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庭审现场(一)
走到法庭门口,李子冉伸手推了推,却发现大门已上锁。
“咚咚咚!”
法庭工作人员走出来,一脸严肃。
“请证人在门口等候,需要的时候,审判长会叫你们进来,请不要你们不要干扰法庭秩序!”
两个“证人”面面相觑。
东宇无奈地耸耸肩膀。
“瞧瞧,咱们就跟那孙悟空似的,一天72变!
早上出门还是犯罪嫌疑人,到了这儿成了旁听者,晚进去几分钟又变成了他妈的证人!
真是稀里糊涂!”
李子冉倒不是很在意!
他走到一旁的排椅边,坐了下来,翘起二郎腿,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
“哎哎哎!我说你个不上心的科技狂,你这怎么还不着急了呢?”
“你急你倒是进去呀!看人法警不把你轰出来!我反正不着急!”
张东宇对他毫无办法,只好不声不响,坐在李子冉身旁。
李子冉怀抱双臂,闭上眼睛,去梦里找周公聊天去了。
“诶,这人!真是的......”
张东宇扭过身子,转向一旁!
然而,张东宇并不知道,李子冉耳道里,埋着一颗微型窃听器!
所以,李子冉虽然人在门外,但里面的一举一动,都在掌握之中!
法庭书记员,正在宣读法庭规则:
1、未经本庭许可,任何人不准以各种传媒设备记录、录音、录像、摄影;
2、未经本庭许可,任何人不准以任何名义进入审判区,且不得随意退场;
3、审判中途,禁止鼓掌、起哄、喧闹及其他一切妨碍审判的活动;
4、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和提问;
5、本庭是无烟法庭,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
6、如果旁听人员对本案的审理有任何异议,请在休庭或闭庭后,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法院提起;
7、请关闭手机等一切电子设备,保持肃静!
“下面请当事人、辩护人入场!”
李旭来作为检察院公诉人,坐到检察员位置。
吕浩南书记、方同波市长和其他旁听人员一起,坐到旁听席上。
“好!请全体起立!”
审判长、两位审判员开始入场!
审判长刘丰胜一身西装革履,不怒自威,胸口的国徽,熠熠生辉!
“请大家入座!”
“报告审判长,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公诉人、被告人及诉讼代理人、辩护人都已到庭,证人也已在庭外等候!
被告人郑福贵、王昌明都已在羁押室候审,开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报告完毕!书记员王奎男!”
“好的!书记员请落座!”
刘丰胜拿起法槌,开始宣读。
“黎明市东林县法院,对黎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郑福贵被控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罪一案,现予公开审理!
对黎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昌明被控间谍罪、故意杀人罪、破坏国家安全罪一案,现予公开审理!”
“梆!”
法槌重重落下。
“下面,提被告人郑福贵到庭!”
庭门打开,郑福贵戴着手铐,在两名法警的“贴身陪伴”下,低头走进法庭。
“姓名?”
“郑福贵。”
“还有别的名字吗?”
“没有!”
此刻,郑福贵头低的更低了,不知道是不是羞愧难当!
“出生年月?”
“1966年3月。”
“民族?”
“汉族。”
“出生地?”
“广江省淮南市西洪区。”
“文化程度?”
“大学本科。”
“职业?”
“原东林县人民法院院长。”
“哦呦,原来还是法院院长呀......”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就是的,应该严厉处罚......”
旁听席一阵骚动。
“梆!”
审判长又一声重锤。
“请法警维持一下法庭秩序!”
趁法警维持秩序的间隙,郑福贵赶忙抬起头,瞄了一眼自己原来的位置。
位置还是原来的位置,人已经不是原来的人!
“这家伙谁啊这是?居然在我的地盘上,吆五喝六的!”
不过,郑福贵很快就明白过来了!
按照往常规矩,重大案件一般都是异地审判。
但这次,令他没有想到的是,上头居然来了个异地调人,本地审判!
这让郑福贵完全摸不着头脑,心里开始忐忑起来......
此时此刻,也许郑福贵并不知道,他的保护伞刘克石,已被中央巡视组双规了!
“被告人郑福贵!”
“到!”
“你之前受过何种法律处分?”
“没有!”
“你何时因何事在何地被刑事拘留?”
“我2zxc年y月z日,因涉嫌贪污受贿,在东林县看守所审讯室被黎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被告人郑福贵!”
“到!”
“你是否应收到起诉书副本?”
“已经收到了。”
郑福贵点点头。
“收到黎明市检察院起诉书副本时间?”
“2zxc年y月z日。”
“本案涉及要素齐全!下面宣布注意事项。”
审判长刘丰胜开始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九十七条之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审判,由黎明市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郑福贵贪污受贿、失职渎职一案。
本庭由开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丰胜担任审判长,和黎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自力、柳南县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员侯梁怀组成合议庭,书记员郝子茹担任法庭记录。
黎明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李旭来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东林县光正律师事务所莫习惯律师为被告人郑福贵辩护。
由开河市律师审计事务所吴慧凯审计员出庭,为本案技术问题提出鉴定意见。
注意: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法定代理及辩护人依法享有如下诉讼权利:
其一、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申请回避;
其二、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和依法委托他人进行辩护;
其三、当事人可以和辩护人经审判长许可,对证人和鉴定人发问;
其四、公诉人和辩护人可以相互辩论;
其五、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提出证明被告人有罪、无罪、罪重罪轻的证据,可以申请通知新证人到庭或者调取新物证、申请重新鉴定;
其六、被告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享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以上所述,被告人郑福贵是否听清楚了?”
“听清楚了!”
“被告人郑福贵,你是否需要申请回避?”
“不需要!”
郑福贵轻车熟路,对答如流......
“咚咚咚!”
法庭工作人员走出来,一脸严肃。
“请证人在门口等候,需要的时候,审判长会叫你们进来,请不要你们不要干扰法庭秩序!”
两个“证人”面面相觑。
东宇无奈地耸耸肩膀。
“瞧瞧,咱们就跟那孙悟空似的,一天72变!
早上出门还是犯罪嫌疑人,到了这儿成了旁听者,晚进去几分钟又变成了他妈的证人!
真是稀里糊涂!”
李子冉倒不是很在意!
他走到一旁的排椅边,坐了下来,翘起二郎腿,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
“哎哎哎!我说你个不上心的科技狂,你这怎么还不着急了呢?”
“你急你倒是进去呀!看人法警不把你轰出来!我反正不着急!”
张东宇对他毫无办法,只好不声不响,坐在李子冉身旁。
李子冉怀抱双臂,闭上眼睛,去梦里找周公聊天去了。
“诶,这人!真是的......”
张东宇扭过身子,转向一旁!
然而,张东宇并不知道,李子冉耳道里,埋着一颗微型窃听器!
所以,李子冉虽然人在门外,但里面的一举一动,都在掌握之中!
法庭书记员,正在宣读法庭规则:
1、未经本庭许可,任何人不准以各种传媒设备记录、录音、录像、摄影;
2、未经本庭许可,任何人不准以任何名义进入审判区,且不得随意退场;
3、审判中途,禁止鼓掌、起哄、喧闹及其他一切妨碍审判的活动;
4、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和提问;
5、本庭是无烟法庭,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
6、如果旁听人员对本案的审理有任何异议,请在休庭或闭庭后,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法院提起;
7、请关闭手机等一切电子设备,保持肃静!
“下面请当事人、辩护人入场!”
李旭来作为检察院公诉人,坐到检察员位置。
吕浩南书记、方同波市长和其他旁听人员一起,坐到旁听席上。
“好!请全体起立!”
审判长、两位审判员开始入场!
审判长刘丰胜一身西装革履,不怒自威,胸口的国徽,熠熠生辉!
“请大家入座!”
“报告审判长,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公诉人、被告人及诉讼代理人、辩护人都已到庭,证人也已在庭外等候!
被告人郑福贵、王昌明都已在羁押室候审,开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报告完毕!书记员王奎男!”
“好的!书记员请落座!”
刘丰胜拿起法槌,开始宣读。
“黎明市东林县法院,对黎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郑福贵被控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罪一案,现予公开审理!
对黎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昌明被控间谍罪、故意杀人罪、破坏国家安全罪一案,现予公开审理!”
“梆!”
法槌重重落下。
“下面,提被告人郑福贵到庭!”
庭门打开,郑福贵戴着手铐,在两名法警的“贴身陪伴”下,低头走进法庭。
“姓名?”
“郑福贵。”
“还有别的名字吗?”
“没有!”
此刻,郑福贵头低的更低了,不知道是不是羞愧难当!
“出生年月?”
“1966年3月。”
“民族?”
“汉族。”
“出生地?”
“广江省淮南市西洪区。”
“文化程度?”
“大学本科。”
“职业?”
“原东林县人民法院院长。”
“哦呦,原来还是法院院长呀......”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就是的,应该严厉处罚......”
旁听席一阵骚动。
“梆!”
审判长又一声重锤。
“请法警维持一下法庭秩序!”
趁法警维持秩序的间隙,郑福贵赶忙抬起头,瞄了一眼自己原来的位置。
位置还是原来的位置,人已经不是原来的人!
“这家伙谁啊这是?居然在我的地盘上,吆五喝六的!”
不过,郑福贵很快就明白过来了!
按照往常规矩,重大案件一般都是异地审判。
但这次,令他没有想到的是,上头居然来了个异地调人,本地审判!
这让郑福贵完全摸不着头脑,心里开始忐忑起来......
此时此刻,也许郑福贵并不知道,他的保护伞刘克石,已被中央巡视组双规了!
“被告人郑福贵!”
“到!”
“你之前受过何种法律处分?”
“没有!”
“你何时因何事在何地被刑事拘留?”
“我2zxc年y月z日,因涉嫌贪污受贿,在东林县看守所审讯室被黎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被告人郑福贵!”
“到!”
“你是否应收到起诉书副本?”
“已经收到了。”
郑福贵点点头。
“收到黎明市检察院起诉书副本时间?”
“2zxc年y月z日。”
“本案涉及要素齐全!下面宣布注意事项。”
审判长刘丰胜开始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九十七条之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审判,由黎明市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郑福贵贪污受贿、失职渎职一案。
本庭由开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丰胜担任审判长,和黎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自力、柳南县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员侯梁怀组成合议庭,书记员郝子茹担任法庭记录。
黎明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李旭来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东林县光正律师事务所莫习惯律师为被告人郑福贵辩护。
由开河市律师审计事务所吴慧凯审计员出庭,为本案技术问题提出鉴定意见。
注意: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法定代理及辩护人依法享有如下诉讼权利:
其一、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申请回避;
其二、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和依法委托他人进行辩护;
其三、当事人可以和辩护人经审判长许可,对证人和鉴定人发问;
其四、公诉人和辩护人可以相互辩论;
其五、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提出证明被告人有罪、无罪、罪重罪轻的证据,可以申请通知新证人到庭或者调取新物证、申请重新鉴定;
其六、被告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享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以上所述,被告人郑福贵是否听清楚了?”
“听清楚了!”
“被告人郑福贵,你是否需要申请回避?”
“不需要!”
郑福贵轻车熟路,对答如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