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歌笑九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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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流萤(六)

    好吧,阿狸想着,那自己也说说自己的马好了。

    阿狸说:“我家的马,叫‘破军’,是一只顶天立地、英姿飒爽的的马。”。

    冒顿的脸突然绿了一下,“顶天立地,英姿飒爽”的马?是什么马?!

    阿狸解释道:“就是我家破军有个毛病,爱路见不平,拔蹄子相助。碰到渣男,就会一只蹄子踹过去,然后用蹄子踩住人家的脑袋。啊,你知道渣男是啥不?就是对自己媳妇儿不好的男人。”。

    冒顿下意识的抱紧了自己。说真的,他在王庭里也有很多妹子,他每天都嫌弃人家不干活,还要吃他的、住他的、用他的。那他是不是也算是渣男呢?!

    其实,也不算吧,他从来都没找她们收过钱啊!按理说,她们在他的王庭呆了那么久,也应该定期给他交几只牛啊羊啊的当饭钱啊!

    所以,他绝对不是个渣男,相反,还是个宽厚而大度的好男人呢!

    冒顿把一颗七上八下的心,就那么放回了肚子里面。

    阿狸看着萤火虫,想起破军还是她十五岁的时候,那皇帝刘邦送给她的礼物呢。女子十五岁及笄,此后就算成年了。皇后在那时送了她一盒子的精致发簪子,其实她对这种花里胡哨的东西就一般般。倒是一向都不带看她一眼的皇帝刘邦,让人牵了一匹很有街头流氓老大气质的马来。

    破军的性子不算很好,说真的,平常沉默,关键时刻又太有主意,太过桀骜不驯,不适合当军马。可是,她就是喜欢破军这我行我素的性子,好像总在心理上补偿一点对自己的亏欠一样。

    萤火虫越来越多,阿狸才发现,它们好像在跳舞。

    冒顿却知道,它们……是在求偶。

    春天,本来就是万物交配的季节。

    冒顿不喜欢汉人的原因之一,就是觉得他们太虚伪了,明明喜欢一个人吧,但是还不肯痛痛快快的说出来。其实喜欢一个人很羞耻吗?

    冒顿认为,作为一个人男人,喜欢金钱,喜欢权力,喜欢名望,喜欢武力,为什么就不能真心喜欢一个人呢?为什么对所有东西都可以执着,偏偏就是对着自己心爱的女人不执着呢?就像他们匈奴,那刚成年的小男孩都知道为了喜欢的小姑娘摔跤打架呢,就算输了,又有什么了不起的,练好了本事,重新再打就是了。终有一天,要把心爱的妹子抱进自己的营帐去。

    想到此处,冒顿又默默的在心里唾弃了自己一下,知道这道理有什么用?你倒是做啊!

    冒顿觉得自己的的耳朵都有点红了,干脆拿起酒袋子来,喝了好久口冷酒,才觉得好些。

    听着对面“咕咚咕咚”的声音,阿狸却忍不住有点想笑,早就听说匈奴人豪饮,酒袋不离身,果真如此。

    冒顿却又把酒袋子递到了阿狸手边。

    呃,当真很是尴尬。要不要从自己的敌人手里接过食物和美酒呢?

    当然不,不仅不要轻易从敌人手里接过食物和美酒,而且就算从自己的朋友手里接过吃的东西的时候,也要千千万万个小心。这是皇后经常告诫太子刘盈的话,反复的出现在庄篱的记忆里面。第一次听见这话的时候,阿狸觉得皇后真心是个多疑而狠毒的妇人。可是联想了一下这位历史上著名女性的经历之后,阿狸觉得,皇后真心是个很倒霉的妇人。

    当今的大汉皇后姓吕,名雉。本来是一位大家闺秀,衣食无忧。她父亲吕老太公精通相面之术,认为当时还是个街头混混的刘邦奇货可居,便把女儿嫁给了他。吕雉嫁给刘邦后,基本就没有过上一天的好日子。先是刘邦反秦,吕雉作为家眷被牵连,打入囚牢之中,被看守人虐待。后来刘邦势大,和西楚霸王项羽争夺地盘,在一次逃亡中,吕雉和儿子刘盈沦为阶下之囚,好几次差点就送命。等后来终于平安返回刘邦身边的时候,那刘邦身边已经有了好几个新宠,戚夫人也只是其中之一而已。当时的吕雉历经磨难,颜色上自然无法与那些年轻貌美的侍妾媲美,也就被刘邦冷落在一旁。如果不是靠着过人的才智和心计的话,吕雉也早就死了八百回了。

    书归正传。信任啊,多么神奇的事物,你把它交到对方手里之前,最后还是想一想对方会不会用它来反过来捅你一刀。

    捅就捅吧,阿狸心想,吕雉是吕雉,她是她。生生死死也就是这么个意思,何必天天蝇营狗苟,一万个小心谨慎,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咕咚咕咚”,阿狸也喝了两口。

    其实阿狸素日也是喝酒的,不过后宫里的酒都是玫瑰清露、芙蓉醉雨之类的,一味的香绵温软罢了,并不是很中她的意。这人生在世,就要喝最烈的酒,用最快的刀,爱最美的人。人生至此,方才无憾。所以,她不饮酒,不是因为不喜欢喝酒。而单纯是因为没有碰到可心的酒罢了。

    “这酒不错,够烈。”阿狸评论,说完之后哈哈大笑,很是豪气。

    凭他什么伤心,我自是潇洒自在,人生在世,若是总如此凄凄惨惨切切,又有什么趣味?!

    虽然看不到阿狸的脸色,冒顿却又感到她的情绪不再低落。虽然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让她又重新开心起来,但是顿时就自我感觉良好了。

    看,他虽然是个杀人如麻、心思狠毒、从来不做好事儿的男人,可是他起码可以让自己喜欢的人高高兴兴的。

    冒顿此时简直就想去沙漠上光着上身跑上几圈,告诉那些喜欢在背后碎碎念,说他对王庭的妃子很坏、一辈子都不会有女人真心爱他的人,他才不是渣男。

    最起码,他不会让自己喜欢的女人掉眼泪。

    喝了酒后,阿狸心情好了很多。就算她钟爱的人不爱她,就算她在汉朝皇宫的身份尴尬,就算世人都不喜欢她,又有什么了不起?!她生来又不是为了讨人欢喜的?!想到此处,阿狸竟然就用脚打着拍子,唱了一首她神游现代的时候听过的一首歌。横竖现在只有自己和这个不会太多汉语的匈奴少年,就算失态,又有什么的?

    “云破月白剑出那一瞬,至颈侧轻吻,胜负一触即分。

    生死只在方寸,风息花无声,花月无声饮人恨。

    待我撕开半里这晨昏的乾坤。

    三尺青光轮转洗烟尘。

    喝最烈的酒,恋最美的人,看海阔云高波澜生。

    人说江湖浪涌最多无畏的人。

    来三钱热酒买我的心魂。

    教山川颠倒,教地裂天崩,这天地我来撑。

    快平生。

    ……

    人说江湖浪涌最多无畏的人,来三钱热酒买我的心魂,教山川颠倒,教地裂天崩,这天地我来撑。

    待我撕开半里这晨昏的乾坤,三尺青光轮转洗烟尘。喝最烈的酒 ,恋最美的人。看海阔云高波澜生,人说江湖浪涌最多无畏的人,来三钱热酒买我的心魂

    教山川颠倒,教地裂天崩,这天地我来撑。

    快平生。”

    这歌她唱了三次,每次都被人不知趣的打断。这回,阿狸终于完完整整的把这曲子唱完了,内心里说不出的欢畅,心想对着一个不太懂自己语言的人,还是挺好的。怪不得,好多有钱的贵人都喜欢养一个漂亮的胡姬,这摆这个好看的美人在面前,心里有什么不舒坦的,说一说,对方又听不懂,只是一味的笑。其实,这又有什么不好,人生在世,谁又真的懂的谁,谁又真的愿意了解谁呢?烦闷的时候,有个人静静的听着,已经算是幸事了。

    可是过了半晌,对面的人却还没出声音,阿狸不禁想到,人家不会是被她这个自来熟、厚脸皮的家伙吓到了吧?搞不好,正缩成一小团,在瑟瑟发抖。

    阿狸痛苦的扶住额头,她怎么一不小心喝大了,就这么把狐狸尾巴给露出来了呢?还tnddd露出了九条,整整九条,人家现在肯定拿她当个怪物看了。

    哎,真是很尴尬啊。

    然后,又是一阵沉默。

    冒顿保持静默了一阵,才开口道:“这曲子,写的真好。”。

    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觉得,自己学汉语,是多么正确的一件事情。他天天过的,何尝不是这种日子,为了活命,为了能有尊严的活命,刀口舔血,布局杀人。世人只说他心狠手辣,却不知这狠毒的世间,若是不心狠手辣,就只能任人宰割。却不知想要撑起这庞大的帝国,想要开疆扩土,让诸国皆跪拜于脚下,成为这天地的主宰,一展抱负,就要心狠手辣。

    其实,午夜梦回的时候,他又何尝不会后怕,不会伤心。他的单于之位,是用人的尸骨堆成的,里面有他兄弟姐妹的,有些匈奴权贵的,还有一些,是他没见过的、无辜的陌生人。他们在黑夜中向他哭诉,最后的一点善良无时无刻不在拷打他的良心,然而第二天早上,他还是要做那睿智而冷静的草原之主。可他的哀伤和痛苦,永远都没人愿意去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