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诅咒
维尔了解这个世界的渠道,完全来源于酒馆里成天吹牛打屁的粗人糙汉子。
那些人当然不会讨论音乐团这种上流社会的东西。
“瓦尔西亚音乐团在帝都非常出名,曾经在整个帝国联邦巡游演出过,他们最近来到了埃尔隆,打算组建一个新的乐团!”金发帅哥耸耸肩:“我准备去试试。”
“原来是这样。”维尔心头略松了口气,他刚刚就在担心,自己会不会被杰斯给卖了。
金发帅哥好奇的问道:“你难道不是去应聘的吗?”
“我是去替老板跑路的。”维尔随口解释了一句,又追问道:“这辆马车是那个什么音乐团专门安排接送你们的吗?”
“瓦尔西亚音乐团!”金色帅哥皱眉提醒,而后点点头:“没错,他们昨天就在拉人去埃尔隆了,但我昨天得和家人告别所以没赶上,还好他们今天又来了。”
“也就是说,搭车不用给钱?”
“来回路费报销,而且还会给我们安排一夜住宿,这可是瓦尔西亚音乐团!他们曾经在帝都给皇帝陛下演奏过!”
“明白,他们财大气粗!”维尔叹了口气:“说真的,我都想去试试了,你也知道酒馆倒闭,我现在失业了。”
“以你的条件,至少能通过第一次面试吧。”金发帅哥仔细端详打量着维尔,感觉这个小酒保长得比自己还要漂亮一些:皮肤白皙,小脸很精致,湛蓝色的双眼,唇红齿白,一头蓬松的亚麻色短发,或许会很受某些有钱寡妇或者贵妇人的喜欢。
维尔摇摇头,他能说就在半个小时前,自己甚至在考虑自杀的问题吗?
更别提他和杰斯背负的诅咒,说不定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吹牛老爹酒馆?我也有些印象。”
又有一个帅哥加入了谈话,或许是气氛调动起来了,他饶有兴趣的问维尔:“我记得那家酒馆生意很火爆,总是非常吵闹,为什么会倒闭?”
“老板破产了。”维尔叹了口气:“你们或许听说过,我的老板杰斯是镇上出了名的贪财,几天前有个吟游诗人路过小镇,在酒馆歇息,但没钱付账,最后拿出了一件假古董做抵押,骗光了老板所有的积蓄,还有那家酒馆。”
“那可真可怜。”车厢里几个帅哥忍着没笑,毫无诚意的安慰道。
维尔拍了拍额头,回想起这几天发生的事,不由深深叹了口气:“是啊,太可怜了!”
如果只是破产还没什么,钱没了还能再赚,况且维尔本来就是个穷光蛋,在杰斯的酒馆上班还不满一个月,除了一些豪爽客人打赏的零钱,工资都没拿到呢。
问题的关键是那个古董居然是一件受到诅咒的不祥之物,在杰斯喜滋滋的以为自己赚大发了的第二天,酒馆里的厨娘爱莎大婶就暴毙了。
镇上的治安官查定死因是突发心脏病,可不提爱莎大婶平时身体倍棒,一拳能干翻两个维尔外搭一个杰斯,吃嘛嘛香,啥病没有。
只说爱莎大婶的死状就足够吓人的,维尔至今记忆深刻,很难想象,人在遭遇怎样的痛苦和折磨下,才能摆出那么狰狞可怖的表情。
然后当天晚上,维尔和杰斯就做了同一个噩梦。
噩梦中已经死去的爱莎大婶双目流血,张牙舞爪的朝他们怒吼:你们都被魔鬼盯上了,在三天后的满月之夜,你们将会被恶魔拖下地狱!
惊醒后,他们就发现在心脏部位出现了一个以前根本不存在的纹身:指甲盖大小的一颗头骨。
头骨周围蔓延着一条条细微的红色纹路,仔细看才发现原来都是纤细的血管。
惊恐不已的杰斯胆子很大,立刻去刨了爱莎大婶的坟包,不出意外的在爱莎大婶的心口处也看到了同样的纹身。
接下来,他们只要一睡着爱莎大婶立刻出现,维尔感觉就算没有三天期限,自己迟早也会被爱莎大婶活活折磨死。
所以他心一横:干脆自杀好了,说不准还能再回到地球呢!
只是没想到杰斯求生意志很坚定,居然又想到了一个法子。
维尔心里默默道:“希望能像他说的那样,一切顺利吧。”
在他们谈论中,马车缓缓驶离了小镇,离开了热闹的人群,来到荒郊野外,外面传来一阵阵乌鸦的哀鸣,维尔掀起门帘朝外面打量。
今天天气不太好,厚重的乌云从远方飘过来,空气中能够嗅到泥土的芬芳,看来一场大雨就要临近。
远处的山林被黑暗笼罩,有一群黑色的乌鸦从树林上空飞过,继而又四散开来。
“待会儿恐怕要下大雨。”维尔回头冲金发帅哥说道。
“没关系,我们在马车里呢。”金发帅哥提醒道:“但别掀开帘子,待会儿雨打进来,我们都要淋湿了。你不知道,我为了这次的应聘,可是特意去租了一套衣服,明天就得还回去!”
其他几个帅哥也纷纷应和。
看得出来,他们都是家境一般或者比较贫穷出身,虽然穿着很得体,但多少都有些营养不良,这从皮肤上就能看出来,他们手指都很粗糙,显然是经常干活的。
维尔正默默打量着他们的手指,就有人发现了他身上的细节:“你看上去可不像个小酒保,皮肤可真好,就像是城里贵族老爷家的小少爷。”
“是啊,他的手指也很干净,根本不像干活的手,看看我,我这双手还能弹琴吗?”
“现在没人在乎你会不会弹琴,只要你长得好看就行了,听说城里人流行一种叫原生态的音乐会,舞台上不管男人女人都不穿衣服!”
“天呐,这和一些酒馆里的xx舞郎有什么区别?”
“区别大了好吗!我们是艺术,你懂什么是艺术吗!”
这群人开始七嘴八舌讨论起艺术来,维尔也懒得和他们闲扯,靠在车厢上闭目养神。
当初他刚刚穿越过来时,也误以为自己的身世可能很复杂,或许是某个贵族的私生子,或许是某个大家族失散的子弟。
但后来才了解到,自己只是个普通应召女郎的儿子,母亲早就去世了,至于父亲在哪,谁知道呢?
不过有一点也挺有趣,那就是他的皮肤一直都很好。
他这段时间在吹牛酒馆工作,老板杰斯就像前世著名的葛朗台与黄世仁的结合体。
抠门贪财又小气,总是盯着维尔干活,稍微有休息的时候就厉声训斥外加扣工钱,维尔怀疑自己干完一个月,可能拿不到预定工钱的三分之一。
每天高强度的劳动外加风吹雨晒,他的皮肤也没有变得粗糙。
如果在地球上自己也能有这样一副小白脸的样貌,也没必要费心费力的去当码农了吧?
维尔胡思乱想着,迷迷糊糊的都快要睡着了,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听到一声刺耳的尖叫:“死人啦!”
……
瓦尔西亚音乐团在帝都拉尔夫的演奏非常成功,伟大的帝国皇帝劳恩陛下亲自莅临参观,据传病重卧床的军事大臣雷恩伯爵以及商务大臣诺玛爵士陪同巡礼。
——《拉尔夫人报》
那些人当然不会讨论音乐团这种上流社会的东西。
“瓦尔西亚音乐团在帝都非常出名,曾经在整个帝国联邦巡游演出过,他们最近来到了埃尔隆,打算组建一个新的乐团!”金发帅哥耸耸肩:“我准备去试试。”
“原来是这样。”维尔心头略松了口气,他刚刚就在担心,自己会不会被杰斯给卖了。
金发帅哥好奇的问道:“你难道不是去应聘的吗?”
“我是去替老板跑路的。”维尔随口解释了一句,又追问道:“这辆马车是那个什么音乐团专门安排接送你们的吗?”
“瓦尔西亚音乐团!”金色帅哥皱眉提醒,而后点点头:“没错,他们昨天就在拉人去埃尔隆了,但我昨天得和家人告别所以没赶上,还好他们今天又来了。”
“也就是说,搭车不用给钱?”
“来回路费报销,而且还会给我们安排一夜住宿,这可是瓦尔西亚音乐团!他们曾经在帝都给皇帝陛下演奏过!”
“明白,他们财大气粗!”维尔叹了口气:“说真的,我都想去试试了,你也知道酒馆倒闭,我现在失业了。”
“以你的条件,至少能通过第一次面试吧。”金发帅哥仔细端详打量着维尔,感觉这个小酒保长得比自己还要漂亮一些:皮肤白皙,小脸很精致,湛蓝色的双眼,唇红齿白,一头蓬松的亚麻色短发,或许会很受某些有钱寡妇或者贵妇人的喜欢。
维尔摇摇头,他能说就在半个小时前,自己甚至在考虑自杀的问题吗?
更别提他和杰斯背负的诅咒,说不定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吹牛老爹酒馆?我也有些印象。”
又有一个帅哥加入了谈话,或许是气氛调动起来了,他饶有兴趣的问维尔:“我记得那家酒馆生意很火爆,总是非常吵闹,为什么会倒闭?”
“老板破产了。”维尔叹了口气:“你们或许听说过,我的老板杰斯是镇上出了名的贪财,几天前有个吟游诗人路过小镇,在酒馆歇息,但没钱付账,最后拿出了一件假古董做抵押,骗光了老板所有的积蓄,还有那家酒馆。”
“那可真可怜。”车厢里几个帅哥忍着没笑,毫无诚意的安慰道。
维尔拍了拍额头,回想起这几天发生的事,不由深深叹了口气:“是啊,太可怜了!”
如果只是破产还没什么,钱没了还能再赚,况且维尔本来就是个穷光蛋,在杰斯的酒馆上班还不满一个月,除了一些豪爽客人打赏的零钱,工资都没拿到呢。
问题的关键是那个古董居然是一件受到诅咒的不祥之物,在杰斯喜滋滋的以为自己赚大发了的第二天,酒馆里的厨娘爱莎大婶就暴毙了。
镇上的治安官查定死因是突发心脏病,可不提爱莎大婶平时身体倍棒,一拳能干翻两个维尔外搭一个杰斯,吃嘛嘛香,啥病没有。
只说爱莎大婶的死状就足够吓人的,维尔至今记忆深刻,很难想象,人在遭遇怎样的痛苦和折磨下,才能摆出那么狰狞可怖的表情。
然后当天晚上,维尔和杰斯就做了同一个噩梦。
噩梦中已经死去的爱莎大婶双目流血,张牙舞爪的朝他们怒吼:你们都被魔鬼盯上了,在三天后的满月之夜,你们将会被恶魔拖下地狱!
惊醒后,他们就发现在心脏部位出现了一个以前根本不存在的纹身:指甲盖大小的一颗头骨。
头骨周围蔓延着一条条细微的红色纹路,仔细看才发现原来都是纤细的血管。
惊恐不已的杰斯胆子很大,立刻去刨了爱莎大婶的坟包,不出意外的在爱莎大婶的心口处也看到了同样的纹身。
接下来,他们只要一睡着爱莎大婶立刻出现,维尔感觉就算没有三天期限,自己迟早也会被爱莎大婶活活折磨死。
所以他心一横:干脆自杀好了,说不准还能再回到地球呢!
只是没想到杰斯求生意志很坚定,居然又想到了一个法子。
维尔心里默默道:“希望能像他说的那样,一切顺利吧。”
在他们谈论中,马车缓缓驶离了小镇,离开了热闹的人群,来到荒郊野外,外面传来一阵阵乌鸦的哀鸣,维尔掀起门帘朝外面打量。
今天天气不太好,厚重的乌云从远方飘过来,空气中能够嗅到泥土的芬芳,看来一场大雨就要临近。
远处的山林被黑暗笼罩,有一群黑色的乌鸦从树林上空飞过,继而又四散开来。
“待会儿恐怕要下大雨。”维尔回头冲金发帅哥说道。
“没关系,我们在马车里呢。”金发帅哥提醒道:“但别掀开帘子,待会儿雨打进来,我们都要淋湿了。你不知道,我为了这次的应聘,可是特意去租了一套衣服,明天就得还回去!”
其他几个帅哥也纷纷应和。
看得出来,他们都是家境一般或者比较贫穷出身,虽然穿着很得体,但多少都有些营养不良,这从皮肤上就能看出来,他们手指都很粗糙,显然是经常干活的。
维尔正默默打量着他们的手指,就有人发现了他身上的细节:“你看上去可不像个小酒保,皮肤可真好,就像是城里贵族老爷家的小少爷。”
“是啊,他的手指也很干净,根本不像干活的手,看看我,我这双手还能弹琴吗?”
“现在没人在乎你会不会弹琴,只要你长得好看就行了,听说城里人流行一种叫原生态的音乐会,舞台上不管男人女人都不穿衣服!”
“天呐,这和一些酒馆里的xx舞郎有什么区别?”
“区别大了好吗!我们是艺术,你懂什么是艺术吗!”
这群人开始七嘴八舌讨论起艺术来,维尔也懒得和他们闲扯,靠在车厢上闭目养神。
当初他刚刚穿越过来时,也误以为自己的身世可能很复杂,或许是某个贵族的私生子,或许是某个大家族失散的子弟。
但后来才了解到,自己只是个普通应召女郎的儿子,母亲早就去世了,至于父亲在哪,谁知道呢?
不过有一点也挺有趣,那就是他的皮肤一直都很好。
他这段时间在吹牛酒馆工作,老板杰斯就像前世著名的葛朗台与黄世仁的结合体。
抠门贪财又小气,总是盯着维尔干活,稍微有休息的时候就厉声训斥外加扣工钱,维尔怀疑自己干完一个月,可能拿不到预定工钱的三分之一。
每天高强度的劳动外加风吹雨晒,他的皮肤也没有变得粗糙。
如果在地球上自己也能有这样一副小白脸的样貌,也没必要费心费力的去当码农了吧?
维尔胡思乱想着,迷迷糊糊的都快要睡着了,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听到一声刺耳的尖叫:“死人啦!”
……
瓦尔西亚音乐团在帝都拉尔夫的演奏非常成功,伟大的帝国皇帝劳恩陛下亲自莅临参观,据传病重卧床的军事大臣雷恩伯爵以及商务大臣诺玛爵士陪同巡礼。
——《拉尔夫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