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六章 幻觉
可怜天下父母心,老妈是为我好的心情能理解,但这做法我却不认同。阿妹只要有一线希望能醒来,我都要争取。
没有原因,不需要理由,我就是要她重新活过来。
我不懂医学,只是凭脑袋笨想,儿子的声音对她起作用,那我的声音是不是也起作用?我开始跟她说话,跟她聊天。
聊以前刚认识时候的情景,聊闹别扭时候的情节,聊我被抓包但死不承认。
当说到小妹这块时,我讲道:其实吧,我早就对小丫头有坏心思了,但大家关系太熟,一个屋子里住着的,我不好意思下手啊。
话音刚落,她的眼皮子猛地跳了下,瞬间让我激动,连忙改口,“话是这么说,但我仅仅只是在心里想,没有发展到实际中。”
她的眼皮子恢复平静。
我愣住,琢磨了番,悟出点门道,猜测阿妹不能受刺激,受刺激就会醒来,当下就来劲了,带着激动在她耳边轻语:“嘿,其实吧,我跟小妹有过。”
她不动。
“而且是好几次!”我加大了感情,加深了语气,透着激动。
“小妹的身子很软和哩!”说完她的眼皮子又动了下,我越发激动,欣喜若狂,连珠炮一样地说道:“而且小妹也喜欢我,她跟我很受活哩,叫唤的不要不要。”
正说的癫狂,后面有人一巴掌拍我耳朵上,给我吓的跳起来。
回头看,小妹一脸怒容,手里还提着饭盒。
是来给我送宵夜的。
这她娘的就尴尬了!
转念一想,小妹来了才更好,两人一起刺激她,说不定就能坐起来!于是对小妹好好解释,说了自己先前的见解,“真的,我讲别的不管用,一提到你啊,她就激动的不行,先是小手指抖,后面是眼皮子抖,马上就要醒来。”
我说,“这叫精神刺激疗法。”
小妹放了饭盒,表情转好了些,而后道:“你知道阿姐现在是什么状态吗?”
“植物人啊。”我说,“有什么不对?”
小妹低头,平静道:“植物人又分好几种,你知道吗?”
这个我就不懂了,我只以为,凡是躺在哪里不能动的都是植物人。
小妹道:“她现在能活着,就是依靠皮下中枢神经引导,能维持呼吸心跳,却不能自主运动,人已经是假死状态,换句话说,她是无意识的,根本不可能听到你讲什么。”
根本不可能听到我说话?
“不对。”我说,“刚才念恩喊她,她就动了。”
小妹道:“她经常这样动,这是神经反射,她要是没有神经反射,流进胃里的食物就不能自己消化,也不会自己排尿,这个意思你懂了吗?”
“不不,不是神经反射,我觉得是她的眼珠在眼皮下面转动。”
“那是幻觉!”小妹笃定地说,“你太累了,出现幻觉。”
我呆住了,脑子转不过弯,心里在琢磨,是幻觉吗?
小妹道:“人晕倒,并不是立即能确认植物人的,需要一年的临床医生才会出结果,你根本就没有照顾她超过一年。”
言下之意,我不知道的事情,还多着呢。
心中刚升起的希望小火苗,就这样熄灭了。
我不甘心,也不愿意相信。
小妹说:“听说你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今晚就别在这了,回去休息吧。”
我摇头,“我要陪着她,哪也不去。”
小妹不语,最后将饭盒推来,“宵夜,晚上困了,那边有活动床。”
我点头应承,她转身走,至门口,又折回来,鼓起勇气,问:“你跟我……”后面的话却是没说,扭头走了,这次走的很快,鞋跟哒哒。
后面的话不用说,我也懒得猜,伸手抓住阿妹的手,心里有个声音在说,可以的,你可以的。
我走去外面跟护士聊,问护士一些基本常识,比如说植物人究竟是个什么状态,有意识无意识,痊愈的几率有多高,等等。
护士一一解答,植物人就是脑细胞受损,而关于大脑,当前的医学水平非常有限,大脑是非常复杂的构造,比当今世界上最好的电脑都要复杂上万倍,人们的了解不足以解决植物人的问题。
当然,医学史上也有植物人复苏的案例,都会被人称为奇迹,所用的方法无非就是记忆唤醒,也就是我说的精神刺激。
像阿妹这种,还真不好说,只能说是尽人事,听天命。
记忆唤醒,我学了个新名词,我感觉阿妹需要记忆唤醒,肯定行的。
我回到病房,并关上门,想着小妹肯定不会再来了,坐在床边,抓着阿妹的手,开始回忆,滔滔不绝,大谈特谈,谈我和小妹之间的过程,说的内容越发露骨离谱,说到我自己都快要把持不住,但是无用,阿妹依然是静静躺着,毫无反应。
是不是记忆唤醒的方法不对?还是说,记忆唤醒的刺激不够?
我有些困了,就趴在阿妹床边,抓着她的手,想起初见的时光,那时是我躺在床上,她趴在床边。
人生就是一个圆,兜兜转转,又回到起点。
我好累,但是睡不着,看看阿妹,她不但能睡着,还睡的很香,睡的够久。
我想起童话里的睡美人,睡美人就是一直在睡的,后来王子过来亲了她。还有白雪公主,也是躺在床上不能动,后来有个王子过来亲了她。
我觉得我就是阿妹的王子,于是凑上去,轻轻的亲。
她的唇是温的,是软的,我有种错觉,她在回应我。
或许,亲亲还真的能醒来?
我干脆也躺上去,将她身子推着反侧,从后面抱着她,想要温暖她全身。辗转挪动间,皮带扣子碰到床,发出叮当的响。
我觉得皮带扣子肯定会硌疼阿妹,就把皮带解开抽了。
我还觉得衬衫纽扣会硌疼阿妹,就把衬衫也脱了。
干脆只留一条底裤,就这样抱着她,给她温暖,然后在她耳边念叨,醒过来吧。
迷迷糊糊,似乎是阿妹醒了,她偏过头来,看着我微笑。
我好想你!我说。
阿妹就笑,无声的笑,和已往所见的笑容一样。
哐当一声巨响,我睁开眼睛,病房门外冲进来一班人,有保安有护士,他们都是气势汹汹。
我一个翻身下来,要把阿妹保护在后方,同时质问对方,“你们做什么?”
qb17
当先的保安最是高大威猛,冲着我就是一句怒骂:“打死你个变态佬王八蛋!”跟着手里橡胶棍就砸下来,我连忙侧身躲闪,已经明白了事情原委,慌忙辩解道:“我不是变态,你们误会了。”
话没说完,有白衣护士拿着瓶灭害灵喷到我脸上,立时眼睛就睁不开,灼烧疼痛,跟着有棍子砸在我头上。
……
……
我被关了七十二小时,是好几个病人家属联合证明,才让我幸免于难。
关我的罪名也很简单,涉嫌猥琐病人。尽管病人几个家属一致给我作证,说我是病人的实际丈夫,但法官依然认为我犯了罪,并且是很不好听的罪名。
法律上,任何违背妇女意愿的某行为都是犯罪。很明显,我没经过阿妹同意就赤身拥抱,这超出了正常人的行为良知。
尽管我再三解释,我没有任何不良企图,只是单纯的想拥抱,想给她温暖,想用记忆唤醒的方法治疗她。
但法官就是不信,拥抱不用解裤带吧?也不用脱裤子吧?并且,他们从病人嘴唇上提取到了某些证据。
是,我承认,我是一时冲动,亲了她。
但只是很正常的夫妻交流,我在表达我的爱意。
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法官说,如果你穿着衣服亲她,亲多少次也没关系,但是你赤身果体,这样就恶劣了。
万幸的是,他们并没有发现其他证据,再加上几个病人家属的联合声明,法官决定给我一次机会,可以不将我收监,但流氓猥亵的案底却是有了,并且,我还得经过精神鉴定,用以评估我不会再有下次“冲动”。
真心哔了狗。
期间他们联系了何若男,主要是想了解我的日常行为是否有异常,换句话说,他们怀疑我有某方面的嗜好,比如问何若男,有没有趁她睡熟的时候突然间……嗯?
何若男不想回答,并狠狠地挂了电话。
万幸,经过精神评定,我是正常人,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都很正常,但是有性格缺陷,容易暴怒,易冲动,有严重暴力倾向。
所以精神科给出的结果是,不适宜继续照看病人,否则很难保证他会做出超出正常人类道德范畴的事。
这个检验报告是在侮辱我,害的我差点原地暴怒和对医生产生暴力倾向。
最终我还是被放出来,身心疲惫。
医院不让我单独看阿妹,每次看的时候身边必须要有人陪伴,肢体接触也仅限于握手,不允许我给阿妹洗脚,他们说前几天还抓了个恋足癖,躲在病床前面狂舔病人脚。
莎莎当着我的面跟小妹和张灵彦说,“对不起,这事都怪我,我不知道他会那么饥渴,要不然那天见面我就给他了,也不至于出这档子事。”
这话说得好没诚意,反倒是像某种炫耀?
没有原因,不需要理由,我就是要她重新活过来。
我不懂医学,只是凭脑袋笨想,儿子的声音对她起作用,那我的声音是不是也起作用?我开始跟她说话,跟她聊天。
聊以前刚认识时候的情景,聊闹别扭时候的情节,聊我被抓包但死不承认。
当说到小妹这块时,我讲道:其实吧,我早就对小丫头有坏心思了,但大家关系太熟,一个屋子里住着的,我不好意思下手啊。
话音刚落,她的眼皮子猛地跳了下,瞬间让我激动,连忙改口,“话是这么说,但我仅仅只是在心里想,没有发展到实际中。”
她的眼皮子恢复平静。
我愣住,琢磨了番,悟出点门道,猜测阿妹不能受刺激,受刺激就会醒来,当下就来劲了,带着激动在她耳边轻语:“嘿,其实吧,我跟小妹有过。”
她不动。
“而且是好几次!”我加大了感情,加深了语气,透着激动。
“小妹的身子很软和哩!”说完她的眼皮子又动了下,我越发激动,欣喜若狂,连珠炮一样地说道:“而且小妹也喜欢我,她跟我很受活哩,叫唤的不要不要。”
正说的癫狂,后面有人一巴掌拍我耳朵上,给我吓的跳起来。
回头看,小妹一脸怒容,手里还提着饭盒。
是来给我送宵夜的。
这她娘的就尴尬了!
转念一想,小妹来了才更好,两人一起刺激她,说不定就能坐起来!于是对小妹好好解释,说了自己先前的见解,“真的,我讲别的不管用,一提到你啊,她就激动的不行,先是小手指抖,后面是眼皮子抖,马上就要醒来。”
我说,“这叫精神刺激疗法。”
小妹放了饭盒,表情转好了些,而后道:“你知道阿姐现在是什么状态吗?”
“植物人啊。”我说,“有什么不对?”
小妹低头,平静道:“植物人又分好几种,你知道吗?”
这个我就不懂了,我只以为,凡是躺在哪里不能动的都是植物人。
小妹道:“她现在能活着,就是依靠皮下中枢神经引导,能维持呼吸心跳,却不能自主运动,人已经是假死状态,换句话说,她是无意识的,根本不可能听到你讲什么。”
根本不可能听到我说话?
“不对。”我说,“刚才念恩喊她,她就动了。”
小妹道:“她经常这样动,这是神经反射,她要是没有神经反射,流进胃里的食物就不能自己消化,也不会自己排尿,这个意思你懂了吗?”
“不不,不是神经反射,我觉得是她的眼珠在眼皮下面转动。”
“那是幻觉!”小妹笃定地说,“你太累了,出现幻觉。”
我呆住了,脑子转不过弯,心里在琢磨,是幻觉吗?
小妹道:“人晕倒,并不是立即能确认植物人的,需要一年的临床医生才会出结果,你根本就没有照顾她超过一年。”
言下之意,我不知道的事情,还多着呢。
心中刚升起的希望小火苗,就这样熄灭了。
我不甘心,也不愿意相信。
小妹说:“听说你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今晚就别在这了,回去休息吧。”
我摇头,“我要陪着她,哪也不去。”
小妹不语,最后将饭盒推来,“宵夜,晚上困了,那边有活动床。”
我点头应承,她转身走,至门口,又折回来,鼓起勇气,问:“你跟我……”后面的话却是没说,扭头走了,这次走的很快,鞋跟哒哒。
后面的话不用说,我也懒得猜,伸手抓住阿妹的手,心里有个声音在说,可以的,你可以的。
我走去外面跟护士聊,问护士一些基本常识,比如说植物人究竟是个什么状态,有意识无意识,痊愈的几率有多高,等等。
护士一一解答,植物人就是脑细胞受损,而关于大脑,当前的医学水平非常有限,大脑是非常复杂的构造,比当今世界上最好的电脑都要复杂上万倍,人们的了解不足以解决植物人的问题。
当然,医学史上也有植物人复苏的案例,都会被人称为奇迹,所用的方法无非就是记忆唤醒,也就是我说的精神刺激。
像阿妹这种,还真不好说,只能说是尽人事,听天命。
记忆唤醒,我学了个新名词,我感觉阿妹需要记忆唤醒,肯定行的。
我回到病房,并关上门,想着小妹肯定不会再来了,坐在床边,抓着阿妹的手,开始回忆,滔滔不绝,大谈特谈,谈我和小妹之间的过程,说的内容越发露骨离谱,说到我自己都快要把持不住,但是无用,阿妹依然是静静躺着,毫无反应。
是不是记忆唤醒的方法不对?还是说,记忆唤醒的刺激不够?
我有些困了,就趴在阿妹床边,抓着她的手,想起初见的时光,那时是我躺在床上,她趴在床边。
人生就是一个圆,兜兜转转,又回到起点。
我好累,但是睡不着,看看阿妹,她不但能睡着,还睡的很香,睡的够久。
我想起童话里的睡美人,睡美人就是一直在睡的,后来王子过来亲了她。还有白雪公主,也是躺在床上不能动,后来有个王子过来亲了她。
我觉得我就是阿妹的王子,于是凑上去,轻轻的亲。
她的唇是温的,是软的,我有种错觉,她在回应我。
或许,亲亲还真的能醒来?
我干脆也躺上去,将她身子推着反侧,从后面抱着她,想要温暖她全身。辗转挪动间,皮带扣子碰到床,发出叮当的响。
我觉得皮带扣子肯定会硌疼阿妹,就把皮带解开抽了。
我还觉得衬衫纽扣会硌疼阿妹,就把衬衫也脱了。
干脆只留一条底裤,就这样抱着她,给她温暖,然后在她耳边念叨,醒过来吧。
迷迷糊糊,似乎是阿妹醒了,她偏过头来,看着我微笑。
我好想你!我说。
阿妹就笑,无声的笑,和已往所见的笑容一样。
哐当一声巨响,我睁开眼睛,病房门外冲进来一班人,有保安有护士,他们都是气势汹汹。
我一个翻身下来,要把阿妹保护在后方,同时质问对方,“你们做什么?”
qb17
当先的保安最是高大威猛,冲着我就是一句怒骂:“打死你个变态佬王八蛋!”跟着手里橡胶棍就砸下来,我连忙侧身躲闪,已经明白了事情原委,慌忙辩解道:“我不是变态,你们误会了。”
话没说完,有白衣护士拿着瓶灭害灵喷到我脸上,立时眼睛就睁不开,灼烧疼痛,跟着有棍子砸在我头上。
……
……
我被关了七十二小时,是好几个病人家属联合证明,才让我幸免于难。
关我的罪名也很简单,涉嫌猥琐病人。尽管病人几个家属一致给我作证,说我是病人的实际丈夫,但法官依然认为我犯了罪,并且是很不好听的罪名。
法律上,任何违背妇女意愿的某行为都是犯罪。很明显,我没经过阿妹同意就赤身拥抱,这超出了正常人的行为良知。
尽管我再三解释,我没有任何不良企图,只是单纯的想拥抱,想给她温暖,想用记忆唤醒的方法治疗她。
但法官就是不信,拥抱不用解裤带吧?也不用脱裤子吧?并且,他们从病人嘴唇上提取到了某些证据。
是,我承认,我是一时冲动,亲了她。
但只是很正常的夫妻交流,我在表达我的爱意。
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法官说,如果你穿着衣服亲她,亲多少次也没关系,但是你赤身果体,这样就恶劣了。
万幸的是,他们并没有发现其他证据,再加上几个病人家属的联合声明,法官决定给我一次机会,可以不将我收监,但流氓猥亵的案底却是有了,并且,我还得经过精神鉴定,用以评估我不会再有下次“冲动”。
真心哔了狗。
期间他们联系了何若男,主要是想了解我的日常行为是否有异常,换句话说,他们怀疑我有某方面的嗜好,比如问何若男,有没有趁她睡熟的时候突然间……嗯?
何若男不想回答,并狠狠地挂了电话。
万幸,经过精神评定,我是正常人,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都很正常,但是有性格缺陷,容易暴怒,易冲动,有严重暴力倾向。
所以精神科给出的结果是,不适宜继续照看病人,否则很难保证他会做出超出正常人类道德范畴的事。
这个检验报告是在侮辱我,害的我差点原地暴怒和对医生产生暴力倾向。
最终我还是被放出来,身心疲惫。
医院不让我单独看阿妹,每次看的时候身边必须要有人陪伴,肢体接触也仅限于握手,不允许我给阿妹洗脚,他们说前几天还抓了个恋足癖,躲在病床前面狂舔病人脚。
莎莎当着我的面跟小妹和张灵彦说,“对不起,这事都怪我,我不知道他会那么饥渴,要不然那天见面我就给他了,也不至于出这档子事。”
这话说得好没诚意,反倒是像某种炫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