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5章 求婚
“那个,我说……”洛承书又开口,却突然间似乎变得有点紧张,杨麦转头疑惑地看着他,“你这是怎么了,连话都说不明白了?”
“我想说,我喜欢你。”洛承书很温柔地看着杨麦说。
杨麦笑了起来:“我知道的啊……哈哈……”
“然后,我爱你……”
杨麦脸略微有点变红了:“这个我知道的。”
“而且我知道你也爱我,你不喜欢那些花哨的东西,我也是;你喜欢一个人面对困难学会成长,其实我也是;你有时候很自卑,但又总是满满正能量,你珍惜感情又喜欢孤独,我们这一点也很搭。你善良,这让我觉得那是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事,而且是在我爱你之前就存在的美好。而今有幸我才获得。”
洛承书突然说得很快,看着杨麦疑惑地盯着自己,他停顿了一下,又接着说:“所以,我们既然这么合适,又缘分十足的在一起了,你说,我们还等什么!意外那么多,别等了,嫁给我吧。”
如果说刚刚杨麦听见洛承书的话还只是疑惑,此时就是吃鲸鱼的表情了。眼睛瞪得圆圆的,脸颊也微微泛红,一瞬间似乎忘记了呼吸。
“哦,对了,”洛承书好像才想到什么,右手从西服外套里掏出一个精致的小礼盒。然后起身来到杨麦身边,打开,“红宝石,是你的诞生石,我记得曾经你说过希望以后自己心爱的人,用你的诞生石来求婚。”
盒子里,黑色的丝绒上嵌着一枚玫瑰金的红宝石戒指。略微呈椭圆形的深红色宝石被切割十分精巧,灯光下每个侧面都恰到好处的有着红宝石的光彩。深邃又通透的红色,是无烧鸽血红独特的颜色。红宝石周围点缀了一圈碎钻,闪亮的火彩衬托着红宝石,使它的颜色更显得深邃而华美。
杨麦怔怔看着盒子里的戒指,发呆了很久。
“怎么了,不喜欢?”洛承书有些担心地问。
“不,”杨麦仍旧低着头看着那枚红宝石戒指,摇头说,“不,我喜欢。”声音有点颤抖。
然后杨麦抬起头:“我怎么不记得我跟你说过,我喜欢红宝石?”
“你是没有跟我说,但是你跟叶安然说的时候,我听见了。”洛承书笑着说,“那次你和叶安然吃饭,我恰好在隔壁桌,不小心听见的。”
“不小心……听见的?!”杨麦哭笑不得地看着洛承书,“你明明就是故意的好么?”
“这都无所谓了!”洛承书笑,“关键是,我是你心爱的人,现在用你最爱的红宝石来求婚了,你要不要同意?要不要嫁给我?”
杨麦仰头看着自己眼前这个眉目好看的男人,忽然喜笑颜开地点头:“要!”然后将自己的左手擎到洛承书的面前。
洛承书心里好像卸掉了一块千斤巨石,两个人互明心意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是洛承书之前多怕杨麦会反悔,会觉得嫁给自己是一个负担,就在刚刚,她同意了!洛承书从盒子里取出戒指,握住杨麦的手指,很庄重地将戒指戴在杨麦左手的无名指上。
杨麦这期间一直安静看着洛承书的小心翼翼的样子,仿若自己是他手中的一块珍宝。眼前一恍惚见,好像回到那个夏日的夜晚,在海边喝着啤酒听海浪的声音,那个时候,她第一次和洛承书没有隔阂聊天,她说,她喜欢将一样美好的东西视若珍宝又小心翼翼的感觉。
那个时候,他说,他也有那样的东西。当时的她好奇被洛承书这种冷淡的人视若珍宝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但是更多的是放心,因为她相信这样的人是有温度的,而有温度的人,就不会成为一个真正的坏人。
后来,杨麦知道了,洛承书的珍宝是亲情,是友情,当然,也有爱情。
但是,直到方才的时刻,杨麦才真正地意识到,自己竟然真的也是他小心翼翼守护的珍宝,就连那么久以前的小细节,他都一直铭记在心里。洛承书说得对,杨麦不喜欢那些花哨的东西,不喜欢那些哗众取宠的热闹,但这不等于她愿意忽略仪式。
爱情里的女人,只有在仪式感里才能寻找出更多的幸福和满足,获得更多的安全感。这不仅仅是形式,更多的是,赋予爱情一种体面,给这份爱情足够的尊重。杨麦不得不说,洛承书真的太了解自己的一切了。
洛承书看杨麦定定看着自己,脸上的幸福和喜悦明显得如同八月的阳光,也不禁咧开嘴笑起来,微微弯腰将杨麦搂进自己怀中,“周末,我们一起回家,跟你爸妈提亲。”
“这么快?”杨麦不可思议地抬头,“这个周末?”
“怎么,你还不想告诉他们?”
“不不,就是太快了,我现在还不能思考。”
“不用思考,听我的就好。”
“好。”杨麦点头,终于伸手也抱住洛承书,像只小猫,用头轻轻蹭蹭洛承书的胳膊,“有你真好呢。”
“真巧,你怎么知道我也想说这句话!”洛承书轻轻回应着,杨麦无声地笑着,很开心。上次只稍稍和他说了一下刘阅心母亲提过自己的婚姻,他就立刻行动了。杨麦知道,他不想自己没有安全感,不想让自己胡思乱想。
洛承书松开杨麦,“我们该和梁九道别了。”
“好。”
……
刘阅心的工作室了,刘阅心一脸的兴奋,“这么说,你们这就算是好事将近了呗!”刘阅心不住地点头,“真好,真好!早知道这样,当初真该让我妈早一点说这件事,说不定现在孩子都会爬了!”
杨麦皱眉,快要笑哭的样子:“哪有那么夸张啊!”手中在整理一批书,把它们按照类别往书架上摆放整齐。
刘阅心也笑:“这都是说不准的,你怎就知道是是不可能的?哎呀,这样一来呢,我们家麦麦的好事,是不是也快到了!真是有点着急,好像看看麦麦穿着婚纱的样子啊。”
“姐姐,这只是求婚,没有那么快呢。”杨麦赶紧抗议道。
“快!周末见了你父母,定好时间,然后就去他家见他爷爷,然后就能定下来了,这还不快啊?”
“好好,快,快!行了吧……”杨麦含笑应着。
“嗯,”刘阅心点点头,“你以前受了不少苦,应该有个幸福的归宿的,洛承书这个人我接触的不多,但是我能感觉出来,是个好人,他对你也很好,性格也好,这样的男人很靠得住。”
“嗯,”杨麦低声应着,有看看左手的无名指上的红宝石戒指,低调得反射着光芒,杨麦仿佛还在一瞬间看见了那个男人在朝着自己微笑。“我觉得嫁给他,我不会后悔。”
刘阅心看着杨麦若有所思的样子,淡淡笑笑。她不会说,在刚刚,她想到自己嫁给吴强的时候,那时候的他们也很快乐,在说杨麦结婚的时候,刘阅心差点就要脱口而出地说:“让那个芊芊给你做花童吧!”因为还在念书的时候,杨麦就刘阅心说,以后,自己结婚,就要芊芊给自己做花童。
刘阅心不觉间眼睛开始变红,现在虽然提过过往时她的情绪能够得到控制。但是却总是在不知不觉中总会想起芊芊,总会觉得其实芊芊还在。
刘阅心低头否认同时,杨麦正转头看向刘阅心,显然和刘阅心一样,在说到婚礼的瞬间,杨麦也是想到了,曾经和刘阅心说过的话。
杨麦假装没有注意到刘阅心的异样,拿着一摞书蹲了下去,在书架的下面基层安置他们。
外面的阳光很好,今天也很暖,甚至好像回到了初春的天气。
刘阅心用纸巾擦擦自己眼角的眼泪,继续做自己的工作。
“姐……”刘阅心忽然听见杨麦一声惊恐又颤抖的叫声,抬头看去,杨麦正一动不动的望着窗外,“姐……”
“怎么了?”刘阅心也赶紧站起身,不明白发生了什么。窗外什么的都没,森林公园的一角,没钱还能看见常青树的郁郁葱葱,仿佛冬天还没有来到;阳光正好,照进窗子来,也落在迎着窗户而站的杨麦身上。
杨麦的身上因为阳光的原因微微反射着光芒,只是脸上的表情太过惊恐。
“你怎么了,麦麦?”刘阅心疑惑地走进杨麦。
听见刘阅心的声音,杨麦慢慢转头向刘阅心的方向,一脸惊恐和绝望:“姐姐,我看不见了……”
……
吴强在书房里,写着一份论文。一句话写了改,改了写,半天过去了,还是那么几句话。其实这个论文根本就不着急要要写,只是他不知道除了写论文之外还能做点什么事情才能让自己平静下来,让自己不去面对蒋玫瑰。
是的,自从芊芊失踪以后,尤其是知道了芊芊死了以后,吴强在家里也慢慢开始觉得,这件事让根本不能正常地面对自己的妻子——蒋玫瑰,就连吴念也能让吴强产生心虚的寂寞,他好像病了,得了一种不能面对家庭的病。
“我想说,我喜欢你。”洛承书很温柔地看着杨麦说。
杨麦笑了起来:“我知道的啊……哈哈……”
“然后,我爱你……”
杨麦脸略微有点变红了:“这个我知道的。”
“而且我知道你也爱我,你不喜欢那些花哨的东西,我也是;你喜欢一个人面对困难学会成长,其实我也是;你有时候很自卑,但又总是满满正能量,你珍惜感情又喜欢孤独,我们这一点也很搭。你善良,这让我觉得那是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事,而且是在我爱你之前就存在的美好。而今有幸我才获得。”
洛承书突然说得很快,看着杨麦疑惑地盯着自己,他停顿了一下,又接着说:“所以,我们既然这么合适,又缘分十足的在一起了,你说,我们还等什么!意外那么多,别等了,嫁给我吧。”
如果说刚刚杨麦听见洛承书的话还只是疑惑,此时就是吃鲸鱼的表情了。眼睛瞪得圆圆的,脸颊也微微泛红,一瞬间似乎忘记了呼吸。
“哦,对了,”洛承书好像才想到什么,右手从西服外套里掏出一个精致的小礼盒。然后起身来到杨麦身边,打开,“红宝石,是你的诞生石,我记得曾经你说过希望以后自己心爱的人,用你的诞生石来求婚。”
盒子里,黑色的丝绒上嵌着一枚玫瑰金的红宝石戒指。略微呈椭圆形的深红色宝石被切割十分精巧,灯光下每个侧面都恰到好处的有着红宝石的光彩。深邃又通透的红色,是无烧鸽血红独特的颜色。红宝石周围点缀了一圈碎钻,闪亮的火彩衬托着红宝石,使它的颜色更显得深邃而华美。
杨麦怔怔看着盒子里的戒指,发呆了很久。
“怎么了,不喜欢?”洛承书有些担心地问。
“不,”杨麦仍旧低着头看着那枚红宝石戒指,摇头说,“不,我喜欢。”声音有点颤抖。
然后杨麦抬起头:“我怎么不记得我跟你说过,我喜欢红宝石?”
“你是没有跟我说,但是你跟叶安然说的时候,我听见了。”洛承书笑着说,“那次你和叶安然吃饭,我恰好在隔壁桌,不小心听见的。”
“不小心……听见的?!”杨麦哭笑不得地看着洛承书,“你明明就是故意的好么?”
“这都无所谓了!”洛承书笑,“关键是,我是你心爱的人,现在用你最爱的红宝石来求婚了,你要不要同意?要不要嫁给我?”
杨麦仰头看着自己眼前这个眉目好看的男人,忽然喜笑颜开地点头:“要!”然后将自己的左手擎到洛承书的面前。
洛承书心里好像卸掉了一块千斤巨石,两个人互明心意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是洛承书之前多怕杨麦会反悔,会觉得嫁给自己是一个负担,就在刚刚,她同意了!洛承书从盒子里取出戒指,握住杨麦的手指,很庄重地将戒指戴在杨麦左手的无名指上。
杨麦这期间一直安静看着洛承书的小心翼翼的样子,仿若自己是他手中的一块珍宝。眼前一恍惚见,好像回到那个夏日的夜晚,在海边喝着啤酒听海浪的声音,那个时候,她第一次和洛承书没有隔阂聊天,她说,她喜欢将一样美好的东西视若珍宝又小心翼翼的感觉。
那个时候,他说,他也有那样的东西。当时的她好奇被洛承书这种冷淡的人视若珍宝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但是更多的是放心,因为她相信这样的人是有温度的,而有温度的人,就不会成为一个真正的坏人。
后来,杨麦知道了,洛承书的珍宝是亲情,是友情,当然,也有爱情。
但是,直到方才的时刻,杨麦才真正地意识到,自己竟然真的也是他小心翼翼守护的珍宝,就连那么久以前的小细节,他都一直铭记在心里。洛承书说得对,杨麦不喜欢那些花哨的东西,不喜欢那些哗众取宠的热闹,但这不等于她愿意忽略仪式。
爱情里的女人,只有在仪式感里才能寻找出更多的幸福和满足,获得更多的安全感。这不仅仅是形式,更多的是,赋予爱情一种体面,给这份爱情足够的尊重。杨麦不得不说,洛承书真的太了解自己的一切了。
洛承书看杨麦定定看着自己,脸上的幸福和喜悦明显得如同八月的阳光,也不禁咧开嘴笑起来,微微弯腰将杨麦搂进自己怀中,“周末,我们一起回家,跟你爸妈提亲。”
“这么快?”杨麦不可思议地抬头,“这个周末?”
“怎么,你还不想告诉他们?”
“不不,就是太快了,我现在还不能思考。”
“不用思考,听我的就好。”
“好。”杨麦点头,终于伸手也抱住洛承书,像只小猫,用头轻轻蹭蹭洛承书的胳膊,“有你真好呢。”
“真巧,你怎么知道我也想说这句话!”洛承书轻轻回应着,杨麦无声地笑着,很开心。上次只稍稍和他说了一下刘阅心母亲提过自己的婚姻,他就立刻行动了。杨麦知道,他不想自己没有安全感,不想让自己胡思乱想。
洛承书松开杨麦,“我们该和梁九道别了。”
“好。”
……
刘阅心的工作室了,刘阅心一脸的兴奋,“这么说,你们这就算是好事将近了呗!”刘阅心不住地点头,“真好,真好!早知道这样,当初真该让我妈早一点说这件事,说不定现在孩子都会爬了!”
杨麦皱眉,快要笑哭的样子:“哪有那么夸张啊!”手中在整理一批书,把它们按照类别往书架上摆放整齐。
刘阅心也笑:“这都是说不准的,你怎就知道是是不可能的?哎呀,这样一来呢,我们家麦麦的好事,是不是也快到了!真是有点着急,好像看看麦麦穿着婚纱的样子啊。”
“姐姐,这只是求婚,没有那么快呢。”杨麦赶紧抗议道。
“快!周末见了你父母,定好时间,然后就去他家见他爷爷,然后就能定下来了,这还不快啊?”
“好好,快,快!行了吧……”杨麦含笑应着。
“嗯,”刘阅心点点头,“你以前受了不少苦,应该有个幸福的归宿的,洛承书这个人我接触的不多,但是我能感觉出来,是个好人,他对你也很好,性格也好,这样的男人很靠得住。”
“嗯,”杨麦低声应着,有看看左手的无名指上的红宝石戒指,低调得反射着光芒,杨麦仿佛还在一瞬间看见了那个男人在朝着自己微笑。“我觉得嫁给他,我不会后悔。”
刘阅心看着杨麦若有所思的样子,淡淡笑笑。她不会说,在刚刚,她想到自己嫁给吴强的时候,那时候的他们也很快乐,在说杨麦结婚的时候,刘阅心差点就要脱口而出地说:“让那个芊芊给你做花童吧!”因为还在念书的时候,杨麦就刘阅心说,以后,自己结婚,就要芊芊给自己做花童。
刘阅心不觉间眼睛开始变红,现在虽然提过过往时她的情绪能够得到控制。但是却总是在不知不觉中总会想起芊芊,总会觉得其实芊芊还在。
刘阅心低头否认同时,杨麦正转头看向刘阅心,显然和刘阅心一样,在说到婚礼的瞬间,杨麦也是想到了,曾经和刘阅心说过的话。
杨麦假装没有注意到刘阅心的异样,拿着一摞书蹲了下去,在书架的下面基层安置他们。
外面的阳光很好,今天也很暖,甚至好像回到了初春的天气。
刘阅心用纸巾擦擦自己眼角的眼泪,继续做自己的工作。
“姐……”刘阅心忽然听见杨麦一声惊恐又颤抖的叫声,抬头看去,杨麦正一动不动的望着窗外,“姐……”
“怎么了?”刘阅心也赶紧站起身,不明白发生了什么。窗外什么的都没,森林公园的一角,没钱还能看见常青树的郁郁葱葱,仿佛冬天还没有来到;阳光正好,照进窗子来,也落在迎着窗户而站的杨麦身上。
杨麦的身上因为阳光的原因微微反射着光芒,只是脸上的表情太过惊恐。
“你怎么了,麦麦?”刘阅心疑惑地走进杨麦。
听见刘阅心的声音,杨麦慢慢转头向刘阅心的方向,一脸惊恐和绝望:“姐姐,我看不见了……”
……
吴强在书房里,写着一份论文。一句话写了改,改了写,半天过去了,还是那么几句话。其实这个论文根本就不着急要要写,只是他不知道除了写论文之外还能做点什么事情才能让自己平静下来,让自己不去面对蒋玫瑰。
是的,自从芊芊失踪以后,尤其是知道了芊芊死了以后,吴强在家里也慢慢开始觉得,这件事让根本不能正常地面对自己的妻子——蒋玫瑰,就连吴念也能让吴强产生心虚的寂寞,他好像病了,得了一种不能面对家庭的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