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失眠夜
陆群的眼神冷漠到仿佛看着的只是一条虫,淡淡道:“你只要知道,自己是个脑残,所以因此付出了代价就好。顺便说一句,从今天起,你不再是红蛇家族的合伙人了。以后,如果敢再轻举妄动……你知道的,水泥可不好吃。”
赵卓怨毒地注视着云淡风轻的陆群,恨得牙几乎要咬碎。
这么多年,他违背了多少初衷,付出了多少代价。屡屡冒着生命危险,甚至不惜触犯法律,一次次走在钢丝上,为红蛇家族鞠躬尽瘁。
可最后,他赵卓却落到了这个地步。
说到头,像他这种人,在陆群眼中,也许和一个垃圾桶,一条流浪狗都没什么区别。
赵卓死死握紧拳头,冰冷地凝视着陆群,忽然露出狰狞的笑容。
“陆群,你过的很舒服吧?年少有为,接下来的路一片光明,不是吗?”
陆群默默看着他,笑了笑,没回答。
“我跟你可不一样,这下被你当成弃子扔掉,已经没有了未来。你知道吗,陆群,这个世界上,神经病不可怕,杀人犯也不可怕。没有未来的人,才最可怕。”
陆群轻笑道:“狗发了疯,最多就是条疯狗。”
赵卓目光疯狂,一把抹去嘴角的鲜血,惨笑道:“让疯狗咬一口,也可够你的受的!都他妈给我上!弄死他!”
陆群淡漠地瞥了一眼渐渐围上来的人群,从身后抽出了一把尼泊尔弯刀。面上毫无惧色。
“一群没见过世面的蟑螂啊,怎么就想不通你们能跳到今天,都是靠的什么呢?”
正当陆群弯下腰,要出手时,一个矮小的身影忽然冒出来,堵在了众人的面前。
混混疑惑道:“杰哥,你……”
这个一脸猥琐的矮子,自然就是小杰。
赵卓面色冰冷地盯着他,“小杰,滚开。”
小杰转头看向赵卓,咧开嘴笑了笑,眼中却满是戏谑之色。
“不想再跟这个废物干的,都站到我这来。换一个老大,你们就能继续吃香的喝辣的。指挥官先生要是真动起手,你们以为你们能赢吗?说得难听一点,你们就算今天全死在这,也没人给你们收尸!”
众手下一愣,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又看看趴在地上,一条腿已经废了的赵卓,露出了挣扎之色。
赵卓怒不可遏地大喊道:“都给我愣着干什么!谁是你们的老大!过去几年是谁给了你们吃喝,养着你们的,好好用你们那狗脑袋想一想!还不赶紧去给我砍了这两个王八蛋!”
小杰嘻嘻一笑,残忍道:“当然是红蛇家族,是陆群先生啊。赵卓,就凭你自己,能养得起这些兄弟?”
陆群凝视着小杰,嘴角不禁勾了起来。
这是个难得一见的真小人啊。肮脏、猥琐、下贱。根本没有荣誉和尊严的概念。
但,他却是个能长期利用的人。因为他比赵卓聪明太多了。
俗话说得好,识时务者为俊杰。赵卓是个死脑筋,是那种典型的不撞南墙不回头的人。然而想要在夹缝中求生存,那是最不可取的。
陆群收起了刀,看着那帮犹犹豫豫的手下,知道这架已经打不成了。他们只差最后一击,就会彻底被小杰说服。毕竟,对于这些人来说,钱才是最重要的。荣誉?见鬼去吧,要是他们心中有荣誉,今天他根本就不可能接近得了赵卓。
如果换做是家族的士兵,纵使你卸掉他的四肢,拔掉他满口的牙,他也绝不会背叛家族。这就是合伙人和家族正式成员之间的差别。
陆群笑着说道:“你们可以跟我打,我也不至于杀了你们,但是医药费没人会给你们出。可如果你们听小杰的,忘记趴在地上的那条丧家犬,在落风镇,在梁明村,红蛇家族依旧会是你们最坚强的后盾。当然还会是金主。给你们一分钟时间考虑,现在做出决定的,一人发5000块。过后可就没有咯?”
最后一击已经落下。陆群笑着瞥了眼小杰,后者立刻单膝跪地,拉起他的手,在手背上亲了上去,以示忠诚。
“小杰,从今天起你就是红蛇家族合伙人的头目。”
陆群用手帕使劲擦了擦手背,拍了拍他的肩膀。小杰也不在意,谄媚地笑着点头哈腰,眼中充满炽热的渴望。
一个人,两个人。在金钱的催促下,很快,所有人都沉默地低着头站到了陆群的身边。
赵卓自嘲地笑了两声,无力地向后躺倒,失神地凝望着天花板。胳膊上的蛇头刺青,也仿佛一朵枯萎的残花,耷拉下了脑袋。
陆群最后看了一眼那如死尸般一动不动的赵卓,在众人恭敬地鞠躬目送之下,离开了工厂。
走到停车处,几个衣着简陋的青年男女正围着自己那辆闪闪发光的银色奔驰s600,好奇又羡慕地四处打量着。几个女孩挤到一起嬉笑着,对着车拿起手机,玩起了自拍。
陆群露出优雅地微笑,搂住女孩的肩膀,加入了自拍行列。
“哇,帅哥,这是你的车吗?”女孩们见到帅气高大的陆群,不禁都尖叫了起来。
“你猜呢?”
陆群挑了挑眉,拉开车门坐到驾驶座,和他们挥挥手便扬尘而去。
十字路口,等待红灯时,陆群拨通了红辉的电话。
“辉哥,办好了。”
“死了?”一道冰冷稳健的声音传来。
“打断了一条腿,手下跟着副头头叛变,以后估计是废了,不必多虑。杀了反而麻烦。”
“怎么样。”
“您是指新的合伙人头目?”
“嗯。”
“可以用,比赵卓聪明。但不如赵卓适合加入家族。”
“长期?”
“长期。”
“知道了……嘟嘟。”
陆群收起手机,静静注视着渐渐开始闪烁的红灯,蓦地想起了回忆中,一个倔强的少年那叛逆不羁的红色眸子。
“小朋友,你抢我的东西,知不知道我是谁?”
“……我管你是谁。”
“还嘴硬,不怕我杀了你?”
“我才不怕死。”
“小小年纪就开始偷窃,长大早晚要进监狱。”
“进去就进去,至少有饭吃。”
“……你看这样怎么样?你把勋章还给我,我给你饭吃,给你衣服穿,但你要听我的命令,给我做事。”
“……”
“随你,勋章没了我再买就是咯。那玩意,你卖也卖不了几个钱。”
“……还有我妹妹。”
“什么?”
“给我,和我妹妹饭吃,衣服穿,我就把勋章还给你。”
“好,一言为定。”
绿灯亮起。
陆群深深呼了口气,恢复以往那似笑非笑的表情,狠狠踩下油门,一路奔驰而去。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陆群以为今晚他依旧可以像过去的无数双手沾血的日子一样安稳的睡去,但他并没有做到。
一个高档公寓内,走廊上亮着橙黄色的灯光,陆群有些无奈的搔着自己的柔顺的金发,身穿一身白衬衫和西装裤,一手扛着西装外套往电梯口走去。
他准备开车去爵士酒吧自己喝点东西——就在十分钟之前,他在自己国王尺寸的大床上躺了有足足两个小时,但就是一点儿睡意都没有。
终于,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看了有两个小时以后,他选择了妥协,今晚看来是要借助酒精的力量了。三十分钟以后陆群开车到达了地点,酒吧一如既往的没有太多的客人。
他和老板打了个招呼,就开了个豪华包间,一个人喝着帆船威士忌加冰,默默听着音乐大厅处传来的悠扬的古典爵士乐声。
一杯又一杯的喝下去,陆群感觉自己的身体在微微的发热,大脑里慢慢的发涨,就像是在发酵一样。但这种感觉反而让他安心,却又成为他不想要喝酒的原因。
每次喝酒,陆群总会想起自己的过去,不认识他的人也好,认识他的熟人也好,若是知道了他的过去,估计都会惊愕于他这个人发生的巨大的变化。
以前和现今的陆群,几乎是判若两人的存在。不过陆群比较喜欢现在的自己,因为过去的他,不过是一个只会怨天尤人的废物罢了。一个抱着可笑幼稚的梦想,迷迷糊糊的度过了青春时代的废物。
陆群是在凌晨两点左右到达酒吧的,而当他终于不胜酒力的倒下的时候,索性想今晚就睡在这里好了,反正这个包间也不会有其他人进来。
迷迷糊糊之中,陆群渐渐沉入梦想,但却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仿佛有一团模糊的黑影,它的眼睛血红,仿佛是在咧嘴微笑,那模样无论怎么看都不像是人类。
陆群本能的感觉到了恐惧,但如今的陆群已经不同于以往,面对恐惧,他不会再去逃避。安定了心神,陆群让自己试着去接触这一团黑影,然而,就在即将要触碰的瞬间,陆群感觉自己整个人就被猛地抓住,然后狠狠拽入了黑暗之中。
陆群惊愕不已,想要喊出声,但是却无法发出声音,而当他感到不妙时,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当陆群再次找回自己的意识的时候,过往的回忆却如同潮水一般,不受控制的涌进了脑子里。
为了让自己狠心与过去做个诀别,陆群已经不知道有多久没有去回忆过往的事情了,他怕一旦开始怀念过去,自己又将回到原点,再次迷失自我。
然而,陆群默默望着脑海中自己过去那稚嫩的身影,嘴角浮现了一丝淡淡的苦笑,轻轻闭上了眼睛——而他,却不知道此时此刻,在豪华包间之中,一个容貌与他一模一样,但是身体却是以一团黑影构成的东西,正邪笑着凝望着自己。
人生就tm像个泥石流。陆群恨恨地想道。
9月,他考上了国内某知名一本名校,但那个学校陆群根本就没兴趣。要不是班主任强制命令他说以他的分第一志愿必须报一本,不然他才不报这个学校。
这个一本大学,陆群按老师的意思报了个日语系。但他对日语有个屁的兴趣啊!他真正想去的大学是第二志愿的那个二本大学!!
那个二本大学,陆群报的是文学系。因为他从小开始的梦想,就是想要成为一个作家。
进文学系学习4年,出来后写个作品一炮而红,从此每年出个一两本书,要是歪打正着,还能拿几个国内外的文学大奖玩玩。
赵卓怨毒地注视着云淡风轻的陆群,恨得牙几乎要咬碎。
这么多年,他违背了多少初衷,付出了多少代价。屡屡冒着生命危险,甚至不惜触犯法律,一次次走在钢丝上,为红蛇家族鞠躬尽瘁。
可最后,他赵卓却落到了这个地步。
说到头,像他这种人,在陆群眼中,也许和一个垃圾桶,一条流浪狗都没什么区别。
赵卓死死握紧拳头,冰冷地凝视着陆群,忽然露出狰狞的笑容。
“陆群,你过的很舒服吧?年少有为,接下来的路一片光明,不是吗?”
陆群默默看着他,笑了笑,没回答。
“我跟你可不一样,这下被你当成弃子扔掉,已经没有了未来。你知道吗,陆群,这个世界上,神经病不可怕,杀人犯也不可怕。没有未来的人,才最可怕。”
陆群轻笑道:“狗发了疯,最多就是条疯狗。”
赵卓目光疯狂,一把抹去嘴角的鲜血,惨笑道:“让疯狗咬一口,也可够你的受的!都他妈给我上!弄死他!”
陆群淡漠地瞥了一眼渐渐围上来的人群,从身后抽出了一把尼泊尔弯刀。面上毫无惧色。
“一群没见过世面的蟑螂啊,怎么就想不通你们能跳到今天,都是靠的什么呢?”
正当陆群弯下腰,要出手时,一个矮小的身影忽然冒出来,堵在了众人的面前。
混混疑惑道:“杰哥,你……”
这个一脸猥琐的矮子,自然就是小杰。
赵卓面色冰冷地盯着他,“小杰,滚开。”
小杰转头看向赵卓,咧开嘴笑了笑,眼中却满是戏谑之色。
“不想再跟这个废物干的,都站到我这来。换一个老大,你们就能继续吃香的喝辣的。指挥官先生要是真动起手,你们以为你们能赢吗?说得难听一点,你们就算今天全死在这,也没人给你们收尸!”
众手下一愣,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又看看趴在地上,一条腿已经废了的赵卓,露出了挣扎之色。
赵卓怒不可遏地大喊道:“都给我愣着干什么!谁是你们的老大!过去几年是谁给了你们吃喝,养着你们的,好好用你们那狗脑袋想一想!还不赶紧去给我砍了这两个王八蛋!”
小杰嘻嘻一笑,残忍道:“当然是红蛇家族,是陆群先生啊。赵卓,就凭你自己,能养得起这些兄弟?”
陆群凝视着小杰,嘴角不禁勾了起来。
这是个难得一见的真小人啊。肮脏、猥琐、下贱。根本没有荣誉和尊严的概念。
但,他却是个能长期利用的人。因为他比赵卓聪明太多了。
俗话说得好,识时务者为俊杰。赵卓是个死脑筋,是那种典型的不撞南墙不回头的人。然而想要在夹缝中求生存,那是最不可取的。
陆群收起了刀,看着那帮犹犹豫豫的手下,知道这架已经打不成了。他们只差最后一击,就会彻底被小杰说服。毕竟,对于这些人来说,钱才是最重要的。荣誉?见鬼去吧,要是他们心中有荣誉,今天他根本就不可能接近得了赵卓。
如果换做是家族的士兵,纵使你卸掉他的四肢,拔掉他满口的牙,他也绝不会背叛家族。这就是合伙人和家族正式成员之间的差别。
陆群笑着说道:“你们可以跟我打,我也不至于杀了你们,但是医药费没人会给你们出。可如果你们听小杰的,忘记趴在地上的那条丧家犬,在落风镇,在梁明村,红蛇家族依旧会是你们最坚强的后盾。当然还会是金主。给你们一分钟时间考虑,现在做出决定的,一人发5000块。过后可就没有咯?”
最后一击已经落下。陆群笑着瞥了眼小杰,后者立刻单膝跪地,拉起他的手,在手背上亲了上去,以示忠诚。
“小杰,从今天起你就是红蛇家族合伙人的头目。”
陆群用手帕使劲擦了擦手背,拍了拍他的肩膀。小杰也不在意,谄媚地笑着点头哈腰,眼中充满炽热的渴望。
一个人,两个人。在金钱的催促下,很快,所有人都沉默地低着头站到了陆群的身边。
赵卓自嘲地笑了两声,无力地向后躺倒,失神地凝望着天花板。胳膊上的蛇头刺青,也仿佛一朵枯萎的残花,耷拉下了脑袋。
陆群最后看了一眼那如死尸般一动不动的赵卓,在众人恭敬地鞠躬目送之下,离开了工厂。
走到停车处,几个衣着简陋的青年男女正围着自己那辆闪闪发光的银色奔驰s600,好奇又羡慕地四处打量着。几个女孩挤到一起嬉笑着,对着车拿起手机,玩起了自拍。
陆群露出优雅地微笑,搂住女孩的肩膀,加入了自拍行列。
“哇,帅哥,这是你的车吗?”女孩们见到帅气高大的陆群,不禁都尖叫了起来。
“你猜呢?”
陆群挑了挑眉,拉开车门坐到驾驶座,和他们挥挥手便扬尘而去。
十字路口,等待红灯时,陆群拨通了红辉的电话。
“辉哥,办好了。”
“死了?”一道冰冷稳健的声音传来。
“打断了一条腿,手下跟着副头头叛变,以后估计是废了,不必多虑。杀了反而麻烦。”
“怎么样。”
“您是指新的合伙人头目?”
“嗯。”
“可以用,比赵卓聪明。但不如赵卓适合加入家族。”
“长期?”
“长期。”
“知道了……嘟嘟。”
陆群收起手机,静静注视着渐渐开始闪烁的红灯,蓦地想起了回忆中,一个倔强的少年那叛逆不羁的红色眸子。
“小朋友,你抢我的东西,知不知道我是谁?”
“……我管你是谁。”
“还嘴硬,不怕我杀了你?”
“我才不怕死。”
“小小年纪就开始偷窃,长大早晚要进监狱。”
“进去就进去,至少有饭吃。”
“……你看这样怎么样?你把勋章还给我,我给你饭吃,给你衣服穿,但你要听我的命令,给我做事。”
“……”
“随你,勋章没了我再买就是咯。那玩意,你卖也卖不了几个钱。”
“……还有我妹妹。”
“什么?”
“给我,和我妹妹饭吃,衣服穿,我就把勋章还给你。”
“好,一言为定。”
绿灯亮起。
陆群深深呼了口气,恢复以往那似笑非笑的表情,狠狠踩下油门,一路奔驰而去。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陆群以为今晚他依旧可以像过去的无数双手沾血的日子一样安稳的睡去,但他并没有做到。
一个高档公寓内,走廊上亮着橙黄色的灯光,陆群有些无奈的搔着自己的柔顺的金发,身穿一身白衬衫和西装裤,一手扛着西装外套往电梯口走去。
他准备开车去爵士酒吧自己喝点东西——就在十分钟之前,他在自己国王尺寸的大床上躺了有足足两个小时,但就是一点儿睡意都没有。
终于,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看了有两个小时以后,他选择了妥协,今晚看来是要借助酒精的力量了。三十分钟以后陆群开车到达了地点,酒吧一如既往的没有太多的客人。
他和老板打了个招呼,就开了个豪华包间,一个人喝着帆船威士忌加冰,默默听着音乐大厅处传来的悠扬的古典爵士乐声。
一杯又一杯的喝下去,陆群感觉自己的身体在微微的发热,大脑里慢慢的发涨,就像是在发酵一样。但这种感觉反而让他安心,却又成为他不想要喝酒的原因。
每次喝酒,陆群总会想起自己的过去,不认识他的人也好,认识他的熟人也好,若是知道了他的过去,估计都会惊愕于他这个人发生的巨大的变化。
以前和现今的陆群,几乎是判若两人的存在。不过陆群比较喜欢现在的自己,因为过去的他,不过是一个只会怨天尤人的废物罢了。一个抱着可笑幼稚的梦想,迷迷糊糊的度过了青春时代的废物。
陆群是在凌晨两点左右到达酒吧的,而当他终于不胜酒力的倒下的时候,索性想今晚就睡在这里好了,反正这个包间也不会有其他人进来。
迷迷糊糊之中,陆群渐渐沉入梦想,但却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仿佛有一团模糊的黑影,它的眼睛血红,仿佛是在咧嘴微笑,那模样无论怎么看都不像是人类。
陆群本能的感觉到了恐惧,但如今的陆群已经不同于以往,面对恐惧,他不会再去逃避。安定了心神,陆群让自己试着去接触这一团黑影,然而,就在即将要触碰的瞬间,陆群感觉自己整个人就被猛地抓住,然后狠狠拽入了黑暗之中。
陆群惊愕不已,想要喊出声,但是却无法发出声音,而当他感到不妙时,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当陆群再次找回自己的意识的时候,过往的回忆却如同潮水一般,不受控制的涌进了脑子里。
为了让自己狠心与过去做个诀别,陆群已经不知道有多久没有去回忆过往的事情了,他怕一旦开始怀念过去,自己又将回到原点,再次迷失自我。
然而,陆群默默望着脑海中自己过去那稚嫩的身影,嘴角浮现了一丝淡淡的苦笑,轻轻闭上了眼睛——而他,却不知道此时此刻,在豪华包间之中,一个容貌与他一模一样,但是身体却是以一团黑影构成的东西,正邪笑着凝望着自己。
人生就tm像个泥石流。陆群恨恨地想道。
9月,他考上了国内某知名一本名校,但那个学校陆群根本就没兴趣。要不是班主任强制命令他说以他的分第一志愿必须报一本,不然他才不报这个学校。
这个一本大学,陆群按老师的意思报了个日语系。但他对日语有个屁的兴趣啊!他真正想去的大学是第二志愿的那个二本大学!!
那个二本大学,陆群报的是文学系。因为他从小开始的梦想,就是想要成为一个作家。
进文学系学习4年,出来后写个作品一炮而红,从此每年出个一两本书,要是歪打正着,还能拿几个国内外的文学大奖玩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