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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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红牌楼中的酒客

    黑夜,有风,凉爽。

    孤星高耸,残雪半照。视线所及,朦朦胧胧。

    城市的夜晚总是格外喧嚣,街道上人头攒动,灯火通明;叫卖声,交谈声,车马声络绎不绝;红牌楼的姑娘正站在大门口搔首弄姿,使劲的卖弄风骚希望有人能多看她们两眼,她们一天的收入都指望着这几个时辰。

    常占星满意之色甚浓,整条街道都是他的。昂首挺胸,腰杆笔直如威武的皇帝正在巡视他的帝国。常占星径直朝红牌楼走了进去。

    红牌楼的位置实在是太好了,处在整个开封府的中心。旁边是两家客栈,不远处又是酒楼。南来北往开封府的富商巨贾,大多会选择在此地下榻。老话说得好:饱暖思淫欲。红牌楼的生意想不红火,往来的富强巨贾们也不会答应。何况红牌楼还有中原第一美人赵青青做当家花旦。

    如此巨大的一块蛋糕,眼红的人自然也非常多。世上害红眼病的人,永远也不会少,害上这个病要治好也不太容易。但是常占星却是医治红眼病的高手,虽然他并不是医生。可不论谁害了红眼病只要找到常占星医治保管药到病除,并且永不复发。常占星的这味药什么病都能治好,那么究竟是什么药居然如此神奇?

    红牌楼雕梁画栋,大厅内是一个巨大的水池,池中假山流水,池内金鱼成群,自在游动;厅内四周布满青翠的盆载,欣欣向荣放肆生长。厅中庭柱上挂满字画,风月场所总是风雅。这些都是文人骚客的最爱,毕竟自古以来文人骚客总是多出入于风月场所。常占星搞不明白所谓的文人骚客是不是脑子进水,要追求些既不能吃又不能穿的玩意儿。害得南来北往的富商巨贾们也附庸风雅喜欢上这些劳什子玩意儿,让他不得不话大价钱投其所好。对于生意上的投入常占星并不会吝啬半分,因为他知道这些投入都将换回巨大的回报。舍得,舍得没有舍何来得。

    水池旁大厅正中央横着一张八仙桌,桌上已堆满酒坛,拳头大小的酒坛。只有好酒才会用这样的坛子装。潘坤坐在桌前饮酒,他抓起酒坛朝嘴里倒,喉结上下一动酒坛便空了被杵在桌子上。他已这样不停的喝掉了二十八坛,苍白的脸上爬满红晕浓得化也化不开。方圆一丈似乎已成了真空地带无人敢靠近,就连送酒的小厮也都是低着头不敢抬头看潘坤一眼,他是这喧嚣之中的唯一净土。但无论他怎么喝酒,剑总是被牢牢握在手中。剑客的剑是片刻都离不开身的,这道理只有经历过生死的人才会明白。

    见潘坤已经回来,常占星露出满意的笑容。要维持诺大的产业,光靠常占星一人是远远不够的,他的手上养着许多药,当然是治病的眼,治红眼病的药。潘坤则是所有药当中,药效最为猛烈的保管药到病除。常占星默默取过一个酒杯,坐到潘坤面前,将酒杯推到潘坤面前,道:“用这个喝吧!用坛子容易醉。”

    一个人若是想醉,那真是再容易不过的事了。可潘坤已喝了二十八坛却还未醉。当你想醉的时候偏偏醉不了,不想醉的时候偏偏醉了。这是不是很奇怪?

    潘坤默默的取过一坛酒,拍开封泥,仰起头,张开嘴,将就高举过顶如倒水般把酒全倒进嘴里,喉结上下一动只剩下一个空空的酒坛。缓缓将酒坛放在桌上,神色失落瞬间苍老了十岁。自责道:“对不起,失败了。”

    常占星像没听到潘坤的话,默默的将杯子拿到自己面前。平淡的叫道:“上酒。”

    跑堂小厮麻利的送上一坛酒,畏惧的退了出去。常占星拍来泥封,替自己倒上一杯酒,抓起酒杯仰脖喝下。“唉!”叹息道:“莫寒空的人真的那么强?”

    潘坤道:“不是强,是可怕!”

    “哦!”常占星被掉起了兴趣道:“怎么个可怕法?可怕这个词还是第一次从里嘴里说出来。”

    潘坤道:“别人根本不屑杀我,我才能活着回来。”让一个剑客承认失败真的比杀了他还要难受。若是坦然面对则说明对方已摧毁剑客的心理防线。又拍开一坛酒喝下。

    常占星看了看潘坤,道:“你跟了我多久?”

    “四年!”潘坤道:“我二十三岁跟着你。如今我已二十七了。”顿了顿道:“原来你也会喝酒。”

    “喝,年轻时喝得和你一样多。不过现在老了,不中用了。也害怕被人威胁了。”看着潘坤神色复杂道:“准确的说,到今天为止你跟了我四年三月零八天四个时辰二十四分。”

    潘坤有些愕然道:“没想到,你居然记得这么清楚。”

    常占星笑了笑,道:“当然。我对于数字总是格外的敏感。”又替自己满上一杯酒道:“你可知四年三个月零八天四个时辰二十四分中,你花了我多少银子?”

    潘坤摇了摇头,拍开酒坛又喝下一坛酒。他所有的钱都化作了酒色,消散在这红牌楼。一个单身的男人总是很难留住钱的。

    仰脖将酒闷下,道:“四年三个月零八天四个时辰二十四分,你一共花了我八十三万七千六百二十一两。全都换成银子能够铺满一间屋子。”这笔钱不是个小数字,很多人辛苦奋斗一生也挣不到这么多钱,可是在常占星潘坤这样的人眼中仿佛这就是一个数字。或许对于有本事的人来说,这本来就是一个数字。

    潘坤身上从无半分钱,可不知不觉间花掉了这么多钱。但是他却无半分悔恨之色,黄白之物对他来说没有半分吸引力。

    常占星有替自己倒满一杯酒,一边斟酒一边问:“你应该晓得我并不是一个大方的人。”

    潘坤道:“知道。”

    又将酒一口闷下,问:“你可知道我为何会替你花那么多银子?”

    手中的剑握得更紧了,发白的指节已能看见青色的血管。淡淡的道:“因为我有用。”这句话很简单,但要人从自己的嘴里说出这句话确实是无比困难的。因为这句话必须要用鲜血来证明。

    常占星淡淡的道:“可是这次你却让我失望了,这可不是什么好事。”顿了顿又喝了一杯酒,缓缓将酒杯握在手中,手指渐渐收紧,慢慢摊开手掌白色粉末自手掌洋洋洒洒而下。道:“你应该知道该怎么做了。”

    潘坤的脸无一丝波澜,淡淡的道:“我知道。”手指好似嵌入剑中,慢慢站起身子,笔直的走了出去。任谁也看不出这是一个喝了三十坛烈酒的人。人群自动分开一天通道让他走过。常占星又喝了一杯酒,他喜欢聪明人,因为他就是聪明人。

    给读者的话:

    从幼稚走向成熟关键在坚持。希望有一天我也有自己稳定的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