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柯与性:解读福柯《性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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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性与自我

    在19世纪之前,性就是性,它不是人的本质,不是人的性格,也不是其他的什么东西。衡量它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它是适度的,还是过量的(也许还有过少的)。其他标准过去是没有的,比如说:它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它是正常的还是反常的;它是自然的还是违反自然的等等。

    “到了19世纪,性行为作为个体自我的象征,开始变成一个重要的问题。这是一种新的东西。有趣的是,在19世纪以前,那些被禁止的行为,尽管受到严厉的限制,却总是被视为某种过分和多余的举动,即所谓‘放荡无度’。同性恋仅仅被看作是过量的自然行为,一种失控了的本能。从19世纪起,我们看到像同性恋这样的事情逐渐被人们视为反常的行为……我以为,在19世纪以前,通常是不从性行为或欲望来判断一个人的性格的。‘告诉我你的欲望,我便可知你是怎样的人。’这是典型的19世纪的话语……人们仍然认为、并且被鼓励来认为,性的欲望揭示了他们深层的本质。性不再是秘密,但仍是一种征候,一种对我们的个人性的最大的秘密的表白。”“注释1”

    这是一件很奇特的事情:好像关于我们自身的真理全都可以由性来加以解释。“性与真理发生关系的历史过程,在精神分析学那里达到了顶点。在我们的时代,所有关于性的话语,都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指向精神分析学。”“注释2”弗洛伊德所创建的精神分析学将人的自我分为“本我”、“自我”和“超我”,似乎通过自身性的欲望,我们就能了解关于自我的一切。难道人的自我仅仅通过性就能全部加以解释吗?饱暖的欲望不可以部分地解释人的自我吗?安全的欲望不可以部分地解释人的自我吗?归属的欲望不可以部分地解释人的自我吗?性也许是解释人的自我的一个必要条件,但是它不是充分条件。换言之,要想解释人的自我,一定要了解他的性;但即使已经完全了解了一个人的性,也不一定能够解释他的自我。

    “注释1”福柯,第9页。

    “注释2”同上书,第1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