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歌笑九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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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节、 黄泉之国(一)

    有一只很小的蚂蚁把他的手指当做了山峰上的小路,顺着就爬了上去,他好心的用手指托着,把它送到稍微远一点的地方。

    他出行之前,中原那里送来很多轻软的缎子,大多是很娇嫩的粉红和浅蓝色,冒顿立马把料子都扣在了王庭,并不打算分出去。他自是没有用的地方,但是想着,裁剪好了,给他那个白白胖胖、刚刚落地的侄女儿穿着总是好的。小孩子穿这种贵重的衣服虽然说太娇贵了些。不过,好数在也用不了多少布料的。

    唔,不过匈奴的妇人大多不会裁剪这种缎子,倒是有点麻烦。他那万人嫌的小表弟丹茶竟然也有心上人了,这缎子留着给丹茶,让丹茶送去讨人家小姑娘欢心也是好的……

    只可惜,他表兄失踪了,要不这么好的天气,一定是很适合大家一起出来打猎、散心。

    他表兄丢了,草原上顿时留言四起,说是他使的诈。那故事编的当真是相当精彩。首先从,他和他表兄如何狼狈为奸、蛇鼠一窝、弑父夺位开始说起,再到他表兄如何良心发现,拒绝和他再做那伤天害理的勾当。以及他如何窥见他表兄的女奴美貌,心生歹意,借机把他表兄派出去,好接收他那前凸后翘的表嫂,和他表嫂那比发育尚未十分完全的美貌侍女。他表嫂听了之后,大发雷霆,简直恨不得冲出去拿刀子剁了那群乱嚼舌根的人,硬被自家弟弟拦住了,说是天下这种既蠢、又蠢得坚定不移的人忒多了,就算累死自己,也是砍不完的。

    冒顿听了之后,也很是心塞啊。呃,好吧,他承认,他有时候是挺阴险狠毒的,但是这阴险狠毒的背后总是雄才大略,而不是偷鸡摸狗啊。总不能因为他把他那没良心的亲爹宰了,又把和他争夺单于之位的兄弟姐妹都切成千千万万块碎肉喽,就把什么霸占孤儿寡母、见色起意、随地吐痰、浪费吃食的事儿都往他身上安啊。

    但是,他到底是温和的,仁慈的,宽厚的大大大大大大单于,于是乎,他自然是原谅了这些绯闻制造者,并且很是宽和的把他们的舌头拔下来,再把头发剃光了,用根麻绳牵着,一起去修路了。以后,匈奴的军队都会走在他们修建的军用马道上,他们的光荣事迹将被整个匈奴传颂,这样才不浪费他们绝世的才华和高尚的美德。

    哎,他真是个百年难得一见的、脾气超级好的大单于啊!!!

    再有一天的行程,他们大概就可以到达他表兄失踪的地方了。说一千到一万,人能找到才最重要啊!

    就在这时,有兵卒回报,有一个老妇人,自称知道独目人的事情。

    冒顿闻言,立刻喜上眉梢。

    呃,好吧,作为一个被资产阶级腐朽了灵魂的倒霉孩子,阿狸一直幻想有一天自己可以坐在意大利那幽暗的森林里来,端着一块地道的提拉米苏,再吃点夹着非常珍贵的黑松露的三明治,钓钓鱼,吹吹口哨,摸一下在林间行走的白鹿的鹿角,享受一下人生。

    而今天,她坐在这鸟不拉屎的林子里,吃着刚在火上烤糊了的荞麦锅盔,脚边坐着一只吃饱猪肉和洋葱在打嗝的小熊,对面就是一排很是整齐的骷髅,竟然还能觉得挺好,知足常乐,她当真是大大的长进了啊!

    ……

    阿苏小心翼翼的看了阿狸一眼,生怕她狂性大发,把自己砍成肉泥夹在锅盔了,吃了。

    阿狸冷着一张严肃脸,表示吃不上提拉米苏,就吃个点树林里的野果子,就着胡萝卜,味道倒也独特;没有好看、圣洁的白鹿可以摸,有个软绵绵的熊宝宝也不坏,何况她今天手气不坏,竟然猎到了一只山鸡,体型虽小,滋味却远非二十一世纪吃饲料长大的流水线鸡肉可比;虽然万事皆不如意,但是总要知足长乐才好,毕竟除了阿苏一不小心,在追野鸡的时候掉进一个小水沟里,起身时发现对面的树上挂着一排衣装整洁的骷髅之外,也没有发生过什么太过让阿狸觉得烦躁的事儿。

    呃……

    啊,我呸啊,看着那一排整整齐齐的骷髅,阿狸特别想拽起阿苏的领子,好好问问他,是不是女主的剧本是给他拿了,要不他怎么走哪儿死人就跟到哪儿呢?

    啊?

    啊??

    啊!!!

    甲、乙、丙、丁不住的安慰阿狸,说他们都已经习惯了,说会好的,会好的,下次再陪着阿苏少爷出门,说不定就遇不到骷髅了,说不定下次遇到的就是干尸啊、僵尸啊、丧尸啊、赶尸啊、诈尸啊、什么的。甲还对阿狸说,有一次他家少爷本来就是想从地里刨只兔子出来的,谁能想到,竟然就刨出了一具精美绝伦的绿色棺材,重点是,棺材上还趴着一个活色生香、活蹦乱跳的大美女,说她是这棺材里躺着的老爷的第七房小妾,老爷子死的时候大房夫人顺手就把她也推进坑里来了。这几年跟着老爷在地下过的好生快活。

    阿狸:我……&*——(*)&……%(((——!!!

    阿狸无比抑郁的蹲在了积了一地落叶的泥地上。她原以为许负说的此行有凶险,指的就是横穿匈奴、挑战独目人的危险,谁tmd知道,许负其实指的是阿苏这个容易招麻烦的体质啊?

    骚年阿苏赶紧干咳了两声,决定转移一下话题。他蹲下来,仔细检查了一下,说那小熊应该是独自一熊流浪很久了,前爪有伤痕,在皮毛下依旧可以看见血肉模糊做一团,八成是锋利的兽夹造成的。

    阿苏还小声和阿狸碎碎念,说这熊娃的老妈估计已经被扒皮卖钱了。要不然,母熊最是护崽子,绝不可能让自己的孩子一个熊到处游荡而不闻不问。

    阿苏的手下甲捂着脑袋,感叹了两声。说都以为人怕熊,其实却不知,熊更怕人。熊吃人只是因为肚子饿罢了,可是人要了熊的命,就是为了他那一身暖和的皮毛。如此想来,人和熊,真不知谁更可怖一些。

    然后,小熊默默的扭过脑袋,很是威武的冲着甲露出了它的血盆大口和四颗明晃晃的尖牙,甲一翻白眼儿,双腿一蹬,又晕了。

    呃,这就很尴尬了……

    小熊把脑袋缩回来,继续躺在阿狸怀里装柔弱,话说这货醒了之后估计着是发现这群人里就阿狸最好骗,就开始抱着大腿外加撒泼打滚。搞得阿狸跟磕了迷魂药一样,把袖子里私藏的糖果、蜜饯都喂给了它。

    阿狸开始犹豫和纠结。如果……只是如果,他们把这只小熊自己一个丢在这片森林里,它会不会很快就成了大型野生动物的营养晚餐啊?

    可是,带走它也好像也不太现实啊,且不说她没有养熊的经验,他们还要赶路呢,怎么能带着一头熊呢?

    阿苏听了之后,却摇摇头,表示不同意阿狸的想法,丛林里的猛兽向来如此,在艰辛无比的环境下生存,本来就是它们的宿命。比起被其它野兽吃掉,比起死在猎人的箭镞之下,被人当做宠物圈养才是真正的悲哀。

    阿狸“呵呵”一笑,表示:“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也。”。

    阿苏也一番白眼,表示:“说着好好的熊,你怎么又扯到鱼身上了?别的我不是道,鱼一定不乐意被熊吃掉却是一定的。”

    阿狸:“……呃。”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也”是《庄子?秋水》中的一个典故。庄子和惠子出游。庄子说鱼在水里畅游,一定很快乐。而惠子则认为庄子不是鱼,自然不能体会鱼是否真的很快乐。庄子则反驳,说你不是我,又怎么知道我不知道鱼的快乐呢?这个典故是要告诫大家不要用自己的标准去衡量别人。

    可是很明显,沉迷于由民间基金支持的考古事业的阿苏童鞋并不知道这个典故,导致阿狸的嘴炮打出去就跟打在棉花上一样。阿狸也只好摊手表示:没文化,真可怕!

    阿苏没有兴趣和阿狸继续掉书袋。 林子里不知怎的,竟然就起雾了,阿狸赶紧捂住了嘴巴,两只眼睛的挣得大大的。我靠,不是说好古代都是绿水青山、碧海蓝天吗?怎么也有雾霾啊!

    而对于盗墓少年阿苏来说,雾霾神马的根本就不足虑。这群骷髅在他眼中,简直就是百年难得一见的绝色美女。而一排又一排的骷髅在浓雾中看来……真是一种无法描述的美。少年现在两个眼睛都亮的可以当电灯泡使了,而且,是两百瓦的那种。

    话说,他这次入匈奴是为了啥?盗墓啊!为了在那穷凶极恶、一毛不拔、爱钱如命的匈奴王眼皮子底下挖走宝藏啊!多么有成就感的事情啊!

    任何的蛛丝马迹都不能轻易放过!哪怕就是追到黄泉去,他也得把商纣王的宝贝给挖出来!

    阿苏不肯走,阿狸也只好陪着喽。毕竟在这里她是万万不敢脱队的。对面的山坡上,一具又一具的骷髅,就跟广式小吃店里的烧腊一样,很是整齐的挂在树上,阿狸目测了一些,我日你仙人板板的,竟然有四、五十架那么多!而且服饰保留完好,上吊用的都是清一色的白绫,身上也都是淡绿色的绸缎裙子,上面还滚着粉红色的花边。

    看到此处,阿狸不禁倒吸了一口纯纯的雾霾。她觉得,自己真心需要冷静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