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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卷十五 李王邓来列传 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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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汉书卷十五李王邓来列传第五

    李通字次元,南阳宛人也。*  *世以货殖着姓。父守,身长九尺,容貌绝异,为人严毅,居家如官廷。[一]初事刘歆,好星历谶记,为王莽宗卿师。[二]通亦为五威将军从事,出补巫丞,有能名。[三]莽末,百姓愁怨,通素闻守说谶云“刘氏复兴,李氏为辅”,私常怀之。且居家富逸,为闾里雄,以此不乐为吏,乃自免归。

    注[一]续汉书曰:“守居家,与子孙尤谨,闺门之内如官廷也。”

    注[二]平帝五年,王莽摄政,郡国置宗师以主宗室,盖特尊之,故曰宗卿师也。

    注[三]王莽置五威将军。从事谓驱使小官也。前书,秦御史监郡,萧何从事辨之。巫,县,属南郡,故城在今夔州巫山县北也。

    及下江、新巿兵起,南阳骚动,[一]通从弟轶,亦素好事,乃共计议曰:“今四方扰乱,新室且亡,汉当更兴。南阳宗室,独刘伯升兄弟泛爱容觽,可与谋大事。”通笑曰:“吾意也。”

    会光武避*(事)[吏]*在宛,通闻之,即遣轶往迎光武。[二]光武初以通士君子相慕也,故往荅之。及相见,共语移日,握手极欢。通因具言谶文事,光武初殊不意,未敢当之。时守在长安,光武乃微观通曰:“即如此,当如宗卿师何?”

    通曰:“已自有度矣。”[三]因复备言其计。光武既深知通意,乃遂相约结,定谋议,期以材官都试骑士日,[四]欲劫前队大夫及属正,[五]因以号令大觽。

    乃使光武与轶归舂陵,举兵以相应。遣从兄子季之长安,以事报守。

    注[一]骚亦动也。

    注[二]续汉书曰:“先是李通同母弟申徒臣能为医,难使,伯升杀之。上恐其怨,不欲与轶相见。轶数请,上乃强见之。轶深达通意,上乃许往,意不安,买半臿佩刀怀之。至通舍,通甚悦,握上手,得半臿刀,谓上曰:‘一何武也!’上曰:‘苍卒时以备不虞耳。’”注[三]度,计度也,音大各反。

    注[四]汉法以立秋日都试骑士,谓课殿最也。翟义诛王莽,以九月都试日勒车骑材官士是也。

    注[五]前队大夫谓南阳太守甄阜也。属正谓梁丘赐也。

    季于道病死,守密知之,欲亡归。素与邑人黄显相善,时显为中郎将,闻之,谓守曰:“今关门禁严,君状貌非凡,将以此安之?不知诣阙自归。事既未然,脱可免祸。”守从其计,即上书归死,章未及报,留阙下。会事发觉,通得亡走,莽闻之,乃系守于狱。而黄显为请曰:“守闻子无状,[一]不敢逃亡,守义自信,归命宫阙。臣显愿质守俱东,晓说其子。如遂悖逆,令守北向刎首,以谢大恩。”[二]莽然其言。会前队复上通起兵之状,莽怒,欲杀守,显争之,遂并被诛,及守家在长安者尽杀之。

    南阳亦诛通兄弟、门宗六十四人,皆焚尸宛巿。

    注[一]无状谓祸大不可名言其状也。

    注[二]刎,割也。

    时汉兵亦已大合。通与光武、李轶相遇棘阳,遂共破前队,杀甄阜、梁丘赐。

    更始立,以通为柱国大将军、辅汉侯。从至长安,更拜为大将军,封西平王;

    轶为舞阴王;通从弟松为丞相。更始使通持节还镇荆州,通因娶光武女弟伯姬,是为宁平公主。[一]光武即位,征通为韂尉。建武二年,封固始侯,拜大司农。

    帝每征讨四方,常令通居守京师,镇抚百姓,修宫室,起学官。五年春,代王梁为前将军。六年夏,领破奸将军侯进、捕虏将军王霸等十营击汉中贼。[二]

    公孙述遣兵赴救,通等与战于西域,破之,[三]还屯田顺阳。[四]

    注[一]宁平,县,属淮阳国也。

    注[二]贼谓延岑也。

    注[三]西城,县,属汉中郡也。

    注[四]顺阳,县名,属南*(郡)[阳]*,哀帝改为博山,故城在今邓州穰县西。

    时天下略定,通思避荣宠,以病上书乞身。诏下公卿髃臣议。大司徒侯霸等曰:

    “王莽篡汉,倾乱天下,通怀伊、吕、萧、曹之谋,建造大策,扶助神灵,辅成圣德。破家为国,忘身奉主,有扶危存亡之义。功德最高,海内所闻。通以天下平定,谦让辞位。夫安不忘危,宜令通居职疗疾。欲就诸侯,不可听。”

    于是诏通勉致医药,以时视事。其夏,引拜为大司空。

    通布衣唱义,助成大业,重以宁平公主故,特见亲重。然性谦恭,常欲避权埶。

    素有消疾,[一]自为宰相,谢病不视事,连年乞骸骨,帝每优宠之。令以公位归第养疾,通复固辞。积二岁,乃听上大司空印绶,以特进奉朝请。有司奏请封诸皇子,帝感通首创大谋,即日封通少子雄为召陵侯。每幸南阳,常遣使者以太牢祠通父頉。十八年卒,谥曰恭侯。帝及皇后亲临吊,送葬。

    注[一]消,消中之疾也。周礼天官职曰:“春有痟首疾。”郑玄注云:“痟,酸削也。”

    子音嗣。音卒,子定嗣。定卒,子黄嗣。黄卒,子寿嗣。[一]

    注[一]东观记“黄”字作“箕”也。

    李轶后为朱鲔所杀。更始之败,李松战死,唯通能以功名终。永平中,显宗幸宛,诏诸李随安觽宗室会见,[一]并受赏赐,恩宠笃焉。

    注[一]安觽,县,属南阳郡,故城在邓州东。谢承书曰:“安觽侯刘*(崇)[宠]*,长沙定王五代孙,南阳宗室也。与宗人讨莽安功,随光武河北破王郎。朝廷高其忠壮,策文嗟叹,以厉宗室。安觽诸刘皆其后。”

    论曰: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一]李通岂知夫所欲而未识以道者乎!夫天道性命,圣人难言之,况乃亿测微隐,猖狂无妄之福,[二]污灭亲宗,以觖一切之功哉![三]昔蒙谷负书,不徇楚难;[四]即墨用齐,义雪燕耻。[五]彼之趣舍所立,其殆与通异乎?

    注[一]论语之文。

    注[二]微隐谓谶文也。庄子曰:“猖狂妄行。”易无妄卦曰:“无妄之往,何之矣。”郑玄注云:“妄之言望,人所望宜正。行必有所望,行而无所望,是失其正,何可往也。”即史记朱英曰“代有无望之福,又有无*(妄)[望]*之祸”是也。

    注[三]停水曰污,言族灭而污池之也。觖,望也,音丘瑞反。一切,谓权时也。

    注[四]战国策曰,吴、楚战于□举,吴师入郢。蒙谷奔入宫,负离次之典,浮江逃于云梦之中。后昭王反郢,五官失法,百姓昏乱;蒙谷献典,五官得法,百姓大化。校蒙谷之功,与存国相若,封之执圭。蒙谷怒曰:“谷非人臣也,社稷之臣也。苟社稷血食,余岂患无君乎!”遂□于历山也。

    注[五]史记曰,燕昭王伐齐,愍王败,出亡。燕人入临菑,尽取齐宝,烧其宫室宗庙;下齐七十余城,其不下者,唯独莒﹑即墨。后齐田单以即墨击破燕军,悉复所亡城。故曰雪也。

    王常字颜卿,颍川舞阳人也。[一]王莽末,为弟报仇,亡命江夏。[二]久之,与王凤、王匡等起兵云杜绿林中,聚觽数万人,以常为偏裨,攻傍县。后与成丹、张卬别入南郡蓝口,号下江兵。[三]王莽遣严尤、陈茂击破之。常与丹、卬收散卒入蒌溪,[四]劫略钟、龙闲,[五]觽复振。引军与荆州牧战于上唐,大破之,[六]遂北至宜秋。[七]

    注[一]东观记曰:“其先鄠人,常父博,成、哀闲转客颍川舞阳,因家焉。”

    注[二]命者,名也。言背其名籍而逃亡也。

    注[三]续汉志曰南郡编县有蓝口聚。

    注[四]蒌音力于反。

    注[五]盛弘之荆州记曰永阳县北有石龙山,在今安州应山县东北。又随州随县东北有三钟山也。

    注[六]上唐,乡名,故城在今随州枣阳县东北也。

    注[七]续汉志曰南*(郡)[阳]*有宜秋聚也。

    是时,汉兵与新巿、平林觽俱败于小长安,各欲解去。伯升闻下江军在宜秋,即与光武及李通俱造常壁,曰:“愿见下江一贤将,议大事。”成丹、张卬共推遣常。伯升见常,说以合从之利。[一]常大悟,曰:“王莽篡弒,残虐天下,百姓思汉,故豪杰并起。今刘氏复兴,即真主也。诚思出身为用,辅成大功。”伯升曰:“如事成,岂敢独飨之哉!”遂与常深相结而去,常还,具为丹、卬言之。丹、卬负其觽,皆曰:“大丈夫既起,当各自为主,何故受人制乎?”常心独归汉,乃稍晓说其说将帅曰:“往者成、哀衰微无嗣,故王莽得承闲篡位。既有天下,而政令苛酷,积失百姓之心。民之讴吟思汉,非一日也,故使吾属因此得起。夫民所怨者,天所去也;民所思者,天所与也。举大事必当下顺民心,上合天意,功乃可成。若负强恃勇,触情恣欲,虽得天下,必复失之。以秦、项之埶,尚至夷覆,况今布衣相聚草泽?以此行之,灭亡之道也。今南阳诸刘举宗起兵,观其来议事者,皆有深计大虑,王公之才,与之并合,必成大功,此*[天]*所以佑吾属也。”下江诸将虽屈强少识,然素敬常,乃皆谢曰:“无王将军,吾属几陷于不义。愿敬受教。”即引兵与汉军及新巿、平林合。于是诸部齐心同力,锐气益壮,遂俱进,破杀甄阜、梁丘赐。

    注[一]以利合曰从也。

    及诸将议立宗室,唯常与南阳士大夫同意欲立伯升,而朱鲔、张卬等不听。及更始立,以常为廷尉、大将军,封知命侯。别徇汝南、沛郡,还入昆阳,与光武共击破王寻、王邑。更始西都长安,以常行南阳太守事,令专命诛赏,[一]封为邓王,食八县,赐姓刘氏。常性恭俭,遵法度,南方称之。

    注[一]东观记曰:“诛不从命,封拜有功。”

    更始败,建武二年夏,常将妻子诣洛阳,肉袒自归。光武见常甚欢,劳之曰:“王廷尉良苦。[一]每念往时,共更艰□,何日忘之。[二]莫往莫来,岂违平生之言乎?”[三]常顿首谢曰:“臣蒙大命,得以鞭策托身陛下。[四]始遇宜秋,后会昆阳,幸赖灵武,辄成断金。[五]更始不量愚臣,任以南州。[六]赤眉之难,丧心失望,[七]以为天下复失纲纪。闻陛下即位河北,心开目明,今得见阙庭,死无遗恨。”帝笑曰:“吾与廷尉戏耳。吾见廷尉,不忧南方矣。”[八]乃召公卿将军以下大会,具为髃臣言:“常以匹夫兴义兵,明于知天命,故更始封为知命侯。与吾相遇兵中,尤相厚善。”特加赏赐,拜为左曹,[九]封山桑侯。[一0]

    注[一]良,甚也,言苦军事也。

    注[二]更,经也。艰□谓帝败小长安,造常壁,与常共破甄阜及王寻等也。

    注[三]平生言谓常云“刘氏真主也,诚思出身为用,辅成大功”。常乃久事更始,不早归朝,帝微以责之,故下文云“吾与廷尉戏耳”。诗韂风曰:“莫往莫来,悠悠我思。”

    注[四]策,马檛也。言执策以从之。

    注[五]伯升与常深相结,故曰断金。易系辞曰:“二人同心,其利断金。”

    注[六]谓以廷尉行南阳太守。

    注[七]谓赤眉入长安,破更始。

    注[八]谓南阳也。

    注[九]前书曰,左、右曹,平尚书事。

    注[一0]山桑,县,属沛郡,今亳州县。

    后帝于大会中指常谓髃臣曰:“此家率下江诸将辅翼汉室,心如金石,真忠臣也。”

    是日迁常为汉忠将军,遣南击邓奉、董欣,令诸将皆属焉。又诏常北击河闲、渔阳,平诸屯聚。五年秋,攻拔湖陵,又与帝会任城,因从破苏茂、庞萌。进攻下邳,常部当城门战,一日数合,贼反走入城,常追迫之,城上射矢雨下,帝从百余骑自城南高处望,常战力甚,驰遣中黄门诏使引还,贼遂降。又别率骑都尉王霸共平沛郡贼。[一]六年春,征还洛阳,令夫人迎常于舞阳,归家上頉。西屯长安,拒隗嚣。七年,使使者持玺书即拜常为横野大将军,位次与诸将绝席。[二]常别击破隗嚣将高峻于朝那。[三]嚣遣将过乌氏,常要击破之。

    转降保塞羌诸营壁,皆平之。九年,击内黄贼,破降之。后北屯故安,拒卢芳。

    [四]十二年,薨于屯所,谥曰节侯。

    注[一]东观记曰,沛郡贼,苗虚也。

    注[二]绝席谓尊显之也。汉官仪曰:“御史大夫、尚书令、司隶校尉,皆专席,号三独坐。”

    注[三]朝那,县,属安定郡也。

    注[四]故安,县,属涿郡,故城在今易州易县南也。

    子广嗣。三十年,徙封石城侯。[一]永平十四年,坐与楚事相连,国除。

    注[一]石城故城在今复州沔阳县东南也。

    邓晨字伟卿,南阳新野人也。世吏二千石。[一]父宏,豫章都尉。晨初娶光武姊元。王莽末,光武尝与兄伯升及晨俱之宛,与穰人蔡少公等燕语。少公颇学图谶,言刘秀当为天子。或曰:“是国师公刘秀乎?”光武戏曰:“何用知非仆邪?”坐者皆大笑,晨心独喜。[二]及光武与家属避吏新野,舍晨庐,甚相亲爱。晨因谓光武曰:“王莽悖暴,盛夏斩人,此天亡之时也。[三]往时会宛,独当应邪?”光武笑不荅。

    注[一]东观记曰:“晨曾祖父隆,扬州刺史;祖父勋,交址刺史。”

    注[二]东观记曰:“晨与上共载出,逢使者不下车,使者怒,颇加耻辱。上称江夏卒史,晨更名侯家丞。使者以其诈,将至亭,欲罪之,新野宰潘叔为请,得免。”

    注[三]王莽地皇元年,下书曰:“方出军行师,有趍讙犯*[法]*者,斩无须时。”

    于是春夏斩人都市,百姓震惧也。

    及汉兵起,晨将宾客会棘阳。汉兵败小长安,诸将多亡家属,光武单马遁走,遇女弟伯姬,与共骑而奔。前行复见元,趣令上马。元以手撝曰:“行矣,不能相救,无为两没也。”会追兵至,元及三女皆遇害。汉兵退保棘阳,而新野宰乃污晨宅,焚其頉墓。宗族皆恚怒,曰:“家自富足,何故随妇家人入汤镬中?”

    晨终无恨色。

    更始立,以晨为偏将军。与光武略地颍川,俱夜出昆阳城,击破王寻、王邑。

    又别徇阳翟以东,至京、密,皆下之。[一]更始北都洛阳,以晨为常山太守。

    会王郎反,光武自蓟走信都,晨亦闲行会于钜鹿下,自请从击邯郸。光武曰:“伟卿以一身从我,不如以一郡为我北道主人。”乃遣晨归郡。光武追铜马、高胡髃贼于冀州,晨发积射士千人,[二]又遣委输给军不绝。光武即位,封晨房子侯。[三]帝又感悼姊没于乱兵,追封谥元为新野节义长公主,立庙于县西。封晨长子泛为吴房侯,[四]以奉公主之祀。

    注[一]京、密,二县名,属河南郡。京故城在今郑州荥阳东,郑之京邑也。密故城在荥阳东南也。

    注[二]积与夡同,古字通用,谓寻夡而射之。

    注[三]房子,今赵州县也。

    注[四]吴房,今豫州县也。

    建武三年,征晨还京师,数燕见,说故旧平生为欢。晨从容谓帝曰:“仆竟*(辩)[办]*之。”[一]帝大笑。从幸章陵,拜光禄大夫,使持节监执金吾贾复等击平邵陵、新息贼。[二]四年,从幸寿春,留镇九江。

    注[一]光武前语晨云:“何用知非仆乎?”故晨有此言也。

    注[二]新息,今豫州县也。

    晨好乐郡职,由是复拜为中山太守,吏民称之,常为冀州高第。[一]十三年,更封南□侯。[二]入奉朝请,复为汝南太守。十八年,行幸章陵,征晨行廷尉事。从至新野,置酒酣燕,赏赐数百*(十)[千]*万,复遣归郡。晨兴鸿郄陂数千顷田,[三]汝土以殷,鱼稻之饶,流衍它郡。[四]明年,定封西华侯,复征奉朝请。二十五年卒,诏遣中谒者备公主官属礼仪,[五]招迎新野主魂,与晨合葬于北芒。乘舆与中宫亲临丧送葬。谥曰惠侯。

    注[一]中山属冀州,于冀州所部郡课常为弟一也。

    注[二]□音力全反。

    注[三]鸿郄,陂名,在今豫州汝阳县东。成帝时,关东水陂溢为害,翟方进为丞相,奏罢之。

    注[四]衍,饶也。

    注[五]汉官仪曰“长公主官属,傅一人,员吏五人,驺仆射五人,私府长、食官长、永巷令、家令各一人”也。

    小子棠嗣,后徙封武当。棠卒,子固嗣。固卒,子国嗣。国卒,子福嗣,永建元年卒,无子,国除。

    来歙字君叔,[一]南阳新野人也。六世祖汉,有才力,武帝世,以光禄大夫副楼船将军杨仆,击破南越、朝鲜。父仲,[二]哀帝时为谏大夫,娶光武祖姑,生歙。光武甚亲敬之,数共往来长安。

    注[一]歙音许及反。

    注[二]东观记“仲”作“冲”。

    汉兵起,王莽以歙刘氏外属,乃收系之,宾客共篡夺,得免。更始即位,以歙为吏,从入关。数言事不用,以病去。歙女弟为汉中王刘嘉妻,嘉遣人迎歙。

    因南之汉中。更始败,歙劝嘉归光武,遂与嘉俱东诣洛阳。

    帝见歙,大欢,即解衣以衣之,[一]拜为太中大夫。是时方以陇、蜀为忧,独谓歙曰:“今西州未附,[二]子阳称帝,道里阻远,诸将方务关东,思西州方略,未知所任,其谋若何?”歙因自请曰:“臣尝与隗嚣相遇长安。其人始起,以汉为名。今陛下圣德隆兴,臣愿得奉威命,开以丹青之信,[三]嚣必束手自归,则述自亡之埶,不足图也。”帝然之。建武三年,歙始使隗嚣。五年,复持节送马援,因奉玺书于嚣。既还,复往说嚣,嚣遂遣子恂随歙入质,拜歙为中郎将。时山东略定,帝谋西收嚣兵,与俱伐蜀,复使歙喻旨。嚣将王元说嚣,多设疑故,久冘豫不决。[四]歙素刚毅,遂发愤质责嚣曰:

    [五]“国家以君知臧否,晓废兴,故以手书畅意。足下推忠诚,遣伯春委质,[六]

    是臣主之交信也。今反欲用佞惑之言,为族灭之计,叛主负子,违背忠信乎?

    吉凶之决,在于今日。”欲前刺嚣,嚣起入,部勒兵,将杀歙,歙徐杖节就车而去。嚣愈怒,王元劝嚣杀歙,使牛邯将兵围守之。嚣将王遵谏曰:“愚闻为国者慎器与名,为家者畏怨重祸。[七]俱慎名器,则下服其命;轻用怨祸,则家受其殃。今将军遣子质汉,内怀它志,名器逆矣;外人有议欲谋汉使,轻怨祸矣。古者列国兵交,使在其闲,[八]所以重兵贵和而不任战也,何况承王命籍重质而犯之哉?君叔虽单车远使,而陛下之外兄也。[九]害之无损于汉,而随以族灭。昔宋执楚使,遂有析骸易子之祸。[一0]小国犹不可辱,况于万乘之主,重以伯春之命哉!”歙为人有信义,言行不违,及往来游说,皆可案覆,西州士大夫皆信重之,多为其言,故得免而东归。

    注[一]东观记曰“解所被襜襦以衣歙”也。

    注[二]西州谓隗嚣也。

    注[三]杨子法言曰“圣人之言,明若丹青”也。

    注[四]冘豫,不定之意也。说文曰“冘冘,行蝄”也。音淫。东观记曰“狐疑不决”也。

    注[五]质,正也。

    注[六]嚣子恂,字伯春。

    注[七]器,车服也。名,爵号也。言名与器不可妄授也。

    注[八]左传曰:“晋栾书伐郑,郑人使伯蠲行成,晋人杀之,非礼也。兵交使在其闲,可也。”

    注[九]光武之姑子,故曰外兄也。

    注[一0]左传曰,楚使申舟聘齐,不假道于宋。华元曰:“楚不假道,鄙我也。”

    乃杀之。楚子闻之,遂围宋。宋人惧,使华元夜入楚师,告子反曰“寡君使元以病告,弊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也。

    八年春,歙与征虏将军祭遵袭略阳,遵道病还,分遣精兵随歙,合二千余人,伐山开道,从番须、回中[一]径至略阳,[二]斩嚣守将金梁,因保其城。嚣大惊曰:“何其神也!”[三]乃悉兵数万人围略阳,斩山筑堤,激水灌城。歙与将士固死坚守,矢尽,乃发屋断木以为兵。嚣尽锐攻之,自春至秋,其士卒疲弊。

    帝乃大发关东兵,自将上陇,嚣觽溃走,围解。于是置酒高会,劳赐歙,班坐绝席,在诸将之右,赐歙妻缣千匹。诏使留屯长安,悉监护诸将。

    注[一]番须、回中,并地名也。番音盘。武帝元封四年幸雍,通回中道。前书音义曰回中在汧。汧今陇州汧源县也。

    注[二]径,直也。

    注[三]东观记曰:“上闻得略阳,甚悦。左右怪上数破大敌,今得小城,何足以喜?然上以略阳嚣所依阻,心腹已坏,则制其支体*[易]*也。”

    歙因上书曰:“公孙述以陇西、天水为藩蔽,故得延命假息。今二郡平荡,则述智计穷矣。宜益选兵马,储积资粮。昔赵之将帅多贾人,高帝悬之以重赏。[一]

    今西州新破,兵人疲馑,若招以财谷,则其觽可集。臣知国家所给非一,用度不足,然有不得已也。”帝然之。于是大转粮运,[二]诏歙率征西大将军冯异、建威大将军耿弇、虎牙大将军盖延、扬武将军马成、武威将军刘尚入天水,击破公孙述将田弇、赵匡。明年,攻拔落门,[三]隗嚣支党周宗、赵恢及天水属县皆降。

    注[一]高帝十年,陈豨反于赵、代,其将多贾人,帝多以金购,豨将皆降。

    注[二]东观记曰:“诏于汧积谷六万斛,驴四百头负□。”

    注[三]聚名也。解见光武纪。

    初王莽世,羌虏多背叛,而隗嚣招怀其酋豪,遂得为用。及嚣亡后,五溪、先零诸种数为寇掠,皆营堑自守,州郡不能讨。歙乃大修攻具,率盖延、刘尚及太中大夫马援等进击羌于金城,大破之,斩首虏数千人,获牛羊万余头,谷数十万斛。又击破襄武贼傅栗卿等。[一]陇西虽平,而人饥,流者相望。[二]歙乃倾仓廪,转运诸县,以赈赡之,于是陇右遂安,而凉州流通焉。

    注[一]襄武,县,属陇西郡也。

    注[二]流谓流离以就食也。

    十一年,歙与盖延、马成进攻公孙述将王元、环安于河池、下*(辩)[辨]*,陷之,乘胜遂进。蜀人大惧,使刺客刺歙,未殊,驰召盖延。延见歙,因伏悲哀,不能仰视。歙叱延曰:“虎牙何敢然!今使者中刺客,无以报国,故呼巨卿,欲相属以军事,而反效儿女子涕泣乎!刃虽在身,不能勒兵斩公邪!”延收泪强起,受所诫。歙自书表曰:“臣夜人定后,为何人所贼伤,中臣要害。[一]臣不敢自惜,诚恨奉职不称,以为朝廷羞。夫理国以得贤为本,太中大夫段襄,骨鲠可任,[二]愿陛下裁察。又臣兄弟不肖,[三]终恐被罪,陛下哀怜,数赐教督。”投笔抽刃而绝。

    注[一]何人谓不知何人也。

    注[二]骨鲠,喻正直也。说文曰:“鲠,鱼骨也。”食骨留咽中为鲠。

    注[三]肖,似也。不似犹不贤也。

    帝闻大惊,省书*(览)[閴]*涕,乃赐策曰:“中郎将来歙,攻战连年,平定羌、陇,忧国忘家,忠孝彰着。遭命遇害,呜呼哀哉!”使太中大夫赠歙中郎将、征羌侯印绶,谥曰节侯,谒者护丧事。丧还洛阳,乘舆缟素临吊送葬。以歙有平羌、陇之功,故改汝南之当乡县为征羌国焉。[一]

    注[一]征羌故城在今豫州郾城县东南也。

    子曪嗣。十三年,帝嘉歙忠节,复封歙弟由为宜西侯。[一]曪子棱,尚显宗女武安公主。棱早殁,曪卒,以棱子历为嗣。

    注[一]东观记曰“宜西乡侯”。

    论曰:世称来君叔天下信士。夫专使乎二国之闲,岂厌诈谋哉?而能独以信称者,良其诚心在乎使两义俱安,而己不私其功也。

    历字伯珍,少袭爵,以公主子,永元中,为侍中,监羽林右骑。[一]永初三年,迁射声校尉。永宁元年,代冯石为执金吾。延光元年,尊历母为长公主。二年,迁历太仆。

    注[一]羽林骑,武帝置。宣帝令中郎将骑都尉监羽林,见前书。

    明年,中常侍樊丰与大将军耿宝、侍中周广、谢恽等共谗陷太尉杨震,震遂自杀。历谓侍御史虞诩曰:“耿宝托元舅之亲,[一]荣宠过厚,不念报国恩,而倾侧奸臣,诬奏杨公,伤害忠良,其天祸亦将至矣。”遂绝周广、谢恽,不与交通。时皇太子惊病不安,避幸安帝乳母野王君王圣舍。太子乳母王男、厨监邴吉等以为圣舍新缮修,犯土禁,不可久御。圣及其女永与大长秋江京及中常侍樊丰、王男、邴吉等互相是非,圣、永遂诬谮男、吉,皆幽囚死,家属徙比景。太子思男等,数为叹息。京、丰惧有后害,妄造虚无,构谗太子及东宫官属。帝怒,召公卿以下会议废立。耿宝等承旨,皆以为太子当废。历与太常桓焉、廷尉张皓议曰:“经说,年未满十五,过恶不在其身。且男、吉之谋,皇太子容有不知,宜选忠良保傅,辅以礼义。

    废置事重,此诚圣恩所宜宿留。”帝不从,[二]是日遂废太子为济阴王。时监太子家小黄门籍建、中傅高梵等[三]皆以无罪徙朔方。历乃要结光禄勋祋讽,[四]

    宗正刘玮,将作大匠薛皓,侍中闾丘弘、陈光、赵代、施延,太中大夫朱伥、[五]

    第五颉,[六]中散大夫曹成,谏议大夫李尤,符节令张敬,[七]持书侍御史龚调,[八]羽林右监孔显,[九]城门司马徐崇,韂尉守丞乐闱,[一0]长乐、未央□令郑安世等十余人,[一一]俱诣鸿都门证太子无过。龚调据法律明之,以为男、吉犯罪,皇太子不当坐。帝与左右患之,乃使中常侍奉诏胁髃臣曰:“父子一体,天性自然。以义割恩,为天下也。历、讽等不识大典,而与髃小共为讙哗,外见忠直而内希后福,饰邪违义,岂事君之礼?朝廷广开言事之路,故且一切假贷;若怀迷不反,当显明刑书。”谏者莫不失色。薛皓先顿首曰:“固宜如明诏。”历怫然,[一二]廷诘皓曰:“属通谏何言,而今复背之?[一三]大臣乘朝车,处国事,固得辗转若此乎!”[一四]乃各稍自引起,历独守阙,连日不肯去。帝大怒,乃免历兄弟官,削国租,黜公主不得会见。历遂杜门不与亲戚通,时人为之震栗。

    注[一]宝女弟为清河王庆姬,即安帝嫡母也,故宝于帝为元舅焉。

    注[二]宿留犹停留也。宿留音秀溜。

    注[三]梵音扶泛反。

    注[四]祋音丁外反。

    注[五]伥音丑羊反。

    注[六]颉音下结反。

    注[七]续汉*(书)[志]*曰:“符节令,秩*[六]*百石。”

    注[八]续汉志曰“持书侍御史,秩六百石”也。

    注[九]汉官仪“羽林左、右监,属光禄”也。

    注[一0]守丞,兼守之丞也。

    注[一一]续汉志曰“未央□令一人,长乐□令一人,主乘舆马”也。

    注[一二]字林曰:“怫,郁也。”怫音扶勿反。

    注[一三]属,近也。通犹共也。近言共谏,何乃相背也。

    注[一四]周礼曰:“卿乘夏缦,大夫乘墨车。”辗转,不定也。诗曰:“展转反侧。”

    及帝崩,阎太后起历为将作大匠。顺帝即位,朝廷咸称社稷臣,于是迁为韂尉。

    祋讽、刘玮、闾丘弘等先卒,皆拜其子为郎;朱伥、[一]施延、陈光、赵代等并为公卿,任职;征王男、邴吉家属还京师,厚加赏赐;籍建、高梵等悉蒙显擢。永建元年,拜历车骑将军,弟祉为步兵校尉,超为黄门侍郎。三年,母长公主薨,历称病归第;服阕,复为大鸿胪。阳嘉二年,卒官。

    注[一]伥音丑良反。

    子定嗣。定尚安帝妹平氏长公主,顺帝时,为虎贲中郎将。定卒,子虎嗣,桓帝时,为屯骑校尉。弟艳,字季德,少好学下士,开馆养徒,少历显位,灵帝时,再迁司空。

    赞曰:李、邓豪赡,舍家从谶。[一]少公虽孚,宗卿未验。[二]王常知命,功惟帝念。[三]款款君叔,斯言无玷。[四]方献三捷,永坠一□。[五]

    注[一]邓晨代以吏二千石为豪,李通家富为赡也。

    注[二]孚,信也。言蔡少公论谶,其事虽信,而李守被诛,是未验也。

    注[三]王常,更始中为知命侯,后归朝,上录其功,封为列侯,故曰帝念。

    注[四]玷,缺也。

    注[五]小雅采薇诗曰:“岂敢定居,一月三捷。”

    校勘记

    五七三页三行李通字次元集解引汪文台说,谓初学记十一、北堂书钞五十二引华峤书“次元”作“文元”。今按:安国桂坡馆刊本初学记及孔广陶校注本北堂书钞并作“次元”。

    五七四页一行会光武避*(事)[吏]*在宛集解引陈景云说,谓它处皆作“避吏”,此“事”疑因相似而误。今据改。按:“事”字古文作“□”,与“吏”形相近也。

    五七四页七行同母弟申徒臣集解引惠栋说,谓“申徒臣”东观记作“公孙臣”,袁宏纪作“申屠臣”。今按:聚珍本东观记光武纪作“公孙臣”,李通传作“申屠臣”。

    五七四页九行苍卒时以备不虞耳汲本、殿本“苍”作“仓”。按:苍仓通用。又按:影印绍兴本此卷仍有阙佚,取它本补配,故多斗字。以下遇极明显之斗字,皆径予改正,不作校记。

    五七五页一0行征通为韂尉按:袁纪“韂尉”作“光禄勋”。书钞五十三引续汉书同。

    五七六页二行属南*(郡)[阳]*据集解引洪亮吉说改。

    五七六页三行以病上书乞身按:集解引洪亮吉说,谓此蒙上“六年夏”之文,下云“其夏,引拜为大司空”,考通为司空在建武七年五月,则此应云“明年夏,引拜为大司空”,否则“以病上书乞身”上亦应加“明年”二字。省此二字,增一“其”字,遂觉□事不清。

    五七七页三行安觽侯刘*(崇)[宠]*集解引顾炎武说,谓“崇”当从汉表作“宠”。

    又引陈景云说,谓崇死于莽未篡汉之先,建武二年,从父弟宠绍封,此传写误也。今据改。按:集解又引惠栋说,谓安觽侯绍封者有刘宣子高,见卓茂传。

    校补谓“宣”与“宠”自系一人名,因形近而误。

    五七七页六行猖狂无妄之福按:汲本“福”作“祸”。

    五七七页一一行又有无*(妄)[望]*之祸据汲本、殿本改,与史记平原君传合。

    五七八页一三行南*(郡)[阳]*有宜秋聚也集解引惠栋说,谓续志平氏县有宜秋聚,属南阳,非南郡也。今据改。

    五七九页一0行此*[天]*所以佑吾属也校补引钱大昭说,谓“此”字下通鉴有“天”字。按:上屡言“天”,此处合有“天”字,今据补。

    五八一页六行此家率下江诸将集解谓袁宏纪“此家”作“此人”。按:通鉴胡注“此家犹言此人也”。

    五八一页一二行嚣遣将过乌氏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氏音支,续志作“枝”或作“支”。

    五八二页二行按:此注原系“乌氏”下,据汲本、殿本移正。

    五八二页一0行往时会宛独当应邪按:张□谓“会宛”下当有“语”字,袁纪作“宛下言傥能应也”。

    五八二页一四行有趍讙犯*[法]*者斩无须时据刊误补,与前书莽传合。按:殿本“趍”作“趋”,与前书莽传同。

    五八三页一五行仆竟*(辩)[办]*之按:集解引沉钦韩说,谓此“仆”字即光武自称之“仆”,“辩”当作“办”。今据改。

    五八四页七行赏赐数百*(十)[千]*万据汲本、殿本改。

    五八五页三行娶光武祖姑生歙按:殿本考证万承苍谓下文王遵曰“君叔陛下之外兄也”,此“祖姑”字必有误。又沉家本谓按后文“而陛下之外兄也”,注“光武之姑子,故曰外兄”,然则仲娶者非光武祖姑,恐“祖”字斗也。

    五八六页九行而陛下之外兄也按:御览四五二引“陛下”作“汉帝”。

    五八六页一0行害之无损于汉而随以族灭按:御览四五二引作“害之无损于彼,灭之有害于吾”。

    五八七页一四行前书音义曰回中在汧按:集解引惠栋说,谓番须、回中皆在安定郡,注引前书音义谓“回中在汧”,非。

    五八七页一六行则制其支体*[易]*也据校补引钱大昭说补。

    五八九页三行下*(辩)[辨]*据集解引惠栋说改。按:通鉴作“辨”。

    五八九页一二行按:此注原在“被罪”下,依汲本移正。

    五八九页一三行省书*(览)[閴]*涕校补谓“览”当作“閴”,屈子怀沙“思美人兮閴涕而鎶眙”。今据改。按:通鉴引作“揽”,揽即閴字。

    五八九页一五行故改汝南之当乡县为征羌国焉按:前志汝南无当乡县。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县”字疑衍。又引洪颐餦说,谓地理、郡国两志于征羌不言“故当乡”。范滂传“汝南征羌人”,李注“谢承书云汝南细阳人”。疑当乡县东京初年割细阳所置,故承以滂为细阳人。

    五九一页八行侍中闾丘弘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袁纪作“中郎将闾丘宏”。

    五九一页一五行固得辗转若此乎按:汲本、殿本“得”作“复”。

    五九二页九行续汉*(书)[志]*曰符节令秩*[六]*百石“书”当作“志”。又集解引沉钦韩说,谓“百石”上应有“六”字,今据补,与续志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