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鸿一遇慕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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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坑爹的娃

    在美国的这几年,安随遇在无数个夜晚想他想得无法入眠。

    她对他并不如她表面看上去那般冷酷无情。

    时隔六年之后再见到他,她平静如湖水般的心,又被掀起阵阵波澜。

    她好不容易才将那段感情,尘封在心底,她害怕被揭开,只好用冷酷伪装自己,逼退对方。

    她不会再给爱情任何可乘之机。

    不想像母亲那样,被爱情折磨得,唯有死才能让自己解脱。

    不想再跟他有任何感情纠葛,虽说她已经原谅他,但也仅仅是原谅而已。

    他们之间有两道永远也跨越不了的沟壑,安然,以及丢失的信任。

    她对他已无可能再信任如初,可是缺乏信任,爱要怎么继续,婚姻要怎么美满。

    之前的事不止一次在她的噩梦里重演。

    那个梦是那么清晰:两人幸福地一起入眠,半夜,他抛下睡梦中的她,去跟别的女人行欢,次日清晨他再回来,像个没事人一样,抱着刚苏醒的她,跟她说早安。

    如果说女人为了捍卫自己的爱情,需要处处提防。

    那这种要怎么提防,难道就算在睡梦中,也不能放松警惕吗?

    这太恐怖了,她不要这种日防夜防的爱情。

    她也不允许自己成为这种女人,整天神经兮兮的,像个小偷一样看老公的手机,像个侦探一样查老公的行踪,完全失去了自我。

    以前的自己都没能让他安分,现在的自己,未婚有子,还能配得上他吗?她有自知之明。

    她,对他缺乏信任,对自己缺乏自信。

    他们注定是彼此无缘的爱人,一切都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了。

    她会把他埋在心里,一个特殊的位置,异于恋人,高于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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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世集团是一个以投资为主的公司。

    沈慕谦的父亲-沈孝腾,是名副其实的军二代。

    因忤逆沈老太爷,执意要娶沈慕谦的妈妈而和家里决裂,放弃了家里铺好的大好前程,自己捣鼓着从了商。

    沈孝腾还真是个商业奇才。

    八十年代,中国生产力还很低下的时候,他看准商机,从国外往国内倒腾小家电,服装等等商品,赚了满满的第一桶金。

    九十年代,开始倒腾煤矿,之后又是金属矿,稀土,稀有金属。

    千禧年之后,又开始涉足房地产。

    就这么一步一步从零开始,创建了自己的金融帝国。

    *最%新章f节+上:

    沈慕谦也不愧是商业界的将门之后,虎父无犬子。

    回国后,开始从投资部底层做起,什么事都亲力亲为。

    仅用了四年的时间,就爬到了整个投资部总监的位置。

    而他所处的投资部,是整个盛世集团的经济命脉。

    他还在美国读书的时候,沈孝腾就给了他两亿美金,供他练手。

    他边学习,边倒腾投资。

    初出茅庐独自摸索,虽然最终还是赔多赚少,但是这两年的练习,却打开了沈慕谦的投资视野和投资思维。

    他当年在投资一部做经理的时候,投资一部一年给公司赚的钱,比投资部其他所有部门加起来还要多。

    沈慕谦的理念很广泛,也很超前。他的思维很发散,没有任何局限。

    在人家还一股脑扑在房地产的时候,他却看到了房地产潜在的疲软。

    在中国股市无比惨淡的时候,他却看到了埋藏在股市灰烬里的星星之火,只需稍稍加一把干柴,就能燎原。

    就比如二零xx年初,他投了一大笔钱进股市,赚了个满堂彩。

    却又在人人扑进股市,大盘满盘皆红的时候退出股市。

    他在美国留学期间,看中了一个创业小团队,全是中国留学生,做人脸识别技术的。

    沈慕谦觉得他们的理念很超前,技术也很前端。

    可是团队苦于找不到人投资,差点就把自己几年来,辛辛苦苦研发的成果贱卖。

    沈慕谦在他们最困难的时候,给他们投资了五千万美金。

    对沈慕谦这个行为,沈孝腾是不认同的。

    但他决定给儿子两年的事业成长期,成功也好,失败也罢。

    两年内,他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胡作非为。

    他的儿子他最了解,如果一开始就限制他,管束他,他会更加抵触,加倍胡作非为。

    还不如让他随便胡闹,等他栽了跟斗,自然就会灰溜溜地回来。

    然后他就可以语重心长地教导他,“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的道理。

    结果两年后,做人脸识别技术的这家公司,居然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了。

    股票一度飙到一百多美元,沈慕谦投资的几千万美金,摇身一变几十亿美金。

    这让玩了一辈子投资的深孝腾刮目相看,果然虎父无犬子,长江后浪推前浪,他后继有人啦。

    --------------------------------啦啦啦……我是商界天才分界线-----------------------------------

    沈慕谦有一个发小叫乔亦良,刚离婚。

    心情不好,约沈慕谦喝酒散心,沈慕谦就这么被他折磨了大半天。

    打了辆车,送早已不省人事的乔亦良回家。

    结果在小区门口被拦下,门卫说这个小区禁止任何机动车入内,要进去也只能走地下车库通道。

    出租车司机果断地拒绝了,司机之前开下去过,里面跟迷宫似的,他转了好久才转出来。

    乔亦良刚把人家出租车吐的乱七八糟,这会儿沈慕谦也不好意思再为难司机,不愿走地下通道就算了吧!

    沈慕谦半扶半拖着一百七十斤的乔亦良从门口一直走到十六号楼。

    眼看革命即将成功,可是十七号楼在哪?

    沈慕谦在十六号楼附件转了好几圈,也没找到十七号楼。

    “什么情况?这楼号是哪个天才排的?”

    沈慕谦累得半死,浑身是汗,真后悔没找个帮手。

    将乔亦良扔地上,左顾右看,准备找个人问问,结果连个人毛都没见着。

    倒是看见不远处有个幼儿园,一个漂亮的“小萝莉”从门内扒着铁门向外张望。

    旁边还围了一圈别的小女孩,正叽叽喳喳地抢着和她说话?

    现在的父母,不都喜欢把小萝莉打扮成小公主吗?

    这个小萝莉,呃……打扮的比较中性,另外,这个小萝莉人缘很好啊!

    没错,这个“小萝莉”就是安然。

    课间期间,本来他是想荡秋千的,结果被一圈女生围的根本荡不起来。

    这几天被她们烦的不行,只好躲到角落里,结果她们就跟到了角落里。

    沈慕谦:“嘿,小美女,你知道十七号楼在哪吗?”

    “小萝莉”瞪着圆圆大大的眼睛,皱着小巧挺立的鼻子,满脸不悦,说道:“我是男生。”

    沈慕谦:“啊……哦,对不起,小帅哥,那你能告诉哥哥,十七号楼在哪吗?”

    这么大一点的小屁孩,就这么有女人缘,长大了还得了,沈慕谦冲他坏笑。

    “都一把年纪了,还号称自己是哥哥。”安然一脸嫌弃状。

    “咳咳……”沈慕谦差点被他这一句话噎死。

    沈慕谦:“好吧!那你告诉叔叔十七号楼在哪吧!”

    现在的小孩都这么难搞吗?没办法,谁让自己有求于人呢,只好陪着笑脸。

    安然:“知道啊!你跟我来吧!”

    安然从铁门的缝里挤出来。

    众口:“安然,别出去,等会老师知道了该生气了。”

    一群小女生叽叽喳喳的提醒他。

    小男孩没理会,喊道:“跟我走。”

    沈慕谦默默地想:“看来这孩子还挺乐于助人的,居然还亲自领着去,真是个好孩子。”

    安然在前面走着,沈慕谦费力地拖着乔亦良在后面跟着。

    十分钟后,沈慕谦满身是汗,又累又热。

    纵然自己体力再好,也禁不住这头将近两百斤的‘猪’啊!

    沈慕谦:“还要多久啊?很远吗?你确定你知道在哪吗?”十七号楼离十六号楼这么远吗?

    安然:“马上就到了。”

    结果沈慕谦看着小男孩停在了便利商店门前。

    沈慕谦:“我找十七号楼,不是找便利商店。”

    安然:“我知道,作为我给你领路的酬劳,你得先给我买盒费列罗。”

    沈慕谦心中腹诽:我去,现在的孩子都成精了吗?就问个路,还要酬劳?

    不愿被敲诈,沈慕谦进去询问便利店店主。

    店主说十七号楼还要走很远呢!

    没办法,还是让这小孩继续领路吧!

    沈慕谦给这孩子买了盒费列罗,继续跟着他走,又是十分钟后,他们回到了幼儿园门前。

    沈慕谦傻眼,问道:“这不是刚刚就来过的地方吗?”

    安然:“是啊!十七号楼就在那。”

    安然朝幼儿园前面的那栋楼指了指,说道:“那栋楼的楼号前几天被大风刮了下来,然后就被我拿来当了飞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