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歌笑九州
字体: 16 + -

第一百五十章、抉择(三)

    阿狸两眼放光的捧着那比她脸还大一圈的粗瓷大碗,“咕咚咕咚”几口就给喝干了。应该说,这茶的卖相还是挺好的,橙子红的汤底,里面还有切得方正的水果块,虽然是用红茶熬得,但是红茶的茶叶末子都被撇清了,但是……怎么一股康师傅红烧牛肉面的味道啊?!

    啊,在汉朝这个连辣椒、草莓都没有的地方,竟然还能喝到康师傅方便面的汤底,实在是太幸福了,可惜她已经吃过饭了,现在还成撑着,要不一定要往里面再下一把挂面和各种时新菜蔬不可。

    冒顿看着阿狸一脸开心的喝着自己熬的茶叶,感动的都快哭了,十多年过去,十多年过去了,终于等到了欣赏他厨艺的人了。

    基本上,就是在这一刻,冒顿下定决心,他要求婚!

    他要让阿狸,嫁给他!

    基本上,是同一时间,阿狸在品尝了那滋味奇特的水果茶之后,也决定,就算倾家荡产,也要把这个匈奴人买回去,当厨子!

    撒库亚纶看着这二位眼睛里点燃的熊熊烈火,顿时觉得今天月色真好,然后淡淡的拿起两片硕果仅存的橙子片,贴在脸上,表示虽然我有了对象了,但是还是不能放弃美容啊。

    撒库亚纶拽着阿狸,细细的说了一下自己和自己丈夫的打算。他们先跟着阿狸一起回去,为她父亲处理了后事再说。阿狸连连点头,心想此次总算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无论如何,还是帮到了言言的。撒库亚纶自然是要去收拾一下东西了,她在这里呆的时间不长,但是零零碎碎的日用品倒是置办了不少,其中很多都是她丈夫为她亲手做的,两个人一边收拾着,一边不时的回眸,向对方笑一下,搞得阿狸和冒顿觉得他俩忒是多余了。

    阿狸看看旁边站着的这个匈奴人,啧啧啧啧,谁说匈奴人都是丑八怪、活夜叉来着,这不就有一个长得齐整的吗?不过也可能不是土生土长的匈奴人,而是被抢掳到这里来的。

    阿狸看着他那两只还有点微微红肿的手,心里想,不知他是平民身份,还是奴隶的身份,如果他想脱掉奴籍的话,她也许就可以帮忙了。

    可惜,阿狸这个善心还没有发,就被打断了。因为就在这时,冒顿却听见一阵非常熟悉的鸣叫声。

    呃,听起来,就跟是野鸡被踩了尾巴一样。

    冒顿竖起耳朵来,脑袋一转,说道:“啊,是阿德!”。

    冒顿很是熟练的在一块还算干净的碎花毛巾上擦了一擦手。然后直冲着那叫声的来源去了,然后就看见阿德很没形象的,被阿狸那匹黑马坐在屁股底下。

    冒顿捂着眼睛,没眼看啊,真心没眼看啊,阿德你天天吃的这么多,竟然还能被一匹马压住,真是丢鹰丢到姥姥家了。

    阿狸见到这一幕,简直就是泪流满面。只不过她这是高兴的。话说,想那只金雕仗着自己体型庞大且插翅能飞,已经把她砸晕两次了,搞得她经常被阿苏他们嘲笑。可惜,她堂堂的一代将星,总不能跟一个找不上对象的扁毛畜生过不去。还是破军最贴心啊,顺蹄子就帮她把这场子找了回来。

    破军啊~我就知道你才是我的霸道总裁啊~替我出气这事儿,还是您干的最为漂亮~呃,不过话说到这里,为什么破军是用屁股坐着这扁毛的畜生,而不是蹄子呢?!

    然后,阿狸不怀好意的瞄了一眼那扁毛畜生肥硕的体型,顿时就明白了。

    咦,肚子胖成这样,那得这扁毛的畜生还能飞的起来。

    虽然心里很是得意,阿狸却不屑于带到脸上来。

    虽然心里很是恼火,但是冒顿却已经决定,一定要偷偷的把阿狸这匹马给太监了。

    于是,两个人很是不约而同的,贱贱的笑了。

    那只被破军一屁股坐住的金雕却也是一脸的委屈,它其实是一路跟过来,想来找自己的主子的。可是飞进来之后,看见一只生的很是秀色可餐的小蝙蝠,本来想抓来做点心吃,谁知就被这只马给暗算了。

    丢脸啊,这也就是这地洞太过狭窄了,要是在宽阔的草原上,哪里轮得到这四条腿的畜生耍威风啊?!阿德的内心很是伤感啊。

    看着自家思维彻底跑偏的主子,阿德凄凄惨惨切切的叫了一声。当真是呜咽一声我见犹怜的很。冒顿才想了起来,赶紧捧着刚浇好酱汁的胡萝卜出来,麻烦破军高抬贵臀。

    冒顿自信,他从小聪明,而且一直钻研厨艺,虽说这两年迫不得已,为了当好大大大大单于,而把这技艺暂时放下了,但是这底气却还是有的。破军大老远的闻到烤胡萝卜的香味,就已经按捺不住了。等到冒顿把胡萝卜用木质的碟子捧到它跟前,破军立马就把整个胡萝卜囫囵个的吞了下去。

    然后,它就吐了。

    这什么味道,难吃死了!!!

    破军本来看冒顿就不怎么顺眼。话说,从前阿狸是经常容易把它忘了,没错,但是它绝对是阿狸眼中最具有男性魅力的雄性动物,阿狸看它的那小眼神,都是带着星星的,可是自从冒顿出现之后,阿狸的眼睛就摆的很不是地方了。破军虽然是一匹马,是一匹气度宽宏的好马,但是也绝对受不了这个。眼下,冒顿竟然还给他端来了那么难吃的东西,它就更生气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用往下坐了一坐。

    阿德感到了深深的、深深的压力,含着眼泪,无助的看着自己的主子。

    冒顿有点冒汗,这人他会对付,这马可真心不是他擅长的范围啊。难不成他要和这匹马去硬碰硬吗?!

    冒顿只好默默的扭过头去,用同样的眼神,深深的、深深的看着阿狸。

    阿狸却是没有那么好说话的,爪子一摊,道:“拿来。”。

    阿狸虽然没说自己在要什么,冒顿却是很心有灵犀的把她想要的东西往腰带里一藏。

    阿狸说的呢,自然就是她之前掉了之后被冒顿捡到的那个铜符节了。

    开开开开开玩笑,这个玩意要是弄丢了,樊绣衣可是要跟着她一起倒霉的。

    冒顿眼睛向上,轻轻的吹起了口哨。他可知道,只要这个东西在他手里,阿狸就不会离开他了。因为,无论阿狸到底是谁,丢了这块牌子,都一定得把它找回来才行。反正他知道,他想用武力强行把阿狸带走是不可能了,这事儿啊,只能靠智取了。

    呃,当然还得有一点不要脸的精神,以及不怕死的决心。

    好吧,这买卖呢,其实风险有点大。但是,关键在于收益大啊。

    这万一阿狸乐意跟他回去呢,他搞不好,明年就能抱上儿子了。

    想到这里,冒顿两只眼睛简直在放光啊。他老师右贤王不是天天数落他不干正经事儿吗?他这不就是在为正经的事儿打算吗?

    说白了啊,冒顿之前,并不太想生孩子。很多人都认为他是怕因果报应,生怕生出的儿子会比他还心狠手辣、弑父篡位。其实,冒顿确实是怕,怕的却不是这么一桩事儿,而是怕生出的孩子太蠢了,气得快死了。可是,又死都死不成,因为就算闭眼了,也闭眼的不安生。毕竟,其他人蠢,他还可以不管,自己儿子蠢,他可是绝对接受不了的。

    可是,要是和阿狸生的话,冒顿觉得这孩子的质量还是有保障的。首先肯定很能打,而且心眼儿还很多,不会脑残。而且长相也过得去。

    好吧,虽然娶阿狸,还是他吃亏多一些,毕竟谁知这丫头有没有家暴的习惯。但是,为了子孙万代,冒顿觉得,自己就咬咬牙,忍了好了。

    可是,一滴下头来,看着阿狸那张脸,一个更为复杂的问题,就那么涌上了冒顿的心头。

    这名分,可怎么办呢?!

    哎,冒顿霎时间,很是心塞啊。

    他一向比较善于观察人。所以,虽然和阿狸只统共呆了半天,却也看出来了,这小祖宗是个傲气的主儿。你让她和别的女人好好的带在王庭,共侍一夫,她估摸着会一边笑语相迎,一边暗戳戳的直接给你的奶茶里下把毒药,顺带弄死你,自己登上王位。

    凭良心说,他并不是一个好色的人。但是呢,这王庭里就是西域各国势力的缩影,他总不能为了阿狸,就把所有人都遣送走吧。这得花多大一笔遣送费用啊?!

    但是,这件事情,他一定要做成。

    他这可不是光为了他自己,若是为了匈奴的千秋万代啊。

    说到这儿,就不得不提起汉朝的那位公主了。好吧,虽说他其实挺讨厌这妹子的,因为他姨夫自从回来之后,就天天的碎碎念,说人家孩子不仅本事大、力气大,还脾气特别好,听他讲经说法了一中午都不带犯困的,哪里像他们几个,一听见什么佛啊、道啊就集体打瞌睡。但是,有句话人家说的很是正确,就是匈奴眼前之所以很强大,就是因为有他这个大大大大大大单于领导着。

    当然,刚一听到这话,很生气是自然的,这都诅咒要亡国灭种了,搁在谁身上,谁都得被气得吐血了,更何况,他又不是泥土捏的菩萨,平白的好性子。他之所以强忍着没让人去毒死那个公主,是因为人家说的有道理。

    但是,他又不是神仙,他终究也会死的。

    说到这儿,冒顿有些羡慕汉人了。

    匈奴人看不起汉人,因为汉人软弱,没有他们能征善战。但是汉人有汉人的优势,比如智慧,比如文明。汉人有史,以古鉴今,就可以逐渐总结出一些规律来,比如农业灌溉的技术,比如国家制度的革新等等等等,这些都是支持汉人一步一步向前进的智慧。后人管这种智慧的结晶就叫做“文明”。

    而匈奴则截然不同。匈奴人其实和草原上的野狼差不多,不信天,不信地,也不信命,只相信自己的牙齿和爪子。在匈奴,能打就是真理,强大就意味着众人的追随。礼仪道德在这片土地上都是不管用的。只有够强大,能抢来食物生存下去,才是正事儿。而匈奴的强大和

    首领的领导能力有非常直接的关系。一个强悍而睿智的单于,就和狼群中的头狼一样,可以让底下的部落臣服,可以率领联军迅速占领其它国家的地盘,把那里的人都变成自己的奴隶,把那里的牛羊都变成自己的财产。但是如果单于之位后继无人或者上位者是个怂包的话,整个帝国就马上会面临土崩瓦解的现象。

    每次一想起这个事情来,冒顿就脑袋疼的厉害。

    从外面杀进来的,其实并不可怕,这要是从里面开始烂了,才比较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