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歌笑九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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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七章、遇险(三)

    然额,就在阿狸在内心深处无比怨念的时候,苏摩已经干了他手里的那杯奶茶,正很是友好的看着坐在他正面的阿狸。

    嗝,这就尴尬了。

    阿狸颤颤悠悠的拿起装着那杯烟雨朦胧、飞珠溅玉的不明液体,默默的祈祷着阎王阿姨可以再拉自己一次。

    就在这时,冒顿一伸手,把茶杯接到了自己手里来。说:“主人,这茶里的香料加的不够多,我再帮您加一点。”。

    阿狸:+——()*()&*……&……*……()&)还加啊?!你是嫌弃我死的不够快啊!

    谁知,冒顿非常淡定的看了看被子里热气腾腾的奶茶,很是淡定的一扬起脖子,干了。

    开开开开开开开玩笑,他当年梦想还是当个厨师的时候,尝过的味道奇葩的东西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八十八了好伐?两杯奶茶而已,不是问题。

    只见冒顿一扬起脖子,咕咚咕咚的几声,把阿狸那杯,也喝完了。

    他非常倔强的强挺着脖子,生怕一低头,就会吐出来。

    这玩意儿可别是配出来逼供的吧,冒顿敢保证,要是有人拿一大壶这个东西跟他逼供的话,他他他他他他他他他说不定就真的招了。

    阿狸脸色稍微正常了一点。她让冒顿问苏摩说:“我很喜欢这个奴隶,可以卖给我吗?”。

    阿狸指的“奴隶”,自然是阿苏。

    苏摩说:“怎么可以这么想,买卖奴隶是多么恐怖的事情。我们都是来自于佛祖的精神世界,我们怎么可以视对方为奴隶呢?”.

    冒顿心想你可快拉到吧啊。

    他可就早就听说,这个苏摩是个狂热的异端分子,动不动就喜欢送人去死,还美其名曰是“回到佛祖”的身边。而且酷爱炼制药品,据说他还在觉兰台的封地的时候,就会买一些身体健康、性格开朗的女*隶回去,专门用她们给觉兰台研制长生不老的药材。可是,匈奴多的是草场和牲畜,最少的就是人口。日子久了,自然有人就会察觉到这个问题,这也是觉兰台不得不跟一只吸血蝙蝠一样,隐藏起来的原因之一。

    虽然苏摩对冒顿一脸的不屑,但是对阿狸态度还是挺好的。毕竟他们两个看起来都很干净,而且是逼死别人的那种干净。苏摩甚至于不耻下问的向阿狸讨教了一下,在匈奴这么一个天天都是土啊土啊土啊的地方,怎么能保持手指甲缝儿里都一点泥垢都没有。

    没错,强大而聪慧的苏摩大人,他天生不凡,是没有任何缺点的,唯一的缺点啊,就是太爱干净了。一张桌子,天天恨不得擦上三遍,身上那衣服啊,有那么一点点的茶渍,就立马得脱下来洗了。他身边的师兄师弟啊,觉得跟着他开创事业,抛头颅、洒热血的没有什么,但就是他这爱干净的劲儿,实在是受不了。

    阿狸心想:不是,这可是怎么回事儿?我咋觉得,我是在跟隔壁宿舍的妹子交流打扫卫生和擦地板、洗被子的经验呢?少年,你咋不按照套路出牌啊?!

    阿狸仔细想了一下,还会决定要是实话实说,于是从怀里拿出一小颗米黄色的珠子来,说道:“其实说穿了,也没有个什么大不了的,就是我们道家修行,有这么一件东西,可以去除附近的尘土。”。

    阿狸小心翼翼的看着苏摩的神情,希望他不要嘴里念着阿弥陀佛,却*着杀人越货的勾当。她可是清清楚楚的记得,在《西游记》里有那么一个情节,就是那个认为天下人皆是好人的唐三藏没事儿跟一个老主持炫耀了一下自己的宝贝袈裟,那老主持虽然人老了,胆子却是大得很,很有想法,很有魄力。他爱极了那件袈裟,于是一不做,二不休,就想趁着夜半时分,把唐三藏他们一行人给烧死。

    阿狸心想,好汉不吃眼前亏,好女不仗眼前俏,她道:“既然这位大师如此喜欢洁净,在下就先把这颗珠子送给大师,如何?”。

    阿狸此话一出,冒顿差点没把手里的水果干给捏碎了,心想这倒霉娘们儿怎么如此败家啊?说送就送,哎,这以后王库的钥匙可不能给她拿着,要不非得给我散光了不成。

    啊,不对,冒顿反应过来了,他不动声色的打量着苏摩,发现苏摩好像是真的挺对阿狸手里的那颗珠子感兴趣的。

    冒顿和苏摩虽然都很聪敏,都很善于蛊惑人心,但是还是有比较明显的本质区别的。苏摩喜欢享受别人的臣服和崇拜,所以他喜欢别人被他的才智和气度所折服。而冒顿更污浊一些,他喜欢嘴简单直接的,利用旁人深藏于心底的欲望。

    所以,冒顿在翻译这段话的时候,就毫无压力的成了:“嗯,其实就是这颗避尘珠的原因。如果大师您喜欢,我可以送给您。但是由于这两天这颗珠子我还有一些用处,所以暂时不能给您。等五天之后,我自当送上。”。

    冒顿说这话的时候,特地小心的看着苏摩的眉眼,显出十足的亲切与友善了,并不让苏摩感到自己是因为畏惧,才乖乖的把宝物交了上来。

    至于五天之后嘛,他自然会把宝贝送过来给苏摩,正好让人跟着苏摩去好好看一看,他的老巢在哪里。

    毫无疑问,苏摩对于这个结果还是挺满意的说。但是他也不好白拿阿狸的珠子,于是就对着阿狸说:“这样的话,那么贫僧我就却之不恭了,只是不知道,这位公子可有什么想找我要的东西吗?”。

    有,当然有,阿狸心想,您可赶紧把阿苏放下来吧。

    当然,她就算心里真的是这样想的,也不敢说出来。只好东拉西扯了一些别的。最后在冒顿还原度高大百分之二百的神奇翻译之下,两边最终达成协议,就是这颗珠子归苏摩了,苏摩拿着一斛北边来的湖产珍珠跟阿狸交换,五天之后进行交易。

    阿狸嘿嘿一笑,心想这就叫做缓兵之计了,五天之后就算了吧,到时候她早就救走了阿苏回去了,谁还认识谁啊。

    苏摩又问了问这颗避尘珠的来历。其实阿狸也不太知道这颗珠子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她就是在自己及的装备里有,就随手拿来用了。而且就目前为止,这颗珠子除了在盗墓的时候可以轻轻松松的触发级机关之外,有委实是没有什么太大的用途了。

    不过,阿狸还是给它编了一个听起来就很厉害的来历,就比如说,这个是商周时期某位著名皇后的陪葬品。

    苏摩笑道:“呕,既然是位出名的皇后,那一定是贤良温婉之际了。”。在天竺也有这样的皇后,都是以自己的美貌和美德被后人所传颂。

    阿狸道:“不是的,那位皇后是以自己的才智出名的。她可厉害了,她的身份不仅仅是国君的妻子,还是一块封地的诸侯王,她本身就是个很厉害的军事家、外交家和政治家。”。

    阿狸说的,正是在著名的妇好,武丁王的妻子。据说,对周边方国、部族的一系列战争中,妇好多次受命代商王征集兵员,屡任军将征战沙场。她俘获大批羌人,成为武丁时一次征战率兵最多的将领。任占卜之官,为武丁统治集团的重要成员。曾率兵镇压奴隶反抗斗争。竭心尽力维护奴隶主阶级统治和特权,深受武丁宠幸,被封于外地,担负守土、从征的重任。

    看吧,谁说女人可以是力量和智慧的结合,妇好不就是这么一个现成的例子吗。

    阿狸最听不得就是旁人说的那句“女孩子家那么强干什么,多辛苦啊!”。拜托,女孩子要是不强,那才比较辛苦,好伐?!要是有本事,就可以像妇好一样,自己在一块儿封地上做王,要多爽有多爽,谁管你喜欢什么,有不喜欢什么。要是没有本事的话,不好意思,那就只能跟宅斗小说里的妹子一样,天天靠看着别人的脸色过活,还把自己弄的一肚子气,要是没有主角光环的话,搞不好年纪轻轻的,就已经抑郁而终了。

    不过,想到此处,阿狸就更气闷了。因为,人家妇好会带兵,会祭拜戎族,会镇压下面的叛乱,可是她除了力气大,没事儿可以举一举石头,震慑一下对方之外,好像就没有什么其它明显的技能点了呢。

    阿狸扪心自问,是不是一直以来,自己都太自以为是、故步自封了呢?她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人,来到这里之后就已经习惯被人仰视的感觉。甚至于背一段汉语版的《心经》都被惊为天人。

    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人的核心是什么?不是我们手里已经掌握的知识,而是我们不断学习的能力。

    现代和古代最大的不同,就是知识大爆炸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阿狸认识的一个学姐就告诉过她,现在很多岗位,以后20年后就会没有了,机器人都可以代替着去做。所以,还是要保持一颗谦卑的心,不断的去学习。

    阿狸把这段话在心里仔细的想了想,觉得就像被点燃了一盏明灯。话说,她要不要也去学学排兵布阵什么的?兵法什么的,也不是很难学吧?

    但是,她学这样的东西,真的有好处吗?阿狸又踌躇了一下。

    说真的……她就要嫁到匈奴去了,一个太有实力的人容易被忌惮,死的更快一些。可是,没有实力的人,又特别容易被当做炮灰,分分钟的被干掉了。

    其实,如果身处这种环境之下,最好的生存之道就是

    阿狸底下脑袋,有点忧郁。说白了,就是她拿的这个剧本太不怎么样了呗。天天除了给自己建个华丽的坟墓之外,也实在没有什么值得努力的方向。

    早知道我就算拿个小兵的剧本,也是好的啊,可以自己上场杀敌,建功立业,阿狸在心里碎碎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