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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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试探

    西装男总算是把传单发完了,迫切地邀请林轩上车,对于林轩要带着艾小米和陈鹏一起,也没有意见。

    他只想完成任务,让林轩到达逸仙茶楼。

    车子开的很快,林轩三人就安静地坐在后面也没有说话,一直等到车子到了逸仙茶楼之后,陈鹏却有一些不想上去了。

    “我们一起真的没事?”

    陈鹏现在毕竟还只是一个高中生,一直就生活在学校和家庭里面的小圈子,没有见过多少的世面。

    而艾小米则是完全听林轩的,只要是对林轩有帮助,她都会去做。

    “放心吧,都到了这里了,还怕什么,到时候还有我在,不会出什么问题的。”林轩安慰着陈鹏。

    前世的一次聚会,也是一样,陈鹏带着林轩去参加了一个集会,里面都是成功人士,林轩一个无业游民并不想去,也就想陈鹏现在这样,有一些胆怯。

    但是那时候陈鹏却拍着林轩的肩膀,安慰道:“里面的很多人你都听说过,这一次我可是好不容易要到的名额,到时候你如果能够表现的好,说不定就有一个好得工作。

    你不可能就这样一直下去吧,听我的,咱改行。”

    那时候的林轩为自己有陈鹏这样一个好友而感到骄傲和庆幸,还在心中发誓如果自己真的发达了,一定要好好报答他。

    而现在,就像是情景再现一样,不过两个人的身份却互换了。

    拍着陈鹏的肩膀,给了他一个鼓励的神色,在西装男的邀请之下,准备进入逸仙茶楼。

    最后陈鹏还是跟了上来,和林轩还有艾小米走在一起,只不过稍微还是有一些紧张罢了。

    逸仙茶楼的一个包间里面,吴启华正在煮茶,看到进来的是三人,也只是稍微楞了一下,就反应过来,继续自己的动作。

    林轩带着艾小米还有陈鹏坐下来,然后对着吴启华说道:“没有想到我一个高中生还能荣幸地和市里面的大佬在一起喝茶,说出去估计很多人都不会相信,回去之后也能自夸了。”

    吴启华放下手中的茶壶,缓缓地说道:“我最喜欢喝茶,特别是毛尖,也喜欢煮茶,你们来晚了一些,第一道茶已经过了。”

    林轩耸耸肩回答道:“这也不能怪我们呀,我当时还在勤工俭学发传单了,任务没有完成,是不能走人的,虽然吴先生你的邀请让我荣幸之至,但是我也不能丢失了做人的基本原则啊!”

    “哈哈哈,好,好一个做人的基本原则,想不到你一个高中生就有如此魄力,当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后生可畏,后生可畏!”

    吴启华给林轩三人每人倒了一杯,然后称赞道。

    “虽然这第二道茶没有第一道的浓香,但是其味道还没有散尽,你们可以尝一尝。”

    吴启华示意林轩等人喝茶,自己把茶壶里面的茶叶倒掉,然后换上了新的茶叶,开始重新煮茶。

    “不错,能解渴。”

    林轩语不惊人死不休,上等的毛尖被他拿来解渴,吴启华倒是真的对他有了不一样的看法了。

    “有意思,当真是有意思。”

    陈鹏本来以为林轩要出丑了,毕竟大佬都说了自己喜欢喝茶,也喜欢煮茶,还特别喜欢毛尖。

    结果林轩喝了一杯,就说这茶解渴,这明显是装大嘛。

    但是为什么吴启华却又说有意思了,这一刻的陈鹏是真的认识到了自己和林轩的差距,这不是赚钱的差距,而是本身各方面的差距。

    “想当年,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还只是一个什么都不懂,只知道怎么解决自己下一顿的店小二,那时候也不知道什么叫做品味,但是却知道什么叫做生活。

    现在年纪大了,阅历高了,开始喜欢品味生活,搞一些装模作样的东西,失去了以前的那种激情。

    你说的不错,这茶啊,对于你来说就是解渴,对于我来说,却是另一番人生。”

    陈鹏和艾小米都是端端正正地看着吴启华,听他在那里感慨人生,林轩倒是觉得这实属正常。

    有钱人的生活,总是和普通人的生活有着差距。

    普通人在想着温饱问题,而有钱人已经在想着怎么享受的问题。

    “我只是一个高中生,那里懂得品味茶道,所以我们这些都是粗人,没有像吴先生这样的阅历,自然也是品味不出里面的味道。”

    既然吴启华不动声色,在这里感慨,林轩也就陪着他,看谁沉得住气。

    果然,吴启华已经不想再谈论这些没有营养的话题了,其实他喝茶也就是装装样子,想要从这茶里面喝出什么味道,他还没有那个境界。

    “你如果只是一个高中生,我们也就不会在这里见面了,大家都是明白人,我也就不拐弯抹角了,我这家乐超市缺少一个顾问,年薪十万,外加分红和提成,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林轩装作很惊讶地样子说道:“我就是一个高中生,那里当得了那么大的超市的顾问,你就不怕我最后把你那大型的家乐超市给败光了?”

    吴启华笑着说道:“如果你真的愿意过来,我们就签订一份合同,到时候你就算是真的把家乐超市败光了,我也无所谓,当然,事后也不会找你赔偿。

    但是你刚刚不是也说了吗,你做人有原则的,我相信你的原则。

    而且,你也不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高中生吧?那永乐超市的建立,还有那些新奇的广告模式,你觉得依靠路虎那些人,能够想得到?”

    “那吴先生你应该也知道,我真的就是一个高中生,除了想出了一些新奇的想法之外,我什么都没有做,那永乐超市也是哈雷在管理,我一个高中生能力有限,当不得吴先生你的器重。”

    年薪十万的工资在巫溪市算是顶尖的工资了,这个时候,一块钱都能买很多东西,莫说是十万了。

    但是林轩是真的有着自己的原则,永乐超市是他一手办起来的,虽然没有参与管理,但是却算是他重生后的第一步路。

    其代表的意义自然也是不一样的,怎么可能说放弃就放弃。

    况且,永乐超市后期还会一直发展,并且成为林轩手中的重要筹码,自然也不可能就这么丢弃。

    再说了,永乐超市现在的收益已经不错了,虽然他一年的收入可能没有十万,但是其价值却不一样啊。

    自己当老板和给老板打工,当然是自己当老板更自由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