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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反应过激

    最后,在斑巫的帮助下,有五名战士,被斑巫救救下,活了过来,而这五名战士中,又有三名身上的伤势实在过重,需要静养很长一段时间,只有两名战士,稍作休息,就可以恢复到正常的部落训练里。

    这对部落来说,并不是一个好消息,人类部落,非常依赖人口,每一个战士死去,或是受伤,对部落来说,都是一件非常惋惜的事情。

    而对剩下那些已经没有生命气息的战士们,斑巫则带领随行的其他人,为他们举行了一场部落风格的葬礼。

    斑巫带着战士们,走出黑风部落,并一直朝一个方向行进着,直到来到一棵老松树附近,斑巫这才摆手,示意身后的战士们停下来。

    曹立看像这棵老松树,发现它的树干差不多要三个成年人一起抱,才能抱的过来,枝叶生长的茂盛,高度更是直插云霄,显然,这棵松树在黑风部落这里,应该有了至少十几年的历史了。

    斑巫站在老松树外较远一些地方,似乎不让别人往里前行一步,挥手命令着其他人,先为死去的战士们挖出一个坑。

    曹立悄悄踮起脚,往后望去,发现在离着松树靠近一些地方,生长很多花草,且四周还有人来回留下来的脚印,似乎他们来这里,是为了对老松树,还有老松树下的花草,进行相应的保养。

    “莫非那些曾经战死、或是因其他方式死去的人们,都被埋在这个地方?”曹立心道。

    这时,“葬礼”前的准备工作,已经准备完毕,斑巫示意众人退后,和他保持距离,自己则是缓缓往前走去,一直走到一个坑附近,这才两手合十,低下头低声念道:

    你们都是部落里的勇者,我们会永远的记住你们为部落作出的贡献;同时愿你们的灵魂能得到上天的庇护,不在忍受战争带来的杀戮;最后,断河部落、黑风部落,永远和你们同在。”

    斑巫轻轻举起右手,锤了一下左胸,然后闭上眼睛,口里开始小声静静地默念着一些曹立听不懂的词汇。

    整个过程中,没有一名战士敢开口说话,他们全都望向斑巫,并用眼角余光悄悄的看向那些已经永远陷入沉睡的战士们,眼角里,自然可见留恋之感。

    不知过了多久,斑巫呼出一口气,声音低沉道:“可以了。”

    斑巫双手负后,缓缓往回走去。

    褚望向那些过去帮忙的战士们,站在曹立身边,忽然感慨一声道:“可惜了,勇不在,他跟我说,他想亲手埋下那名他亲手培养出来的战士。”

    曹立轻声:“或许勇没有看到这一切,对他来说,才是最好的结局。”

    褚一愣,笑道:“也对。不然勇到时候,又好伤心了。”

    “不过,这次的战斗,收获倒是蛮不错的,”干掉了不少哥布林,也不至于让那些死去的战士们,白白死去了。”

    真的是这样吗?

    曹立看向褚,他很清楚,这一战过后,断河部落、黑风部落两个部落的形势,可能会更加严峻了。

    这一战相当于同时激怒了两方哥布林的势力,而以两个哥布林国王的性格,肯定不会就这么善罢甘休的。

    “但是,哥布林们应该不会轻易咽下这口气吧?”曹立不放心的提醒道,“到时候你们要面临的是两方哥布林的袭击……”

    褚笑道:“没关系,我们以后也会更加小心那些哥布林的。”

    “只要不被它们抓到我们落单的战士们就好,”褚道,“而只要它们敢对我们部落进攻,我们就会用实际行动,让他们付出代价!”

    见褚说的这样信誓旦旦,曹立只好点点头道:“那你们小心点。”

    褚忽然咧嘴笑道:“你不是马上就要回红花部落了吗,还这么关心我们啊?”

    曹立:“……”

    他心里只好腹诽一句:你这样说话,让我怎么往下接啊!

    而褚显然不太在意这方面的事,哈哈大笑道:“放心吧,阿麦,只要你以后还想来我们部落玩,我们肯定欢迎你!当然,你要是带上你们红花部落的人,那就更好啦,人多,也显得热闹嘛!红花部落离我们部落距离很远,我早就想认识一下红花部落的人了。”

    ……

    当晚。

    曹立留在了黑风部落。

    决定在这住一晚上,明天一早再出发。

    短暂的悲伤基调过后,迎来的就是喜悦。

    这次战斗,对两个部落来讲,都是一场大胜!

    勇在回到断河部落,安顿好部落里的战士,并在得知羯巫身体并无异样以后,也带着很多战士们,来到黑风部落。

    篝火亮起。

    不少战士们,围着火焰,欢快的跳起了部落里的舞蹈。

    悲伤,在他们心里来的快,去的也快。

    曹立坐在一处不起眼的角落里,一边品尝着部落里的特色美食烤猪肉,和一种和葡萄长得很像,只不过果实呈红色的水果,一边看起了热闹。

    部落里的人们,性情豪爽,很快,曹立也被他们的喜悦感染了,哼起了他那个年代的流行歌曲。

    “阿麦?”

    长毛打了一声招呼,坐在曹立身边,啃了一口手里的猪肉,问道:“怎么不跟着一起去热闹热闹?”

    曹立摇头道:“没兴趣。”

    长毛瞪大眼睛,不可思议道:“那你坐在这一个人吃东西,多没意思啊。”

    曹立苦笑一声道:“已经习惯了。”

    见曹立态度坚决,长毛摇摇头,只好放弃了继续“勾引”曹立的念头,跟在曹立身边坐下,感慨道:“在哥布林的领地里,待了很长时间,都快忘记在人类的部落里生活,是一种怎样的感受了。”

    说着,就笑骂了一句:“还是这里待的舒服,晚上睡山洞,要比睡在树下,舒服多了!”

    “他们两个部落,对你还不错?”曹立问道。

    长毛笑道:“非常好,我本来以为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融入进去的,没想到他们对我就像对待自己部落的人一样,完全没有任何的敌视……

    “哎!”长毛长叹一声,感慨道,“有了这次经历,我才觉得,之前我们部落何必要和他们部落搞的那么僵,真是不值得,要是我们之间能团结一些,碧绿森林就不会被那些可恶的哥布林们占领了!”

    “是啊。”

    曹立跟着附和道。

    “霍特还抓了不少你们部落的人,放在它的领地里吧?”

    长毛叹了口气,没有说话,也没有否认。

    曹立会意道:“这里用不了多久,就又不会平静了。”

    长毛望向手里的肉,笑骂道:“没关系,打就打吧,别的东西不擅长,打,这种东西,我最擅长了!”

    曹立也笑了,“祝你好运。”

    “你也是。”

    长毛道。

    正在这时,曹立忽然听到身后响起一道动听的女声,“你就是阿麦吗?”

    曹立猛的转过头去,并用手一拍地面,使自己快速站起身,然后……他就竭力控制住想使出一个过肩摔的念头,点头道:“是我,我就是阿麦,你是?”

    见鬼……“机敏过人”这项能力好像有些太强悍了,曹立腹诽一句,不然把人家小姑娘扔出去,恐怕自己当场就会被赶出部落了。

    曹立面前这位姑娘,年纪大约只有十七八岁,扎这一头好看的麻花辫,大眼睛,身材良好,肤色为非常健康的小麦色,她见到曹立反应过激,不由“咯咯”笑了几声,还以为是曹立不好意思,“我是彩云,是断河部落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