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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穷山恶水(中)

    老马年近四十,可以说半辈子都在做一些偷鸡摸狗的勾当。

    此类人被大多数人看不起,明明可以名正言顺的坦荡过日子,为什么要做坏事?当然,也不得不承认,常年在法律边缘无限试探,他们个顶个的聪明。

    网上不就有过某偷自行车的大佬真相过一波——

    我回监狱里就跟回家一样,里面的人各个都是人才,说话还好听。

    是啊!

    作奸犯科,不都是绞尽脑汁得去钻空子,不是聪明人是什么?只不过聪明用错了地方,甚至聪明反被聪明误。

    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他们虽然知道做此类事情的危害,却还是不受控的去做。

    只因为堂堂正正过日子太难,而去钻空子的来钱速度实在不要太轻松。

    这也算是一种恶性循环了。

    少有甚者,在此道发迹,成为了人上人。

    可多数案例都表明,此类人最后发迹,也都洗白上岸,因为他们知道玩不起了。

    老马就是大多数此类中的大多数,虽然聪明会钻空子,却没有到类似‘侠盗特工’电影的极致,动辄卷走博物馆价值几亿美金的珍藏。

    说到底,他本质上还是个不成器的渣渣。

    而今时今日,他也逼不得已。

    因为有重案在身,穷途末路,若不是继续铤而走险,只有锒铛入狱一条路,而他家那位村长的‘生意’,在此时就好像他身在无边黑暗深渊中,乍现的一抹曙光。

    搏一搏,拨云见日。

    搏一搏,单车变摩托。

    五十万!

    足够他在东南亚小国,成为一个滋滋润润的富家翁,这辈子只要安分守己,子孙满堂不是没有可能。

    因此。

    他绞尽脑汁,步步为营,要成事的第一步,就是将他面前这位狱友好兄弟拉下水。

    很显然,他做到了!

    阿炳在他心理攻势下,一步步溃败,欲/望从有到无的逐渐攀升。

    阿炳这些年已经安分守己了下来,貌似卖野货的生意,也是介于黑白之间,但本地情况就是这样,属于律法空白地带,人人都做,讲求一个法不责众的道理。

    这也是门来钱快的生意,简而言之,他的‘活络’心思,还没有完全的冷却下来。

    老马的一番话就好似往逐渐熄灭的柴火堆上,加上了一把干稻草,两相接触,便是烟气滚滚,让人得以预见一团熊熊大火,即将燃起……

    五万,多么?

    肯定不算多,阿炳户头上的存款肯定就要多余这个数字。

    可这个数字对阿炳而言,还是无比诱人。

    因为有一个前提条件在面前放着……

    ‘这一票之后,分道扬镳,永隔重洋。’

    重点在于一次,只有这一次,这一次之后,绝对没有下次,就算他阿炳还想做,老马也要出国了。

    而所得到的收益,就是五万。

    阿炳要做什么?无非是牵线搭桥,做一个中间人,而根据老马已经赚得盆满钵溢的状态来看,他这个渠道很安全,被抓的可能性很小。

    风险小,利益大,只做一次就洗手上岸,继续过自己卖野货的生意,奋斗两年,也就攒足了娶媳妇的本钱。

    五万啊!

    不多是不多。

    可也绝对不少了!

    阿炳被老马灌得二麻二麻,神经兴奋,终于还是一拍桌案:“我干了!”

    周遭人被这一声响动吓了一跳,回头看了看,也只当是两个男人喝多酒,耍起了酒疯。

    老马心思一松,脸上洋溢起幸福的笑容,他知道,这事儿已经成了一半。

    “干了!”他端起酒杯,豪情万丈。

    ……

    翌日。

    一辆大众轿车走在盘山的泥巴路上摇晃着。

    正如阿炳所说,五万的价格,是他从老表手里捡了便宜,车况没得说,还是中配。

    随着路途的颠簸,车厢内的空矿泉水瓶子相互碰撞,哐啷哐啷响个不停。

    两人仅仅走了两个小时,已经喝了半箱水,可就算如此,也瓦解不了头脑晕沉的醉意,车厢内弥漫着从二人鼻息内吐出的酒精气息。

    这时候要是来个临检,吹都不用吹,直接醉驾没跑的。

    两人昨天喝到凌晨一点,而后去了酒店,又是边喝边谋划,到了四点多才睡下。

    若不是老马坚持今天必须搞定,雇主那边儿要得急,说什么阿炳都要好好睡一觉的,不过再一想,五万块钱呢,一咬牙还是起床出发。

    临检?

    在烟茂就不存在,大半夜县城开车都是酒驾,就没见人查过,更何况是眼下的盘山泥巴路呢?

    “草,这路太费车了,磨了几次地盘了?”

    “得了,你这车就花五万买来的,这次事儿完了,五万里抽两万出来,再转手把车一卖,换车还不是小意思?”

    “嘿嘿嘿……倒也是。”

    哥俩都沉浸在对未来的美好期盼当中。

    烟茂很落后,比老马想象的还要落后的多。

    他在来之前,在本子上写了好几个人的名字,都是曾经的狱友,最后选中阿炳,正是因为阿炳老家的情况最差,当地穷人最多。

    而眼下看来,当初阿炳在窗里绝对没夸大其词。

    按照阿炳出发前的预计,两人早上八点走,十二点能到地方都是运气不错,前两天刚下过雨,山里的泥巴路都不知道能不能过车。

    昨夜做计划时,阿炳也道,虽然穷人多,但买孩子也不好弄,十岁大的孩子,毕竟养了那么多年,谁家的人心也不是石头长的。

    要是年纪小点儿,刚出生的就好解决。

    老马当然不要刚出生的孩子,当场否决。

    阿炳又道:“不过……如果男女不限,两个女孩应该好找……”

    这话的意思不难领悟。

    重男轻女!

    家里的孩子要多了,真养不起,饿肚子的肯定是女孩,也绝不会是男孩!

    若要买卖,道理相同。

    要说,老马知道地方,为什么不甩开阿炳单干呢?

    他总共也就能拿到五十万的酬劳,一下子分出去五万,岂不是烧包?

    实则。

    万事没有想象中的简单,你一个外地人来买孩子,就算真金白眼摆在面前,人家都会怀疑是不是假钞,更不敢把孩子交给你。

    保不准,一个电话就报了警,直接抓紧大牢。

    所以,这种事儿看起来简单,门道却也多着呢。

    哪怕是阿炳,也是思前想后好久,圈定了几个或许能成功的村子,而其余不少地方,民风彪悍,就算孩子饿死在家,也不会卖!

    卖孩子,那是丧尽天良,保不准你刚开口,就被村里人当场打个半死,连报警的功夫都省了。

    五万,求一个稳妥,老马信得过阿炳。

    中午十二点半,车子翻过了三座山头,哪怕一山比一山高,此时也已经看不见那山洼盆地里的县城景象了。

    “前面就是目的地了!后面的路根本不通车,走吧,散散步也算解酒,这儿风景好着呢。”

    两人下了车,眼看一条两米宽的小路曲径上山,哪来的什么村子,老马心里没底:“还有多远?你可别告诉我今晚回不去县城。”

    “放心,就算你要多留一晚,我都不多留,这鬼地方,除了山水景色,老乡家连个多余的木板床都给不了你,还过夜留宿?想多了您啊!”

    “不远,至多二十分钟,翻过山头,背面就是村子!近一些的村子,这事儿没谱,也就只有这种真正的穷乡僻壤,才能有可能谈妥。”

    实则。

    阿炳第一次做这件事,心里也发憷。

    虽然以前在烟茂也听人说过,山里有买卖孩子的,可这也都是道听途说,不走远点儿,他也怕被人抓住送到派出所。

    要挣钱,也要安全嘛。

    两人一路上行,果然如阿炳所说,走到了二十多分钟,就看到了山坡上村子民居的轮廓。

    依山而建的房子,木质与石质结构混合,看起来摇摇欲坠,仿佛一场大雨就能将房屋压塌。

    山中农田稀少,都是参天大树,凭借人力砍伐开辟农田根本不现实。

    老马现在算知道了,这地方的人要是不靠打猎卖野货为生,根本活不下去。

    一念至此,他也心中打定,觉得成功概率绝不会小。

    入村,村中大多是年迈老人。

    坐在自家屋门前,仿佛等死一般晒太阳。

    阿炳开口用本地土话询问,大多数老人都听不清楚。

    问了一圈,却是引来了一个中年男人。

    男人缺了一条腿,自膝盖出折断,没有义肢,甚至一根像样的拐棍都没有,只是拿一根自己用山间木材削出来的浑圆木棒代替,做以支撑。

    男人消瘦的不成样子,病恹恹的模样,却在见了老马和阿炳两个外人时,神色冷硬,凸显着自己不好惹。

    “你们是谁?来这里干什么?”

    阿炳和老马相视一眼,问道:“你是这村里人?村里能靠谱说话的人在哪?”

    男人一听,陡然大怒:“老子就能说话!他娘的,老子在你眼里不是人?”

    额……

    老马连忙掏出香烟,做了圆场:“老哥,别生气,年轻人不会说话!抽根烟来……”

    中年男人一看那烟,大中华啊。

    当年他也是出村打工见过世面的人,不过他也就只认识这大中华了,其他的就算给他,他也不识货。

    能抽的起这烟的人,那可是大老板。

    不过,男人没抽,如获至宝的将烟放入了衬衫的胸口口袋,自顾出当地三块五一包的粗制滥造,点燃深吸:“你们有什么事儿?跟我说就行!村里没啥男人,除了我以外还有三个,不过也都在县城干活,一个月才回来一次!”

    两人一听,有些没谱。

    跟他说?

    有用吗?

    一个瘸腿汉子,能做得了多大主意?

    中年男人大概也看出了两人的茫然,冷笑道:“你们要不想谈,那就没人跟你们谈!不信自己走走看看,女人倒是有几个,不是傻子就是疯子,脑瓜子正常的,能呆在这里等死?”

    话语间,一股厌世的味道吐露而出。

    说罢。

    中年男人转身就走。

    而老马和阿炳,面面相觑也实在没了办法,只能跟在男人屁股后面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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