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运劫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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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又见

    既然入到城中,雷蒙便决定把手上采摘的那几株药剂出手,因为现在雷蒙身上只有5个金币了,这还是前几天在格里格镇的时候卖了一根碧蝎的尾巴得到的。

    当时雷蒙便已经是身无分文了,不然雷蒙但是也不会失智到拿着龙蛋去店里面卖东西。

    而之后雷蒙也没有从那四个空间戒指里面搜到一个金币,也没能在店长的身上找到金币。

    雷蒙本来想的是去佣兵公会租借一个摊位,刚好他现在身上有5个金币,但是,他又转念一想,他身上的几乎都是制作药剂所要使用的材料,直接去药剂师公会附近卖,或者直接卖给药剂师公会不是更好吗?

    本着这个思路,雷蒙便准备向四周的人打探一下,药剂师公会在哪里。

    不过雷蒙不打算在这里就问路,因为他知道,以药剂师的尊贵身份,药剂师公会肯定是在城市的中心地带,而不是在这个城门处附近,毕竟雷蒙放眼望去还是那些平民占绝大多数,开的餐馆一看也都是面向平民的,几家装备店里面陈设的也是一些最低级的装备。

    雷蒙曾经听吸血猪店长说过,黑羽城城门处的商铺全部是面向周围村镇的,因为这里的地价最为便宜,而且村镇来的人也榨不出什么油水,毕竟像格里格镇那样背靠一座魔兽山脉的小镇还是不多的。

    雷蒙便向这城中心走去,要辨认一个城市的中心是非常容易的,就看他市政厅,就可以了,一个城市的市政厅所在的地方就是城市的最中心,而市政厅一定是一个城市最高的建筑,并且市政厅的顶上还会飘荡着帝国的国旗,以紫红色为底,绣着一只猎食的苍鹰,被两只雄狮所拱卫,再加上紫色的绶带,绕在狮子的身上,这就是雷蒙现在所在的德鲁克帝国的国旗,也是帝国皇室最初的纹章。

    而现在雷蒙抬起头便看见飘荡着帝国国旗,那里就是就是黑羽城的市政厅,雷蒙也要去那里补办一个身份证明。所以雷蒙便朝着帝国国旗的方向走去。

    而雷蒙走了一会儿后就发现,过了城门区那一块之后,周围路上的行人也都多了起来,而且职业者也多了起来,最容易辨认的就是魔法师,雷蒙在走过了城门区后已经陆续看见七八个了,虽然相较于战士的一两百人有所差距,但是也已经可以看出城市与村镇的巨大差异。

    雷蒙不知道走了多久,才走到了一个巨大的广场,广场的正前方就是黑羽城的市政厅,市政厅是用大块的巨石堆砌而成,请来了能工巧匠为其雕刻了华美的花纹,市政厅的大门据说是用一种名贵的铁楠木制作而成,这种木材极其沉重,上面也篆刻了强大的魔纹,据说仅大门便要五阶的剑师使用斗气才能推动,所以就有说法,只要鹰狮的旗帜不降下,市政厅的大门便永远不会关上的,这通用于帝国的任何一座城市。

    而在市政厅的左边的,是一座巨大的高塔,高塔的塔尖只比帝国的国旗低了一点,雷蒙能从高塔上感知到强烈的魔力波动,虽然比不上黑龙自爆爆发出的剧烈的能量波动,但是也是极其惊人了,高塔似乎是建立在一栋建筑的后院,那就是雷蒙的又一个目的地,魔法师公会,是专门为了服务魔法师而成立的。

    而在市政厅另一边的就是药剂师公会了,雷蒙是从大门上雕刻的药草和药剂瓶确认的,比起市政厅的大气磅礴,魔法师公会的诡秘孤高,药剂师公会则显得平淡了许多,和魔法师公会不同,药剂师公会更像是一个培养和管理药剂师的地方,虽然魔法师公会也会给魔法师提供魔法的贩卖,但是并不会像药剂师公会对行业形成垄断。

    想要成为药剂师基本上就只能去药剂师公会进行学习,接受他们的管理,而想要成为魔法师就简单很多,虽然名义上魔法师都可以说是魔法师公会的会员,但是魔法师公会对魔法师们并没有约束力。

    所以说,药剂师公会的占地极大,虽然大门就一个,但是围墙却几乎围了半个广场。雷蒙也看见有一些人在里面进进出出,但是几乎都是来药剂师公会寻求帮助的人,没有一个是别了药剂师徽章的,那个徽章雷蒙也见过一次,就是在雷蒙被救出火灾那天,在那个叫博西的人的身上看见的,一只药剂瓶,上面缠绕着最常见的药材宁神花和用途最广的材料智慧树叶。

    这个徽章雷蒙也只见过那么一次。

    雷蒙在考虑了一下之后,还是决定优先办好身份证明,毕竟身份证明是在任何时候都有用处的,而且不出意外的话也应该是最快的。

    走进市政厅,里面摆放着各种各样的雕塑,地面是用大理石铺砌的,头上还吊着一个巨大的水晶灯,在大厅的两边分别坐着一个美女,穿着统一的服装,面前有一个巨大的书桌,上面摆了一些文件样的东西。

    大厅里面只有零星的两个人,雷蒙走到其中一个柜台前,向柜台禀明了自己的来意。

    身份证明的补办比雷蒙想的还要简单一些,只是问了雷蒙一些问题,便给雷蒙一张印了黑羽城章的身份证明。

    雷蒙在来历上撒了一点谎,说是黑羽城的人,毕竟黑羽城的人那么多,市政厅也不能完全知晓,而且现在格里格镇已经消失不见,黑羽城绝对会派人调查,这个时候雷蒙一冒头,说自己是格里格镇的遗民,绝对是一堆的麻烦逃不开。

    雷蒙已经决定重新在这个异世界开始,过去的三年已经随风而去了,现在的身份证明上使用的名字也是雷蒙这个名字。

    雷蒙以前没有身份证明,这个身体的原主人叫什么名字,雷蒙也是完全不知道,雷蒙在原主人那里得到的遗产,除了这个皮囊外,应该就是语言了,别的像是姓名,父母,过往经历,雷蒙是一概不知,他也不知道格里格镇的人有没有人知道他叫什么,反正只要提到他,就是瘟魔二字。

    把身份证明收好后,雷蒙便打算去到隔壁的药剂师公会把剩下的那些材料卖掉,但是当雷蒙一走出市政厅大门,便立马拐弯去了另一边的魔法师公会,因为他在药剂师公会门前看见了一个熟悉的人。

    当年去了大冢村的,叫做博西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