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写文]世界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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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金手指

    课后已经中午,1248公寓的四个人一起在学校食堂里吃了午餐。(起qi笔bi屋wu最快更新)味道还不错,高级学院的厨房食谱还挺丰富的,虽然味道跟自家全自动厨房的味道一致,但菜色多了不少。而且非常方便,只需要用自己的终端在固定位置刷一下然后点餐就可以了,费用会自动在终端里扣除。

    “给你们看我的爱丽丝!”吃完饭一回到公寓张子栋就兴冲冲的把自己虚拟偶像拿出来显摆。金发碧眼只有二十多厘米高的小萝莉爱丽丝就站在他的桌子上歪着头看周围。

    “挺可爱的。”叶京说。

    “是不错,”丁贺点点头:“哎,对了,你们在星文学网上都有账号吗?笔名叫什么?”

    “我以前有个账号,不过是写着玩的,这次我想重新弄个笔名。”于乐说:“叶子你呢?”

    “我还没想好。”叶京说。

    一提这茬张子栋也蔫了:“建完笔名还得写文,完全没头绪啊。”

    “可不是吗,我就压根没这天赋,家里还总让我琢磨这些。”于乐抱怨着打开了光脑上星网去了。

    一时间几个人都各自琢磨起用什么笔名写什么文去了。

    叶京坐在自己的电脑前看着星文学网的界面,表面上看上去是在发呆,实际上大脑正在飞快的运转着。

    写东西叶京是半点都不担心,作为一名重生人士,要是没有点金手指以后都不好意思跟其他人打招呼。叶京当然也不例外的获得了不少好处。他这金手指要说大也不大,但放在这个世界上就用

    处相当大了。在他刚来到这世界的时候就发现了自己的记忆方面好像有点不同寻常。

    叶京发现自己上辈子所有的记忆现在都清晰得要命!这个所有的并不是泛指,而是实实在在的。这么说吧,不止是他曾经用心读过的书,还是上学时候的课本,甚至是无意中瞟了一眼的文件内容,他全都记得一清二楚,每一个字都能想得起来。只要他想,哪怕上辈子偶然路过一次的某条街道的路牌他都记得一清二楚。

    他的大脑现在就如同一个硬盘一般,所有的记忆都分门别类的存放在它们该在的地方。虽然外表看不出什么区别,但只要一搜索,就会自动跳出来。

    有这么个如同外挂一样的存在在,叶京对于自己的未来一点都不发愁。虽然不能像原身梦想的那样接父母的班,但作家之类的职业在这个世界可要更受欢迎地位更高!更何况叶京脑袋里有着上辈子三十多年的积累在那里摆着呢!上辈子虽然算是英年早逝,可是看过的书听过的歌也都海了去了,哪怕靠这些,这辈子也不用愁了!

    叶京没有丝毫的后顾之忧,他现在只是在认真的思考一件事——既然已经决定了以后的路线,那么要怎样才能走的更快,更稳当呢?

    在思考这些的时候,叶京觉得,自己目前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取一个合适的笔名,然后好好想一想自己的第一篇文章写什么好。

    这世界的小说类型还都很单一,大部分都是言情和科幻类文,言情的文风基本都是“霸道总裁爱上我”这种,而科幻类的大部分写的都像是说明书……

    叶京在星文学网上仔细的看了半天,终于决定了自己的笔名。

    他默默的点开了笔名注册页面,在最上面的那一栏里输入了两个字——

    异客。

    独在异乡为异客的异客。

    尽管早在上辈子知道自己得了什么病的时候就已经接受了现实,也劝着爸妈又要了二胎,在跟病魔斗争了那么多年的日子里早就看开了,但现在在这个与上辈子截然不同的世界里,叶京还是感觉到了孤单。

    叶京看得很开。上辈子在病床上折腾了好些年,工作了多年存下来的积蓄基本都填进去了,没少遭罪,就算是最后能治好也不过是拖着病歪歪的身子再活上几十年罢了。而重生之后正是十六岁花季年华,又是个平均寿命两百岁的时代,相当于白捡了将近两百年寿命还附带返老还童。叶京是感激命运的。也非常珍惜现在的生命。但上辈子的记忆太过深刻,那短短三十多年的日子带给他太深刻的烙印,让他无法忘怀,只能铭记。

    异客这两个字,也算是给自己的一个念想吧。叶京这么想。毕竟即使已经有了新的开始,自己也依然需要用在遥远的另一个时空里收获的东西来生存。

    既然现在自己是十六岁,那么就从上辈子自己十六岁喜欢的东西开始吧。

    这么想着,叶京在新注册的笔名下面打开了存稿箱,开始敲打起那五千字以上的课后作业来。

    十六岁的男生,正是热血冲动的青春少年,这年纪的女孩儿很多都开始看一些青春文学,追捧郭小四那种明媚忧伤,但这个年纪的男孩儿喜欢的却基本上都是金大侠古大侠笔下那些绝世武功。

    叶京自然也不例外。所以他选择的也自然是当年最喜欢的类型。不过叶京并没有完全照抄的心思,他当年也文青过,对自己的文笔还算有信心,加之考虑到要是一直靠抄袭上辈子的名家名篇的话风格完全不同差异太大解释起来也麻烦,所以想好了题材内容之后就自己写起来。

    五千字对于一篇武侠小说来说太短,但只是写一个片段的话却足够了。

    叶京要写的这个片段只围绕了一个人物,这个人就是东方不败。

    不只是金庸金大侠笔下的那个东方不败,跟叶京印象最深刻的,是香港电影里林青霞演的那版东方不败。美艳绝伦,眉角眼梢带着杀气和英气,虽然有着一颗女人心却丝毫不失霸者气势的魔教之主。

    但叶京写的却并不是徐老怪讲的那个故事。毕竟令狐冲已经有了小师妹和任盈盈,还要再多一个东方不败多没劲儿。

    叶京故事的开端在一座山崖之上,东方不败一袭红衣在风中烈烈飘扬,坐在崖顶一个六角凉亭里独酌。

    此人面如傅粉,唇若涂朱,面部线条柔和温婉,偏一双狭长的凤眼斜挑向上带着几分煞气,一双剑眉直入双鬓,双眼半敛着遮住了眼中寒光,只看向手中捏着的酒盏,恍惚间似乎有几分忧愁。捏着酒盏的手指修长纤细,长度蓄的格外合适的指甲涂着鲜红的蔻丹,跟身上的衣袍交映。一身正红色的衣袍穿在他身上却被人衬得有些失色,这最鲜艳不过的颜色也只配做此人的陪衬。

    叶京毫不吝惜笔墨的按照林青霞的版本用了几百字来描写这个东方不败的容貌和气势。

    出于个人喜好,叶京炮灰掉了杨莲亭。东方不败之所以在这里吹着冷风独酌是因为他亲手干掉了杨莲亭。

    叶京用的是倒叙。先写了杨莲亭已死,东方不败借酒消愁,然后慢慢来讲东方不败杀他的原因和过程。

    东方不败此人,对武功执着,对爱情真诚。曾经或许对权力有野心和渴望,但现在他武功已经达到巅峰,地位也已经是魔教之主,他对于这些已经得到了的东西就并不在乎了。但他想要得到爱情。

    为了天下无敌的武功,他不惜挥刀自宫,至今也未曾后悔,但随着自宫而转变的心态和喜好却让他难以面对他人。杨莲亭是唯一一个明知他怎样却不会鄙夷他的人。所以东方不败在心境最脆弱的时候对杨莲亭倾注了一腔痴心。

    爱情令人盲目,所以东方不败放权给杨莲亭,任由他把日月神教弄得乌烟瘴气。但东方不败并不是傻子,恰恰相反,他是个聪明人。能将武功练到巅峰,能推翻上任教主上位的魔教之主又怎么会不是聪明人?只是他太痴心,才被爱情蒙蔽了双眼。但日积月累,枕边人的心思他又怎么会看不清楚看不明白?只是因为他爱着,所以才甘心做个傻子。为了不让杨莲亭传出以色事人的名声,他甚至做主为杨莲亭娶了妻。

    但他的这番心意杨莲亭不懂。他对东方不败的好都是因为东方不败的武功和身份,因为这好能换来更多的权利和地位。而现在,东方不败对他几乎百依百顺,神教上下也都对他毕恭毕敬,杨莲亭的目的几乎已经全部达到了,他难免有些忘乎所以得意忘形了。对于东方不败身体上的残缺,他不是不鄙夷的,只是这鄙夷被他隐藏的很好,而现在他身份地位都有了,自然也不愿意每天都委曲求全的奉承伺候东方不败。东方不败虽然给他娶了妻子,却不让他碰的,杨莲亭早就憋了一股火,所以这一飘飘然起来,杨莲亭就另外娶了几个美貌的姬妾。

    东方不败得知这件事的时候心都凉了。

    时至今日,他再认为杨莲亭是真心实意待他也太天真了些。

    念及两人好歹有过那么长一段时间的美好,虽然不过是同床异梦,一人倾尽心思,另一个却是虚与委蛇,毕竟在一起已经几年,虽然东方不败为人果决冷酷,但却并非心狠手辣之辈,否则也不会在登上教主之位后还养着前任教主的女儿。他本想放杨莲亭一条生路,没想到杨莲亭贪恋权势,竟是亲手杀了新纳不久的美貌姬妾向东方不败讨好献媚。

    虚情假意的丑恶之态让东方不败恶心了个彻底,一想到自己一腔情意就倾注给了这么一个人,东方不败终于还是没能控制住心头杀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