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四 贵人
芳回巷深处,自周氏酒楼被封后,那栋酒肆就显得更为孤寂。门前一棵上了岁月的樟树,屋后栅栏相围,育有鸡仔六七,灰砖青瓦,雨打芭蕉。布幡斜插,其上“酒”字潇然恣意,不知为何人所写。
正午的日头,由树影一团逐渐拉长时,时节已入了秋。
虽说酒肆的生意大多傍晚时分要好一些,但其实现在比不得以前了。按秦二所说,要让酒肆的生意彻底好起来,得等到人们的记忆都消蚀了才行——那都两三年之后了——如今只是拉回来一些老主顾。
继那日算是隐晦地表白后,林姿曼便越发勤快起来,做事倒像妻子的模样了。只因那日秦二是这样回答她的:
“若有可能,我必风光娶你进门。若无可能,我也不想因为我,而误你终生。”
这固然是拖延之法,实际上只是无根之萍,但这已经让她满足了。她知道,他并没有嫌弃过自己。这个念头一日里要在脑海里过上三四遍,每次都觉得内心安定,以往那种无依无靠、以一人战世间的孤苦感,终于消失不见。
秦小厮还是那个秦小厮,但老板娘却不像是老板娘了。
秦二手里拿着一本《元气初感篇》在看,不停擦擦扫扫的林姿曼在视线后晃来晃去。
“都说有些疯子,连铁杵都能磨成针……我见你终有一天会把这些家伙事儿都给擦没了……”
“……都说有些疯子,不撞南墙不回头……我见你终有一天头都会被撞掉了……”
“嘶,你这小妇人……”他放下书籍,却见林姿曼扮了个鬼脸,不由得没了脾气,无语地摇了摇头。“新出的几个品类大抵已经成熟,味道、色泽以及质地都还尚可,过得几日,你便贴上名号摆上去吧……这一季度……这三四个月还是很重要的,咱们得把名号打出去……等得天气再冷一些,下了雪,这红红火火的生意也就不必等到三五年后了。”
“你又有什么法子了?”林姿曼闻言停下动作,有些欣喜,但过了一会儿却显得有些忐忑不安起来。
“秦二……要不……还是算了?我总觉得这样子就差不多了,再大……再大些,我便忙不过来,而且……很可能再惹上像上次那样的事情……”
看来上次的事情确实给她心里留下了阴影。这个女子心思其实挺单纯,觉得要不是因为自己,在外面抛头露面,周少庄主也就不会看上,也就不会有酒楼,继而把那上清院仙官的死,都归咎于自己的一份责任。
就没见过这么单纯的人,单纯到显得有些傻。
“上次是我没想到……这回自是不会再让悲剧重演。有我在,你大可放心。”
为了解决林姿曼的顾虑,秦二便承担起了在外面抛头露面的角色。平日里,早起围着饶宁城里跑一圈,顺便把小谭谭送去私塾,之后去市场上买些新鲜的肉食蔬菜。回来后打一套拳,看看酒库的库存如何,若差得多了,便去酒庄差人运一车回来,若不差,那么一下午的时间要么在实验新酒方,要么在琢磨天地元气。待到下午临近傍晚的时分,便要去接小谭谭了。这时候得备一小坛烧刀子,那先生是从辽东来的,就好这口,无论收与不收,带着总是有备无患的。
就这样,在各家酒庄谈判席上一轮又一轮的交锋中,在不停更新换代的酒品新方里,林家酒肆的名声越来越大。人们都说,只要站在那芳回巷的口子处,待得风吹出来,便能闻见酒香。
这当然是唬人的,因为芳回巷的风口并不往外吹。
除此之外,人们提得最多的,是一个人名,秦二,秦小厮。
“话说这秦二,秦小厮,毛鬣乖张,生得是虎背熊腰,单掌能撼大树,双腿能斗鲸鲨……”
“你这……呵呵越说越离谱了,‘单掌撼大树,双腿斗鲸鲨’……这不成仙官了嘛?哪儿还能做小厮?”说话之人容貌清秀,声音亦如黄鹂,偏生一副男人打扮,把桌儿上的瓷茶杯子骨碌过来骨碌过去,却并不喝。
“咳……这个……这个不重要……”讲书之人自是阅人无数,瞧得此人这番打扮,举手投足间又透露着贵气,不好得罪。话锋一转,继续往下说道:
“那日,他前往酒庄之中,洽谈生意,却不料酒庄之人开的是鬼门关,摆的是鸿门宴,缘是因为那周氏酒楼一事,那门房怀恨在心,遂撺掇周氏公子趁机刁难……”
贵人听到这里,起身便走。
“哎哎哎?你不听啦?”身旁一人立即跟上,末了顺手扔下一块角银。
茶馆门外,白雪已覆盖了厚厚一层。街角处,一株不知品种的树光秃秃地立在那里,树脚放着一破烂舢板,横立着,大约也挡不了多少风。上面是破布,只余一小洞,洞里没有光线。
不用查看,她就知里面已住了人。
“年年黍米欲丰人,丰人只丰稻草人。”这句话,她已不知听了多少遍。年年大丰收,然而年年依旧在饿死人。这是因何缘由?每每想起,她都觉得背脊发凉,这秋季刚过没多久,饶宁城里便已出现了流民。
“人说一斤粮食才产清酒六两,靳弟可曾听过?”
她身旁的男子替她撑着伞,目光也在那树脚的破布舢板间停留了一会儿,随即就移开了。“这……酿酒的事情我也不太懂……姐,外面这么冷,你拉着我出来干嘛呀?”
听他这么说,她深吸了几口气。冷风如刀,她猛地咳嗽起来。靳白吓住了,连忙伸手去拍她的后背,却被她横了一眼。
“女子……咳……终究无法执掌家业,今后这些都是你的责任……你说,我拉你出来是干什么?!”
最后一句话几为严厉了,少年靳白低头没有说话。她摇了摇头:“酒终究是酒,挡不了饥饿,再加上这其中工序繁杂,恐浪费颇多……那么……就从这里开始,从周家开始,还有那个秦小厮……”
靳如霜微躬着身子往前走,撑伞的靳白朝身后远处跟着的马车打了个手势,便有一人送锦貂而来。只是靳如霜说什么也不愿披上,反而指着路上不时出现的冻得瑟瑟发抖的流民,告诫他说为官者当恤民,今次你锦衣玉食,车马随身,所出政令必浮于表面,不通透,不彻达。
“这……”靳白眨巴眼。“姐,这要是连自个儿都冻坏了,那政令是好是坏都没了呀!”
靳如霜觉得他说得有理,但扔拒绝披上。无奈,靳白只好自己披上了。
走了几条街,他俩忽见一小孩,身穿一白绒褂,抱着酒一坛在路上飞奔。那孩子被冻出了鼻涕,双手也呈现出冻伤之色,然而脚步飞快,抱着酒坛的双手也显得异常平稳。
那小孩显然也是属流民之列的,因为他面黄肌瘦,身上除了那件白绒褂是崭新的外,内衬、裤管、鞋帮,都既脏又破。
这有些不同寻常。姐弟俩不禁停下脚步,视线追随小孩而去。只见小孩往前跑了一段路,大约是到了地方,便停了下来,左右张望,不多时敲响了其中一家门户。
“张先生,您的快递到了。”
说得是什么囫囵话?姐弟俩面面相觑,有些听不懂,看看那开门之人,莫非是书香门第?只是后面那半截是什么意思?
待看到那开门之人提了酒,又给了银两,他俩便连这“先生”之身份都不能确定了。
古怪得紧。
“看样子,倒像是商人……”靳如霜呢喃,说的自然不是开门的人。“快快,我们跟上去瞧瞧。”眼见小孩越跑越远之时。
马车停在芳回巷口,车辙深深地嵌在雪地里。那小孩正往巷口深处赶。
“噫,好香呀!”
靳白突然猛吸一口气,“嗯,真香!”,连忙拨开帘子,瞧见路旁的物什,像发现新奇的玩意儿一般大喊道:“姐,你快看,快看!”
道路两旁堆满了酒坛子,不少酒坛子已经破碎了,香气便是从它们上面散发而来。
如此糟践,靳如霜自没什么好脸色,还没来得及喊车夫开走,靳白就一猫身下了车,过会儿兴奋地大叫道:
“是酒糟,姐,是酿酒后的残渣……奇才啊!真是奇才!姐,我已经迫不及待想去见见了!”
靳如霜的脸色这才稍微缓和了一丝,随即有些无奈。
“同你说了多少次,喜怒形于色,官场上是要吃亏的……什么时候你才能沉稳些……”
“是是是……这个……姐姐说的都对!”
林家酒肆。
入了冬以来,可把秦二和林姿曼两人给忙坏了。一方面,赖于新方子,名气打了出去,买酒吃酒的人络绎不绝。每日里记账、出库、上酒等等几乎都由林姿曼一人过手。另一方面,酒的库存消耗极快,秦二便要三天两头地在外面跑,签单,验酒,差运等等,几乎也是他一个人。
前几日,他跑步时发现城里的流民如同往年一般多了起来,便将之前的想法和林姿曼商量了一下,觉得可行,便托裁缝铺子制了十几件白绒卜褂,之后在城中找了一些看起来腿脚利索脑袋灵光的流民孩童,做起了这送货上门的营生。
平时这帮孩子就蹲守在秦二指定的各个街口巷头,若附近有人想买林家的酒,只消与他们说一声,他们便会飞奔而来,拿了酒又飞奔而去。
同样按单计工钱,同时晌午的时候管一顿酱菜白粥。
这日,秦二正蹲在水池边择菜,近来这些小子活儿干得不错,他准备给粥里加些青菜。
远远地,他便瞧见有车马在风雪中朝这边驶来。
正午的日头,由树影一团逐渐拉长时,时节已入了秋。
虽说酒肆的生意大多傍晚时分要好一些,但其实现在比不得以前了。按秦二所说,要让酒肆的生意彻底好起来,得等到人们的记忆都消蚀了才行——那都两三年之后了——如今只是拉回来一些老主顾。
继那日算是隐晦地表白后,林姿曼便越发勤快起来,做事倒像妻子的模样了。只因那日秦二是这样回答她的:
“若有可能,我必风光娶你进门。若无可能,我也不想因为我,而误你终生。”
这固然是拖延之法,实际上只是无根之萍,但这已经让她满足了。她知道,他并没有嫌弃过自己。这个念头一日里要在脑海里过上三四遍,每次都觉得内心安定,以往那种无依无靠、以一人战世间的孤苦感,终于消失不见。
秦小厮还是那个秦小厮,但老板娘却不像是老板娘了。
秦二手里拿着一本《元气初感篇》在看,不停擦擦扫扫的林姿曼在视线后晃来晃去。
“都说有些疯子,连铁杵都能磨成针……我见你终有一天会把这些家伙事儿都给擦没了……”
“……都说有些疯子,不撞南墙不回头……我见你终有一天头都会被撞掉了……”
“嘶,你这小妇人……”他放下书籍,却见林姿曼扮了个鬼脸,不由得没了脾气,无语地摇了摇头。“新出的几个品类大抵已经成熟,味道、色泽以及质地都还尚可,过得几日,你便贴上名号摆上去吧……这一季度……这三四个月还是很重要的,咱们得把名号打出去……等得天气再冷一些,下了雪,这红红火火的生意也就不必等到三五年后了。”
“你又有什么法子了?”林姿曼闻言停下动作,有些欣喜,但过了一会儿却显得有些忐忑不安起来。
“秦二……要不……还是算了?我总觉得这样子就差不多了,再大……再大些,我便忙不过来,而且……很可能再惹上像上次那样的事情……”
看来上次的事情确实给她心里留下了阴影。这个女子心思其实挺单纯,觉得要不是因为自己,在外面抛头露面,周少庄主也就不会看上,也就不会有酒楼,继而把那上清院仙官的死,都归咎于自己的一份责任。
就没见过这么单纯的人,单纯到显得有些傻。
“上次是我没想到……这回自是不会再让悲剧重演。有我在,你大可放心。”
为了解决林姿曼的顾虑,秦二便承担起了在外面抛头露面的角色。平日里,早起围着饶宁城里跑一圈,顺便把小谭谭送去私塾,之后去市场上买些新鲜的肉食蔬菜。回来后打一套拳,看看酒库的库存如何,若差得多了,便去酒庄差人运一车回来,若不差,那么一下午的时间要么在实验新酒方,要么在琢磨天地元气。待到下午临近傍晚的时分,便要去接小谭谭了。这时候得备一小坛烧刀子,那先生是从辽东来的,就好这口,无论收与不收,带着总是有备无患的。
就这样,在各家酒庄谈判席上一轮又一轮的交锋中,在不停更新换代的酒品新方里,林家酒肆的名声越来越大。人们都说,只要站在那芳回巷的口子处,待得风吹出来,便能闻见酒香。
这当然是唬人的,因为芳回巷的风口并不往外吹。
除此之外,人们提得最多的,是一个人名,秦二,秦小厮。
“话说这秦二,秦小厮,毛鬣乖张,生得是虎背熊腰,单掌能撼大树,双腿能斗鲸鲨……”
“你这……呵呵越说越离谱了,‘单掌撼大树,双腿斗鲸鲨’……这不成仙官了嘛?哪儿还能做小厮?”说话之人容貌清秀,声音亦如黄鹂,偏生一副男人打扮,把桌儿上的瓷茶杯子骨碌过来骨碌过去,却并不喝。
“咳……这个……这个不重要……”讲书之人自是阅人无数,瞧得此人这番打扮,举手投足间又透露着贵气,不好得罪。话锋一转,继续往下说道:
“那日,他前往酒庄之中,洽谈生意,却不料酒庄之人开的是鬼门关,摆的是鸿门宴,缘是因为那周氏酒楼一事,那门房怀恨在心,遂撺掇周氏公子趁机刁难……”
贵人听到这里,起身便走。
“哎哎哎?你不听啦?”身旁一人立即跟上,末了顺手扔下一块角银。
茶馆门外,白雪已覆盖了厚厚一层。街角处,一株不知品种的树光秃秃地立在那里,树脚放着一破烂舢板,横立着,大约也挡不了多少风。上面是破布,只余一小洞,洞里没有光线。
不用查看,她就知里面已住了人。
“年年黍米欲丰人,丰人只丰稻草人。”这句话,她已不知听了多少遍。年年大丰收,然而年年依旧在饿死人。这是因何缘由?每每想起,她都觉得背脊发凉,这秋季刚过没多久,饶宁城里便已出现了流民。
“人说一斤粮食才产清酒六两,靳弟可曾听过?”
她身旁的男子替她撑着伞,目光也在那树脚的破布舢板间停留了一会儿,随即就移开了。“这……酿酒的事情我也不太懂……姐,外面这么冷,你拉着我出来干嘛呀?”
听他这么说,她深吸了几口气。冷风如刀,她猛地咳嗽起来。靳白吓住了,连忙伸手去拍她的后背,却被她横了一眼。
“女子……咳……终究无法执掌家业,今后这些都是你的责任……你说,我拉你出来是干什么?!”
最后一句话几为严厉了,少年靳白低头没有说话。她摇了摇头:“酒终究是酒,挡不了饥饿,再加上这其中工序繁杂,恐浪费颇多……那么……就从这里开始,从周家开始,还有那个秦小厮……”
靳如霜微躬着身子往前走,撑伞的靳白朝身后远处跟着的马车打了个手势,便有一人送锦貂而来。只是靳如霜说什么也不愿披上,反而指着路上不时出现的冻得瑟瑟发抖的流民,告诫他说为官者当恤民,今次你锦衣玉食,车马随身,所出政令必浮于表面,不通透,不彻达。
“这……”靳白眨巴眼。“姐,这要是连自个儿都冻坏了,那政令是好是坏都没了呀!”
靳如霜觉得他说得有理,但扔拒绝披上。无奈,靳白只好自己披上了。
走了几条街,他俩忽见一小孩,身穿一白绒褂,抱着酒一坛在路上飞奔。那孩子被冻出了鼻涕,双手也呈现出冻伤之色,然而脚步飞快,抱着酒坛的双手也显得异常平稳。
那小孩显然也是属流民之列的,因为他面黄肌瘦,身上除了那件白绒褂是崭新的外,内衬、裤管、鞋帮,都既脏又破。
这有些不同寻常。姐弟俩不禁停下脚步,视线追随小孩而去。只见小孩往前跑了一段路,大约是到了地方,便停了下来,左右张望,不多时敲响了其中一家门户。
“张先生,您的快递到了。”
说得是什么囫囵话?姐弟俩面面相觑,有些听不懂,看看那开门之人,莫非是书香门第?只是后面那半截是什么意思?
待看到那开门之人提了酒,又给了银两,他俩便连这“先生”之身份都不能确定了。
古怪得紧。
“看样子,倒像是商人……”靳如霜呢喃,说的自然不是开门的人。“快快,我们跟上去瞧瞧。”眼见小孩越跑越远之时。
马车停在芳回巷口,车辙深深地嵌在雪地里。那小孩正往巷口深处赶。
“噫,好香呀!”
靳白突然猛吸一口气,“嗯,真香!”,连忙拨开帘子,瞧见路旁的物什,像发现新奇的玩意儿一般大喊道:“姐,你快看,快看!”
道路两旁堆满了酒坛子,不少酒坛子已经破碎了,香气便是从它们上面散发而来。
如此糟践,靳如霜自没什么好脸色,还没来得及喊车夫开走,靳白就一猫身下了车,过会儿兴奋地大叫道:
“是酒糟,姐,是酿酒后的残渣……奇才啊!真是奇才!姐,我已经迫不及待想去见见了!”
靳如霜的脸色这才稍微缓和了一丝,随即有些无奈。
“同你说了多少次,喜怒形于色,官场上是要吃亏的……什么时候你才能沉稳些……”
“是是是……这个……姐姐说的都对!”
林家酒肆。
入了冬以来,可把秦二和林姿曼两人给忙坏了。一方面,赖于新方子,名气打了出去,买酒吃酒的人络绎不绝。每日里记账、出库、上酒等等几乎都由林姿曼一人过手。另一方面,酒的库存消耗极快,秦二便要三天两头地在外面跑,签单,验酒,差运等等,几乎也是他一个人。
前几日,他跑步时发现城里的流民如同往年一般多了起来,便将之前的想法和林姿曼商量了一下,觉得可行,便托裁缝铺子制了十几件白绒卜褂,之后在城中找了一些看起来腿脚利索脑袋灵光的流民孩童,做起了这送货上门的营生。
平时这帮孩子就蹲守在秦二指定的各个街口巷头,若附近有人想买林家的酒,只消与他们说一声,他们便会飞奔而来,拿了酒又飞奔而去。
同样按单计工钱,同时晌午的时候管一顿酱菜白粥。
这日,秦二正蹲在水池边择菜,近来这些小子活儿干得不错,他准备给粥里加些青菜。
远远地,他便瞧见有车马在风雪中朝这边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