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歌笑九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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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八章、最囧盗墓(三)

    阿狸当然不能就那么抽死阿德的。因为这个匈奴人毕竟是被她不小心带到沟里来,顺便把胳膊给摔坏了。

    阿狸好歹和大双、小双学过一点点的跌打损伤的治疗,居然也帮冒顿就把胳膊给接上了。其实冒顿当事人倒是没有怎么样,阿狸紧张的满头大汗。

    苍天啊,她当时是脑子瓦特了吗?竟然独自一个人出门,都没想过要带着大双、小双一起过来的,她们俩可是具有丰富的野外生活经验的。

    阿狸不由得有一点点纳闷,自己和这个匈奴人都掉下来那么久了,怎么撒库亚纶和她老公都没下来看他们一眼啊?还有破军,竟然也不吭一声。

    冒顿听乐阿狸的抱怨,两只眼睛却不由得眯了起来。

    说白了,他闻到了危险的味道。

    要杀他的人,何其之多,今天恐怕日子不大好,都凑齐了。

    他只是有些可惜,早知道大敌当前,他刚才,就应该多喝点酒才好。

    他已经很少这样和一个不讨厌的人,喝着烈酒,酩酊大醉了。

    应该讲,他很早起,就是去了醉酒的权利。

    为什么男人喜欢喝酒,大概就和女人喜欢爱情一样吧。

    冒顿十几岁的时候,曾经和一个东胡来的做皮肉生意的女人聊过天。那个女人年纪不大,满脸风尘,只是吸烟的样子特别妩媚。

    那个女人说:“爱情,是什么呢?我也不知道的。但是我刚刚接客的那一年啊,坐在一个简陋的客栈的二楼包间里,等着那个买了我那天晚上的男人上来。一楼正在演戏剧,我就看了一眼。那台子上,一个浓眉大眼的男人正捧着一个穿红色衣服姑娘的脸,说‘我愿意爱你一万年’。其实都知道他说的是假话,可是那个女人啊,还有我啊,就是哭个不停。”。

    “后来呢?”,冒顿很喜欢这个故事,那个时候他也刚刚步入青春期,想要知道男人和女人的不同,于是很是慷慨的拿一枚金币给那个女人买了上好的烟丝。

    那个女人很高兴有个听众,尤其对方还是个还没长开的小男孩,这意味着他只是想听她讲自己的故事,而不是有什么其他别的想法。

    “当时我就想着,要是有个男人肯那么温柔的捧着我的脸,看着我的眼睛,对我说上一句‘我爱你一万年’,我也乐意为他去死的。哎,不,不是为他去死,而是为了他活着。哪怕要干这种卖皮肉为生的日子直到皮肤也黄了,人也老了,我也心肝情愿。”。

    可惜,那个女人没有等到那么一个人。当天晚上,她就怀着那一点坎坷和期待,等待着买了她那个晚上所有权的男人过来。幻想着,或许他可以带给她一点爱,一点纯粹而浪漫的爱。

    但是,最后那个男人终于上来了,是个光着头发的沙匪。他喝的醉醺醺的,看见她不安的坐在屋里,抓起她的秀发就是一顿骂。

    “老子就说今天晚上怎么那么倒霉,九把色子九把都输,原来是你这个扫把星,触了老子眉头,当掉了财神爷,给我滚!”.

    于是,大冷天的,那个男人就连踢带打的,把她推到了那个小客栈的走廊上。她差点没被几个混混拉到下面的屋子里去。最后还是她的老板来了,才把她带走了。

    那个女人棕色的手上有的很漂亮的藤蔓花纹,看得出她还是很爱美的。然而她的声音因为吸烟太多了,已经很沙哑了,冒顿猜想,这大概是吸烟吸多了缘故。

    “从那以后,我就没再想过什么情啊,爱啊的,只是有点死心了而已。后来,我就把所有心思的用在挣钱上了,给自己凑够了钱,从老板那里赎了身,又买了几个年轻好看的小姑娘-真的是很小的姑娘,才五、六岁,他们的部族不要女孩子,只要男孩子,反正弄死了也可惜,基本都是半卖半送给我的。我养了她们几年,她们就开始给我挣钱了。”。

    这个女人的故事就那么结束了。

    冒顿记着她很久。

    因为有一瞬间,他觉得那个女人,说的很对。

    爱,是很少,很难遇到的。

    你在渴望爱的时候,能遇上一个能让你心动的人,已经是不容易,更不要提那个人也爱你了。

    冒顿其实觉得很有意思,就是他遇到喜欢的人一天,就是他多灾多难的一天。

    或许,他不应该跟阿狸呆在一起,省的把她也连累死了。

    可不是吗?和他比较亲近的人呢,死的都比较快。

    他小的时候,曾经还会为自己的亲卫死而难过上两天,想着法的要去参加他们的葬礼,然后好好的安慰一下人家的家里人。但是,后来由于他们的消耗速度太快了,冒顿连伤心的功夫也就都没有了。而且,他领悟到一个道理。这些亲卫本来就是消耗品。他要是最后赢了,他们就是胜利者的消耗品,好歹还能那点抚恤金。要是他输了,他们就是失败者的同党,只有全家拉出去被贩卖的份儿。

    于是,他就不伤心了。因为,实在来不及了。

    还有昂山,就是他最好的朋友。昂山本来也是个快乐的人,但是为了救他,也早早的就死掉了。他死的时候只有十四岁。可惜,长得有些着急了,冒顿梦见他时,总认为他三十多了。

    说到底,都是一些黑色幽默的冷笑话。

    他和他喜欢的、信任的人,注定缘分太短。

    就像那个飘零的女人一样,最后只能乖乖的认命了,要是没有人能陪着自己到最后,有钱也是好的。

    冒顿开始想着,或许,他是得要离着阿狸远一点才好。

    阿狸生来就不是过那种提心掉胆日子的人,她应该是草原上那席卷一切的风,随意、任性、有力而自由,高兴了就喝两口烈酒,不高兴了就抬起头,骂几句天。身边有的是肝胆相照的好朋友。

    阿狸也察觉到有几分不对了。多亏这次匈奴短暂却惊险万分的寻人之旅所赐,她的警觉性可比以前要高多了。

    阿狸心想:“糟了个糕,不会是又有麻烦事儿吧?!老子自从穿越过来,干啥啥不顺。想开了个首饰铺子当支线任务,挣点外快吧,最后挣的都是自己手底下小宫女的钱。她们的钱还不是老子给的,说白了,不就是老子把自己发出去的钱又挣回来了?还有,终于碰上了一个男神吧,结果告诉我是我和亲对象的姨夫。我靠,反正都是和亲,我怎么就不能嫁给我男神,而要嫁给那他那男神经的外甥呢?还有,人家都是女主被绑架了,一群帅哥来救。我这倒好,出趟门,就被发配到这荒郊野岭的来救人了。结果还顺带把这个匈奴的人也带衰了。”。

    阿狸越想,就越觉得自己对不起这个匈奴人了,好吧,他好像碰上自己之后,就没有什么好事儿发生过。

    阿狸就这样,突然回首瞥了冒顿一样。冒顿觉得心脏突然停止跳动了。

    刚才,他和这只小狐狸一起喝着酒,吐槽事情的时候,可能是昂山死之后,他最快乐的时光了。

    如果……如果这样的相遇,要以一个惨淡不堪的结尾收场的话,他还是先动手自己了解比较好。

    就像他母亲,和他父亲一样,那样美好、宁静的开始,下场确实让人恶心的不想再提起了。

    冒顿轻轻的伸开自己的手掌。

    很多人都认为,身为一个单于,重要的是指挥军队的本事,什么暗杀、下毒,都是小巧,用了就丢脸。

    可以用刀子杀人,可以让底下的人帮忙杀人,无论手段多么血腥、残忍,都是可以的。

    但是自己亲自动手,是不可以的。

    冒顿一直以来,觉得这个说法很搞笑。因为动手杀人这种事情,他都喜欢自己做,越是重要的人,越是如此。

    阿狸又扭头,看着上面的洞口,猜测发生了什么事情。冒顿却在她的身后,轻轻的握紧了拳头。

    阿狸对他没有什么防备的心思,所以那柄带着夜明珠的匕首,就插在他的旁边。

    只要轻轻一刀,插进阿狸的心脏,所有的一切,就停留在这一刻。

    只有美好的回忆,他遇到了一个心爱的人,然后他们在一个阴冷潮湿的地窖里面,靠着一个巨大的蛇形骸骨,一边喝着上千年的老酒,一边聊天。

    不会有任何痛苦,不会有分离,不会有背叛,所有的一切,都是像朝阳下刚刚盛开的雏菊花一样。

    冒顿松开了手,握住了那柄刀。

    失去,有的时候,就是永远的获得啊。

    就在这时,阿狸却突然又扭头看了一眼,看到冒顿伸向了匕首的那只手,笑道:“别怕,我会保护你的。”。

    然后,又是一阵傻笑。

    冒顿也是浅浅一笑,顺势把那匕首拿在了手里,道:“你没有把你的那个兵器带下来吗?”。

    他说的是阿狸的那个画戟,还有那把不知道搁在了哪里的弓。

    阿狸立刻开始鄙视自己,果然她这大大咧咧的性子还是没有改,武器肯定还是要随身带着啊。

    可惜,上边一直都没有什么动静。

    冒顿看着阿狸的背影,目光闪烁,说不出欢喜,还是不欢喜来的。

    阿狸的身形并不好看,不符合中原人的审美。典型的中原美女讲究的是溜肩膀,水蛇腰,这样显得纤细,而且温柔顺从,阿狸的肩略宽,幸亏腰线还算好看,所以穿男装的时候,极大程度上弥补了这一点,整个人的曲线就像是一柄弯曲有致的长刀一样。冷冽,曲线流畅,有一种锋利的美感。

    冒顿最终还是默默的把那匕首握的更紧了一些。

    男人,都是喜欢好的刀的。喜欢到,为了得到它,可以豁出性命去。喜欢到,就算死了,也要把这宝刀带到陵墓里面去。

    就在这时,阿狸又坐了下来,因为她看见了破军那张修长而英俊的脸,出现在洞口。

    破军啊,你才是我的白买王子、真男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