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之无限征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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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好枪和好车

    thu dec 25 00:26:38 cst 2014

    果然是把沙漠之鹰,而且是把黄金版的!怪不得这么多枪里会没有沙漠之鹰,原来是爱德华对这把枪情有独钟啊!

    1986年,在经过数以千计的射击试验之后,第一把具有完全功能的0.357口径沙漠之鹰终于面世。一出现,这款0.357就成为了收藏家和枪械爱好者疯狂追逐的对象。在1986年一年内,mri特别生产了1000把珍藏版0.357沙漠之鹰;包括100把金版、400把银版、500把铜版,均标号为0.357。每把珍藏版的0.357沙漠之鹰都由一个桃木盒包装。

    毋庸置疑,他面前的这把正是100把金版之一。这把沙漠之鹰被保养得非常好,用的次数也并不多。可惜桃木盒内只有一盒20发麦格农手枪弹,不过想到它的珍藏价值也就觉得正常了。可是既然到了自己手中,李朝宗可不想让他继续沉睡下去。“你发威的时候到了!”

    开心的李朝宗把枪别再腰里来到靶场,叫停了练枪的众人,详细的说出了自己的推断。为了证明自己的推断,他让庄炎庄剑去挑些适合做飞刀的军刀和刺刀拿到靶场来。让威尔把一个木制全身靶子放倒30米的距离。

    李朝宗先是挑出5把适合做飞刀的刀,用嘴巴和左手指缝夹住。然后将大脑里的意念集中,双眼盯住人形靶的头部,右手自然握刀挥出。“嘣嘣...”五把刀在人形靶脑袋上均匀的围出一个圆圈,接着他拔出腰间已经装弹上膛的黄金沙漠之鹰“砰砰砰”就是三枪,在刀围成的圆心打出一个洞来。

    李朝宗的速度和准度让所有人都目瞪口呆,不敢相信。接着他们就被沙漠之鹰巨大的响声惊醒,注意力转移到李朝宗手中的沙漠之鹰上。“天啊,竟然是珍藏版黄金沙漠之鹰!”丹尼尔最先认了出来。

    李朝宗把枪给他们欣赏了一遍,继续讲解训练精神力和准确性的方法。在丹尼尔听李朝宗说之前并未练过飞刀时,更加觉得不可思议。对这种训练方法更是无比期待。他对李朝宗的枪法也是赞叹不已,沙漠之鹰的后坐力很大,可李朝宗在开枪时速度极快,三枪击竟然中同一个弹孔,仿佛根本感受不到后坐力一样。

    师兄弟三个也很喜欢黄金沙漠之鹰,但只是过下眼瘾就再次投入训练了,这把枪可不是他们现在能用的了得,还是把手头现有的武器练好最实在。

    到下午天黑前,所有人对枪支使用 都已经很熟悉了。用了李朝宗新教的方法之后,射击的准确性和飞刀的使用技巧也有了很大的提高。所以最后大家一致决定:每人再加三把飞刀,而且是餐刀!

    因为使用不同大小长度不一的军刀练习,让他们对力量和准确性很难把握。而质地均匀、大小统一的餐刀就好多了。餐刀并不锋利,也可以增强他们对力量和速度的练习,有机会了可以再制作些专门的飞刀。

    在大家不知疲倦地练习之中,外面的天已经黑了。庄氏兄弟用别墅中厨房冰箱里的食材,在地下室又做了一顿大餐。酒足饭饱之后,累了一天的众人各自上楼找房间睡觉去了,虽然没有电,但总比在地下室睡地板强。

    由于明天将会是一个新征途的开始,所以晚上李朝宗没有继续练气,而是在床上陪安妮说说话,做做两人都爱做的事情。终于他发现这项活动对他和安妮竟然都有着莫大的好处。当然是在有序的,体内精气充沛的前提下,如若不顾一切盲目沉溺于此,终将会伤人又伤己。

    ※※※

    第二天一觉醒来,所有人都觉得神清气爽,大脑从未有过的空灵,这是昨天训练一天的成果,让每一个人都很激动。以至于吃早餐时都对李朝宗不停地道谢,赞叹这个方法的效果好极了。

    李朝宗当然也很高兴,并决定在以后的日子里把这个锻炼方法不断完善,作为门派内的炼体阶段时的一种精神力修炼方法传承下去。进入练气境界后就需要用他自己现在正使用的方法,当然得经过自己验证后才知道效果如何。

    吃完早餐后,李朝宗让其他人收拾食物和武器准备离开,他则带着丹尼尔向车库走去。别墅的车库是新建成的,被刷成了白色,高3.5米,宽约7米,长约12米。来到车库门前,两人都拔出刀做好战斗准备。李朝宗把从小爱德华身上发现的两把钥匙递给丹尼示意由他开门,在丹尼尔打开门的瞬间就快速地冲了进去。虽然两人的动作已经很轻了,可还是惊动了车库内的丧尸。

    一进入车库李朝宗就感觉到了从右侧传来的危机感,他毫不犹豫的转身跃起挥刀下劈,恰好劈在扑向他的黑影身上,这一刀的力量很大,直接将黑影劈翻在地。李朝宗挥刀的速度很快,黑影的速度也很快,以至于刚进门的丹尼尔都看不清刀影和黑影。

    在黑影倒地后丹尼尔才看清它的样子,是一只身高70公分的黑色变异猎犬。李朝宗刚才的一刀,在它身上劈开一道从右前腿根部延伸到下腹的深可见骨的伤口,但它没有丝毫的感觉和恐惧。嘶吼着,血红色的眼睛里透露出疯狂的饥饿感。它一站起身就再次跳起,扑向的却是李朝宗右后侧的丹尼尔。

    微感诧异的李朝宗没有给它机会,在他做好准备精神力高度集中的状态下,变异狗的速度仿佛变慢了很多,被李朝宗准确的一刀砍掉了脑袋。狗的尸体在惯性下落在被吓得后退了一步的丹尼尔脚下。

    “见鬼!老板,他怎么不继续攻击你,而是选择后面的我?它不是已经疯了吗,怎么还知道攻击弱者?”丹尼尔心有余悸的问道。他本以为丧尸狗会继续攻击李朝宗,却没想到它会突然改变攻击对象!

    “这本是一只以温和活泼、没有攻击性和高智商著称的拉布拉多猎犬,变异后却变成了疯狂嗜血的猛兽。它的力量和速度都有了极大的提高,竟然还留有智商。看来不管动物是变异还是进化,应该都有着比人类更明显的优势,以后要格外小心了!另外,小爱德华应该就是被它咬伤后变异的,又吃了一个幸存者,二次进化后速度才那么快的。出发之前得让他们知道,路上才能做好防备。”

    “明白,老板!”

    车库里停着4辆车,离他们最近的是一辆黑色劳斯莱斯幻影,左侧是一辆红色法拉利跑车,右侧是一辆银白色悍马h2,最外侧的一辆车后让两人都很兴奋。如果说悍马h3是霸气十足,那么这辆车就可以称之为庞然大物了。6米多长的军绿色车身,近3米的车高,这座车库就是因为它才建成这么大的。

    这辆车只有前门,后门处每侧挂有一个备胎,备胎上方有块不大的玻璃,玻璃上还有两个射击孔,车尾有一扇后拉式的车门。李朝宗没见过这种车,国内肯定没有,不然早就上每日头条了。但他可以肯定这是一款军用越野车。

    丹尼尔也不认识这辆车,却用另一把钥匙打开了车门,这让李朝宗自己都有点佩服自己的运气了。“就它了,把所有的武器弹药粮食都搬到车上,多拿些枪,能装多少拿多少!再找找h2的钥匙,一起开走!”

    李朝宗通知了其他人换车,把武器库里比较先进的武器统统搬到大家伙上。并将变异动物的情况告诉大家,让他们做好心理准备。

    当庄炎、庄剑兄弟看到车库里的一排好车之后,眼珠子都红了,看看这辆,摸摸那辆,就像是在欣赏美女**的身体。庄剑又在挨个“点名”:“我擦,劳斯莱斯幻影,还限量典藏版!大气!法拉利f70,太漂亮了!悍马h2,改装版!我的最爱啊!我了擦擦擦,这是‘掠夺者’?竟然能见到真车!有钱就是霸气!”

    刚和安妮背着背包进来的李朝宗恰巧听见庄剑的话,好奇的问道:“掠夺者?你认识这辆大家伙!”

    “当然了,师傅!我看过它的宣传视频。这是南非制造的号称全球最坚固越野车的‘掠夺者重型装甲军用越野车’,长6.5米,高2.9米,重达9800kg,也就是差不多10吨!是一款对民用市场开放的军用汽车。售价30万英镑,相当于一辆劳普通斯莱斯幻影!柴油引擎,最大马力300匹,扭矩高达1100牛/米,最高时速120千米每小时。防弹级别达到北约组织所认可的第三级标准,不但可抵御冲锋枪、手榴弹的攻击外,还能抵御反坦克地雷的破坏。”

    “果然是好车,现在属于我们了,现在抓紧时间搬东西,路上再慢慢欣赏。”

    最后他们又搬了20多支手枪,十几支步枪,全都放到了“掠夺者”越野车里。车内经过改装,两侧各加了四排单人座椅,车尾还有大面积的空余。枪支、背包再加上车里原本就有的两个30l的军用油箱,也没占多大地方,可见“掠夺者”内部空间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