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探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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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凉山篇(上 李言义篇) 第十一章 埋骨地

    又是一发红色信号弹升入天空,发出炫目耀眼的光芒。这是一种非常反常的行为,按理说兵者诡道,暴露自己的行踪无异于送死。

    难道,他们是在故意给什么东西暴露行踪或者做下标记?确实有这种可能性,我陷入了深思。

    眼前我们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干,第二艘木筏还在建造,斧子已经因为过渡使用有些钝了,大大降低了砍伐效率。

    吴鼎还是一句话不说,我其实很好奇当年地质队的遭遇,但觉得问了他也不会告诉我,毕竟是伤心事,也打消了这个念头。

    狗熊体质虚,没干多久就满头大汗了。我怕他再这样干下去思想抛锚,甩手不干,赶忙让他下去休息,自己动手干了起来。

    已经过去了四天了,前些天从花斑虎集团那里补充了一次食物,现在的食物还够我们支持五天,但现在偶尔能打些兔子补充下。吴鼎说,他见到过牦牛,如果能打一头牦牛,我们可就发了。

    临近中午,又一艘木筏造好了。走之前,我们拆掉了窝棚,小心翼翼地打扫了痕迹,还用落叶与树枝盖住了脚印。

    我们再一次出发,飘荡在发臭的水面上,缓缓地经过参天的大树,又来到了那片无垠的水面。

    也许是一个小时,或者两个小时,我们还在这宽广的水面上,没有一丝一毫陆地的影子。

    但是,我们的工兵铲越来越多地划到淤泥,木筏渐渐走不动了,水面越来越黏,强大的粘滞力使其最终动弹不得。

    面面相觑之后,我咬了咬牙,说道“下船吧,我们必须走过去。如果不小心陷进去了,马上平躺,那时别管什么装备了,保命要紧。”

    我小心翼翼背上背囊翻身下了筏子,踩在粘稠的黑色淤泥上。我的左脚很快陷了进去,没到了脚踝。

    “小心。”吴鼎高喊着“这附近有堤道,找一找。”

    我继续深一脚浅一脚地行进着,m4挂在我的脖子上,我已经把枪托调整到了最短,但还是老是磕磕碰碰。

    我恨死这遍地的淤泥,粘腻滑溜溜着,腐烂发臭着,可我还是得走下去。

    天气又十分寒冷,我们个个冻得打哆嗦,每前进一步都是一种煎熬。

    幸运的是,我们没有走多久就找到了堤道,踏上坚实大地的感觉真是好。

    继续走了一个小时后,终于见到了陆地。我们迫不及待地卸下了背囊,一看,肩膀已经被磨出血痕了。

    三哥和俄里胡乱仓促地往嘴里塞着巧克力与压缩饼干,他们实在太饿了。我不断提醒他慢点吃,生怕他们把自己给噎死了。

    狗熊则一坐到地上就像散了架,他这辈子可能都没有过这么大强度的运动量。

    吴鼎在周围晃悠了一圈,手里拿着个东西回来了,直直地向我走来。

    他开口问道“你们看,这是我刚刚在旁边捡到的,你们认识这是什么吗?”

    我定睛一看,原来吴鼎手里拿的是一把刀。这还不是一把一般的刀,而是大名鼎鼎的环首刀。

    上面虽然锈迹斑斑,但有行小字还是清晰可见,上面写着:五月丙午蒲元造卅湅大刀吉羊宜子孙。

    蒲元,这个名字我有些熟悉,在闲暇时间,我看过很多古书。《太平御览蒲元传》中提到,三国时的诸葛亮曾命“蒲元“这个人造刀,蒲元在斜谷开工,为了造出好刀,还特地指定要使用蜀江江水来为刀刃淬火。

    既然如此,这应该是把三国时候的刀。三国,向宠,联想到狗熊之前提到过的蜀汉中领军向宠,我好像明白了什么。

    但是,我记得《三国志》里面的记载是延熙三年(公元240年),向宠南征汉嘉(今四川雅安北)蛮夷时,遇害,尸体被其部下夺回。

    那蜀汉的军队怎么会出现在凉山呢?

    我带着疑问一个人出去走了走,着实吃了一惊。往前百十步是个万人坑,兵器,盔甲与遗骸层层叠加。

    雁翎盔,盆领甲和环首刀与森森的白骨堆积在一起,向四周蔓延开来。

    头骨零落地四散着,还有大量的各种各样的骨头横七竖八地堆积在一起。我冷汗直流,到底这些人生前是经历了什么,才让他们连个全尸都留不下?

    如果说之前这片森林只是隐隐地展示着它的可怖的话,那么现在,这种可怖已经被血淋淋赤条条地呈现在了我们面前。

    三哥来看的时候也被吓了一大跳,俄里和狗熊的脸都白了。我们一致同意,先远离这个地方再进行设营。

    我从吴鼎手中接过那把环首刀,尽可能地擦干净收了起来。无论如何,他们也是我们的先辈。

    阴森的风就没有停过,它给人带来深入骨髓的冷,黝黑的夜晚则带来无尽的恐惧,我们就像在宽广大洋上的一个小岛一样,好像稍稍离开营火便会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我意识到我必须做些什么,或者说些什么,我看到除了吴鼎脸上,人人脸上都有恐惧,开始讨论回家,哪怕是向来勇敢的三哥。

    我清了清嗓子,引起他们的注意,开口说道“我知道你们在想什么,我和你们想的一样,这趟旅途真是见鬼,我们随时可能都会没命。寒冷的天气,漆黑的夜晚,还有那潜伏在黑暗中的恐惧。好像就此放弃,打道回府,说不定还能避开花斑虎是个不错的选择。我也很想现在就回去,回到家里面。

    但是,我不能,你们也不能,我们必须走下去。”

    我看向三哥“你还是预备役吧。你清楚,对于军人来说,这是最不能容忍的事情,更重要的是,他们打死过我的兄弟,那也是你的兄弟。

    我知道,你在贫困中挣扎了很长一段时间,可能现在再回不去就没有了工作。但是,你想想,狗熊说了,传说之城尼鲁甲里有数不尽的奇珍异宝。也许,你能一辈子衣食无忧。为什么到了现在,要放弃呢?

    还有俄里,你不也是为了钱吗,现在金银财宝已经不远了,我还不知道你吗?你们这样的人做梦都想搬去城里,你离成功只有一步了,千万不要放弃。”

    我望向狗熊“至于你,你知道为什么你导师选择了你吗?因为他觉得你能成事,他把一辈子的心血都给了你,你现在竟然想走?他九泉之下会作何感想?

    你怂这么久了,能不能有血性一次?一次就好。”

    我瞟了眼吴鼎“如果我们继续前进,就能证明你们想证明的理论,你会获得无上光荣,甚至载入史册。这该是一个科学工作者的最高追求,总之,不能让其他地质队员白死吧?”

    最后,我问了一句“那么,现在我们是否达成了一致?我们必须继续走下去。”

    回答我的声音虽然只有四个,听起来却如同山呼海啸。

    “走,往前走,继续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