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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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来者不善

    夜里,下了一场不大不小的秋雨,使得落满灰尘的银枫城焕然一新。

    银枫城来了两个了不得的大人物的消息,也随着这场雨,在城里流淌开来。

    “听说了吗,昨儿个晚秋居被闹得天翻地覆,钱公子被打成了废人。”

    “什么?你说的钱公子,该不会是做布帛生意的钱家二子吧?”

    “除了那纨绔,还能有谁。我表兄昨天就在现场,听他说,钱家来人把钱公子抬走时,除了身上的骨头全都被打碎,精神也恍惚了,就算治好,也八成会变成傻子。”

    “谁这么大的胆子,竟敢对钱公子下这种毒手?以钱东家的性格,定然不会善罢甘休吧。”

    “哼,不甘休又能如何。”一个知道更深层次内幕的老汉,站在枫林中,看着挂满雨珠的银白色枫树叶,露出一抹冷笑:“昨天夜里,钱东家便动用了所有人脉,连城主都被惊动了,提点了二百多个精兵,打算去晚秋居拿人,结果你们猜怎么着。”

    周围几个男子相互对视了一眼,没有回答。

    老汉轻哼一声:“那些精兵还没出城主府,就被堵了回去,而出面干预的竟是赵静祥。”

    “赵静祥?”众人惊呼:“赵钱两家不是世代交好吗,怎么遇到这种大事,赵静祥居然胳膊肘往外拐?”

    老汉背着手,历经沧桑的脸庞挂着些许幸灾乐祸,对钱家公子的遭遇没有半点同情:“这不明摆着吗,那俩人物是钱赵两家绝对得罪不起的。据说,这二人是上面来的!”老汉伸出一根手指头,指了指天空。

    上面自然就是王都,众人恍然大悟,暗叹钱公子时运不济,竟然惹上了王都来的人。更有甚者,心思和老汉一样尽是幸灾乐祸。让那道貌岸然的伪君子猖狂,终于有人能治他了。就在众人想要从老汉嘴里打听更多的内幕时,发现老汉的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枫林入口,这时,正有一队人马驶来,眼尖的一眼就看出,那是赵家的马车。

    “这边是凡尘的景色吗?好美啊。”胡清谣掀开帘子,趴在车窗上,看着那银装素裹树林,胡清谣一脸向往。女人终归是女人,总会留恋于美好的事物。

    这时,叶靖等人已经换下紫烟门的衣裳,叶靖是一件白色银纹长衫,宽玉腰带,脚上是一双马靴。恍惚间,叶靖仿佛回到了在叶家当少爷的年代,从头到脚,每一处都透着富贵。再配合上几年来练就出来的体魄,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

    穿着亮金色华服的马士瞻,坐在叶靖旁边,习惯性的摸着肚皮,一脸享受:“还是这蚕丝绸缎的衣裳穿着舒服,这些年在紫烟门,我可是没少遭罪。”

    姚旭看着身上价值不菲的蚕丝衣裳,一阵疑惑:“靖哥,你不是说要行事低调吗,咱穿这衣裳也太扎眼了点吧?”

    起初叶靖也这么觉得,不过马士

    瞻的话给叶靖提了醒。

    人靠衣装马靠鞍,穿得好,说明地位高,大部分老百姓,对有钱有势人有着一种天然的畏惧感,会自觉退避。就算被看清楚了长相,也会被当成富贾豪绅,可以有效的隐藏修行者的身份。

    这时,银枫林已经有不少赏枫的游人了,叶靖等人一下车,立刻成为焦点,当然最吸引眼球的还是胡清谣。

    胡清谣由野兽养大,虽然已经回归人类的生活,但血液里的野性并没有消散,无时不刻都在追求着自由。凡间女子穿衣,除了脑袋和手之外,所有部位都要遮起来,而胡清谣却不管这些,一剪子把裙摆减掉,露出双脚,再一剪子,露出两条胳膊,这样穿起来才舒服。

    只是这种舒服,看在众人眼里,却有些惊世骇俗了。给人的第一印象是烟花柳巷走出来的风尘女子,可是再一看,又不同,容颜也好,气质也罢,就算是衣裳的材质,都不是寻常女子能够相提并论的。

    察言观色是商人的本事,马士瞻更是将这个本事发挥的淋漓尽致,短短的相处时间,已经基本摸透了胡清谣的性格,哪怕是做出再惊世骇俗的事,马士瞻也习以为常了,更何况连叶靖都不在意,自己还操什么心。再说了,紫烟门女弟子不少,穿衣也是以舒服为主,什么道德礼节,早就被扔到臭水沟里去了。

    “这女子好生俊俏,不知道是哪家青楼的头牌。”一个站在枫树下的书生,看着胡清谣,眼睛都直了。

    旁边的同伴一巴掌拍在书生的后背上:“不想活了!你见哪家青楼女子有这等气势!昨天钱公子就是招惹了这女子,才被打成废人!你看,赵静祥在那些人身边,就像仆人一样!”

    银枫城首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赵静祥,在叶靖等人身边鞍前马后,连腰都不敢挺直。

    叶靖不喜欢被人侍奉的感觉,数次想让赵静祥离开,可赵静祥就像狗皮膏药一样,死死的黏在身上,甩都甩不掉,没辙,叶靖只能无可奈何的接受这种过于热情的陪伴。

    “叶公子,马少爷,此处便是银枫林了,大夏国亦或者说整个北方大陆,最大的银枫林,足有十亩地之广。”在讲解银枫林时,赵静祥脸上流露出不可抑制的骄傲,每年为了维护银枫林,赵静祥可谓是花钱如流水,因此,银枫林能有今日的盛况,也算是有他的一半功劳。

    叶靖和马士瞻都不是小气的人,昨天的事过了就过了,也不再记在心里。

    此时听到赵静祥的介绍,连叶靖都不由感慨:“这么大的银枫林确实少见,连整个城池都以银枫明明,就可见一斑了。”

    银枫树异常娇贵,不喜阳,不亲水,只有北方干燥的天气才能栽植,对土地的要求异常严格。虽然没有什么特殊的价值,但光是这美不胜收的外观,就足

    以价值连城,据说一棵十年以上的银枫树,在黑市已经炒到了五百金一棵。北方很多富贾豪绅家里都有栽培,算得上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胡清谣也是第一次见到成片的银枫树,骨子里的女性特质被激发出来,离开叶靖,独自一人在树林里溜达起来,很是享受。此次来银枫林,主要也是为了胡清谣,叶靖自己没有赏枫弄景的习惯,顶多晚上坐在屋顶赏赏星空就满足了。

    坐在石亭内,温了二两琼浆,叶靖等人便小酌起来,引得周围游人频频侧目。这些眼神中,大多是嫉妒,也正是因为这些嫉妒的眼神,叶靖才能安下心来。看得出,马士瞻的计划管用了,这些名贵的衣裳,很有效的掩盖了修行者的身份。

    马士瞻是个懂酒的人,知道赵静祥把压箱底的好酒都拿了出来,也不客气,大口大口的豪饮。二两琼浆很快就饮尽了,赵静祥不得已,只能硬着头皮差人回家取酒。就在这档口,一阵喧嚣声,吸引了叶靖的注意力,传来的方向正是胡清谣刚才走的方向。

    叶靖和马士瞻对视了一眼,二话不说,站起身便冲了过去。

    果不其然,胡清谣已经被一群黑衣男子围了起来,而地上,则躺着一个身穿紫衫的少年。

    这少年顶多十七八岁的样子,长得白嫩,眉宇间透着一丝痞气,是典型的富家子弟。只可惜,此时却脸色惨白,嘴角带着一丝鲜血,显然是被胡清谣给修理了。而周围的十几个黑衣男子,必然是这少年的贴身侍卫。

    叶靖心中不禁感慨,招蜂引蝶这个词,不止适用于男人,女人也一样,只可惜,胡清谣招来的不是蝴蝶,而是苍蝇。

    好好的心情被破坏,叶靖有些不忿,扭头冷冷瞥了赵静祥一眼:“你解决,还是我亲自动手?”

    赵静祥心里有苦说不出,他在银枫城住了半辈子,富家公子不少,但真正有胆量拈花惹草的并不多,怎么这两天像是变了天,这些渣渣都冒了出来。

    被叶靖冰冷的眼神盯得发慌,这事儿不能让叶靖出手,否则钱公子的悲剧会再次上演。可是,等看清楚那紫衫少爷的长相后,赵静祥又犹豫了,汗水一个劲儿的往外冒:“叶公子,这事儿怕是不太好办了。”

    “怎么?”叶靖眉头一皱。

    赵静祥用眼神瞥了一下那紫衫少爷,压低嗓音,心神不宁道:“此人名叫刘封,乃是王都来赏枫的贵人。”

    “贵人?”马士瞻听到这俩字,脸上不可抑制的浮现出冷笑:“哼,莫不是比我还要贵?”

    赵静祥擦了擦额头的汗:“刘封自然无法与马少爷相提并论,可是,此人的亲舅舅,乃是黑金矿场的监工,凌若天的得力手下。”

    听到凌若天三字,马士瞻立刻不言语了。马家兴许有钱,跟大夏国主也关系非凡,可私下里与凌若天相比,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可以说,只要凌若天想,一句话便可让马家家破人亡,就像当初的叶家!

    (本章完)