饭,才寿终正寝。可是,谁知这锅就如同那学堂里学生的课文,是说背就背。本君那日闲的,上街去买点杏干果脯什么的,谁知就遇到当地一个有名的人贩子正在卖新上的“货”。本君也是活该,一眼瞥见一个干净单薄的小妹子,凄凄惨惨的跪在那里,穿的跟个破抹布一样。哎呀呀呀呀,好好的一个姑娘,和牲口一样被人卖来卖去,也是背时运的很。本君就出钱买了这姑娘,还日常把她带在身边,好生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