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世小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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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谜一样的男人

    辛勤特意掏出庞飞那儿搜刮来的软中华,装作毫不在意扔在茶几上,喝着娄小鱼冰箱里拿出来的饮料,听到厨房传来一惊一乍的尖叫,赶紧过去,嘿嘿,这女人买了一条花鲢,正蹦跶到地板上,娄老师左手持菜刀,右手握木棍,花容失色,如临大敌,正不知何处下手。

    “一边去,我来。”

    辛勤就如这家的户主,把娘们拨到一边,手指微微在鱼头一点,三斤重的花鲢登时昏迷,从女人手里拿过菜刀,唰唰唰,鱼鳞刀背刮净,腰腹处横切一刀,抽出一根腥线,顺势将鱼头剖为两半,鱼腹切瓦楞段,叮叮当当,切了葱花姜末蒜片,一鱼两吃,鱼头炖汤,鱼腹酱烧,没多久,厨房香气缭绕,满屋生香。

    “嗨!你是厨子吧?要么就是开饭店的?”

    娄小鱼的印象中,这个垃圾生学习差到掉渣,人长得顶多在及格线上,穿衣打扮也不讲究,一身地摊货,家庭应该很累,还真没想到,居然有这手绝活,看来,以后凭这个手艺也能混碗饭,倒是自己瞎操心。

    辛勤收拾停当,只等火候足够,出了厨房,坐在沙发上,看看表,叼着香烟摇头道:

    “不是,就跟久病成医一个道理,喜欢吃自然就做的好些,记住,再过六分钟就可以关火装盘。”

    娄美人盯着腕子的浪琴女表,一动不敢动,像是要随时等待起跑铃声的奥运健儿,终于熬到时间,手忙脚乱一通收拾,嗬!果然不是盖的!

    鱼头汤汤汁浓白,犹如牛奶,酱烧花鲢颜色鲜红,香鲜四溢,这样的菜,好像只有在外婆家吃过,那种浓郁的化不开的乡情,一时间弥漫了娄小鱼的整个心房。

    娄小鱼很想把吃空的盘子舔一舔,好歹压抑住这种冲动,把额前的发丝向后捋了捋,问道:

    “小辛,你以后可以来我这儿帮我做饭,我帮你学习,咱们各取所需。”

    “成交。”

    少年想也不想就答应,要知道,同学们要是看到自己每日到娄大美女这儿混饭,不知会嫉妒到什么程度,想想就觉得倍儿有成就感。

    他当然懂得适可而止的道理,吃过饭就跟老师告辞,顺便把老师的细花阳伞顺走,一路哼着歌回了宿舍,闲极无聊,打开电脑,琢磨那些少儿不宜的动作,幻想着和大神更进一步的可能,面目便和电车痴汉有的一拼。

    “老大,怎么没去食堂吃饭?是不是外面吃小灶了?靠!吃的红烧鱼,炖鱼头,你不知道吃独食可耻吗?”

    三位小弟搓着牙花子回了宿舍,陈胖子是移植了狗的鼻子吧?三尺远的距离,就把老大吃的菜如数家珍爆了出来,老大嘿嘿奸笑不已,帝王一般俯视一下子民道:

    “没办法,培正商学院的第一美女盛情邀请,总得给她个面子,虽然她年纪大了点,姿色差了点,身材瘦了点,荷包瘪了点……”

    “骗鬼去吧,傻子才信。”

    “有伞为证,瞧一瞧看一看,上面还有美女的亲笔签名。”

    三人趴在雨伞上,果真找到了娟秀俊逸的连笔字——娄小鱼的伞。

    “去死!”

    三个小弟异口同声,三个枕头裹挟着对美好事物的粉碎带来的心灵创伤,齐齐砸在这个吃到葡萄还说葡萄酸的脑袋上。

    这三位的表现还是轻的,同班同学们,尤其是那些男性牲口,简直要抓狂!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班长吴立斌,吴大公子本土人士,出身富豪,形象没的说,生就一副好皮囊,学问也不错,博闻强记,口才更是一级棒,入学没多久,便有无数的学姐学妹为之倾倒,这厮吃着碗里的,惦记锅里的,早就对娄大美女神魂颠倒,偏偏辛勤这个土鳖羔子,这几日每次放学,总要和娄大美女成双入对,急赤白脸往宿舍窜,脚趾头也能想到,孤男寡女在一处会干啥。

    原来娄大美女喜欢这种吊丝型男!重口味啊!

    吴立斌越想越难受,感觉自己的媳妇被人拐卖了,尤其可恨的,这个人贩子还特么的地道的一穷二白,要模样没模样,要钱财没钱财,婶不能忍,叔不能忍,吴大爷更不能忍!

    身为班长,背后自然不缺乏跟班,李向阳也是上海人,最好嫌贫爱富,投其所好,又有些小聪明,吹拉弹唱,无一不精,这里说的吹拉弹唱,另有说法,吹牛皮,拉大旗,弹乱琴,唱双簧,平日厮跟着吴立斌,俨然以吴大公子师爷自居,看到吴少盯着跟在娄老师后面的辛勤,自然洞悉吴立斌的想法,耳语一番,吴立斌这才有了笑模样,夸道:

    “不错!事成之后,少不了带你混进我的圈子,跟他们说好,一条胳膊五万,一条腿五万,先付一半订金,剩下的验收合格一次付清。”

    吴家在上海,也算有头有脸的人物,若是你能稍微提拔一二,踏入吴少结交的圈子,其中的人物非富即贵,手指头一松,漏点就够李向阳一辈子吃喝不愁,李向阳也是有追求的人物,出身市井,不甘平庸,一门心思赚下万贯家业,扬眉吐气,所以懂事起,就知道仰人鼻息,他信奉一句名言,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才能摘到最大的果子。

    听到吴少的允诺,李向阳并未表现出奴才相,他虽然交好吴立斌,骨子里并未有觉得这是个值得自己托付终生的明主,吴少刚愎自用,心胸狭窄,但是作为翘板足够。

    李向阳的妹妹,傍了一个有些名气的混子,身高一米九,肤色黝黑,都喊他黑熊,手下也聚集了十来条不要命的喽啰,靠收些保护费过日子,虽然有妻子儿女,对这个特别崇尚黑势力的女孩倒也格外垂青,女孩有点傻里傻气,心眼单纯的像一杯白开,从不奢求什么名分。

    既然求到自己头上,何况对方不过是一个外乡读书的大学生,毛毛雨嘛,就当练手了,他当然不知道大舅哥把他的五万劳务费截留。

    “小六,小七,你俩闲着没事去一趟商学院,这是那小子的照片,做的麻利点,记住,大学生抛家离业的不容易,给弄断只胳膊砸折条腿也就够了,不要闹出人命。”

    小六小七也算狠角色,练过好几个月的自由搏击,徒手斗翻过无数条流浪狗,听到老大命令,带上牛耳尖刀,胯下骑着125摩托,带了头盔,来到商学院……

    随着对这个垃圾生的近距离接触,娄小鱼发现这个少年越来越难以捉摸,从他的字迹来看,简直就跟单办幼儿园的水平难分高下,每个字都张牙舞爪,活似放在油锅里挣扎的螃蟹,具体到课本知识,细节糊涂的要死,但框架和整体思路相当清晰,完全不是一个新生具备的能力,尤其针对实际操作,更如庖丁解牛,驾轻就熟。

    涉及少年过去,只字不语,含混其词,问他的理想,思忖片刻,说道:

    “这是我来读书的目的,也许我想要的是整个世界,也许是为了找个媳妇,谁知道呢。”

    这个少年就像谜一样扑朔迷离,有时油滑的像是市侩商贩,有时沉静的仿佛世外高人,有时放肆的像是无知小儿,有时深沉的像是哲人。

    每晚九点,辛勤辞别老师,并不急着回宿舍,而是在贯通整个校区的路径上慢走,如果眼睛够毒,可以发现少年的身躯随着步伐的移动,无时无刻不在做着微调,重心始终保持在两腿中间,一双旅游鞋踏过之后,悄无声息,尘土不染,呼吸之间,一缕白气笔直如枪,全身汗毛一起一落,犹如风吹草低。

    随着颈部的痛疼消失,脑识中市场会出现一些奇怪的画面,好像影像带的快放,一闪而过,难道是后遗症?少年心神再也达不到刚才的恍惚虚无,踏出双脚,踢踏有声,叹了口气,索然无味回了宿舍。

    “老大,有俩哥们找你嗳。”

    罗汉站在门口压腿,这货挺用功,阳台的栏杆足有一米六,比他身高高出半头,右脚搭在上面,左腿一个劲发抖,竟然强忍着努力想把身体紧贴在右腿上。

    “熬?谁啊?”

    辛勤忽然身体一凉,四肢很快有了反应,装作无事,笑嘻嘻的推门问道:

    “麻痹怎么才来?想死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