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歌笑九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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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章、祸从口出?

    窗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猪蹄肘子加蹄膀,方才符合阿狸这个失意人的心境啊。

    忧郁啊,伤感啊,不可描述啊,阿狸还记得,语文课上那位经常要求“背诵全文”的一代词主李煜国破家亡之后,被押往北宋都城的时候,就是如此凄凉的情境。说到底,她这个不得志的将星,和那国破家亡的国君,又有什么两样,还不是一步又一步的走向敌人的营帐,只能仰人鼻息,受人欺凌罢了。或许这唯一的不同,就是李煜长得好看些,而阿狸穿越成的这个公主长得更加安全一些,没有啥被潜规则的危险罢了。

    人生啊,是梦的延长,那么这梦,一定是一场荒诞的噩梦。

    想飞之心,永远不死,奈何却陷身于污泥之中。

    阿狸决定,就此醉死在花间罢了,再也不理她那雄心壮志。

    应该说,酒壶里的时光过得非常快,平常下午的礼仪课阿狸都是坐立不安、度日如年,谁知道这次一壶桃花酿下去,阿狸这一下午都觉得自己在腾云驾雾,无比畅快。她一会儿和神仙畅游仙山,四只青凤为她拉着车,一会儿又下海和鲲鹏为伍,一只巨大的乌龟从她身边邮过去,耍闹了好一阵子,才在草地上安然入梦。等她醒来,已经是月明星稀,乌鹊南飞,大双和小双,一坐一右,一红一紫,哭个没完没了。

    见她醒了,樊绣衣立马就扑了上来,两只蜜汁猪蹄一般的手抓住她的肩膀说:“阿篱啊,你摊上事儿了,你摊上大事儿了。”。

    阿狸一惊:“啊?匈奴那拖把条子来找场子了?!”。

    樊绣衣摇摇橄榄球一样的脑袋,头顶上还有一根呆毛,看上去更像可达鸭了。

    他追扼腕“拖把条子”是谁,在确定自己没有见过之后,开始给阿狸讲她今天下下午作的死。

    据樊绣衣描述,在她下午喝醉的期间,发表了一番很是慷慨激昂的言论,总结下来就一句话:虽说匈奴现在如日中天,那冒顿单于所向披靡,但是不到百年光阴,这天下,还是我大汉朝的。

    而这匈奴嘛,别看着眼下风光,以后会永远消失在史册里面,再也没人提起。

    ends!

    阿狸心想:mmp,老子吃枣药碗啊!!!

    其实,阿狸说的都是大实话,她所处的时代是汉代初年,正是匈奴最强,而汉朝最弱的时期。尤其是匈奴在冒顿这个果断而残忍的大单于的带领下,简直家就是如日中天。可是冒顿再强,也有老死的一天。而汉朝历经三代的修整,到汉武帝时期达到鼎盛,终于打破匈奴,把强盛一时的匈奴帝国赶到了西边去。再后来,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匈奴这个令西域和汉朝忌惮的强大敌人,就在一夕之间消失了。

    阿狸这些话,若是在二十一世纪说来,只能说明她是个好好上过历史课的好孩子,而如果在汉朝初年,而且是人家匈奴最鼎盛的时期说出来,而且是人家匈奴刚刚把汉朝打败了,汉朝不得不和亲的情况说出来的话……

    那可真是“勇气可嘉”啊。

    然而,这四个字,也可以以间接翻译成“作死”。

    阿狸在混乱中寻得一丝清明,道:“其实说了就说了,也无所谓,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还有这两个小丫头知道,谁都不说出去,不就完了。”。

    大双、小双一听这话,哭的更加伤心了,简直那泪珠子就跟断了线的珍珠串子一样。

    樊绣衣一脸慷慨就义的表情告诉阿狸说:“可惜啊,封锁消息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什么叫点背,什么叫点忒背,就是如此了。比如你在洗手间里骂了一句校长是gay,无论校长到底是不是gay,到底是上面还是下面的,每天喜欢用什么姿识,其实都无所谓。但是如果你的点儿就这么背,在校园广播里把这话说了,那你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

    话说,昨天阿狸说这话的时候,是她在上礼仪课的时候,而给她上礼仪课的老师正是一位身怀奇才、不得朝廷重用而偏偏具有很强话语权的汉朝版大v,俗称“名士”。

    据说阿狸的那位名士老师在听完她醉酒后的豪言壮语之后,立马感慨万分,表示虽然现在汉朝打不过匈奴,但是我们不能垂头丧气,只要我们努力,我们坚持,就有反败为胜的希望。为此,那位老师当天下午就决定要投笔从戎,去军中做一个算账的文士,也好过天天写锦绣文章,空顶着一个文士的名头的要强的多。

    更要命的是,这位老师还即兴写了一篇不足百字的诗赋,慷慨激昂,热血悲歌,把阿狸的“雄心壮志”传播的天下皆知。

    樊绣衣抹着眼泪道:“现在这篇赋已经在整个平城里都传遍了,街上的小儿稚子都会传唱,我估计没两天,就能传到匈奴去了。”。

    阿狸一翻白眼儿,觉得情况也没有这么糟糕嘛,毕竟是要上吊还是要抹脖子还是要服毒,还是可以由她自己来选择的嘛。

    于是,第一天,阿狸吃了三个肥美的猪蹄膀,给自己准备了一条白绫。

    匈奴那边没来人。

    阿狸只好把那白绫又搭上一点粉红色布料,给大双和小双还有樊绣衣一人做了一个兔耳朵。

    第二天,阿狸吃了三色的猪油年糕,吃完之后,拿起一把匕首来,接着等匈奴那边找她兴师问罪。

    结果,匈奴那边还是没人来。

    第三天,阿狸又特地吃了清炖鸡翅膀,买了一瓶上好的鹤顶红,力求一口闷,立马解脱。

    匈奴还是没来人。

    阿狸郁闷了,她在帐篷里大吃特吃了三天了,都没带动地方,就等着那一刀下来。三天过去了,她觉得自己的脸都吃的圆润了一圈。

    于是,第四天,她吩咐小厨房给她煮上她最爱的芋头奶茶之后,就施施然的换了身白色的猎装,戴着一顶凤尾金冠,带着大双小双上校场射箭疏散疏散筋骨去了。

    就在这时,有小卒报告给樊绣衣,说大事不好,匈奴的左贤王来了。

    左贤王一向是个好脾气的人,听说公主不在自己的帐篷里,也不等人去叫,自己就跟着下面的人去寻了。

    汉朝的军士对匈奴人并没有多大的好感,只不过左贤王一向是个亲和力很强的人,竟然这一路也没惹出什么事情来。

    可是他不惹事,不代表底下的人不想惹事情。

    一匹枣红色大马不知怎地,突然受了惊吓,直直的开始一路狂奔。受惊的马的杀伤力很强,何况这匹枣红马还长得很是肥硕。周围的汉朝军士都赶紧躲开,却并不太想管。他们认得,这匹枣红色大马乃是主将樊小将军的坐骑。而匈奴的军士则不客气的拿出了弓箭来。倒是左贤王左手一挥,让他们不到万不得已,就不要动手。如此好马,伤了实在可惜。

    就在这时,只听“哎呦”一声,一个穿着碧色风衣的宫装少女引着十二个服饰妆容一致的宫娥袅袅婷婷的走过。那马就跟失心疯了一样,突然就冲着那穿碧色斗篷的少女直奔过去。那少女本就生的纤弱可怜,周围的宫娥也是吓得惊呆了,慌乱中不知怎地,那穿碧色斗篷的少女不仅不跑,身子还往前一倾斜,眼看就要葬身在那马蹄之下。

    左贤王大惊,看那少女端庄秀丽,又有侍女相陪,搞不好就是那位要来和亲的公主,万一她人还没嫁过来,就先死在了马蹄之下,这可不太妙。左贤王本来是爱惜这匹骏马的,只是舍不得让人伤了它,但是眼看要出人命了,也只好让弓箭手准备一箭射死了事。

    就在这个,一道白影突然闪过,只见一个白衣金冠的少年郎一拳挥向那枣红大马的脖颈,那马吃痛,四蹄扬起,整个被那少年打偏了之后就摊在地上,再也无力回击。

    一时间,整个军营里鸦雀无声,只有那些小宫娥劫后余生,不住哭泣的声音。

    好几个汉军士兵看到那少年突然冲出来,脸色都变了,赶紧放下手中的兵戈单膝跪下,连头都不敢扬起来。好几个将军打扮的人物为了上来,自觉的围成个半圆,犹如众星捧月一般把那白衣少年围在中间,十分惶恐慌张的样子。

    倒是那白衣少年没有半点受惊的样子,反而了呵呵的一伸手,把地上那穿碧绿斗篷的姑娘拉了起来,笑道:“好险好险,这么个美人要是伤到了,可就不好了。”。

    那穿碧色斗篷的姑娘却敛衣,盈盈下拜。那白衣少年又是一笑。左贤王这才看清他的相貌。一双狭长的丹凤眼,鼻子高挺,下巴有一个标准的美人沟,虽说不上是有多惊艳的相貌,但是秀逸夺人、清华尊贵,令人一见,就不由得生出几分敬畏之心来。

    那白衣少年又道:“姑娘这是从哪里来的?”。

    那穿碧色斗篷的姑娘还未作答,那白衣少年身后一个长得甚是喜庆可人的小胖子倒是连着咳嗽了好几声,伸出手指来,拉一拉那少年的衣袖,往左贤王这边指了一指。

    那白衣少年转过脸来,终于看到了左贤王这一行人,脸上去露出一抹暧昧不明的笑容,看上去不但没有惊愕,反而有种“唉,你们怎么才来,我都等了好久”的感觉。

    左贤王底下一个卫队长也拉了一拉左贤王的袖子,小声道:“大王,这穿白衣服的,才是汉朝的那位公主。我们上次来的时候,在营帐外见过。”。

    左贤王倒吸一口冷气,看看那楚楚可怜的碧色斗篷的少女,再看看那穿着白色袍子清华尊贵的少年,觉得汉朝当真是个神奇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