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歌笑九州
字体: 16 + -

第八十九节、英雄,本色?(二)

    刘邦在心里泛酸。

    可惜,后来他当真做了皇帝,也就再也没有如此肆意畅快过。

    虽说,这话矫情的让人想拿鞋底子抽人,但是却也是大实话。

    皇帝,又称孤、寡、不谷,和无缘。

    刘邦意兴阑珊的握着酒坛子的封口,又有些欢喜。萧昶这孩子看那么正经,竟然如此心细,竟然还将他这小小的癖好放在心窝子里去,特地趁着惊蛰(二十四节气之一,示“立春”以后天气转暖,春雷开始震响,蛰伏在泥土里的各种冬眠动物将苏醒过来开始活动起来,所以叫惊蛰。)的时候,借着给皇帝陛下送腌渍瓜冠的名头,就把这酒和狗肉一起敬了上来。

    这每年春天给皇帝送腌渍瓜冠也是以前的老例了。就是每到第一批瓜出来的时候,百姓就会把瓜的脑袋切下来献给皇帝,以示敬爱之意。萧昶心思巧的很,就让厨娘把这瓜冠腌渍成了日常可吃的咸菜。这腌渍瓜冠,既能彰显刘邦万民敬仰的地位和尊贵的身份,又是一道新鲜的乡土菜色,当真妙极了。

    萧昶也是大笑,对刘邦道:“陛下果然是识货之人。这狗肉不是我夸口,就算是厨神再世。他也是做不出来的。去年我去洛阳城赏那碧色牡丹的时候,就得了一坛子牡丹花上的露水。这露水最清,说是天上神仙用的也不过分。又带着碧色牡丹的气味。因此,炖狗肉的时候,就将此水放入锅中,用牡丹的香味去配那狗肉,自然是妙不可言的!”

    刘邦听了,也抚掌大笑,道:“妙哉!妙哉!这等的法子,也真亏你想的出来。不过,朕总听人说,这牡丹乃是百花之王,雍容华贵,这碧色牡丹更是其中极品。用它的露水炖狗肉,可不就成了牛嚼牡丹了吗?你我叔侄二人竟不是狐朋狗友,而是田地里的两头耕牛。有趣!有趣的很!”。

    萧昶正色道:“这是迂腐文人的那套,陛下可听不得的。天天讲什么斯文,讲什么气节。臣下就看不得那套,一听了,就要大大的生气。前两年臣下在家里的暖房里种出了荷花。自然,这大冬天开的荷花是蹊跷些,但左右也就是个荷花罢了,还能从里面蹦跶出个凤凰蛋不成。您也知道,这冬天的菜蔬就那么几样,吃的口都淡了。臣看着那荷花,就心里痒痒的很。于是,终有一日还是把这荷花折下来,让厨子给下油锅,炸了。下雪天,看着窗外红梅点点,再喝二两最烈的烧刀子,就着这油炸的荷花,那才是享受。是大丈夫自风流,管它作甚。别说用这牡丹的露珠炖了狗肉,就算是用那整支牡丹花炖了狗肉,又能如何?要我说,这才是英雄本色!”。

    萧昶此言一出,刘邦立刻又是抚掌大笑。显然这话说的甚是和他的心意。萧昶他爹萧何虽然是难得一见的能吏,但是就是总是端这个读书人的架子,天天不是喝茶,就是赏那几根破竹子、烂菊花的,还有那讲不完啊的大道理,当真无趣的很。谁知,生出个儿子,竟然如此明白事理,也是稀罕的很啊!

    虽说夜已经深了,但是刘邦的兴致却还很高。若是没有歌舞助兴,总觉得缺了些什么。欲要传戚夫人上来歌舞一曲,却又想到前两天因为他宠幸了戚夫人宫里的一个粗使宫女,戚夫人生气,正在给他摆脸色看。萧昶察言观色,又是一笑,到:“如此良辰美景,若没有歌舞为伴,就如这吃螃蟹的时候却没有那么一碟子上好的醋一般,终究是无味的很。”。

    刘邦单手撑着桌案,斜着眼睛看了萧昶一眼,又笑道:“哦?莫非贤侄有什么能歌善舞的佳人,要推荐给朕吗?”。

    萧昶听了这话,却正色道:“陛下这话却错而且是大错特错。这天下的绝色家里,或丰腴,或轻盈,或端庄淑丽,或清冷妖娆,早就都被陛下收入未央宫中。臣却去那里再物色呢?何况……”,萧昶说到这里,却故意的拖长了声音。

    刘邦不禁把身子又靠前了一些,萧昶才继续说到,“陛下要赦臣的大不敬之罪,臣才敢说。”。

    刘邦广袖一挥,差点没把桌上的黄金酒樽带下去,他道:“哎~但说无妨,酒后之言,朕绝不追究。”。

    萧昶笑道:“何况,臣现在也还是孤枕难眠,若是当真有个能歌善舞、明眸善睐的美人儿,臣恐怕就想不起别的,就先去求来为妻了。”。

    刘邦听了这话,更是抚案大笑,道:“这又什么的?男人嘛,一辈子就这么点事儿。若是连这酒、色都不爱了,活着却还有什么意思?”。说完,二人又各自满饮一杯。

    喝完这酒,萧昶便一挥手,只见一个面容清秀的小厮过来。那小厮才八、九岁的年纪,长得也不是很俊,但是一开口,便如出谷黄莺,虽然唱的是乡村野调,但是胜在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相比于宫内的雅乐,别有一番乡野趣味。更加上那孩子毕竟年龄还小,一双眼睛忽闪忽闪的眨着,当真是天真烂漫。一曲唱完,刘邦连声较好,让宫人把这孩子领下去,好好赏他一些精致的糕饼、果子。

    萧昶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喝酒的时候用宽大的袖子掩住半张脸,借机偷看皇帝陛下的脸色。

    嗯,应该是开心的。

    嗯,看样子,大概是有七分醉了。

    酒大概是一种奇特的东西,一个城府极深的人喝到七、八分的时候,也会变成一个性情中人。萧昶看了看正在拿着那雕着凤穿牡丹纹饰的纯银筷子当乐器,敲着桌子给自己打鼓点伴奏的皇帝陛下,这么想到。

    萧昶带来的那个小厮下去跟着宫人领了果子,正吃得肆意欢喜。从山野里出来的孩子,并不懂得什么敬畏,欢喜就是欢喜,憎恶就是憎恶。天真的很,也可怜可爱的。

    再上来的表演的便是一班寻常的伶人了,一个吹箫,一个抚琴。琴和萧都是孤寂、清幽之物,若是心浮气躁时听来,固然觉得摒弃凡尘,身心舒爽,但若是在夜深无人之时演奏,总有种哀而不伤的感觉。

    几回花下坐吹箫,银汉红墙入望遥。

    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

    刘邦的酒意又浓了几分,他红着脸,笑着对萧昶说:“大~侄~子~啊?!你可知道今儿是什么日子?”

    萧昶心道,说了半天,终于说到正题了。

    萧昶知道,自己其实不需要回答这个问题,他只需要当个安静的倾听者就可以了。

    倾听,在有点时候,其实比滔滔不绝的陈述或辩论要更加有力。

    萧昶其实有点嫌弃,他讨厌会喝醉酒的人,也讨厌酒醉人身上的味道。但是他脸上仍然带着和煦如东风的笑容。

    刘邦似乎又高兴起来,双手举起酒坛子来,肆意大笑,似乎又成了当年在沛县老家街头的混混无赖。

    只是眼睛里多了点朦胧的水汽罢了。

    “今天……今天是我和那西楚霸王结拜的日子!”,刘邦说完这句话,笑的更加畅快了。一个没留神,就把手里的银筷子扔出去一根,底下伺候的內侍手忙脚乱的又换上一副新的。

    “天下英雄,都说天下英雄。可这天下,我……天下除了我,谁又能和西楚霸王其名于世?只有我!”。

    萧昶的笑意浅淡,他道:“自古英雄惜英雄,西楚霸王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战神,陛下是雄才大略、万代敬仰的开国之主,唯有您才可以和那西楚霸王相提并论。”。

    刘邦听了这话,一滴眼泪却顺着左眼流了下来,他的舌头不大了,出奇的话多。他道:“可惜,项羽死了。”。

    热热闹闹喝下去的酒,却终是成了冰凉的眼泪流出来。

    都说英雄爱美人,其实英雄最惜的,就是英雄。

    只是可惜,世上是容不得两个英雄的。

    说到底,月明的时候,就不要独自倚在高台上,就算不愁的,也憋出点伤心来。

    刘邦扭过身子,把手里镶嵌着珍珠和珊瑚的金杯子掷了出去,一个乐师的额头立马就头破血流了。一众人不知何处触怒了陛下,只好赶紧跪下磕头。

    刘邦仰着下巴,冲着明月大笑,道:“若是项羽还在,若是霸王还在,那冒顿算个什么东西?!一个蛮夷罢了,也敢在这儿撒野!”。

    底下的人依旧像捣蒜一般的磕头,萧昶有点无奈,同样是人,可是胆量却是不同的。听说当年汉军俘虏的楚军乐师都是傲气的很,死都不肯摇尾乞怜的。

    萧昶又是浅浅一笑,对那班乐师说:“去换个曲子吧,就换个……楚国屈原那篇《国殇》”。

    不到半盏茶的功夫,已经换了一批新的乐师上来,唱的正是屈原《九歌》中最悲壮的那篇《国殇》。

    正所谓,“操吴戈兮被犀甲,车错毂兮短兵接。旌蔽日兮敌若云,矢交坠兮士争先。凌余阵兮躐余行,左骖殪兮右刃伤。霾两轮兮絷四马,援玉枹兮击鸣鼓。天时怼兮威灵怒,严杀尽兮弃原野。出不入兮往不反,平原忽兮路超远。带长剑兮挟秦弓,首身离兮心不惩。诚既勇兮又以武,终刚强兮不可凌。身既死兮神以灵,子魂魄兮为鬼雄。”。

    《九歌?国殇》是屈原追悼楚国阵亡士卒的挽诗。诗分为两节,第一节描写在一场短兵相接的战斗中,楚国将士奋死抗敌的壮烈场面;第二节颂悼楚国将士为国捐躯的高尚志节,歌颂了他们的英雄气概和。全诗都带着一种凛然悲壮、亢直阳刚之美。

    只可惜,这批乐师都是尚未成年的少男、少女,虽然声音清脆,但是终究唱不出这《国殇》的慷慨悲壮。尤其到了最后一句应该最是慷慨激昂的“身既死兮神以灵,子魂魄兮为鬼雄。”,竟然唱出了吴侬软语的婀娜旖旎之态,实在是与这首诗的意境南辕北辙。

    但是,最起码,还是把字句唱清楚了。

    刘邦听了之后,觉得心情稍微好了一些。

    人,都会失败。

    男人,一个手握天下的男人,遇到失败的时候,总是格外脆弱一些。

    同时,只要是男人,就会崇拜英雄。

    刘邦似乎从这《国殇》中找回了一点英雄气概。

    有的时候,人活着,就是为了这口气。

    萧昶的声音清凉的像山涧的溪水一般,眼睛却飘忽的看着远方。他道:“死了,才安全。因为,天下只能有一个王。西楚霸王虽强,但是他注定只能是个活在传说里的人。”。

    这话不是奉承,却是天下最中听的话。刘邦听了之后,竟然觉得比千千万万句歌功颂德还要入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