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世小保安
字体: 16 + -

第九十六章 好嘴

    回到居住区,桫椤族的每一位族人,都对这四个汉子报以热忱问候,在这些土著人的眼里,实力是一个男人是否获得尊敬的根本。

    族长特意安排了全象宴招待客人,自从这四位加盟桫椤族狩猎队,生活那是芝麻开花节节高,每次都是零伤亡,难得吃到以往要躲着走的大型动物,要是把他们招了上门女婿该多好,存了这想法,每次宴会就要挑四位女神服务,希望这四位酒后无德,做出生米煮熟饭的行径,到时候自己再敲敲边鼓,不愁把他们留下。

    早得到消息的族长,喝酒时介绍道:

    “大祭司不是我们桫椤族的土著,他在丛林就是说一不二的大拿,无论土著人类还是万千野兽,都把他当做天神,他天生就有沟通各种生物的天赋,既然他这么说,肯定是布拉多狼族求他促成此事。

    这样也好,我们可以和布拉多狼族签订友好协议,从今天起,我保证桫椤族不再屠杀布拉多草原狼。”

    小白狼身为狼王,喝了水酒,痛快答应:

    “好,我可以让狼群和咱们狩猎队伍分工合作,然后均分战利品,这样我也没了后顾之忧,腾出身子跟老大玩。”

    收下一位狼王做小弟,辛勤也觉得不虚此行,问小白狼大祭司跟他叨叨啥,小白狼扭捏半天,红着脸回道:

    “他教我狼语,说跟狼玩玩暧昧也很有趣,靠,这个老流氓,还特么的不如我,我不过玩玩男孩子,这厮连动物也不放过。”

    小白狼既有沟通子民的办法,也就逐渐了解了自己的领土,布拉多狼族族众一千三百多头,算是规模比较大的,领地却只有二三百顷,属于狼口过于密集的弱国,当前最主要的是占地盘,和桫椤族打成战略合作关系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下一步他打算按照老大的既定方针,开疆拓土,挑动战争。

    接下来的日子,南征北战,东征西阀,无论是黑猩猩的东部从属地,还是虎斑豹占领的南部毗邻,不管西部的野牛居住点,抑或北部的斑马集中营,到了哪里,先是一把大火,烧个精光,借机站稳脚跟,周边架铁丝网,禁止出入,安排下一支队伍据守。

    丛林一场大火,虽然看着心痛,实际上得到的远比失去的要多得多,丛林过于密集,自然影响土地的肥瘠,寸草不生,大火过后,有机肥料充足,草丰树茂,生态得到有效平衡,不数年,就是天然的优质牧场,吸引的食草动物驻足,构筑完整的食物链。

    再看小白狼,在子民眼里那是绝对的实至名归的君王,每日逍遥自在,打声招呼,就有狼崽子送来野鸡跳兔,更有几只毛色光滑,五官端正的母狼含情脉脉,恨不得以身相许。

    哥四个商量,布拉多狼族的地盘也充实了,食物也不匮乏,差不多该到外面看看人世间的繁华,打定主意,小白狼发出简短命令,无非是根据老大的意见,制定了一整套领导班子秩序,把族群按区域划分三个诸侯国,三头意志坚定,忠心耿耿的青壮草原狼做了山大王,自己是中央集权统治,既民主又集中。

    然后辞别桫椤族族长,找了一个年老的老狼带路,一路逶迤,出的丛林,远远见到远处有电线杆子这等现代化基础设施,知道距离人烟不远,让老狼回家不提。

    放眼四下,都是低矮灌木丛,这是丛林外围的显著特征,看到一个小村落,茅草屋顶,竖着电视天线,有纵横的电线蛛网一般交织,就像在茫茫大海见到灯塔,心里都是欢喜的紧,加快步伐,嗖嗖的去了。

    村头有一个六十多岁的大叔在晒太阳,觉得背上奇痒无比,摸了,是个小爬虫,眼神不太灵便,对着日头照耀,正骂着不要脸,这么年轻的小女虱子,连老男人也不放过,该不是卖肉的吧,看到有人来,慌不迭的扔了,说道:

    “靠,我还以为是个虱子。”

    辛勤看得仔细,捡起来笑道:

    “靠,我还以为不是个虱子。”

    一老一少就开始笑,老人拍拍身边的草地,说道:

    “小伙子,坐吧,眼神怪好呢。”

    辛勤招呼同伴坐了,客气道:

    “哪有大叔眼神好,连公母都能分清。”

    老人狡黠一笑:

    “你小娃哪里懂,当年媳妇追我,就喜欢胳趴后背上……”

    “谁特么稀罕趴你后背?还我追你,一张老脸就知道吹。”

    一位干净利索的妇人过来,顺手扭着大叔的耳朵转了半圈,跟辛勤解释道:

    “听他胡咧咧,脑子不好,明明死乞白赖求我,对了,你们找谁?我是老坐地户,村里没不认识的,东西两条大街,总共三百三十五户人家,哪一家我也能说出个二三四五。”

    这大婶是话痨,嘴巴机关枪一般,一扣扳机就是一梭子突突。

    “大姨,我路过呢,想问一下咱村有旅店吧?这是哪?”

    大婶掰着指头数落开来:

    “要说咱这村,叫做卧龙岗,据说早年间,一条巨龙飞的累了,在那条河里洗了个凉水澡,不小心产下一崽,蚯蚓一般大小,河道干涸,小蚯蚓蛰伏,就有无数的村民见了耻笑,说这明明是条曲涎,敢说是条龙,牛叉不是这么吹呢。

    小蚯蚓被毒日头晒得身子怏怏,眼看要死,忽就招引了漫天的黑云,泼剌喇一场大雨,七天七夜没停歇,将死未死的蚯蚓,喝了一肚子雨水,身躯渐渐庞大,把一身皮褪了,身子眼看着暴涨,蜿蜒数里,卷起一股旋风,腾空而去。”

    哥四个听得入迷,大叔止住道:

    “赶紧做饭吧,客人饿了。”

    大婶这才停下,骂道:

    “明明是你饿了,非说客人饿了,也罢,走,随我吃饭去,吃完再唠。”

    饭食简单,煮的稀烂的红薯,甜面如栗,闷得肥嫩的母鸡,汤色油亮,妇人烙的喷香的油饼,堪称一绝,用了鸡油,外皮焦脆,内瓤泛着薄薄一层油汪,白里透黄,能分十层香,入口酥脆咸香,细嚼有回甘,兼之自酿的村酒,辛辣无比,喝一口就要吧唧一声才爽。

    大婶置办了酒菜饭食,自个儿也坐了桌边,给众人斟酒,刚要张口扯话匣子,大叔掂了一块五花肉塞到老伴嘴里,埋怨道:

    “就不信堵不住这张破嘴,三分钱买个驴,贱就贱了个嘴儿。”

    一帮小年轻正打算从大婶嘴里探听些动静,赶紧劝大叔:

    “老叔,您别拦着,我们还就好这口,大婶讲的多好,真正一张好嘴。”

    妇人登时满意,觉得不枉了自己一番辛勤招待,这几个年轻人看着不像好人,你想啊,在牢狱呆了许久,又在山林许多日子,一个个胡子拉碴,和外界自然不同,说话不错,这马屁正拍在痒痒处,妇人这辈子最自豪的就是一张好嘴。

    三两口把肉吞了,腾出一张巧舌如簧的嘴唇,喝了口水养了嗓子,呸呸吐出两口浓痰,欲知说了些什么稀奇古怪,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