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推理笔记2:狐妖杀人事件(3)
“请问……”
“什么?”
“这辆车要一百万吧?”
年轻男子显然没料到她会问这么无厘头的问题,怔了一下才说:“没错,是boss新买的,最新款的宝马7系。”
“哇,我这辈子还没坐过这么贵的车呢!”
想象着坐在一百万钞票上疾驰,夏早安一时忘记了自己正身处险境。
接着她又问:“是你boss要见我吗?”
年轻男子点了点头。
夏早安马上展开了丰富的联想:“你boss为什么要见我?难道他有特殊癖好,专门挑我这种靓丽的未成年少女?我就知道,长得太美是种罪过。”
坐在驾驶座的年轻男子差点一头撞向方向盘。
“难道不是这样子么?”
“不是啦!”
“不会是单纯请我去吃法国大餐吧?”
“那更加不是。你去了就知道了。”
言谈之间,轿车驶进了别墅小区。夏早安知道这个地方是有钱人住的,所以又大惊小怪地叫起来:“你boss真有钱呀,竟然住在这种地方。对了,你boss是谁?”
年轻男子丝毫没有隐瞒的意思,马上回答道:“你一定认识,他是黄百万。”
“黄百万?”
是掌管全国有名房地产集团的那个有钱人吗?
全城最有钱的富翁!
房子好大,客厅好宽阔。华丽而巨大的吊灯发出耀眼的光芒,刺得令人睁不开眼睛。
“请坐吧。”坐在沙发上的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说。他抽着一支大雪茄,眼角微斜,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
这就是黄百万吧。
“请问……”
夏早安的话还没问全,黄百万倒先开口了。他将嘴里的雪茄拿开,厚实的唇边浮现出轻蔑的微笑:“就是你打伤了我的女儿?”
“欸?”夏早安愣愣地问,“我什么时候打伤你女儿了?你女儿是谁呀?”
“这么快就不记得了?跆拳道社招新时。”
可她怎么记得明明是自己被打伤才对!还晕倒了!
夏早安当然不记得晕倒之后的事情。空手道的人被她打得七零八落,之后的课间遇着了,那些鼻青脸肿的家伙吓得缩在墙角,连她本人也觉得奇怪呢。
“当时有很多人看见了,是你打伤了我的女儿。”
“什么?没有呀!冤枉啊!”
夏早安觉得面前这个男人和她在电视、报纸上认识的形象差了十万八千里。明明电视上还是一副慈善家的和蔼外表,不时因为捐资助学而受到媒体的大肆赞扬……但现在夏早安对这个人的印象彻底改观了。他那双眼睛尤为特别,小而深陷,看起来阴险狡诈,而且,眉宇间还显露出一种奇怪的恶意。
“如果你再继续否认,会吃官司的哦!”黄百万微微笑道,“我认识警方的高层,可以立刻就把你抓起来,再判个三五七年的。你总不想坐牢吧?”
有钱人就可以这样屈打成招么?夏早安只好被迫承认伤人的事实,虽然这确实是事实。
“好啦好啦,是我干的啦。”呜呜……难得今天赚了一千块,弄不好得全部用来赔医药费了。
“这样才爽快嘛。”黄百万往烟灰缸里弹了弹烟灰。正想说什么,一个声音突然响起。
“爸,跟她说这么多干吗,把她抓起来!你说过要替我报仇的!”一个女生冲进了客厅,恶狠狠地瞪着夏早安。
“是你呀!”夏早安霍地站起来,一脸错愕。
她不就是今天早上过来踢馆的那个空手道女生吗?叫什么来着,米卡卡好像提起过叫……黄……什么什么珠?记不起来,算了,反正是猪的一种。
“就是我。爸,快叫警察把她抓起来,是她打伤我的!”黄明珠气急败坏,摇起父亲的手臂。
本来夏早安还打算乖乖承认伤人罪行,可知道对方是黄明珠,她又不乐意了。而且,明明这个什么什么猪根本就没受伤的样子嘛!
“什么?我打伤你?明明是你打伤我!你一拳打中我的鼻子,都把我打晕过去啦!”
“我管你晕不晕,反正后来你打伤我了!”
黄明珠蛮不讲理,夏早安也毫不示弱。
“呸!明明是你打伤我了,有本事就报警呀!我也认识警方的人!”
事情好像不那么顺利了。黄百万皱起眉头,为女儿搅黄了他的计划而感到有些恼火。原本可以借这个机会吓唬吓唬夏早安,让她当替死鬼的。可她现在不怕唬,恐怕得用另一种方法了。
“小姐,你还是先回房去。”收到boss的眼色暗示,候在一边的年轻男子半哄半拉地将黄明珠带走了。
“我要回去了!”夏早安也顾不上吃什么法国大餐,更不怕年轻男子会折断她的胳膊,“如果你们敢对我怎么样的话,可要考虑考虑后果哦。”她掏出手机,将发给米卡卡的短信递给年轻男子看,“我已经把我来这儿的事告诉他了,你可别以为他是个普通的高中生哦。告诉你们,他哥哥就是电视上常出现的大名鼎鼎的米杰刑警队长。而他本人也是超厉害的校园侦探,上次的恶鬼案件就是他破的!”
“这个……”年轻男子面露苦色,不知所措地和黄百万做了个眼神交流。
夏早安乘胜追击:“你们最好赶紧放了我。要是我失踪了,我的同学一定会把你们揪出来的。嘁!想诬告我伤人?我还要反告你们拐带未成年少女……不,是拐带美丽漂亮又大方的未成年少女,试图做不道德交易!”
夏早安这才发现原来自己也可以这样酷!
黄百万和年轻男子也被她的气势压倒,半晌不知该说些什么好。
“拜拜!”夏早安冲他们甜甜一笑,抓起沙发上的书包就要离开。
“等一下!”黄百万着急地站起来,“有话好好说嘛。”他不但一改高傲的姿态,反而有点低声下气。
年轻男子也马上拦在夏早安的跟前,阻止她离开。
“你还想折断我的胳膊是吧?随便!”她伸出右手,一副任由处置的姿态。
“别误会。我现在哪敢动你一根毫毛呀。”年轻男子苦笑,“只不过,还是听完我boss的话吧,对你有好处。”
“什么好处?”
“好处”这个名词真如一剂灵丹妙药,她马上转过身,饶有兴趣地问:“你们是想利用我吧?”
“聪明!”黄百万爽快地承认。
“所以,借你女儿受伤之名把我请来?”
“猜对了!”
“那好吧。说,什么事?”夏早安又坐回到沙发上,一派准备谈生意的女强人模样,“事先声明,利用我的酬劳很高的哦。特别是那些有危险的事情。”
“这个你放心,钱,我多得是!穆晓,把那封邀请函拿给她看。”
名叫穆晓的年轻男子领命,离开了半刻,回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一封黑色的邀请函。
夏早安接过来一看,心脏莫名地悸动起来。
诡异的邀请函,居然是黑色的,而且内容也好奇怪。
狐妖大人邀请你参加地狱之旅。能为狐妖大人献出你的灵魂,将是你毕生的荣幸。你的尸体将被奉于千里之外的水车之上。
“这是什么呀?”看完后,夏早安问。
“是狐妖的邀请函。”穆晓告诉她。
“狐妖?你们是在拍电视剧吗?”
“这么说,你不相信?”
“当然不信!这个世界上哪有什么狐妖呀!”
“不相信那就最好不过啦。”黄百万接着用他那柔和的声音劝诱,“那你应该会接受这项任务吧。当然,我会给你很高的报酬。”
“欸?什么任务?”
“就是拿着这封邀请函,到一个叫稻草村的地方。那里风景不错,还有温泉,你就当去旅行吧。当然,衣食住行由我们负责。”
听起来真不错的样子。
“可这封邀请函又不是寄给我的,会被人看穿呀?”
“不用担心。”黄百万胸有成竹地笑道,“你可以冒充我的女儿,而且,我们也会陪你一起去的。”
从他的话里,夏早安似乎发现了什么,微微一笑:“天上哪有掉馅饼的好事?而且,你要我冒充你的女儿,分明是说这封邀请函是寄给你女儿的。我可不愿意替你的女儿去干一件危险的事情哦。”
“危险?说得太严重了吧。我想可能只是一场恶作剧。冒充狐妖,不是太幼稚了吗?”
“如果没有危险,你也不会让我代替你女儿去吧?”
“那是因为我女儿被你打伤了,需要休息,不宜远行,所以我才有了这样的打算。既然你不想做,那就算了。本来我还想着给你几千块报酬的。”
夏早安却从口袋里掏出今天刚赚的一千块,一脸的不在乎:“叔叔,我是很想帮你,可是几千块的零花钱我才不放在眼里。你看看,我平时的零花钱也不少吧。所以,对不起了哦,我不干!sayonara!”
她潇洒地站起来,抓起书包,一副要离开的态势。
“什么?”
“这辆车要一百万吧?”
年轻男子显然没料到她会问这么无厘头的问题,怔了一下才说:“没错,是boss新买的,最新款的宝马7系。”
“哇,我这辈子还没坐过这么贵的车呢!”
想象着坐在一百万钞票上疾驰,夏早安一时忘记了自己正身处险境。
接着她又问:“是你boss要见我吗?”
年轻男子点了点头。
夏早安马上展开了丰富的联想:“你boss为什么要见我?难道他有特殊癖好,专门挑我这种靓丽的未成年少女?我就知道,长得太美是种罪过。”
坐在驾驶座的年轻男子差点一头撞向方向盘。
“难道不是这样子么?”
“不是啦!”
“不会是单纯请我去吃法国大餐吧?”
“那更加不是。你去了就知道了。”
言谈之间,轿车驶进了别墅小区。夏早安知道这个地方是有钱人住的,所以又大惊小怪地叫起来:“你boss真有钱呀,竟然住在这种地方。对了,你boss是谁?”
年轻男子丝毫没有隐瞒的意思,马上回答道:“你一定认识,他是黄百万。”
“黄百万?”
是掌管全国有名房地产集团的那个有钱人吗?
全城最有钱的富翁!
房子好大,客厅好宽阔。华丽而巨大的吊灯发出耀眼的光芒,刺得令人睁不开眼睛。
“请坐吧。”坐在沙发上的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说。他抽着一支大雪茄,眼角微斜,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
这就是黄百万吧。
“请问……”
夏早安的话还没问全,黄百万倒先开口了。他将嘴里的雪茄拿开,厚实的唇边浮现出轻蔑的微笑:“就是你打伤了我的女儿?”
“欸?”夏早安愣愣地问,“我什么时候打伤你女儿了?你女儿是谁呀?”
“这么快就不记得了?跆拳道社招新时。”
可她怎么记得明明是自己被打伤才对!还晕倒了!
夏早安当然不记得晕倒之后的事情。空手道的人被她打得七零八落,之后的课间遇着了,那些鼻青脸肿的家伙吓得缩在墙角,连她本人也觉得奇怪呢。
“当时有很多人看见了,是你打伤了我的女儿。”
“什么?没有呀!冤枉啊!”
夏早安觉得面前这个男人和她在电视、报纸上认识的形象差了十万八千里。明明电视上还是一副慈善家的和蔼外表,不时因为捐资助学而受到媒体的大肆赞扬……但现在夏早安对这个人的印象彻底改观了。他那双眼睛尤为特别,小而深陷,看起来阴险狡诈,而且,眉宇间还显露出一种奇怪的恶意。
“如果你再继续否认,会吃官司的哦!”黄百万微微笑道,“我认识警方的高层,可以立刻就把你抓起来,再判个三五七年的。你总不想坐牢吧?”
有钱人就可以这样屈打成招么?夏早安只好被迫承认伤人的事实,虽然这确实是事实。
“好啦好啦,是我干的啦。”呜呜……难得今天赚了一千块,弄不好得全部用来赔医药费了。
“这样才爽快嘛。”黄百万往烟灰缸里弹了弹烟灰。正想说什么,一个声音突然响起。
“爸,跟她说这么多干吗,把她抓起来!你说过要替我报仇的!”一个女生冲进了客厅,恶狠狠地瞪着夏早安。
“是你呀!”夏早安霍地站起来,一脸错愕。
她不就是今天早上过来踢馆的那个空手道女生吗?叫什么来着,米卡卡好像提起过叫……黄……什么什么珠?记不起来,算了,反正是猪的一种。
“就是我。爸,快叫警察把她抓起来,是她打伤我的!”黄明珠气急败坏,摇起父亲的手臂。
本来夏早安还打算乖乖承认伤人罪行,可知道对方是黄明珠,她又不乐意了。而且,明明这个什么什么猪根本就没受伤的样子嘛!
“什么?我打伤你?明明是你打伤我!你一拳打中我的鼻子,都把我打晕过去啦!”
“我管你晕不晕,反正后来你打伤我了!”
黄明珠蛮不讲理,夏早安也毫不示弱。
“呸!明明是你打伤我了,有本事就报警呀!我也认识警方的人!”
事情好像不那么顺利了。黄百万皱起眉头,为女儿搅黄了他的计划而感到有些恼火。原本可以借这个机会吓唬吓唬夏早安,让她当替死鬼的。可她现在不怕唬,恐怕得用另一种方法了。
“小姐,你还是先回房去。”收到boss的眼色暗示,候在一边的年轻男子半哄半拉地将黄明珠带走了。
“我要回去了!”夏早安也顾不上吃什么法国大餐,更不怕年轻男子会折断她的胳膊,“如果你们敢对我怎么样的话,可要考虑考虑后果哦。”她掏出手机,将发给米卡卡的短信递给年轻男子看,“我已经把我来这儿的事告诉他了,你可别以为他是个普通的高中生哦。告诉你们,他哥哥就是电视上常出现的大名鼎鼎的米杰刑警队长。而他本人也是超厉害的校园侦探,上次的恶鬼案件就是他破的!”
“这个……”年轻男子面露苦色,不知所措地和黄百万做了个眼神交流。
夏早安乘胜追击:“你们最好赶紧放了我。要是我失踪了,我的同学一定会把你们揪出来的。嘁!想诬告我伤人?我还要反告你们拐带未成年少女……不,是拐带美丽漂亮又大方的未成年少女,试图做不道德交易!”
夏早安这才发现原来自己也可以这样酷!
黄百万和年轻男子也被她的气势压倒,半晌不知该说些什么好。
“拜拜!”夏早安冲他们甜甜一笑,抓起沙发上的书包就要离开。
“等一下!”黄百万着急地站起来,“有话好好说嘛。”他不但一改高傲的姿态,反而有点低声下气。
年轻男子也马上拦在夏早安的跟前,阻止她离开。
“你还想折断我的胳膊是吧?随便!”她伸出右手,一副任由处置的姿态。
“别误会。我现在哪敢动你一根毫毛呀。”年轻男子苦笑,“只不过,还是听完我boss的话吧,对你有好处。”
“什么好处?”
“好处”这个名词真如一剂灵丹妙药,她马上转过身,饶有兴趣地问:“你们是想利用我吧?”
“聪明!”黄百万爽快地承认。
“所以,借你女儿受伤之名把我请来?”
“猜对了!”
“那好吧。说,什么事?”夏早安又坐回到沙发上,一派准备谈生意的女强人模样,“事先声明,利用我的酬劳很高的哦。特别是那些有危险的事情。”
“这个你放心,钱,我多得是!穆晓,把那封邀请函拿给她看。”
名叫穆晓的年轻男子领命,离开了半刻,回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一封黑色的邀请函。
夏早安接过来一看,心脏莫名地悸动起来。
诡异的邀请函,居然是黑色的,而且内容也好奇怪。
狐妖大人邀请你参加地狱之旅。能为狐妖大人献出你的灵魂,将是你毕生的荣幸。你的尸体将被奉于千里之外的水车之上。
“这是什么呀?”看完后,夏早安问。
“是狐妖的邀请函。”穆晓告诉她。
“狐妖?你们是在拍电视剧吗?”
“这么说,你不相信?”
“当然不信!这个世界上哪有什么狐妖呀!”
“不相信那就最好不过啦。”黄百万接着用他那柔和的声音劝诱,“那你应该会接受这项任务吧。当然,我会给你很高的报酬。”
“欸?什么任务?”
“就是拿着这封邀请函,到一个叫稻草村的地方。那里风景不错,还有温泉,你就当去旅行吧。当然,衣食住行由我们负责。”
听起来真不错的样子。
“可这封邀请函又不是寄给我的,会被人看穿呀?”
“不用担心。”黄百万胸有成竹地笑道,“你可以冒充我的女儿,而且,我们也会陪你一起去的。”
从他的话里,夏早安似乎发现了什么,微微一笑:“天上哪有掉馅饼的好事?而且,你要我冒充你的女儿,分明是说这封邀请函是寄给你女儿的。我可不愿意替你的女儿去干一件危险的事情哦。”
“危险?说得太严重了吧。我想可能只是一场恶作剧。冒充狐妖,不是太幼稚了吗?”
“如果没有危险,你也不会让我代替你女儿去吧?”
“那是因为我女儿被你打伤了,需要休息,不宜远行,所以我才有了这样的打算。既然你不想做,那就算了。本来我还想着给你几千块报酬的。”
夏早安却从口袋里掏出今天刚赚的一千块,一脸的不在乎:“叔叔,我是很想帮你,可是几千块的零花钱我才不放在眼里。你看看,我平时的零花钱也不少吧。所以,对不起了哦,我不干!sayonara!”
她潇洒地站起来,抓起书包,一副要离开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