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盛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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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音乐会

    杨君早早站在玉溪路口前,远远看到南宫明月走来,没有穿战斗装,一身休闲装扮,失去几分平时的冷艳而多了几分调皮。

    杨君上前,露出一个微笑,递出花,“很久不见,你更漂亮了,送给你。”

    南宫明月没有接过花,似笑非笑的看着杨君,“不是两天没见吗,何来很久不见?”

    “你有没有听说过,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南宫明月摇了摇头,这句话是地球的一句名言,这里没有出现过。

    “意思是说一天不见,就像过了三年。”

    相当的露骨,南宫明月脸上罕见的出现一丝嫣红,转瞬即逝,冷哼一声,“你要是给不出合适的理由,我是不会收的。”

    “世人皆爱红玫瑰,喜欢其鲜艳热烈,我唯独喜爱白玫瑰,白玫瑰就如那天上月,纯洁天真,近在眼前又触不可碰,高高在上如仙子,其实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在路上偶然看到了这支白玫瑰,想到了一个人。”

    “这个理由我并不打算接受。”南宫明月看似笑意吟吟,眼神却戏谑的看着杨君,意思很明显,我就静静的看着你表演。

    好吧,这女人真难搞!杨君心中暗暗叫娘,表示浪费了这么多的迷人表情,没理由的,这招百试百灵往死里夸女人的方法竟然不管用。

    最后干脆说道:“好吧,爱要不要,这是交易的一部分。”同时将四颗拓印珠拿了出来。

    “这还差不多,哪有那么多废话。”南宫明月接过了白玫瑰,同时拿出三个拓印珠出来交换,这是杨君要的三个魔法咒语。

    接过拓印珠后,杨君准备闪人,赶着研究这几个魔法。

    南宫明月叫住了他,“我有自知之明,这次交易你吃亏了,为了弥补你,我欠你一个人情。”

    “时间还早,有没有兴趣听个音乐会?”南宫明月又问道。

    杨君欣然接受,音乐会正是前天大肆宣传的著名音乐家王芝佳的音乐演奏会,门票极其难得,但南宫明月弄到了两张。

    音乐厅不大,中间有个巨大舞台,四面就是观众席,一看望过去,大概只能容纳四五百人,相比于地球音乐演唱会动辄上万人,真的无法比较。

    不同的是这里的每个座位都类似于单独的沙发,坐下去松软舒服,周围装饰古典雅致,风格独特,即精致又不落于俗套。

    南宫明月不仅买到了票,而且位置十分靠前,在内排第三行,可以近距离欣赏演奏家神态,杨君知道这个位置不是有钱就可以买到的。

    音乐会将要开始,观众们陆陆续续进场,后面的观众并不清楚,坐在前排的观众看得清清楚楚,他们一个个盛装打扮,看起来就知道非富则贵。

    有头发打理得一丝不苟的年轻子弟,有盛装打扮如开屏孔雀的女子,更多的是雍容贵妇和脸色威严的年长长辈,可见都是龙山县的大人物。

    第一排一个穿着黑色正装,正跟身边一位老者有说有笑的中年人,眼神有意无意的看了杨君和南宫明月这里好几回,眼神似乎不太善。

    杨君注意到了,侧头问南宫明月:“那个男人认识你?”

    南宫明月看着舞台,漫不经心的说:“我爸。”

    灯光蓦然变暗,一束明亮白光照射在舞台中央,舞台地板张开,一张黑色钢琴慢慢旋转着上升,钢琴前坐着一个女人,一头秀发随意扎起来,露出天鹅般的修长雪白脖子。

    她坐姿端正,将身姿曲线完美展现,稍稍昂着俏脸,精心打扮过的精致脸庞在灯光照耀下分外夺目,一双手摆放在琴键上,修长的手指如精灵般跳动起来。

    悦耳的钢琴声响起,动听的旋律,舒缓的节奏,令人沉醉其中。

    这位负有盛名的美女音乐家王芝佳一出手便吸引众人,她弹奏的是这个世界著名曲子信仰,是一千年前著名音乐大师风间所作,献给夕阳女神的,主要讲述的故事是女神高不可攀的美丽以及自己对其热烈深沉的爱,旋律美,容易带动人的情绪,据说曲成之时还引来了女神的神谕,极具传奇色彩,故成为传世名篇。

    一曲终了,观众们依旧沉浸在那种热烈的情感中不可自拔,直到有一个人拍掌,继而响起满场的热烈掌声。

    王芝佳没有任何互动环节,也没有感谢致言,她只负责弹奏,一束灯光,一台钢琴,一个认真专注的神态就足够,接下来就是她自己所作的曲子。

    一首天上月道尽少女相思苦的哀愁,一首嫁衣说尽爱情的缠绵悱恻,一首告别道尽男人奔赴战场的雄迈又不舍,虽说与传世作信仰还有段距离,但亦是足够优秀的佳作。

    众人如痴如醉,望着舞台上那明亮的女子,有人欣赏,有人狂热,有人妒忌,众人有众相。

    指尖离开琴键,最后一个音符欲舍不离,在大厅袅袅飘荡,敲进众人心中,掌声前所未有的热烈。

    盛装打扮的王芝佳站起身来,轻提裙摆,轻轻躬身,向观众席道一声:“谢谢!”然后随着钢琴一起沉入舞台下。

    灯光亮起,音乐会结束,观众一一退场,前排一些人却步入音乐厅后台,其中就包括南宫明月的父亲,以他们这些人的身份,杨君猜测他们是想要去见王芝佳。

    南宫明月没有与她父亲打招呼的意思,与杨君一起退场,问道:“觉得怎么样?”

    杨君认真想了想,斟酌一下语言,慢慢道:“王芝佳弹奏技巧纯熟,手法灵活,年纪轻轻有如此技术,确实配得上大师水平,一首信仰不愧为经典,至于她自己的原作还算可以吧,与信仰相差甚远。”

    南宫明月突然停了下来,嘴角挂着一丝冷笑,连续问道:“还算可以?相差甚远?你很懂音乐?”

    看着南宫明月的神态,杨君顿时明白,估计她是王芝佳的粉丝之类的,可能还是相当脑残的那种,不过自己真的是说实话,这一刻,他决定把直男气质进行到底。

    “老实说,我对音乐不是很精通,但是对钢琴还是比较有研究的。”

    不是开玩笑,杨君前世在大学时认识一个弹钢琴的师姐,也是曾经为之疯狂过,苦练过一段时间的钢琴,加上不俗的悟性,已经达到十级水平,虽然最终悲剧收场,而且结局很憋屈。

    南宫明月失望的摇了摇头,杨君的经历她还不清楚吗,为何男人都是这样,她一言不发转身就走。

    杨君无奈的看着她的背影,大声说道:“我知道你认为我在吹牛,可事实真相往往是出乎预料的,仅从表面判断一件事情的真相,是肤浅、可笑、幼稚的。”

    说罢,杨君转身就走,女人不能惯,他也不愿意惯。

    南宫明月气得身体发抖,竟然敢说我肤浅、可笑、幼稚?何人敢这么说过自己。

    “站住!”南宫明月娇声大喝,气势汹汹。

    杨君偏偏不站住,加快脚步,隐没在人群中。

    女人不能一直惯,有时还要给点颜色她看,特别是对于一些高傲的女人,至于结果如何,他并不在意,主要保证自己足够优秀,女人自然会主动扑上来。

    接下来的日子,杨君过得很充实,过得很枯燥,过得很寂寞。

    家里不适合研究魔法,杨君特意躲在城外的一处荒林中,主要是研究一级魔法岩突。

    从南宫明月交换得到的三个魔法,二级魔法火焰盾需要消耗三十魔力,二级魔法中单体伤害最高的魔法光明之剑则是需要夸张的五十魔力,这些暂时达不到施法条件。

    一级魔法岩突消耗魔力只需五,但对地形有所要求,在泥土地上最容易施展,在硬石板上也不是不可以,不过难度提高很多,而且会破环地面,所以他躲在这里练习。

    只见杨君吟诵咒语,地面一道尖刺突然破地而起,尖刺高达一米多,将倒在地面的一根巨大树枝躯干穿透。

    可想而知,这根树木是一个人的话,这个人得遭多大的罪,其攻击部位不是一般阴险。

    施法速度与火球术相差不大,魔力消耗比火球术差不多多一倍,而且是单体伤害,论伤害收益肯定不如火球术。

    杨君的野心可不止于简单的熟练施放,这对于他来说毫无难度,而且战斗中很容易被别人防范,他的目的是研究其魔法原理,到时战斗中真的是神挡杀神,专捅菊花,一击就要敌人的老命。

    问题是足足三天时间才弄清楚组成岩突的魔法元种类,其组成序列更是比火球术要复杂多,所以研究之路还任重而道远。

    人是有惰性的,当人长时间把精力投放在同一件枯燥的事情时,很难坚持下去,以杨君自认为还不错的定力,研究了整整两个星期还是进展不大时,感到相当的沮丧与厌倦。

    这个时候,他转移自己的精力研究方向,先全力以赴提升魔力一段时间后,转而研究火球术,想在火球术上再上一层楼。

    但结果更令人难受,火球术经过几千年的发展,一代又一代的无数前辈都在火球上做过改进,已经差不多达到完美的境界,哪有这么容易进行改进。

    杨君不信邪,他一直很有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