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歌笑九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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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六章、欢乐的挖坟(五十二)

    “而且你还欠我一个人情。”阿狸骄傲的扬起了下巴。

    这其实就是阿狸耍流氓了。因为她救了人家一命不嫁,但是她很明显是故意忽略了是人家先救了自己一次的事情。从这个角度来说,她冲回来救了他也只能算是两个人两清了。

    阿狸也明白这个道理,但是她的胃不明白。她的胃是天下最不讲理的,只要一个钟头没有好吃的东西祭奠过它,它就开始抗议。

    何况这次她的胃闹得还有理有据。

    刚才那个胡族的女子一鞭子打塌那个烽火台的时候,阿狸用最快的速度纵身往外一条,用手扒住城墙的边缘,然后就跟一只巨大的壁虎一样紧紧的贴在破旧的城墙外围,下面就是看不到底的山崖。万幸庄篱的手臂看上去纤细去很有力,全靠臂力撑着那么久也不酸疼。但是做完了这一系列的高强度运动之后阿狸明显觉得饿了,她需要吃点东西补充体力,比如说红烧肉之类的。如果没有肥瘦相间、花糕也似的红烧肉,那么有只小兔子也凑合了。

    想到这里,她恶劣的用刚才弄得脏兮兮的手指捏了捏兔子的屁股。

    “没错,你是救了我。还是以一敌三,出奇制胜把最危险的那个弄死了。所以,你风要先感谢我。”某人恶狠狠的提醒阿狸。金色的大雕一蹦一蹦的挪远了,摆出了小孩子打架的时候教书的老师那种两不想帮的架势。

    阿狸奇道:“我救了你,为何要我先感谢你?”。

    某人:“要不是我先身陷险境,你又怎么会有机会救我,自然是你先要感谢我。”

    某人想了想,他这话没错啊。他可是匈奴的大大大大大大单于啊,救了他绝对是可以吹嘘一辈子的事儿了。她能碰上这么好的事儿,还不是因为自己今天遇到了刺客的缘故?所以,绝对是她欠了他一个大大的人情。

    阿狸气得差点没蹦起来,靠,她一向以不要脸自居,并自认为在这上的造诣已经可以说是登峰造极了。可没想到,今天这东方不败竟然碰上了独孤求败,小流氓碰上了老流氓。我日你仙人板板的,这可如何是好?难不成真让她把这人的脑袋按在长城边上,跟他说要是今儿你不把这兔子给老子烤熟了吃,老子就送你去见阎王?

    这肯定不能行啊,要是真把这人送去见阎王了,这兔子可怎么办?阿狸可不会烤兔子肉啊。

    说到底,还是要靠智取啊。

    除了熊瞪,阿狸还会一招,就是学《宠物大机密》里那只兔老大,在两只眼睛里放满繁星,一眨眼睛就萌的让人心都化开了。

    她这招通常是很管用的,而且还是绝对的男女通杀。

    阿狸调整好了小情绪,刚要在两只眼睛里放上璀璨如钻石般的繁星,那兔子竟然抓紧时机,赶紧要了阿狸一口,阿狸吃痛,那兔子马上就落地,以顺而不及掩耳盗铃之势……被那金色的雕踩住了尾巴。

    半个时辰之后,那只兔子已经在火上烤着了,而阿狸则津津有味的吃着冒顿口袋里的干粮-这玩意唱起来有点像被挤压过的粗粮面包,棕色的一团,紧实的很,不过好在里面有不少的葡萄干和碎核桃。

    汉朝这边现在还是没有核桃和葡萄的-这两种西域特产的食物得要等现任皇帝刘邦的玄孙汉武大帝刘野猪小朋友派张骞出使西域的时候才能带回来,现在汉朝是没有的。而且某人还提供了她特别好的酒,就着葡萄干和胡桃吃特别美味。阿狸一没留神,就吃多了,然后忍不住打了个嗝~她觉得她吃饱了。

    某人看着在架子上烤到七分熟的兔子,觉得这兔子死的真冤枉。

    阿狸不好意思的嘿嘿笑了两声,她吃饱了之后心情特别好,简直就是想要放声高歌一曲,就是怕把周围住的野生动物都吓得不敢交配了。

    阿狸笑道:“你的汉语说的那么好,是曾经跟汉人一起居住过吗?”

    冒顿在心里默默的冷哼了一声,汉语算什么?他他他他他和草原上的野猪都能交流,更别提人了。

    吃饱了的阿狸却明显很想聊天-或者应该说是她单方面的在碎碎念个没完,而某人就干脆假装自己是根木头桩子。而阿狸则很是开心的抱着那只金色的大雕的……掉下来的一根羽毛,还尝试着把这根羽毛插到自己的脑袋上。

    某人故意没有告诉她,那是阿德咯吱窝底下一根毛。

    反正一个打死不说,一个傻得彻底,俩禽兽不如竟然也相处的很是愉快。日头到了最毒的时候,阿狸本来穿的就多,觉得有点热,于是就干脆利落的把自己的外套脱了……然后瞬间就尴尬了。

    冒顿觉得自己今天一定是神奇的一天,就连那天天倚老卖老、挑三拣四的大大大大大巫师都搞不出这么多花样来,他有点眩晕,最后颤颤悠悠的用一根手指指着阿狸的胸前,说:“这可是个什么东西?”

    简直丑的让人想从这跳下去好不好?!!

    阿狸低头看了一下,不好意思的用手抓了抓后脑勺,说道:“这是帕丁顿熊。”阿狸又抓了一把自己胸前的衣襟,说道:“它很可爱的。”

    冒顿觉得这姑娘一定受过什么刺激,才会有这种想法。

    阿狸看对方那一脸“我信了你才有鬼~好吧好吧我~相信你你不要打我”的表情,觉得好生委屈,帕丁顿熊确实很可爱啊~

    好吧,古龙笔下的胡铁花是个妥妥的糙汉直男癌,但是还是会冒险去救一只差点被车碾压着的大花狸猫,而阿狸虽然从里到外都散发着一股“我是混账你能把我怎么样233333”的气质,但是这不代表她内心深处没有温柔的一面。

    阿狸指了指自己的胸口的位置,也就是那帕丁顿熊的脸说道:“这是一只熊,它的名字叫帕丁顿。”

    对面的人冷哼了一声,表示“一只熊还有名字呢~真是稀奇~额呵呵呵呵呵呵”。

    阿狸并不气馁,反正对于她来说,“脸”这种东西,就是用来丢的。

    “小熊原来生活在秘鲁的森林里,森林就是像这里一样的地方……”阿狸用手脚比划着,突然觉得自己很蠢。因为那个人已经开始用开智障的表情看她了。

    md,作为一个从文明世界来的人,竟然被一个原始无知的匈奴人鄙视了,这是何等的酸爽!!!

    阿狸挺直了腰板,接着讲解她的帕丁顿熊:“小熊坐着火车来到了伦敦,但是却在火车站迷路了。”

    冒顿已经开始把眼睛放在了天空上面,表示并不想听她胡言乱语。

    阿狸有点泄气,只好说:“就是……就是它来到了一个非常陌生的地方……它原来以为这个地方的人都是要有礼貌而很热情的,然而这里根本没有人搭理它~”

    阿狸说道这里,两只小眼睛充满了泪水。事实上帕丁顿熊之所以可以成为英国儿童文学的代表作,就是因为帕丁顿熊的原型是二战时期那些坐着火车逃难到伦敦的孩子,他们在战争中失去了父母,穿着破旧的大衣,提着一只小小的行李箱,像迷失在车站的帕丁顿一样,他(她)们带着标注自己姓名和家庭住址的胸牌。

    “想想看,你的父母在战争中去世了,你自己拿着一只小行李箱坐在……”阿狸反映了一下,觉得还是不要给一个远古时期的人讲“火车”到底是什么了,“千里迢迢的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附近熙熙攘攘都是人,但是每个人都是一张冷漠的面孔~”

    阿狸喜欢这个故事其实是因为这比较符合她去上大学时的心情,刚开始对陌生的城市还有些许的期待,但是是马上就被庞大的城市和密集的人群吓哭,迷茫不知所措。主动搭讪基本没人理,大家也都是当别人不存在一样自顾自地走着。

    阿狸说的眼泪都快下来了,冒顿依旧是一幅关爱智障的表情。

    他当年被送去那个倒霉催的大月氏当人质的时候,可比这个什么什么熊要惨多了,起码那只熊身边的人都是很冷漠的看着它,可没天天一群人都想要弄死它啊~

    阿狸接着做出屠户杀猪的姿势,某人倒是有点反映了,以为她是恼羞成怒了。

    结果阿狸接着说:“命运啊,就在这时表现了它温柔的一面,善良的一家人发现了小熊,然后就用这个地方的地名给它去了名字,叫帕丁顿,并且把它带回家里去~”

    冒顿终于开口了,说道:“那家人把它做成了晚饭,饱餐一顿?”

    阿狸:……

    阿狸:“这个故事是想要告诉我们怎样对待陌生人的,要温暖,要温暖~”。

    冒顿的手抖了一下,然后那只兔子大腿上的油脂滴到了火堆里~

    “这个故事实在太傻了~”冒顿把剩下的酒都喝完了。

    阿狸很愤怒,很多时候她都是放荡不羁的状态,但是在她伤心的时候都是帕丁顿熊陪着她。好像这只熊在提醒她,就算孤身漂泊在外,也要一直坚强乐观。

    冒顿有点不开心,他只是有点嫉妒。

    一只熊,一只很傻的熊,提着一个行李箱,挂着一个更傻的牌子,站在那里等着,就会有好心的一家人把它带回去,当做自己的家里人~

    他为什么就没有碰到过这么好的事情呢~

    所以他非常坚定的拒绝相信这个事情。

    阿狸却皱了皱眉头,她不高兴了。又把自己的外套穿上了。

    她怎么会觉得他和她可以成为朋友的,三观都不一样好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