凰凰而安(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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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试探药师

    深夜,兀笙再次换上夜行衣独自前往百福楼的侧院,这是跟莽肃约定好的时间。()白日里出了一桩与这儿有关的命案,兀笙相信今晚肯定不会空手而归。

    有了第一次,这第二次的见面就有了个十分友好的开端。

    莽肃把官府来侧院问话的事情毫无保留地告诉了兀笙,那个身亡者的确是菩桑人无疑,名宏文,并且昨日午前还来过侧院一趟。

    重点在于,据莽肃回忆,穆阁主他们最后一次来百福楼的那天,这个小伙子恰好也在侧院帮忙。

    而当晚试菜的药师是西屋的王胡子,那人比年纪大不过莽肃,却老是留着长胡须,故而人称王胡子。

    事有蹊跷,莽肃趁午后王胡子出门采药的空档溜进他的屋里翻了一翻,还真让他发现了一种在炙兖国不常见,却在菩桑国不难寻的药草,名砂稽。

    怪就怪在,砂稽的普通药性对于我们炙兖国人来说根本不足挂齿,所以即便它罕见,但也并非名贵之物。

    反观菩桑地处炙兖的西北方,气候干燥,少雨多风,人如果常年生活在那种环境下,砂稽入药就能起到很好的调理作用,可以说是王公贵族的生活必需品。

    这砂稽本无毒,但却在与人的血液混合炼制时能刺激出一种特别的药份,且含有用银针都试不出来的隐性剧毒。

    莽肃之所以知道这一点,是因为当年行走山林采集各类药草进行试验的时候,不小心被正要丢进炼炉的砂稽划破了手指。

    对于炼制好的药丸,莽肃设定的功效本是给体寒或者中了寒毒的人温阳驱寒解毒之用,谁知他仅尝了点粉末便立即感到一阵眩晕,哪里还有什么力气去捣鼓解药。

    算他莽肃此生命不该绝,命悬一线之际幸好被他养的小毒蛇给以毒攻毒捡回一条命,不然就该曝尸荒野了,真所谓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以身试毒了一回。

    莽肃解释了这么多,不指望兀笙能给他点共鸣的反应,好歹也别砸场子不是。

    “那条毒蛇还在吗?”当莽肃听到兀笙作出的反应时,你说他能不气得牙痒痒么。

    兀笙离开侧院前还在王胡子的屋顶上趴了一会儿,想着在屋顶掀开一个洞看看里面的情况,结果高估了自己的夜视能力,只好悻悻的作罢。

    直接来到师叔的房门前,因为在他翻墙进来的时候就留意到师叔房间还有微弱的光亮,他也没想人家师叔是在等他的消息。

    碰碰运气吧,万一是呢,那不就可以秉烛夜谈花前月下了?哈哈,邪恶了。

    “进来吧。”手抬起来还没碰到房门,屋里就传来的青染冰凉的声音。

    兀笙轻手轻脚的推开房门进去,在轻手轻脚的关好房门,弄得跟做贼一样。

    其实人家兀笙好孩子只是怕弄出不好听的声音,破坏了这个空间里的和谐是小,惊扰了师叔的耳根是大。

    青染正拿着一本书在翻阅,别看她一副心无旁骛的样子,实则什么也没看进去。

    那孩子夜里出去后,青染又收到了天御紫庄传来的消息。

    信件上寥寥数语,大致是说百福楼保不住了,千崇阁的几位也难逃一劫,可以说是无解。

    无解吗?那就顺应天命,但求别再多造杀戮吧。

    一两个时辰保持着一个姿势,书上的内容没看进去,周公也没来找她,要不是那孩子在屋外蹑手蹑脚的细微动静让她有所警觉,恐怕到此时还发着愣呢。

    下山前对那孩子的印象一直是中规中矩、不生事端,下到山来的几日近距离相处后,发现了他也有另一面,傻里傻气、冲动任性,比身边只有一个落夕的时候有趣多了。

    “过来坐下吧,说说你的见解。”别人离她远远的,那是她的本意。可这孩子躲着她,她会想要让他靠近一些。

    “哦,好。”兀笙哪里是在闪躲,心里想的是这身夜行衣太糟糕了,师叔看了会不会觉得碍眼。

    在师叔的召唤下,兀笙乖乖地把晚上跟莽肃的发现都一五一十地说给她听,连那条小毒蛇都没忘记加进去。

    末了还埋怨一句,那老前辈没回答问题就把他给轰走了,确实是个怪老头。

    别以为兀笙一下山就真的变傻了,那是心细的他发现,原来师叔也是可以逗一逗的。

    只要她不反感不责骂,偶尔在她面前耍耍宝,仔细观察的话就可以看到她脸上表情的微小变化了,这让兀笙很受鼓舞。

    “看来那老前辈遇到你,也只有哀叹的份了。”青染放下书,微微扬了扬嘴角。

    看吧,师叔果然忍不住想笑了,哪怕只是一丁点的进展,兀笙也感到相当欣慰了。

    “师叔,你笑起来一定很美。”话一出口,兀笙就后悔了,后悔说的不是时候,后怕师叔对她冷眼相待。

    “我,那个,师叔要是没别的事,我就先回房了。夜深了,请师叔早点歇息吧!”兀笙抓起火鹜剑落荒而逃,顾不得进来时的那份小心翼翼了。

    屋内的人先是神情一凛,再想到自己明明什么都还没说什么都还没做,怎的就把那孩子吓成那副模样了?

    左手覆上自己的脸,我这张脸……

    这边屋子里的人背靠在紧闭的房门上,心脏扑通扑通跳个不停。

    右手覆上胸口的位置,这种强有力的心跳决不是因为运动而跳跃,往常练剑过后也没有感受过这等慌乱的毫无节奏的心跳。我这是怎么了……

    落夕又风尘仆仆地连着赶了半日路程,总算是看到了巴图县的城门,她拿着师父给的信物和地图去找药王,结果扑了空。

    这算不算没完成任务?

    青染没说什么,她知道药王是个闲不住的人,每年在草庐待着的时间加起来不会超过三个月,这次也是凭着碰碰运气的本意才交代落夕去走这一趟,没寻到人也在意料之中。

    叫了落夕先去房间休息,赶了这么多天的路,定是异常辛劳疲倦。这件事,急是急不来的。

    “师叔,兀笙倒是想起一件事,不知当讲不当讲。”再次看到落夕时,一个声音在回忆里冒了出来。

    “恩,说来听听。”

    “当日我和落夕在赶来巴图的路上曾在一个小镇的酒楼歇息过片刻,无意间听到有人提起什么宿鹰教,师叔觉得,那个门派会跟这件事情有关吗?”要不是再见到落夕,兀笙差点把这茬儿给彻底抛诸脑后了。

    宿鹰教?青染眉间竖起了“川”字。

    在巴图城中还未曾听到有什么人说起与宿鹰教有关的东西,所以在让天御紫庄查探的时候也没提到这一点,就连司徒也没想到这个,为什么兀笙和落夕会在城外的小镇里听到这等传言?

    兀笙的话,令青染不得不重新审视一下整个事件,或许换个方向查案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就算查不到什么有用的东西,也不妨试一试,再怎么都好过坐以待毙。

    “你在这儿跟落夕一起留意百福楼和柳府,我去别院看看穆阁主。”青染说完这话就轻飘飘的走出了大厅,留下兀笙独自对着空气打坐。

    一个人闲着无事就想去侧院探探那个王胡子,怎么个探法呢?昨晚听莽肃前辈说今天应该是侧院对外开放就诊的日子,有了。

    一身灰色的粗布麻衣和普通的黑色旧布鞋,枯黄的头发散乱披着随意绑在身后,额头扎了一根泛黄的头巾,脸上抹了点粗糙的炭灰,让皮肤看起来黯淡无光。

    两只手则提前在水里泡了很久,然后再同样地涂上点炭灰。

    胡子拉碴,这个要怎么弄?不能就因为个胡子就前功尽弃,但也不是每个男人都留着胡茬吧。恩,可以没有。

    换装成功的兀笙是跟着几个百姓同道去的侧院,院里约莫已有近二十号病员,大家规规矩矩地排着队等候看病。

    有在莽肃这边等候的,也有在另一边排队等候的,坐诊的没有王胡子。兀笙当然排在不是莽肃的一边了。

    “咳咳,怎么今日不见王药师啊,咳咳,我这病一直都是在他那看的。”兀笙故意压低声音假装咳嗽,向身前的人问起王药师。

    “你还不知道啊,唉,听说王药师昨天出去采药不小心把胳膊摔骨折了,所以今天不能给大伙儿就诊了。”一位妇人转过头来帮他解答了疑问。

    “是这样啊,也不知道王药师的伤要紧不要紧,平日里都是他帮我们看病,现在他受伤了,心里还真不是滋味儿。”兀笙装出一副悲戚的样子。

    坊间传言不是说这里的三人除了莽肃完全不会武功之外,另外两人都是有习武根基的吗?

    能这么容易就摔断了胳膊,一定有问题,必须得想办法去看看。

    院墙边上有一个小药童正在熬药,兀笙退出队伍缓慢的走过去:“小兄弟,这药是给谁熬的呀?”

    这边是晒药草的地方,一般看病的人是不会到这边来的。

    小药童听到有人叫他,把全神贯注在药罐上的精力转移到了兀笙身上,一看就知道是个病秧子,没什么好印象。

    “这是给王药师熬的药,你今日要看病就找肃先生他们去吧。”小药童不疑有他,说这话的时候已经把头又埋了下去。

    “小兄弟有所不知,我今儿个不是来看病,而是专程来探望王药师的,顺便问问他上次说好要给我换的新药方配齐了没有。”

    这是兀笙有史以来头一回编谎言,幸好没出什么差错,编的还挺顺溜。

    小药童放下扇火的扇子,把罐里的药汁倒入大碗中,压根儿不打算继续理会我了?这么小一孩子,这素质,如何成才!

    “小六子,赶紧过来搭把手,这两个药方拿去配药了!”不远处的呼唤声适时地传来,莽肃你确定你不是上天派来助兀笙一臂之力的?

    “噢,就来啦!”小六子看看药碗又看看我,眼珠子往上翻,“既然这样,那就麻烦你帮我把这碗药给王药师送去吧,小心烫,别洒了。”说完就麻溜地跑过去帮忙了。

    门是敞开着的,兀笙双手端起药碗,尽量低调地走进了王胡子的房间。环顾四周,王胡子这会儿正躺在床上。

    “先生,你的药熬好了。”兀笙端着碗行至床边,一点没有担心被撞破的意思。

    “放到桌上,你可以出去了。”我可是专程来拜访你的,哪能你说出去就出去,多没面子。

    “先生的手有不便,还是让我来服侍你喝药吧。”王胡子这才听清楚了来人的声音,根本就不是小六子,也不是院里的其他人。

    “你是谁,谁让你进我房间的?出去!”王胡子变得敏感,另一只胳膊撑着身子迅速坐了起来。正合我意。

    “先生不要误会,咳咳,我就是个来看病的平民百姓。”装,继续装得更像样一点,“方才听闻王药师采药受了伤,小六子又太忙了,所以,所以就让我给你把药送进来。”

    说话的时候兀笙也仔仔细细地在收集信息,王胡子的右胳膊的确夹着木板,暴露在外的肌肤上还有好几处伤口,可怎么看也不像是普通擦伤。

    左胳膊由于刚才的激动起身,袖子被拉到了手肘处,而以下的肌肤却是完好无损。

    试问如果是不小心滚下山坡撞到石头摔断了一条胳膊,还带有多处伤痕,那么另一条胳膊可以毫发无损么?王胡子在撒谎。

    “真是这样?”王胡子将信将疑,态度也缓和了不少,“那麻烦你了,把药给我,你先出去吧。”

    就着他伸出来的左手,兀笙装作不留神把汤药洒在了他的胳膊上。

    汤药的温度虽然没有烧开时那么滚烫,但泼在身上也足以让一个正常人有正常的反应。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为了不露出破绽,王胡子居然生生的给忍住了。

    “你怎么回事!”

    王胡子说什么也在江湖上摸爬打滚了四十多年,眼前的人是真探望还是假探望岂能分辨不出来。

    这可是最后的紧要关头了,眼看着就要大功告成,再特妈痛也必须隐忍过去。

    “对不起对不起,都怪我笨手笨脚的,我这就出去。”兀笙连连道歉,见好就收。

    王胡子有问题得到了证实,可他做这一切的目的是什么?难道他也是菩桑人,那个年轻人是他杀的?

    他们是同伙,还是王胡子利用了他的身份来掩人耳目?私人恩怨,亦或是邻国挑衅?

    既然已经得手,为什么还不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兀笙脑袋里的为什么太多了,要是师叔在的话,肯定就能一一理出头绪,果然自己还是太欠缺江湖阅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