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二章 沐清歌的告白信
于情于理,自己都不应该把千里迢迢来寻找自己的向明拒之门外。
“好吧,就这一晚,你现在找到我了,也该放心了。楼上虽然有空房间,我得征得奶奶的同意,才能把你留下。”
向明不置可否,沉默跟在沐清歌身后。
已经一个月了,金城澈不管公司的事务,一直专心的陪着他和沐清歌的女儿—金静姝。
静姝这个名字,是沐清歌为女儿取的,“静女其姝”。
“静姝,小静姝,告诉爸爸,你想不想妈妈呀?”金城澈妄图孩子能给他一个回应,可是金静姝瞪着懵懂的大眼睛,嘴里一个劲儿地吐泡泡,金城澈嘴角泛起温暖的笑意,轻轻摇着摇篮。
金城澈看着孩子熟睡的脸,脑中浮现的却是沐清歌的睡颜。金城澈陡然生出无力感,沐清歌,沐清歌,看到什么都会想到他,在商场上,他是国王,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可是在爱情里,他就是个逃兵,不敢面对,只会躲避……金城澈很想念沐清歌,连同身上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去看一眼吧,去房间看一眼吧……
推开卧室的门,金城澈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提步走进屋内,一切摆设还是沐清歌离开时的样子,屋内一尘不染,仿佛等待着随时有人回来。
小七当初问他,这个屋子该怎么打扫。金城澈原是不想让小七打扫的,但心里又抱着一丝侥幸,万一……清歌回来,太脏了,没法住怎么办?于是,他吩咐小七,只打扫卫生,不要动其他一切东西。
金城澈慢慢走到桌前,发现桌子上有几个小箱子,心中有些疑惑,这是什么?
打开所有箱子,映入眼帘的是千纸鹤,玫瑰花,小孩子的衣服,还有……男人的衣服。
金城澈猛地把几件男士毛衣拿出,手颤颤巍巍的在自己身上比划,这……是做给自己的吗?“小七!小七!”小七急急忙忙跑过来,“哎呦,先生,你小声点儿,别把小姐吵醒了……”
金城澈面色激动,“这几件衣服……”小七顺着他的话接下去,“是夫人做给您的,当时我还在纳闷,怎么会突然想要做衣服呢,以后有的是大把时间……”小七噤声,心中暗恼,自己有多嘴了……
金城澈毫不在意,挥挥手,让小七出去。
金城澈坐在桌子前,心情很是复杂,沐清歌为什么要给自己做衣服呢?她是……什么意思?手无意识的拉开抽屉又合上,反复几次,他实在想不出什么,刚想关上抽屉离开,陡然发现抽屉里,有一封信?
金城澈疑惑地将信拆开,身体越来越僵硬……
沐清歌睡得不安稳,一直在翻身,向明耐心十足的将她踢开的被子,一遍遍给她盖上,向明看着沐清歌,心仿佛被填的满满的,听着沐清歌无意识的呢喃,“阿澈……阿澈…..阿澈……”
向明表情瞬间变得狼狈,清歌,是……不,不会的,一定是因为自己的精神状态太差,出现幻听了,得回去补个觉……
沐清歌好像又回到了给金城澈写信的那一天,她感觉自己浮在空中,看着另一个自己,执笔写信,里面流露的全是自己对金城澈的爱慕。
阿澈:我一直在想,你为什么要选我作为实验品呢?是因为如同茵叶所说的,你喜欢我吗?我不知道,也不敢确定。
刚开始的时候,我特别讨厌你,甚至是恨你,恨你禁锢了我的自由,让我被迫与亲人和爱人分开……
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开始在意你的一举一动,你说的每一句话,我都会认真记下,你对别的女人好一点点,我都会嫉妒。每每这时,我便会提醒自己,不行啊,他是个恶魔啊,怎么能过爱上恶魔呢?
外面的人都说,你是个薄情寡义,心狠手辣的人,可是在我眼里不是的,你明明是个重情重义的人啊……
这段时间的相处,我发现,我可耻的心动了,爱上你—金城澈了,我渐渐明白,向明只不过是我年少时的迷恋,我是个优柔寡断的人,所以,我摇摆不定,成了一个坏女人,拖着向明,还爱着你……
我怕,怕你发现,你对我的喜欢,也是年少时的迷恋,怕你发现,你真正爱的人是茵叶……
我没有勇气当面跟你说出这些话,只能写下这封毫无逻辑的信,让你看到。
阿澈,我爱你,我不想……离开你。
没有署名,因为沐清歌知道,金城澈认得自己的字迹。
沐清歌浮在半空中,看着写着信,流着泪的自己,啪嗒,啪嗒,泪水一滴一滴的留下湿润了这一方信纸……
金城澈看完信后,觉着突然而至的喜悦仿佛是一汪大海,快要将自己淹没……
“蒋晟,帮我订一张最快到法国的机票!”蒋晟听着金城澈激动喜悦的声音,心内一惊,总裁这是怎么了啊,想来喜怒不形于色的啊……“是,总裁。”
沐清歌的意识先于身体清醒,沐清歌想起昨晚的梦,一把拉起被子盖在头上,心中郁闷,那封信啊,金城澈肯定早就看了吧,如果……如果……他也喜欢自己的话,早就来找自己了吧……到现在都不来,答案已经……显而易见了……
向明自然地走进沐清歌的房间,轻轻将被子拉下,沐清歌猛地睁眼,四目相对,有笑意从向明的眸子里蔓延开来,“起床啦,小懒猪。”
沐清歌慢吞吞的收拾好,想着,用什么话能尽快打发向明回国,“向明……”向明快沐清歌一步将嘴里的话说了出来,“清歌,我好不容易来一趟,要不,你带着我出去转转吧?”“啊?这个地方,我也没出去转过……”沐清歌确实自从来了之后,就不曾有时间到处游玩。
向明丝毫不介意,“没关系,我们可以问问奶奶。”语气稍顿,“清歌,你每天在这个小小的宠物店里也不行啊,你多出去转转,对身体也好。”
“好吧,就这一晚,你现在找到我了,也该放心了。楼上虽然有空房间,我得征得奶奶的同意,才能把你留下。”
向明不置可否,沉默跟在沐清歌身后。
已经一个月了,金城澈不管公司的事务,一直专心的陪着他和沐清歌的女儿—金静姝。
静姝这个名字,是沐清歌为女儿取的,“静女其姝”。
“静姝,小静姝,告诉爸爸,你想不想妈妈呀?”金城澈妄图孩子能给他一个回应,可是金静姝瞪着懵懂的大眼睛,嘴里一个劲儿地吐泡泡,金城澈嘴角泛起温暖的笑意,轻轻摇着摇篮。
金城澈看着孩子熟睡的脸,脑中浮现的却是沐清歌的睡颜。金城澈陡然生出无力感,沐清歌,沐清歌,看到什么都会想到他,在商场上,他是国王,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可是在爱情里,他就是个逃兵,不敢面对,只会躲避……金城澈很想念沐清歌,连同身上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去看一眼吧,去房间看一眼吧……
推开卧室的门,金城澈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提步走进屋内,一切摆设还是沐清歌离开时的样子,屋内一尘不染,仿佛等待着随时有人回来。
小七当初问他,这个屋子该怎么打扫。金城澈原是不想让小七打扫的,但心里又抱着一丝侥幸,万一……清歌回来,太脏了,没法住怎么办?于是,他吩咐小七,只打扫卫生,不要动其他一切东西。
金城澈慢慢走到桌前,发现桌子上有几个小箱子,心中有些疑惑,这是什么?
打开所有箱子,映入眼帘的是千纸鹤,玫瑰花,小孩子的衣服,还有……男人的衣服。
金城澈猛地把几件男士毛衣拿出,手颤颤巍巍的在自己身上比划,这……是做给自己的吗?“小七!小七!”小七急急忙忙跑过来,“哎呦,先生,你小声点儿,别把小姐吵醒了……”
金城澈面色激动,“这几件衣服……”小七顺着他的话接下去,“是夫人做给您的,当时我还在纳闷,怎么会突然想要做衣服呢,以后有的是大把时间……”小七噤声,心中暗恼,自己有多嘴了……
金城澈毫不在意,挥挥手,让小七出去。
金城澈坐在桌子前,心情很是复杂,沐清歌为什么要给自己做衣服呢?她是……什么意思?手无意识的拉开抽屉又合上,反复几次,他实在想不出什么,刚想关上抽屉离开,陡然发现抽屉里,有一封信?
金城澈疑惑地将信拆开,身体越来越僵硬……
沐清歌睡得不安稳,一直在翻身,向明耐心十足的将她踢开的被子,一遍遍给她盖上,向明看着沐清歌,心仿佛被填的满满的,听着沐清歌无意识的呢喃,“阿澈……阿澈…..阿澈……”
向明表情瞬间变得狼狈,清歌,是……不,不会的,一定是因为自己的精神状态太差,出现幻听了,得回去补个觉……
沐清歌好像又回到了给金城澈写信的那一天,她感觉自己浮在空中,看着另一个自己,执笔写信,里面流露的全是自己对金城澈的爱慕。
阿澈:我一直在想,你为什么要选我作为实验品呢?是因为如同茵叶所说的,你喜欢我吗?我不知道,也不敢确定。
刚开始的时候,我特别讨厌你,甚至是恨你,恨你禁锢了我的自由,让我被迫与亲人和爱人分开……
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开始在意你的一举一动,你说的每一句话,我都会认真记下,你对别的女人好一点点,我都会嫉妒。每每这时,我便会提醒自己,不行啊,他是个恶魔啊,怎么能过爱上恶魔呢?
外面的人都说,你是个薄情寡义,心狠手辣的人,可是在我眼里不是的,你明明是个重情重义的人啊……
这段时间的相处,我发现,我可耻的心动了,爱上你—金城澈了,我渐渐明白,向明只不过是我年少时的迷恋,我是个优柔寡断的人,所以,我摇摆不定,成了一个坏女人,拖着向明,还爱着你……
我怕,怕你发现,你对我的喜欢,也是年少时的迷恋,怕你发现,你真正爱的人是茵叶……
我没有勇气当面跟你说出这些话,只能写下这封毫无逻辑的信,让你看到。
阿澈,我爱你,我不想……离开你。
没有署名,因为沐清歌知道,金城澈认得自己的字迹。
沐清歌浮在半空中,看着写着信,流着泪的自己,啪嗒,啪嗒,泪水一滴一滴的留下湿润了这一方信纸……
金城澈看完信后,觉着突然而至的喜悦仿佛是一汪大海,快要将自己淹没……
“蒋晟,帮我订一张最快到法国的机票!”蒋晟听着金城澈激动喜悦的声音,心内一惊,总裁这是怎么了啊,想来喜怒不形于色的啊……“是,总裁。”
沐清歌的意识先于身体清醒,沐清歌想起昨晚的梦,一把拉起被子盖在头上,心中郁闷,那封信啊,金城澈肯定早就看了吧,如果……如果……他也喜欢自己的话,早就来找自己了吧……到现在都不来,答案已经……显而易见了……
向明自然地走进沐清歌的房间,轻轻将被子拉下,沐清歌猛地睁眼,四目相对,有笑意从向明的眸子里蔓延开来,“起床啦,小懒猪。”
沐清歌慢吞吞的收拾好,想着,用什么话能尽快打发向明回国,“向明……”向明快沐清歌一步将嘴里的话说了出来,“清歌,我好不容易来一趟,要不,你带着我出去转转吧?”“啊?这个地方,我也没出去转过……”沐清歌确实自从来了之后,就不曾有时间到处游玩。
向明丝毫不介意,“没关系,我们可以问问奶奶。”语气稍顿,“清歌,你每天在这个小小的宠物店里也不行啊,你多出去转转,对身体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