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谜踪
字体: 16 + -

第八章 四十分钟的作案时间

如今好不容易找到惟一可能的目击者,但是目击证人如今却处于神志不清、疯疯癫癫的状态,很难对其进行口供上的询问。

    尽管在证人这方面暂时没有多大进展,但是张一玄还是对整个案件到目前所获得的信息进行了整理和分析。在嫌疑人方面,张一玄暂时锁定死者的丈夫丁大伟,从对他当晚行踪的调查中发现,丁大伟尽管通过护士制造了相对完美的不在场证明,但是从丁大伟的邻居口中,张一玄得知当晚丁大伟根本就没有在家呆太久,甚至不会超过五分钟,而且据他的邻居所言,当晚他回家时十分匆忙,几乎是奔跑着的,仿佛是在寻找某件东西,然后匆匆地离开,不太像是生病吃药的样子。

    而丁大伟从离开医院到再次回到医院总共所用的时间差不多四十分钟,这时间已经在值班护士的口中得到了较为肯定的回答。张一玄觉得,这个时间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是,这四十分钟丁大伟的去向是存在疑问的,因为从护士和邻居的口中可以得知当晚他只是匆忙地回了趟家,然后又匆忙地离开,并不是回家吃药,而是去过其他什么地方。那么,在这段时间他到底去过什么地方呢?他回到家到底又是找寻什么东西呢?

    张一玄推断,如果凶手是丁大伟,那么丁大伟就得在这段时间出现在案发现场,并将死者杀害,然后快速离开现场,之后装作神不知鬼不觉地再次出现在医院,这样自然而然地就可以瞒过所有的人,制造完美的不在场证明,而且也看不出有任何作案方面的嫌疑。如果凶手不是丁大伟,那么他当时这么诡异的行为到底又是去做什么呢?难道他另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通过种种的迹象和分析,张一玄觉得,前者的可能性更大,也就是说在凌晨十二点到凌晨十二点四十这段时间,丁大伟去过案发现场,充分利用了这短暂的四十分钟时间将自己的妻子杀害。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丁大伟从医院再到家,然后再到案发所在的树林,在四十分钟这么短的时间内能完成吗?而张一玄要做的就是尽量去证明这四十分钟作案时间的可能性,以此来支撑他对整个案件的种种分析和推断。

    丁大伟最后一次给妻子打电话时,妻子告诉他大概还有半个小时就到医院,而当时丁大伟正好在医院;之后,假设丁大伟从医院跑到家、又从家跑到案发地点,此时恰好与妻子相遇,最终将妻子杀害在案发地点。而妻子从最后打电话到达案发地点与丈夫从医院到家再到案发地点的时间是相同的。

    从医院到家,据丁大伟所述,正常人走路大概要十五分钟,而如果快速奔跑的话自然就用不了这么长的时间,姑且这段路程所用的时间算作五分钟,来回的话差不多就是十分钟;接下来,就是确定从医院到案发地点这段路程所用的时间,如果按照同样的速度,会用多少时间呢?

    假设从医院到案发地点跑步所用的时间也为十分钟,那么丁大伟在给妻子打电话之后从医院到家再到案发地点所用的时间就是二十分钟;这样的话,丁大伟将妻子杀害和毁灭罪证就必须在十分钟内完成;而后,又从案发地点快速跑回到医院,用了十分钟,正好碰见医院值班的护士。如果这样来推测的话,那么从理论上来讲,丁大伟利用不在场的四十分钟来作案便是可能的。

    为了进一步确认这种作案时间的可能性,张一玄决定明日一大早亲自去对这种作案时间的推测进行实验,看四十分钟的作案时间在实际操作中是否能办到。

    于是,第二天一大早,趁镇上人比较少的时候,张一玄便来到了医院,去实验他在作案时间上可能性的推测。

    他首先来到镇医院,以较快的速度从医院跑到丁大伟的那栋楼,然后短暂停留了下,继续往回跑(他并没有跑到丁大伟家的门前,怕一大早会影响人们的休息),一直不停歇地跑到案发现场附近的那条道路,也就是举行鬼神祭祀活动现场的道路;之后便放慢了脚步,改为步行走到了发现死者的那片树林。

    当到达案发的树林时,张一玄喘着粗气看了一下时间,总共用了差不多二十分钟,这个时间与之前的推测差不多吻合。而且,张一玄这次实验的路线是医院→家→医院→案发地点,如果丁大伟当晚是从家选择一条捷径跑到案发地点的话,那么他还可能为自己争取一些作案和消灭罪证的时间。

    这样看来,如果丁大伟以快跑的速度快速到达作案现场,在妻子毫不防备的情况将其杀害,然后迅速消灭罪证逃离现场,之后又若无其事地回到医院,便是可能办到的。通过亲身试验,张一玄觉得四十分钟的作案时间在理论与实践上几乎都是可行的。

    尽管这些推断从逻辑上来说显得还算严密,但是,这些都只是推测而已,并没有实实在在的证据可以支撑张一玄刚才的推断,也没办法仅凭这些推断来定丁大伟的罪,除非能够找到相关的物证,再加上目击女孩这样一个人证,那就是张一玄所期望的最完美的犯罪证据了。

    四十分钟的作案时间,除去在路上的时间,真正算起来的话,其实只有十分钟的作案时间。那么,这么短的时间凶手是怎么将死者杀害的呢?而且在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的痕迹和线索,凶手又是怎样快速地毁灭罪证的呢?凶手在这么匆忙的情况下行凶,怎么还能够做得如此天衣无缝、毫无破绽呢?

    张一玄记得自己曾在附近所有可能的地方都四处查看过,也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罪证和犯罪迹象。难道说凶手行凶是可以做到根本不留下任何线索的吗?除非是……

    ——“死亡之林”!

    沉浸在思考中的张一玄对自己头脑中突然冒出这个答案感到不满,怎么思考来思考去又回到神秘力量这一层上来了!这不和当地人的想法和观念又一样了吗?这是可能的吗?绞尽脑汁的张一玄又陷在了整个案件的难点之处。

    正当张一玄陷入痛苦的思索中时,一个念头突然在他头脑中快速闪现,使得他不禁叫出声来:

    “对!‘死亡之林’!这的确是一个毁灭罪证的最佳地方!我怎么没有想到呢?这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凶手很可能在杀害了死者后,将罪证扔在“死亡之林”的某个地方,或者在里面将其销毁了,因此也就没有留下任何线索在案发现场。这种解释的确可以说通为什么张一玄在到处寻找之后都没有任何收获,而且“死亡之林”离案发的地点是如此之近,再加上当地人对“死亡之林”无比的敬畏与崇拜,根本不敢擅自闯入里面,凶手即使将罪证在里面藏起来或是毁灭了,也是不会有人知晓的,自然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了。

    有了这一层推论,张一玄对这种作案时间的可能性也就更加确信了,至少这种推测是最合乎逻辑的,也是可以结合目前张一玄了解的情况来做出合理解释的。

    从犯案动机上来讲,丁大伟自从失踪回来后便性情大变,完全像换了一个人似的,这从他邻居口中已经知晓;而且夫妻间的关系不和,经常吵架。既然夫妻关系严重不好,那么丈夫即使将妻子杀害也是可以说得通的。看来,丁大伟在作案动机这方面是不会存在很大疑问的。

    四十分钟的作案时间!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而且这段时间也正好在死者死亡的时间范围内。那么,从丁大伟杀害妻子的犯罪动机和作案时间这两方面可以推断,丁大伟在这起女尸吸血命案中的嫌疑最大,至少到目前为止是最大的犯罪嫌疑人。

    接下来的疑问是,丁大伟匆忙回家到底是去拿什么东西呢?张一玄觉得,他很可能是去拿某件外衣或者类似的东西,是为了用这些衣物来消灭作案所留下的痕迹;紧接着,在杀害妻子之后,快速跑到“死亡之林”某个比较隐蔽的地方将罪证扔掉或者毁掉;然后,快速逃离现场跑回医院,这样就可以做到神不知鬼不觉了,既没有人证,也没有任何物证和线索留下。

    如果按照张一玄刚才这样来推测的话,那么在“死亡之林”的某个地方还留有丁大伟作案后的衣物;如果找到这些衣物,而且正好是丁大伟的衣服的话,那么这就是丁大伟杀害妻子最为有力的物证,单凭这一物证就可以定丁大伟的罪,将其缉拿归案、绳之以法。

    张一玄打算接下来到“死亡之林”去看看,四处寻找下,看是否能发现什么罪证或者线索。当然,如果有丁大伟的衣物作为物证那最好不过,即使不是衣物之类的物证,或多或少也会留下其他方面的罪证和线索吧!张一玄希望“死亡之林”此行能够有重要的收获!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