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世小保安
字体: 16 + -

第二十六章 血染的风采

    黄兮风轻云淡,捋了捋衣服上的褶皱,丝毫不介意孟三和毛蛋痛打落水狗,跪在地上的王茂春,穴道被踢,无法动弹,身不由己,跪在地板上,任由这哥俩拳打脚踢,农夫忙收割的秋收景象,被哥俩演绎的恰如其分。

    可造之材啊,一个敌人倒了都不敢顺手牵羊的小弟,绝对是血性值为零的娘们,这样的人,只适合看孩子做保姆,没必要跟着小爷混天下。

    这哥俩,也是吃了王茂春的大亏,一下子勾出内心深处的恨意,联想到素日被这厮吃得死死的,钱没少送,客没少请,还特么不把自己当人看,出手也就越发狠辣,半点情面不留。

    “血染的风采,不错,接着唱。”

    黄兮平静的就像什么事也未有发生过,吩咐蒹葭,自从经历过绑架卢公子的行动之后,这孩子的胆量,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刚刚触摸到暗劲,不经历生死决斗,暗劲就不能做到收发由心,如臂使指,对暗劲的领悟,也就停留在模棱两可的尴尬局面,黄兮开始盼望战斗。                 208号房间里,荡漾着丝丝血线,犹如越战战场,小姑娘毫没来由的,深入肌肤的体会到一个词:安全感,是的,就是这种感觉,有这个小男孩在身边,她忽然觉得,这是天下最安全的地方。

    王茂春平生第一次体会到屈辱,失败,被殴,下跪……一双瞳仁,仿佛两团点燃的火苗,恨不得把眼前所有人,甚至整个海曲城燃为灰烬。

    黄少等得颇不耐烦,麻痹让你王茂春去把那个看着挺养眼的女孩带过来,怎么忘了主业,干起打打杀杀的买卖?软包墙壁的隔音不错,还是能隐约听到厮打的嗷嗷声,黄策摇摇头,这位小弟打架的本事可圈可点,就是太过痴迷,放不下执念。

    作为海曲城最高行政长官的二少爷,黄策当然自信,在自家一亩三分地上,他就是无可争议的大纨绔,没有之一,所以,当他打开隔壁房门,根本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是特么的要变天吗!?

    黄策,堂堂海曲市委书记黄永浩的二公子,手下的兄弟居然在给别人下跪!动手打他的,还特么是海曲城根本不入流的小混混孟三。

    黄兮翘着二郎腿,看到有人过来,故意左臂挽着蒹葭的腰肢,右手潇洒打了个响指,孟三和毛蛋这才住了手脚,抹了一把热汗,喘着粗气,从春哥身边走开时,还没忘记踹了一脚,不过,收工之后,看到黄策,小心脏跳动的频率明显上升,支吾道:

    “黄少,您也在这玩啊?小爷,这是市委黄书记的公子黄哥。”

    黄少一听就来气,麻痹这不骂我嘛,喊老子黄哥,喊这个小屁孩小爷,差着一辈呐,海曲市什么时候轮到你孟三说话?居然敢动手打我兄弟!                                                                    “胆子不错嘛,孟三,你是不是想挑战一下我的底线?王茂春是我的兄弟,你这是在打我。”

    黄策拾的孟三的话茬,话是对着黄兮说的,傻子也能看出来,这个被称作小爷的男孩,绝对是罪魁祸首。

    “打的就是你,知道这是谁?我的女人,想泡我的女人,就要有被打的觉悟。”

    黄兮说这话,用力搂了一把蒹葭,心里还是有点忐忑,第一次揩油,没那么自然,手指肚有些颤栗,脸色泛着红晕,体内流转的气息也差点紊乱,搞不好就是走火入魔,看到蒹葭未有表示反对,愈加得意忘形:

    “看你长得不错嘛,鼻子是鼻子眼是眼的,没有残疾,也不像是吃不上饭的下岗工人,还是书记的公子,怎么素质这么差,和我这样一个吃救济的孩子争媳妇,丢不丢人啊,啧啧,还好意思活着,佩服啊佩服,怪不得没长胡子,是脸皮太厚钻不出来吧?”

    蒹葭听到,扑哧一笑,小男孩的心脏,就像被拨动的琴弦,铮然有声。

    黄策受过高等教育,虽然平时做些欺男霸女的事,大多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平日一句话吩咐下去,都拿着当圣旨,也就没有骂人的机会,骨子里算个文化人,他哪会骂人?黄兮不同,打小接触的都是平头百姓,又在小餐馆打杂,来往的都是嬉笑怒骂的三教九流,平日练就的嘴皮子也是张口就来,骂人能不带脏字,还骂的肉疼。

    黄策很生气,在海曲一言九鼎的黄策,此刻的感觉就像被这个小屁孩睡了还特么赖着不给钱的鸡,冷笑两声,掏出电话。

    “报警是吧?好啊,不就是打个架嘛,顶多拘留我十五天,我的兄弟会在网上散布消息,市委黄书记的公子和一个小泼皮争风吃醋,大打出手,相信很多人都有兴趣,嘿嘿,黄公子的形象不错,很上相。”

    蒹葭正在教小爷玩手机拍照,顺手就把黄公子和春哥的形象,留在还不怎么会用的手机里,画面相当清晰,背景一目了然。

    “呵呵,能让我黄策吃瘪,你也算一号人物,本来事就是我挑的,揭过不提怎么样?我得打个电话,把王茂春送医院。”

    “都是皮外伤,要不要去医院,你还是征求一下他的意见,这位春哥八极小架玩得不错。”

    黄兮自有他的打算,想要干点事,没有上层力量充当保护,事倍功半,要想融入这个圈子,就要寻找突破口,要是跟黄少交好,说不定能借机改变现有的格局。

    用打架这种低劣手段认识黄少,虽然是不入流的狗血手段,目前看好像效果不错,剧情正按小爷的预期慢慢展开。

    小爷双手变化了眼花缭乱的姿态,在春哥脊背上弹扣敲打,王茂春咽喉一甜,吐出一抔紫黑血珠,这才感到身体被自己重新掌控,孟三和毛蛋的打击,都是可以忽略的皮外伤,根本不算啥。

    点穴这种手段,除非对力量的运用达到一定高度,才能办到,这个被称作小爷的少年,难道小小年纪,已经领悟到力量的真谛?可惜刚才的战斗时间太短,到现在还不知道怎么输的。

    “黄少,这点小伤没事,医院就不用去了,还不如我师父给我的药管用,小爷,我想三天后再和你试试手。”

    “好啊,最好能请到你师父,做我们这行的,不怕输不起,怕的就是没有合适的对手。”

    黄兮很理解春哥的心情,多接触一些拳法,对自己也大有裨益。

    “我师父是游方道士,寻常不得见,这事要叫小爷失望了,日后有机会,一定会介绍你认识。”

    王茂春神志恢复清明,自然不再记恨啥,就把刚才的战斗当做寻常比武罢了,他老爸是商人,在海曲也趁得几千万家业,偏偏这儿子不喜读书,又不喜欢做生意,一门心思苦练拳法,少年时被一个游方老道看中,说他骨骼清奇,最是习练武艺的本性,在他家白吃白喝半月,教了一套八极拳,从此两耳不闻窗外事,每有所悟,就找邻居孩子比试,输了,回家琢磨苦练,不赢回来誓不罢休,和黄策也有些七拐八拐的远亲关系,小哥俩很对路子,后来,黄英明调来海曲,一路从组织部副部长,爬到市委书记地位,王茂春老爸也就由着儿子和黄策一起玩耍,依仗这层关系,生意做得愈发顺当。

    定了日期地点,两帮人马告辞,黄兮看看时间已经半夜,跟着孟三回了自己家,徐彪是个混人,嫌床铺太狭仄,打了地铺,很快打起呼噜,孟三还沉浸在朝酒晚舞的打斗中,兴奋的絮絮叨叨了整整一夜,发誓要跟小爷练拳,第二天一早,黄兮喊他起床,这厮喊着累得实在不行,徐彪干脆把他提溜起来,扔到卫生间,这厮才洗了把脸,跟着小爷徐哥下楼锻炼。

    小爷在熟悉的街道上慢跑,发现这个城市虽然不够大,也不够繁华,却是唯一让自己感到安心的地方,空气中泛着熟悉的不能再熟的湿漉漉的咸腥气味,海滨小城就这德行,一股子臭鱼烂虾的味道,街道,食肆,店铺,几乎没变样子,道路一侧的那株法国梧桐,还留着八九岁时用铅笔刀刻画的誓言:我要王晓燕做老婆!!!

    现在,王晓燕的样子都已忘掉,好像是儿时一个邻居的亲戚,之所以发下重誓,不过是因为这个女孩始终对我不理不睬。

    孟三特么的就是累赘,跑了没几步,蹲在地上再也不肯起来,黄兮和徐大棒子同时对他比划了一个极端鄙视的中指,这厮回头没多久,开着他那辆普桑追上来,那颗欠揍的脑袋伸出车窗,喊道:

    “小爷,徐哥,咱要不要比赛一下?”

    黄兮骤然加速,那团沉实凝炼的气息,从丹田突突一炸,瞬间过尾闾,走大脊,冲百惠,至延津,绕着任督二脉周游循环,时速瞬间超过七十迈,看起来,像在低空飞掠,这是因为速度过快,给人的视网膜留下的假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